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南城的冬,总是裹着湿冷的风,像化不开的愁绪,缠在每一个落雨的黄昏。
沈知意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指尖摩挲着一枚早已褪色的银戒,戒面刻着歪歪扭扭的“煜”字,
是十七岁的陆承煜,用锉刀一点点磨出来的。风卷着雨丝打在脸上,凉得刺骨,
她却浑然不觉,只是望着远处灰蒙蒙的江面,眼神空茫。手机屏幕亮了又暗,
那条未发出的短信,停留在草稿箱里三年:陆承煜,我好像,快要记不清你的样子了。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个人的眉眼,早已刻进骨血,哪怕忘了呼吸,也忘不了他。
爱了他十五年,从青涩懵懂的少年时,到满目疮痍的成年后,最终只落得一身伤痕,
半生孤寂。原来有些爱,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劫,是燃尽之后,只剩灰烬的余温,碰一下,
都疼得撕心裂肺。第一章青梅雪,少年意沈知意和陆承煜,
是南城老巷里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沈家与陆家是邻居,一墙之隔,两家大人关系极好,
两个孩子更是从小黏在一起,形影不离。沈知意比陆承煜小半岁,性子软,胆子小,
说话轻声细语,像株娇弱的茉莉,受了委屈只会红着眼眶,躲在陆承煜身后。
陆承煜则截然相反,年少时便生得挺拔俊朗,性子冷硬,寡言少语,
却唯独对沈知意格外纵容。他会把母亲给的糖,全都塞给她;会在她被别的小孩欺负时,
挡在她身前,把那些人骂得哑口无言;会在冬夜她怕冷时,把她的手揣进自己兜里,
捂着暖;会在她熬夜写作业时,默默陪在旁边,给她温一杯牛奶。老巷的梧桐树下,
藏着他们整个少年时光。春天,陆承煜会爬上树,摘最新鲜的梧桐花,插在沈知意的发间,
笑着说:“我们知意,最好看。”夏天,两人坐在巷口的石阶上,分吃一根冰棍,
你一口我一口,甜意从舌尖蔓延到心底。秋天,一起捡落叶做标本,陆承煜的本子里,
夹得全是沈知意挑的枫叶。冬天,雪落满巷,陆承煜会牵着沈知意的手,在雪地里慢慢走,
踩出一串并排的脚印,说:“知意,以后我们一直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沈知意总是仰着小脸,看着他清澈的眼眸,用力点头,声音软糯:“好,承煜哥哥,
我永远跟着你。”那时的他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平淡又温暖地过下去,以为青梅竹马,
就一定能两小无猜,白头偕老。十六岁那年,沈知意生了一场大病,住了很久的院,
陆承煜每天放学都往医院跑,逃课也要陪着她,给她讲学校的趣事,
给她带她最爱吃的桂花糕。病房里,阳光洒在少年身上,温柔得不像话。他握着她的手,
眼神认真:“知意,等你好了,我就考去北京的大学,带你一起去,看天安门,看长城。
”沈知意靠在床头,脸色苍白,却笑得眉眼弯弯:“好,我跟你一起去,不管你去哪里,
我都跟着。”病愈后,沈知意的身体依旧不算好,医生说她底子弱,不能劳累,不能受**,
要好好静养。陆承煜把这话记在心里,从此对她更是呵护备至,
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十七岁生日,陆承煜攒了很久的零花钱,
买了一对银戒,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款式简单,却亲手在戒面刻了彼此的名字。
他把刻着“意”字的戒指,戴在沈知意的左手无名指上,小心翼翼,像是在对待稀世珍宝。
“知意,这个戒指,你要一直戴着,等我们长大,我就用钻戒换掉它,娶你做我的新娘。
”少年的誓言,真挚又热烈,在那个飘着桂花香的夜晚,深深烙印在沈知意的心底。
她摸着指尖的戒指,眼眶微红,踮起脚尖,在陆承煜脸颊上印下一个轻浅的吻,像蝴蝶拂过,
慌乱又羞涩。陆承煜僵在原地,耳尖瞬间泛红,伸手把她紧紧拥入怀中,声音低沉:“知意,
这辈子,我只娶你一个人。”那一刻,沈知意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她以为,
他们的爱情,会像老巷的梧桐树,根深叶茂,岁岁年年。却不知,命运的齿轮,
早已在暗处悄然转动,一场足以摧毁一切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酿。第二章风云起,
