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秋分,河南驻马店李家村的天刚蒙蒙亮,三间土坯房里传出了婴儿的啼哭。
接生婆拍了拍婴儿皱巴巴的**,对着炕沿上满脸疲惫的女人摇了摇头:“又是个闺女。
”这个刚出生的女婴,就是李小兰。父亲李守义是村里少数能进砖窑厂的壮劳力,
三伏天里窑内温度超六十度,走一趟浑身的汗能顺着裤脚滴,却也比下地挣得多,
勉强养活一家五口。母亲是典型的豫南农村妇女,一辈子围着灶台、田地和孩子转,
性子烈嘴也碎,最大的遗憾就是没生出两个儿子。李小兰上面有大她三岁的哥哥李建军,
下面有小她两岁的弟弟李建伟,夹在中间的她,从记事起就知道,
自己是这个家里最多余的那一个。三间土坯房,一间父母住,一间是厨房,
最靠边的一间用高粱杆篱笆隔成两半,一半住哥哥弟弟,一半支块木板就是她的床。
冬天西北风顺着墙缝灌进来,她裹着打满补丁的旧棉被,缩在木板上听着隔壁均匀的鼾声,
常常一整夜都暖不热被窝。穿的永远是哥哥剩下的衣服,
蓝布褂子接一截袖子、改改腰身就归了她,裤子磨破了打个补丁、裁短裤腿就给她穿。
过年哥哥弟弟能扯新布做褂子,她只有看着的份。
母亲总一边纳鞋底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丫头家,穿那么好干啥?早晚是别人家的人,
能遮体就行。”七岁那年过年,她看着哥哥身上的新棉袄、弟弟手里的鞭炮,
拽着母亲的衣角小声要新衣服,却被一把甩开:“要什么要?你是捡来的,
能给你口饭吃就不错了。”“捡来的”这三个字,像一根针,从七岁那年扎进了她心里。
母亲说得多了,村里的婶子大娘也跟着打趣,每次她从门口过,总有人喊住她:“小兰,
你是你娘从桥洞捡来的,要不早被野狗叼走了。”她信了很多年。不然为什么,
哥哥弟弟永远先吃饭,碗里有最多的肉块;不然为什么,
她天不亮就割草、喂猪、拾柴火、做饭,干的活不比哥哥少,
拿到手的永远是掺了红薯面的窝窝头;不然为什么,她一年级考了双百,拿着奖状跑回家,
母亲只扫了一眼就扔在灶台上,说“丫头家读再多书有啥用,还不是要嫁人生孩子”,
转头却把哥哥六十分的试卷,贴在了墙上最显眼的地方。她只读到小学三年级,
就被母亲叫回了家。母亲说,家里供不起三个孩子读书,哥哥要撑门面,弟弟是家里的根,
她一个丫头,别浪费钱了。她抱着母亲的腿哭了很久,说自己想读书,说自己以后能有出息,
可母亲还是硬着心肠收了她的书包,塞给她一把镰刀。那天她坐在田埂上,
看着远处连绵的伏牛山余脉,看了很久。村里老人总说,山那边还是山,没什么好看的。
可她总忍不住想,山那边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不用穿哥哥旧衣服的地方?
是不是有没人说她是捡来的地方?是不是有能让她读书的地方?那是她人生里,
第一次生出“走出去”的念头。只是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这个念头,
要在她心里埋将近二十年,才会真正破土而出。一、流水线与格子间,
都是困住人的笼子日子像村头的小河,不紧不慢地流着。十六岁那年,
村里的姑娘们结伴去东莞、深圳打工,进电子厂、服装厂,每个月能挣几百块寄回家,
给哥哥弟弟盖房娶媳妇。母亲也动了心,托人把她带了出去。走的那天,
母亲塞给她两个煮鸡蛋、二十块钱,反复叮嘱:“出去好好干活,
挣了钱都寄回来给你弟攒着娶媳妇,别在外面乱搞对象,女孩子家要本分。”她点点头,
背着洗得发白的帆布包坐上了去东莞的长途汽车。车开的时候,
她扒着车窗看着越来越小的李家村,心里没有不舍,
只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她终于离开这个地方了。可外面的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
她进了长安镇的一家电子厂,每天早上八点上班,晚上十二点下班,
赶订单时要熬到凌晨两三点。流水线转得飞快,她一天要焊上千个电路板,眼睛熬得通红,
手指被烫得全是水泡。八人间的宿舍里,永远弥漫着洗衣粉、汗水和泡面混合的味道,
食堂的水煮白菜里,偶尔的肉星都抢不到。组长是个凶巴巴的四川女人,
动不动就骂她手脚慢、笨、“农村出来的没见过世面”。她不敢还嘴,
只能低着头拼命加快速度。每个月发了工资,除了留几十块买生活用品,剩下的全寄回了家。
母亲每次来电话,从没有一句关心,只会问:“这个月怎么比上个月少了?
