后来我才知道,“小傅总”是傅行舟,在京市只手遮天的傅家的独子。
我知道,他当然不会记得我。
毕竟对他来说,那只是一句话就能摆平的事,不值一提。
他甚至可能走出餐厅就把这件事忘了。
但对当时的我来说,那是唯一一道照在过我身上的温暖。
不是太阳,是一道闪电。
虽然短得来不及看清,但足够把整片天空照亮。
这个梦做得太久。
等我被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光刺得睁开眼时,墙上的时钟已经走过七点。
我的心猛地往下沉了一下,摸过手机一看——七点零三分。
六点四十的闹钟,我没听到。
这是我第一次起晚。
我掀开被子冲下床,匆匆洗漱换衣,踩着拖鞋往楼下跑。
傅行舟已经穿戴整齐坐在餐桌前吃早饭了。
我攥了攥手,深吸了一口气才走过去。
“抱歉……我起晚了。”
傅行舟正好喝完最后一口粥。
他把勺子放下,拿起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角,动作不紧不慢。
然后他站起来,端起自己的空碗和碟子,转身走向厨房。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带起一阵极淡的风。
那阵风里有须后水的味道,和干净织物的气息。
和七年前那件盖在我头上的外套,一模一样。
我愣在原地,以为他会说些什么。
比如“下次别晚了”,比如“粥凉了”,说什么都好。
但他什么都没说,仿佛我起不起晚、道不道歉,都和他没有关系。
他背对着我,把碗碟放进水槽,然后声音很淡地飘过来一句:
“你弟弟这学期的学费已经交了。”
我愣了一下,才回过神。
心口有个地方轻轻动了一下——
不是感动,是那种被人从很远的距离外、用一种毫无温度的方式,提醒“我履行了合同”的感觉。
“谢谢……”这两个字我说过很多遍。
订婚那天说过,结婚那天说过,每次他让助理打款过来,我都会在微信上发这两个字。
他从来不回。
傅行舟从挂架上取下西装外套,走向玄关。
穿鞋,拿车钥匙,开门,出门——关门。
一气呵成。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正眼看过我。
我站在餐厅里,听着大门合上的声音,心头一酸。
那酸不是尖锐的,是钝的。
像一把不快的小刀,一下一下地割,不会流血,但会疼很久。
我深吸一口气,走进了厨房,想把碗洗了。
走到水槽边上才发现傅行舟已经洗完了,碗倒扣在沥水架上,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油渍。
他洗得比我好。
不,他什么都比我好。
其实他根本不需要我做饭,不需要我打扫,不需要我熨衣服——
那些事他自己都能做,而且能做得更好。
我拿着那只碗站了一会儿,拿起干布把它擦干净,放进碗柜。
好像这样,就证明这个家还需要我,证明我在这里是有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