恩怨生高三那年,一切都变了。沈家生意突然遭遇重创,资金链断裂,负债累累,
父亲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屋漏偏逢连夜雨,沈父在一次外出筹钱时,
遭遇车祸,重伤瘫痪,卧床不起。原本温馨和睦的家,瞬间崩塌,沈知意从娇憨的小姑娘,
一夜之间长大,扛起了家里的重担。她退学回家,照顾瘫痪的父亲,陪着憔悴的母亲,
打零工赚钱,补贴家用,曾经白皙纤细的手,变得粗糙,布满薄茧。陆承煜看着她这般辛苦,
心疼得无以复加,他想帮她,却被陆父严令禁止。陆家的生意,与沈家本有合作,
沈家家道中落,陆父不仅没有伸出援手,反而趁机吞并了沈家剩余的产业,
彻底断了沈家的后路。陆父告诉陆承煜:“沈家已经完了,沈知意现在就是个累赘,
你以后不准再跟她来往,不然我就断了你的生活费,让你没法读书!”陆承煜性子倔,
跟父亲大吵一架,却无力反抗。他只是个尚未成年的学生,没有经济能力,没有话语权,
根本无法与父亲抗衡。他只能偷偷去找沈知意,把自己攒的零花钱塞给她,帮她做家务,
照顾沈父,可每次都被陆父发现,回家就是一顿打骂。沈知意看着他为自己受委屈,
心里又疼又愧疚,她不想拖累他,不想让他因为自己,跟家里闹得不可开交。那天,
陆承煜又偷偷跑来,脸上带着新的伤痕,是被陆父打的。他握着沈知意的手,
红着眼眶:“知意,你等我,等我考上大学,等我有能力,我一定带你走,
再也不让你受委屈。”沈知意看着他眼底的执着与心疼,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她用力抽回自己的手,咬着唇,一字一句,说得狠心:“陆承煜,你以后别再来了,
我们不合适,我不想再跟你有任何关系。”陆承煜愣住了,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知意,
你说什么?”“我说,我们分手。”沈知意别过头,不敢看他的眼睛,泪水汹涌而出,
“我家现在这样,我配不上你,你家里也不同意,我们没必要再纠缠下去。”“我不在乎!
”陆承煜抓住她的肩膀,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我不在乎你家怎么样,
我只在乎你,沈知意,你别想赶我走!”“可我在乎!”沈知意猛地转头,泪眼婆娑,
却眼神坚定,“陆承煜,我不想拖累你,你有你的前途,你该去读好大学,有好的未来,
而不是被我困住。我们到此为止吧,就当,从来没认识过。
”她狠心摘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银戒,放在他手心,戒指带着她的温度,却凉透了陆承煜的心。
“这个,还给你,我们之间,结束了。”陆承煜看着手心的戒指,又看着眼前泪流满面,
却故作冷漠的女孩,心像是被生生撕开一道口子,鲜血淋漓。他知道,她是为了不拖累他,
才说这样的话,可他偏偏无能为力,连保护她都做不到。那种无力感,像毒蛇一样,
啃噬着他的心。他攥紧戒指,指节泛白,看着沈知意,眼神一点点变冷,从最初的心疼,
变成了失望,甚至带着一丝怨怼。他以为,她是嫌弃他没能帮到她,
以为她是放弃了他们的感情。“好,沈知意,这是你说的。”陆承煜的声音冰冷,
没有一丝温度,“你别后悔。”说完,他转身,决绝地离开,背影挺拔,
却带着无尽的落寞与心碎。沈知意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再也支撑不住,瘫坐在地上,
失声痛哭,哭到浑身颤抖,哭到几乎窒息。她怎么会不后悔,她比谁都后悔,可她别无选择。
她爱他,所以才要放开他,不想让他因为自己,毁了一生。那一天,老巷的梧桐叶落了一地,
像他们逝去的爱情,碎得彻底。陆承煜走后,再也没有来过。他拼了命地学习,
把所有的痛苦与不甘,都藏在心底,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的名牌大学,
离开了南城,离开了这个藏着他所有欢喜与伤痛的地方。沈知意则留在南城,
守着病重的父亲,守着破碎的家,日复一日,过着煎熬的日子。她把那枚陆承煜留下的,
刻着“煜”字的银戒,偷偷藏在盒子最底层,不敢触碰,不敢想起,却在无数个深夜,
拿出来,一遍遍摩挲,哭到天明。他们之间,隔着家族的恩怨,隔着现实的鸿沟,
隔着身不由己的苦衷,从此,山高水远,再无交集。第三章再相逢,物是人非五年后,
南城。沈知意的父亲,终究还是没能熬过病痛,在一年前去世了。母亲身体也不好,
常年吃药,家里的重担,全压在沈知意一个人身上。她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薪水不高,