你是不是乱花钱了?”她在电子厂干了六年,从十六岁到二十二岁。六年里没回过一次家,
没买过一件新衣服,没吃过一顿超过十块钱的饭。她像个机器一样,
在流水线和宿舍之间来回,日子一眼望得到头。她常常在加班到深夜时,
看着窗外工厂刺眼的灯光,想起小时候田埂上的那座山,想起山那边的世界。
她以为自己走出来了,可没想到,只是从一个笼子,跳进了另一个笼子。二十二岁那年,
同厂的一个女工连续加班三天,晕倒在流水线上,再也没醒过来。看着女工被抬走时,
手里还攥着没焊完的电路板,李小兰忽然怕了。她想,自己不能就这样,
一辈子耗在流水线上,像个零件一样耗到坏掉,然后被扔掉。她辞了工,
拿着攒下的两千块钱,坐上了去郑州的火车。她想,郑州是省会,离家里近,
总比东莞好一点。1998年的郑州,正处在躁动的年代。下岗潮的余波未散,
大批工人挤在人才市场找活路,无数从农村出来的年轻人像潮水一样涌进这座城市,
想找一口饭吃,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二十五岁的李小兰,就是这潮水里,最不起眼的一滴。
她在城中村陈寨租了一间六平米的隔间,三合板隔出来的小格子,
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桌子,连转身都费劲。隔壁夫妻的说话声、吵架声、翻身声,
都听得一清二楚。房租一个月一百五,押一付三,交完房租,她手里只剩不到一千块钱。
她必须尽快找到工作。可她只读过三年小学,不会电脑,没什么手艺,找工作处处碰壁。
饭店应聘服务员,人家嫌她年纪大,要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批发市场应聘营业员,
人家嫌她不会说普通话,嘴笨;工地给工人做饭,人家嫌她力气小,扛不动一袋面粉。
半个月跑遍大半个郑州,鞋底都磨破了,还是没找到工作。晚上躺在硬邦邦的床上,
听着隔壁的动静,看着窗外城中村的霓虹灯,她常常整夜睡不着。她想,自己是不是错了?
是不是就该待在东莞的流水线上?是不是就该回李家村,找个人嫁了,生孩子,过一辈子?
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在报纸中缝看到了一则广告公司的招聘启事,招文员,要求会打字,
踏实肯干。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了,公司在老旧写字楼里,只有两间办公室,
王老板看了看她,问她会不会打字。她摇摇头,说不会,但她可以学,学得快。
王老板本想让她走,可看着她眼里的恳切,想起自己也是农村出来的,心一软:“行,
给你半个月时间,学会五笔打字,能跟上节奏就留下。试用期一个月六百,转正八百,
不包吃住。”李小兰差点给王老板跪下,连连点头:“谢谢老板,我一定学会,一定好好干!
