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兰找了个公厕换了衣服。
当晚,赵金兰赶在天黑前回到王家沟。
她从草丛里取出锄头,把装新衣服的袋子放到筐里,上面盖两把猪草,用锄头扛着回了家。
公婆见了没好脸色,催着她去做晚饭。
她一声不吭,去烧锅做饭。
吃了饭,公婆回屋,她刷锅洗碗,回了自己屋。
躺在炕上,她闭着眼睛把今天的行动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三百块花得差不多了。衣服、鞋子、墨镜、相机、胶卷、加急冲洗。
值。
明天拿到照片,她就拥有了几样东西:周建国出轨的铁证,送他进监狱的账本,还有自由身。
周二。
赵金兰照例早起做饭,照例扛着锄头、拎着筐出门,“去地里干活”。
她把锄头藏好,拎着衣服去了县城。
她换了装,先去了街道办。
“同志,我想问一下,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街道办的大姐看了她一眼——脸上带着伤,但穿着体面,说话利落,不像是来闹事的。
“双方同意的话,去民政办。有一方不同意,就得去法院。你这种情况——”大姐的目光在她脸上扫了一下,“最好是有证据。”
赵金兰点点头:“证据我有。手续我清楚了,谢谢大姐。”她又问了民政局在哪,需要带什么材料,街道办的人给她写了张条子,她仔细收到口袋里。
年代不一样,规矩不同,她要问清楚了。
她从街道办出来,又去了趟书店,买了一本《婚姻法》小册子。
不是为了学法律——是为了在周建国面前显得“很懂”。
渣男怕什么?最怕的就是女人“懂法”,还怕女人不要面子。
下午两点,赵金兰准时出现在照相馆门口。
老板娘把一叠照片递给她。
赵金兰一张一张翻过去。每一张都清晰,每一张都能看清人脸——搭肩、夹菜、挽胳膊、靠肩膀,一清二楚。
她把照片装进信封,贴身收好。
出了照相馆,她没急着回家。
去了一趟百货大楼,买了一件东西:一个带锁的小铁盒。
周三。她没出门,在屋里盘算证据,计划摊牌过程。
然后,就是抄写周建国的账本,用的就是假装记者的笔记本和笔。抄完了,又把铁盒子放回大衣柜后面。
周四。
赵金兰照常去地里。但这次她没有去县城。
她蹲在田埂上,看着远处那座小山包。
山上有几棵野生的榆树和槐树,村里人很少上去——山上土薄,种不了庄稼,只有几棵歪脖子树,没人稀罕。
她看中了一棵歪脖子槐树。
那棵树在山腰背面,从村里看不见。树干上有个疤,像是被雷劈过的,长歪了,也没什么用。村里人砍柴都不会砍它——太细,不够烧。
赵金兰记下了位置。
周五。最后一天。
上午,吃了早饭后,她从卧室大衣柜后面把周建国的铁盒子拿出来,带进自己屋,插上门。
把周建国的钱和账本原件都放进新买的铁盒子里,再把铁盒锁上,钥匙贴身收好。
她把新的铁盒子用塑料布包上,再用一件旧衣服裹得严严实实,放到筐里。
然后她扛着锄头,拎着筐出了门。
“我去地里了。”照旧一声喊。
到了地里,她没停留,直接翻过地头,上了山。
到了那棵歪脖子槐树下。
她蹲下来,用锄头挖了一个深坑。她把蛇皮袋里的铁盒放进去,用土填上,踩实,再把草皮盖回去。
站起来退后两步看——看不出来有人动过。
她又捡了几片枯叶撒在上面。
完美。
这个位置,村里人不会来。就算来了,也看不出痕迹。
赵金兰拍拍手上的土,下山。
回到地里,她拿起锄头,像往常一样干了半个小时活,然后扛着锄头回家。
一切如常。
中午吃了饭,她铺开信纸,开始写离婚协议。
赵金兰不会写法律文书。
上辈子她是婚介所老板,只会写“男,三十五岁,未婚,有房有车”这种征婚启事。
但她会谈判。
她写得很直白:
**离婚协议**
一、家里所有存款(共计两千三百元整)归女方赵金兰所有。
二、一次性抚养费一千元整,于离婚当日支付。
三、儿子周小军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后续不再支付抚养费。
四、王家沟的房子是婚后重盖的,暂不分割,女方有权居住至再婚或去世。
五、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女方及其家人。
以上条件,同意则签字离婚。
不同意,女方将向县纪委举报男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账本已复制),并公开男方与他人通奸的照片证据。
她把协议折好,和照片、账本复印件一起装进牛皮纸信封。
再把信封压在枕头底下。
然后她躺下来,盯着漆黑的屋顶发呆。
她要休息一会儿,下午有一场恶战。
上辈子,她怕影响儿子的前程,怕他恨她,没有起诉,丈夫转移的财产没有追回来,离婚协议一签,她几乎没有财产。很憋屈。
这辈子,她要痛快一回,离婚,拿钱,走人。
她把枕头底下的牛皮纸信封拿出来,把里面的东西又看了一遍。
够了。
她闭上眼睛,嘴角慢慢弯起来。
马上,她就要让那个男人看看——什么叫女人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