却足够维持她和母亲的生活,日子过得平淡而清苦。她的身体,依旧不好,这些年劳累过度,
加上常年心情抑郁,落下了病根,经常头晕乏力,脸色总是苍白的。
她再也没有戴过那枚银戒,也再也没有打听过陆承煜的消息,只是偶尔在老巷的梧桐树下,
看着熟悉的风景,会想起年少时的时光,心口泛起密密麻麻的疼。她以为,这辈子,
都不会再见到他了。却没想到,命运的安排,总是如此残忍,让他们在最不堪的时候,
再次相逢。那天,沈知意去市中心的写字楼送文件,刚走出电梯,
就撞见了迎面走来的一行人。为首的男人,身着高定黑色西装,身姿挺拔,面容冷峻,
眉眼间褪去了少年时的青涩,多了几分成熟与凌厉,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是陆承煜。
五年时间,他变了很多,不再是那个寡言却温柔的少年,如今的他,是陆氏集团的总裁,
手握重权,风光无限。沈知意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血液仿佛凝固,整个人僵在原地,
手足无措。她下意识地想躲,却已经来不及。陆承煜的目光,也落在了她身上,
原本冷漠的眼眸,闪过一丝讶异,随即被更深的冰冷与疏离取代。他身边的助理,
恭敬地介绍:“陆总,这位是沈**,负责送文件的。”陆承煜没有说话,
只是冷冷地看着她,眼神像冰锥一样,刺得沈知意浑身发疼。那眼神里,没有重逢的喜悦,
没有丝毫的温柔,只有冷漠,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鄙夷。沈知意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低下头,攥紧手里的文件,声音细若蚊蚋:“陆总,您的文件。”她刻意保持着距离,
用最生疏的称呼,划清彼此的界限。陆承煜没有接,只是淡淡开口,
声音冰冷刺骨:“沈**,好久不见。没想到,五年过去,你还是这般模样。
”这话里的嘲讽,显而易见。沈知意的脸色,瞬间变得更加苍白,指尖冰凉,
心口像是被重重砸了一拳,疼得喘不过气。她知道,他还在恨她,恨她当年的狠心离开,
恨她当年的绝情。她没有辩解,也没有资格辩解,只是默默把文件放在旁边的前台,
低声道:“文件放在这里,我先走了。”说完,她转身,仓皇逃离,像逃兵一样,不敢回头,
生怕再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落泪。陆承煜看着她慌乱逃离的背影,眼神暗沉,
心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有恨,有怨,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心疼。
他回国接手陆氏,不过半年,却没想到,会这么快遇到她。这五年,他在北京拼命打拼,
吃尽了苦头,从一无所有,到如今的风光无限,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她,
忘了那段年少的感情,可再次见到她,那颗早已冰封的心,还是会泛起波澜。只是,
这份波澜,很快被恨意覆盖。他永远忘不了,当年她摘下戒指,说分手时的决绝,
忘不了她那句“我们到此为止”,像一把刀,在他心上刻了五年,从未愈合。
助理看着陆承煜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陆总,您认识沈**?”陆承煜收回目光,
语气淡漠,不带一丝感情:“不认识,只是旧识,无关紧要的人。”无关紧要的人。这句话,
若是被沈知意听到,怕是会疼到窒息。重逢之后,沈知意的生活,再次被打乱。
她总会在不经意间,听到关于陆承煜的消息,年轻有为的总裁,英俊多金,
是南城无数名媛倾心的对象,身边更是不乏追求者。甚至,还有传言,
说他与南城首富的千金苏晚晴,门当户对,即将订婚。沈知意听到这些消息,表面平静无波,
心底却早已翻江倒海,疼得无法呼吸。她知道,他们之间,早已是云泥之别,
他是高高在上的总裁,而她,只是平凡普通的底层职员,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交集。
她只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远离他,忘记他,度过余生。可命运,却偏偏不肯放过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