”她花五十块在城中村的电脑培训班报了夜班,每天晚上七点学到十点,背字根、练打字,
手指在键盘上磨得全是茧子。隔间里没有电脑,她就把字根表抄在纸上,白天对着桌子,
用手指敲着桌面练,嘴里不停念叨着“王旁青头兼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半个月后,
她一分钟能打四十多个字,真的被留下了。说是文员,其实就是个打杂的。公司一共五个人,
两个设计、两个业务员,剩下的杂活全是她的。每天第一个到公司,
时打字、复印、收发传真、接电话、给客户倒茶;中午给全公司订盒饭;晚上所有人都走了,
她最后一个走,检查门窗、关灯锁门。王老板脾气不好,动不动就骂人。复印少印一张要骂,
接电话没记清客户要求要骂,泡茶水温不对也要骂,每次骂她,都离不开那句“农村出来的,
就是没见过世面,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每次被骂,她都低着头不说话,等老板骂完了,
转身继续干活。她不敢顶嘴,她需要这份工作,需要这每个月八百块钱的工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每天早上七点挤上永远满员的公交,被人推来搡去,
包子挤扁、鞋被踩掉都是常事;晚上八点下班,再挤一个小时公交,回到那个六平米的隔间。
一天下来,她说不了几句话,除了接电话,就是老板骂她时,应几声“是,老板,
我下次注意”。每个月发了工资,交完房租,给家里寄三百块,
剩下的三百多块要管一个月的吃喝拉撒。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中午别人吃十块钱的盒饭,
她就买两个馒头,就着五毛钱的榨菜,找个没人的地方吃。衣服还是旧的,洗得发白了,
也舍不得买新的。她常常下班之后,不着急回出租屋,一个人走到公司附近的天桥上,
靠着栏杆往下看。桥下是滚滚的车流,车灯连成金色的河,路边的高楼里亮着无数的灯。
她看着这座繁华的城市,心里空落落的。这座城市很大很热闹,可没有一盏灯是为她亮的,
没有一个地方是属于她的。她就像一粒沙子,被风吹到这里,没人在意,没人看见,风一吹,
就不知道会飘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这辈子图个啥。”周末她去找同村的**妹刘梅,
刘梅在饭店当服务员,也租住在陈寨。两个人煮了一锅面条,分了一包榨菜,刘梅听她叹气,
撇了撇嘴:“图啥?图攒钱,嫁人,生孩子。你还想咋?咱们农村出来的女人,
不都是这么过的?”刘梅说她谈了个工地当瓦工的对象,人老实,攒了钱打算明年结婚,
回村里盖房子,以后就在家种地带孩子,再也不出来打工了。“小兰,
你也赶紧找个人嫁了吧,你都二十五了,再晃两年就老了,没人要了。女人这辈子,
不就是找个靠谱的男人,有个家有个孩子,就够了。你还想上天啊?
”李小兰低头搅着碗里的面条,没说话。她想想,好像也对。村里的女人,都是这么过的,
母亲是这样,婶子大娘是这样,一起出来的**妹,也都是这么打算的。好像女人这辈子,
就该是这个样子。可她心里,总觉得哪儿空落落的。像是缺了一块什么东西,填不满。
她总觉得,日子不该是这个样子的。每天挤公交、打卡、被老板骂,
在六平米的隔间里数着日子等发工资,然后嫁人、生孩子、围着灶台转一辈子,
一眼就能看到头。这样的日子,像一杯白开水,没滋没味,又像一潭死水,没有一点波澜。
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她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二、与其腐朽,
不如燃烧公司附近的路口,有个退休老教师开的报刊亭。每天下班,
她都会在报刊亭旁边站一会儿,翻翻架子上的杂志,不买。老教师一开始看她天天翻书不买,
有点不耐烦,后来时间长了,也习惯了,有时候还会给她递个小板凳,让她坐着看。
她没什么文化,看不懂太深奥的文章,就喜欢看里面的故事,看那些写外面世界的文章,
看别人的人生,是什么样子的。1998年秋天的一个傍晚,郑州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她下班晚了,躲雨躲到了报刊亭里。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翻着翻着,
就翻到了一篇写余纯顺的报道。报道里写,这个上海男人用八年时间,徒步走遍了全中国,
走遍了五十六个民族的聚居地,走过戈壁、沙漠、雪山,最后在1996年,
死在了罗布泊里。文章里配了一张他的照片,茫茫戈壁里,他背着巨大的背包,
风吹着他的头发,眼神坚定地看着远方。文章的结尾,引用了他说过的一句话:与其腐朽,
不如燃烧。李小兰站在报刊亭前,就着昏黄的灯光,把这篇报道翻来覆去看了半个小时。
那句话,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念了一遍又一遍,像嚼一颗硬糖,嚼了很久,把里面的味道,
一点点嚼出来。她不懂什么叫“燃烧”,她这辈子,从来没有“燃烧”过。
她就像一根湿木头,从来没有被点燃过,一直都是潮的,闷的,一点点地发霉,腐烂。
可她太懂什么叫“腐朽”了。就是每天在流水线上,焊着上千个一模一样的电路板,
眼睛熬得通红,手指烫得全是泡;就是每天挤着永远满员的公交,在六平米的隔间里,
听着隔壁的动静,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就是每天被老板骂着“农村出来的没见过世面”,
低着头不敢吭声,只能攥紧拳头,指甲掐进手心;就是被母亲说“你是捡来的”,
被村里人说“丫头家读再多书也没用”,被所有人告诉她,你这辈子就该嫁人,生孩子,
围着灶台转,不该有别的想法。她觉得,自己正在一点点烂掉。从里到外,一点点地腐朽。
雨还在下着,打在报刊亭的塑料棚上,噼里啪啦地响。她站在那里,手里攥着那本杂志,
浑身都在发抖。她忽然想起了小时候,坐在田埂上,看着远处的山,
心里想的那个问题:山那边,到底是什么?她今年二十五岁了,她还是不知道,
山那边是什么。可她不想再等了。她掏出兜里仅有的五块钱,买下了那本杂志。
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买一本和吃饭、干活无关的书。她把杂志抱在怀里,像抱着一团火,
走进了雨里。回到出租屋,她把那篇报道撕下来,用铅笔把“与其腐朽,不如燃烧”这句话,
抄在了公司废弃的笔记本上。正面是别人用过的报表,反面空白的地方,她用来记东西。
这句话,她抄了一遍又一遍,写满了整整一页。昏暗的灯泡下,她看着纸上的字,
眼泪一滴一滴地掉下来,晕开了纸上的铅笔印。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像余纯顺那样,走出去。可她知道,
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她就真的烂掉了。日子还是照常过着。她还是每天上班,
打杂,被老板骂,下班之后在报刊亭站一会儿,翻翻杂志。只是她的心里,不一样了。
那句话,像一颗种子,种在了她的心里,每天都在生根发芽。她开始攒钱,除了给家里寄的,
除了吃饭必须花的,剩下的钱一分都不花,全都存进了银行。她开始偷偷看地图,
在报刊亭里翻着中国地图册,看着那些陌生的地名,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看着那些连绵的山脉、宽阔的河流、巨大的湖泊、沙漠、草原。她的手指在地图上划过,
从郑州,一路往西,划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可她知道,自己要走。
2000年的春节,来得比往年早。腊月二十八,她背着包,坐上了回驻马店的长途汽车。
包里装着给家里买的东西,给母亲的围巾,给父亲的白酒,给哥哥弟弟的烟,
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这是她出来这么多年,第一次给家里人买礼物。她以为,自己回来了,
给家里买了东西,母亲会高兴一点,会对她好一点。可刚进家门,母亲接过东西,
第一句话不是问她累不累,不是问她在郑州过得好不好,
而是皱着眉头问:“今年攒了多少钱?有没有带对象回来?”李小兰脸上的笑,
一下子就僵住了。她放下包,小声说:“没攒多少,也没找对象。
”母亲的脸立刻就拉了下来,把围巾扔在桌子上:“你看看你!出去这么多年,钱没攒下,
对象也没找着,你到底在外面干啥了?我跟你爹,脸都被你丢尽了!”她没吭声,
转身去厨房帮着烧火。年夜饭的桌子上,母亲又开始念叨:“小兰,你也二十七了,
不是小姑娘了。村东头你那个同学,跟你同岁,孩子都上小学了,
人家男人在镇上开了个超市,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你再看看你,晃到现在,啥都没有。
”“不急。”她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饺子。“还不急?”母亲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拍,
声音一下子就高了,“再晃两年,你就三十了!三十岁的老姑娘,谁还要你?到时候,
你哭都没地方哭去!”哥哥李建军接过话头:“小兰,哥给你介绍一个。
就是镇上开修理铺的张军,人挺老实,会修摩托车,手艺好,手里也有钱,
在镇上盖了两层小楼。人家说了,不嫌弃你年纪大,只要你愿意,正月里就过来相亲。
”弟弟李建伟也跟着说:“姐,你就别挑了。张军条件多好啊,多少姑娘想嫁人家呢。
你要是嫁过去,以后就是镇上的人了,不用再出去打工受罪了,多好。”她端着碗,
看着碗里泡得发胀的饺子皮,像一张张脸,都在看着她,都在跟她说,你该嫁人了,
你该认命了,你这辈子就该这样了。她忽然觉得喘不过气来。年夜饭吃完,
亲戚邻居们都过来串门,看到她,都围着她问,对象找了没有,啥时候结婚。七嘴八舌的,
全都是一样的话。“小兰啊,女人家,最终还是要找个好归宿,挣再多钱有啥用?”“就是,
二十七了,真不能再挑了,再挑就没人要了。”“听说你哥给你介绍了镇上的张军?
那可是个好人家,你可别错过了。”“你妈为了你的事,天天晚上睡不着觉,你也该懂事了,
别让你妈操心了。”她坐在小板凳上,脸上堆着笑,嘴里应着,心里却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
越来越沉,越来越闷。她觉得自己像个提线木偶,所有人都在扯着她身上的线,让她往东,
她就不能往西,让她嫁人,她就不能不嫁。没有人问她,她想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没有人问她,她这辈子,想怎么活。她找了个借口,从家里出来了。外面是冬天的夜晚,
村子里到处都是鞭炮声,家家户户的窗户里,都亮着灯,传出来欢声笑语。只有她,一个人,
沿着村里的土路,往村口走。村口的那棵老槐树,还在那里。她小时候,
就常常坐在这棵槐树下,看着远处的山。这么多年过去了,老槐树还是老样子,
枝桠光秃秃的,伸向黑漆漆的天空。她站在老槐树下,往前看。身前是一望无际的田野,
冬天的田野光秃秃的,麦茬戳在地里,风吹过,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天黑得像墨,
远处的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什么都看不见。身后是村子里的灯火,是热闹的鞭炮声,
是她活了二十七年的地方。身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割得生疼。她站在那里,看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
她忽然想:如果我往那片黑里走,一直走,不回头,会走到哪里?会走到山那边吗?
会走到那个不用穿哥哥旧衣服的地方吗?会走到那个没有人说她是捡来的地方吗?
会走到那个,她能真正为自己活一次的地方吗?她不知道。可她的脚,已经忍不住,
往前迈了一步。三、往那片黑里走,不回头正月初六,年还没过完,
村子里还到处都是走亲戚的人,鞭炮声还在响着。李小兰背着包,跟母亲说,公司要上班了,
她得回郑州了。母亲没多说什么,只是又念叨了一遍,让她正月里一定要回来,跟张军相亲。
她点点头,应着,转身走出了家门。她坐上了去郑州的长途汽车。车开的时候,
她没有像以前那样,扒着车窗看李家村,只是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心里一片平静。
她知道,这一次,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回到郑州,已经是下午了。她没有回公司,
甚至没有给王老板打一个电话,说她不干了。她直接去了火车站附近的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里人来人往,到处都是叫卖声。她先去了鞋店,买了一双最结实的牛筋底劳保鞋,
耐磨防水,八十块钱,她平时买鞋从来只买二十块以下的,这次连价都没还,直接掏钱买了。
然后去了隔壁的箱包店,买了一个最大号的加厚帆布背包,六十块钱,也买了。背着新包,
穿着新鞋,她回到了那个六平米的隔间。她把包放在地上,对着墙上裂了一道缝的破镜子,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二十七岁的女人,脸色蜡黄,头发扎成马尾,额前的碎发掉下来,
穿着洗得发白的夹克,背着一个巨大的帆布包,像个逃难的。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
小声问:“李小兰,你要干啥?”镜子里的人,也看着她,没说话。她又问:“你知不知道,
你这是在干啥?”“不知道。”她自己回答自己,声音有点抖。“那你背个包干啥?
”“……想走走。”“去哪儿?”“……不知道。”“那你走个屁!”她忽然提高了声音,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骂道,“李小兰,你是不是疯了?你好好的班不上,好好的日子不过,
你要出去瞎走?你知道外面有多危险吗?你一个女人,没文化,没出过远门,
你死在外面都没人知道!”她把背包从肩上扯下来,狠狠地扔在地上,一**坐在床上,
双手抱着头,哭了。她怕,她真的怕。她不是余纯顺,她不是什么探险家,不是什么勇士。
她只是一个从河南农村出来的女人,只读过三年小学,连地图都看不太明白,
连在野外生火都不会。她不知道外面有什么,不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
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她坐在床上,从下午,一直坐到天黑。出租屋里没有开灯,
外面是城中村的吵闹声,卖小吃的吆喝声,夫妻吵架的声音,
电视里春节晚会重播的欢笑声隔着墙传进来。她就坐在黑暗里,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像。
她想了很多很多事。想七岁那年,母亲说她是捡来的,
她躲在柴房里哭了一下午;想小学三年级,母亲把她的书包收起来,让她下地割草,
她坐在田埂上,看着远处的山,看了一下午;想东莞的电子厂,她连续加班三天,
晕倒在流水线上,醒来的时候,组长还在骂她手脚慢;想郑州的写字楼里,
王老板指着她的鼻子,骂她“农村出来的没见过世面”,她低着头,指甲掐进手心,
掐出了血;想天桥上,她看着桥下滚滚的车流,觉得这座城市,
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想报刊亭里,她看到的那句话,“与其腐朽,
不如燃烧”;想村口的老槐树下,那片无边无际的黑暗。她想,如果她现在回头,会怎么样?
她会去公司上班,继续每天打杂,被老板骂,每个月挣八百块钱;她会回李家村,
跟那个开修理铺的张军相亲,嫁给他,给他生孩子,每天围着灶台转,
围着丈夫孩子转;她会变成跟母亲一样的女人,一辈子待在那个村子里,
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然后跟自己的孩子说,你该嫁人了,你该认命了,女人这辈子,
就该这样。她才二十七岁。她不想就这样,过完自己的一辈子。天黑透了,
外面的吵闹声越来越大。她慢慢抬起头,伸手打开了桌子上的台灯。昏黄的灯光,
照亮了这个小小的隔间。她从地上捡起那个帆布背包,放在桌子上,拉开拉链,
开始往里面装东西。她装了两件换洗衣服,一件厚的秋衣秋裤,一件夹克,
都是她最好的衣服;装了一整包最便宜的苏打饼干,十包,
够她吃好几天;装了两个洗干净的大塑料桶,装满了自来水;装了一把用了很多年的折叠伞,
伞骨坏了一根,但是还能用;装了一个装电池的手电筒,
还有一板新电池;装了一把五块钱买的折叠刀,揣在最贴身的口袋里;最后,
她拿出了那本看了无数遍的中国地图册,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背包的最内层。装东西的时候,
她的手一直在抖。装进去,又拿出来,拿出来,又装进去,反复了很多次。她知道,
从她背上这个包,走出这个门开始,她的人生,就再也回不去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
她就起来了。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收拾好了,没用的,都送给了隔壁的刘梅。
她去找房东退房子,房东老太太接过钥匙,退给了她押金,撇着嘴问她:“小姑娘,
你这是要去哪儿啊?班也不上了?”“出去走走。”李小兰说。“走走?”老太太哼了一声,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务正业。好好的班不上,出去瞎晃悠,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李小兰没说话,笑了笑,转身走了。她去了银行。存折里,有她打工这么多年,
一分一分攒下来的一万两千块钱。这是她全部的家当,是她的命。她在柜台前,犹豫了很久,
最后,取了一万块钱,用塑料袋裹了一层又一层,然后用针线,缝在了自己贴身的秋衣里面,
紧紧地贴在胸口。剩下的两千块钱,她去邮局,填了汇款单,寄回了李家村,
汇款单的附言里,她只写了一句话:“妈,我出去走走,别担心。”刚从邮局出来,
村口的公用电话就打过来了。是母亲。电话一接通,母亲的骂声就传了过来,
震得她耳朵嗡嗡响:“李小兰!你个死丫头!你到底想干啥?你寄两千块钱回来是什么意思?
你要疯是不是?”“妈,我想出去走走。”她拿着电话,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走啥走?
你要饭去?”母亲在电话那头,气得声音都抖了,“好好的班你不上,好好的对象你不看,
你要出去瞎跑?你知道外面有多乱吗?你一个女人家,出点事怎么办?你让我跟你爹,
怎么活?”“不是要饭,就是想出去看看。”“看啥看?有啥好看的?家里的地不好看?
郑州的楼不好看?非要跑到外面去看?”母亲骂着骂着,就哭了,“小兰,你回来吧,
妈不逼你相亲了,不逼你嫁人了,你想上班就上班,想干啥就干啥,只要你回来,行不行?
妈求你了。”李小兰拿着电话,靠在邮局的墙上,眼泪也流了下来。她想说,妈,对不起,
可是我不能回去。我要是回去了,我这辈子,就真的白活了。可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只是拿着电话,不停地哭。最后,母亲在电话那头,哭着说了一句:“你自己看着办吧。
反正你也大了,我管不了你了。你要是死在外面,也别跟我说。”说完,电话就挂了。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李小兰慢慢滑坐在邮局的地上,抱着头,哭得浑身发抖。她怕。
真的怕。可她还是站了起来。她抹掉脸上的眼泪,把背包背到肩上,拉紧了背带。
她走出了邮局,走到了郑州的大街上。早上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有点晃眼。
她回头看了一眼,看了一眼她待了三年的郑州,看了一眼那个她住了三年的城中村的方向。
然后,她转过身,朝着火车站的方向,迈开了脚步。她把出租屋的钥匙,
揣在了贴身的口袋里。她想着,万一走两天,就后悔了,就回来了,还有地方住。她没想到,
这把黄铜的、磨得发亮的钥匙,她这辈子,再也没用过。四、第一步,
踩在针尖上的自由她坐长途车,到了洛阳。她之所以选择洛阳,
是因为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洛阳是十三朝古都,往西走,就是秦岭,就是伏牛山,
就是她小时候看了无数次的,那座山的另一边。车到洛阳的时候,是早上八点。洛阳的街头,
到处都是卖早餐的小摊,胡辣汤的香味,飘得满街都是。她在一个小摊前,停下来,
买了一碗胡辣汤,两个水煎包,花了两块钱。这是她很久以来,
第一次舍得吃这么丰盛的早餐。她坐在小摊的小板凳上,喝着热乎乎的胡辣汤,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心里既兴奋,又忐忑。从今天起,她再也不用打卡上班了,
再也不用看老板的脸色了,再也不用听别人告诉她,她该怎么活了。她的脚,想去哪里,
就可以去哪里。喝完胡辣汤,她背上背包,沿着310国道,一路往西,开始走。一开始,
她走得很快,脚步轻快,看着路边的田野,看着路边的白杨树,看着远处的山,
觉得什么都新鲜。风刮在脸上,都带着自由的味道。她甚至忍不住,
哼起了小时候在村里学的豫剧。可她没高兴多久。走了三个小时,到中午的时候,
她的脚步就慢下来了。肩膀被背包的带子磨得生疼,像火烧一样,每走一步,背包就晃一下,
带子就磨一下肩膀。脚也开始疼了,脚后跟和前脚掌,都磨得通红。
她在路边的一个小卖部前,停下来,歇了歇脚。买了一瓶矿泉水,花了一块钱,
吃了两块饼干。她脱了鞋,看了看自己的脚,脚后跟已经磨出了两个红红的水泡,一碰就疼。
小卖部的老板,是个中年男人,看她一个女人,背着这么大的包,一个人走路,
好奇地问她:“闺女,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背着这么大的包。”“往西走。”李小兰笑了笑,
说。“往西?去哪儿?西安?”老板惊讶地说,“西安离这儿好几百里地呢!
你就这么走着去?”她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老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想不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受这个罪。”李小兰穿上鞋,
跟老板道了谢,继续往前走。这一次,每走一步,脚上的水泡就疼一下,像踩在针尖上一样。
她咬着牙,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走几步,就要停下来歇一歇。太阳慢慢升到了头顶,
晒得她后背全湿了,衣服贴在身上,又闷又热。背包越来越沉,像一块大石头,
压在她的肩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心里,第一次生出了后悔的念头。“回去吧。
”她对自己说,“现在回去,坐长途车回郑州,也就半天的事。回去跟老板道个歉,
还能回去上班,还能住那个六平米的隔间,至少不用受这个罪,不用风吹日晒,
不用脚疼得走不了路。”她站在路边,看着身后的路,又看了看身前的路,犹豫了很久。
可她还是没有回头。她对自己说,李小兰,你都走了这么远了,现在回去,之前的勇气,
都白费了。你不是不想腐朽吗?你不是想燃烧一次吗?这点苦都吃不了,你还能干什么?
她咬着牙,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天快黑的时候,她算了算,一天下来,
她大概走了三十里地。脚上的水泡,早就磨破了,袜子粘在伤口上,一动就疼。
腿酸得像灌了铅一样,抬都抬不起来。天慢慢黑了,周围的村子里,亮起了灯。
她走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村口有一棵大槐树,像李家村的那棵一样。
她必须找个地方住下来,不然,晚上只能睡在野地里了。她走到村子里,敲了第一家门。
开门的是个中年男人,光着膀子,看着她,警惕地问:“你找谁?干啥的?”“大哥,你好。
”李小兰陪着笑,说,“我是走路路过这里的,天太晚了,能不能在你家借宿一晚?
我给你钱。”男人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撇了撇嘴,说:“我们家没地方。谁知道你是干啥的?
是不是骗子?赶紧走!”说完,“砰”的一声,就把门关上了。李小兰站在门口,愣了半天,
又去敲第二家门。开门的是个年轻媳妇,抱着一个孩子,看着她,眼神里全是防备,
没等她把话说完,就说:“你赶紧走!不然我喊人了!”又把门关上了。
她站在空荡荡的村子里,看着一家家亮着灯的窗户,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天越来越黑,
风越来越冷,吹在她身上,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脚上的疼,身上的累,心里的委屈,
一下子全都涌了上来。她咬着牙,走到了村子最里面的一家。这是一间土坯房,看起来很旧,
门口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正在择菜。她走过去,站在老太太面前,小声说:“大娘,
你好。”老太太抬起头,看着她,浑浊的眼睛里,带着一点好奇:“闺女,你找谁啊?
”“大娘,我是走路路过这里的,天太晚了,找不到住的地方。能不能在你家借宿一晚?
我给你钱。”她看着老太太,声音里带着一点恳求。老太太看着她,看了半天,
看着她背着的大包,看着她磨破的鞋,看着她疲惫的脸,叹了口气,说:“进来吧。
一个闺女家,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那一刻,李小兰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老太太家,就她一个人住。儿子儿媳都去城里打工了,孙子也跟着去了,
家里就剩下她一个人。老太太给她烧了一锅热水,让她烫烫脚,又给她端来了两个白面馒头,
一碗玉米稀饭,还有一小碟咸菜。“快吃吧,闺女。看你累的。”老太太坐在她对面,
看着她,说。李小兰拿起馒头,咬了一口,热乎乎的馒头,咽下去,暖到了心里。她一边吃,
一边掉眼泪,馒头都被眼泪打湿了。“闺女,你一个人,这是要去哪儿啊?”老太太问她。
“往前走。”李小兰说。“往前走是哪儿啊?”“不知道。”李小兰摇了摇头,说。
老太太看着她,叹了口气,说:“你爹妈,不担心你啊?”李小兰拿着馒头的手,顿了一下,
没说话。她想起了母亲在电话里的哭声,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吃完饭,
老太太给她抱来了一床干净的棉被,让她睡在灶房旁边的柴房里。柴房里铺着厚厚的干草,
有一股麦草的清香味,也有一点霉味。墙角堆着柴火,还有老鼠窸窸窣窣的声音。
老太太给她掖了掖被角,说:“夜里冷,盖好被子,别冻着了。”“谢谢你,大娘。
”李小兰看着老太太,哽咽着说。老太太笑了笑,转身出去了,给她带上了门。那一夜,
李小兰几乎没睡着。躺在硬邦邦的干草上,听着外面的风声,听着墙角老鼠的动静,
听着远处村子里的狗叫声,她睁着眼睛,看着屋顶的破洞,看着从破洞里透进来的星光。
她又开始后悔了。她想,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这个陌生的村子里,
睡在柴房里,受这个罪。她想,要是现在在郑州的出租屋里,她应该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虽然隔间很小,但是至少有墙,有门,有温暖的被窝,不用怕老鼠,不用怕风吹。
她翻来覆去,想了一夜。天刚蒙蒙亮,她就起来了。柴房的门开着,老太太已经起来了,
正在灶房里烧火,给她煮稀饭。她从兜里掏出十块钱,放在了桌子上。老太太看到了,
连忙把钱拿起来,塞回她手里,说:“闺女,我不要你的钱。不就是住一晚,吃两个馒头吗?
不值当的。”“大娘,你必须收下。”李小兰把钱又塞给老太太,说,
“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两个人推让了半天,老太太最后还是收下了。临走的时候,
老太太给她装了好几个馒头,还有一小瓶咸菜,塞到她的背包里,说:“路上吃。
一个人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别硬撑。要是走不动了,就回家。家里永远是你的根。
”李小兰点点头,给老太太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走出了院子。她走到村口,回头看了一眼,
老太太还站在门口,看着她。她挥了挥手,转过身,继续往西走。脚上的伤口,还在疼。
她脱了鞋,把粘在伤口上的袜子撕下来,连带着皮都撕下来了,疼得她龇牙咧嘴,
眼泪都出来了。她用老太太给她的干净布,把脚包了包,穿上鞋,继续往前走。每走一步,
都钻心地疼。她又开始想,回去吧,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可她还是没有回头。她咬着牙,
一步一步地,朝着西边的山,走了过去。五、头一个月,把胆怯磨成茧后来的很多年,
李小兰想起在路上的日子,总会说,头一个月,是最难的。难的不是走路,不是脚疼,
不是风餐露宿。是你要打破你活了二十七年的习惯,要推翻你之前所有的人生经验,
要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重新学会怎么活着。她活了二十七年,
一直在别人的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