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年前,我亲手将他推入了忘川。他坠入浊浪之前,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里有太多东西——有痛,有恨,有不解,
还有一种我至今不敢细想的、近乎碎裂的东西。他说:“阿蘅,若有来生,
我再也不要遇见你。”然后浊浪吞没了他。我站在岸边,
看着他的白衣一点一点被黑色的水吞噬,像一朵花在泥沼中沉没。
我的手还保持着推他的姿势,指尖在风中微微发抖。忘川的风很大,吹得我的衣袂猎猎作响。
身后的天界旌旗在暮色中翻卷,天帝的使者站在十丈之外,
面无表情地宣读旨意:“……魔君谢长渊,祸乱三界,罪不容诛。今判其神魂永坠忘川,
不入轮回,不得超生……”后面的字我一个都没有听进去。
我只记得那双手——他坠下去的时候,朝我伸出的那双手。
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曾为我抚琴作画的手,在黑色的浊浪中一点一点沉没。
最后连指尖都没入了水中。水面恢复了平静。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跪在岸边,
膝盖磕在冰冷的石头上,疼得我弯下了腰。但我没有哭。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掉一滴眼泪。
因为我怕我一哭,就会忍不住跳下去。后来的五百年,天界的人都夸我。他们说,
蘅芷仙子大义灭亲,亲手铲除了魔君谢长渊,为三界立下了不世之功。
天帝赐我“镇魔真君”的封号,赏了我一座位于九重天上的府邸,每年都有丰厚的灵石供奉。
我把那座府邸空着,一天都没有住过。我搬回了我在凡间的那座小院。
那是我和谢长渊最初相遇的地方。院子的篱笆已经倒了,屋瓦也碎了大半,
那棵我们一起种的海棠树还在,只是再也没有开过花。我住在那里,
每天浇花、煮茶、看日落。像一个普通的凡人女子,不像一个活了上千年的仙人。五百年里,
我没有笑过。第一章人间偶遇五百年后的一个春日,我下山去买茶叶。
凡间的镇子还是老样子,青石板路,白墙黛瓦,卖糖葫芦的老翁换了第三代传人,
茶铺的老板娘从张氏换成了她的曾孙女。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我提着茶篓子走在街上,阳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空气里有槐花的甜香和泥土的腥气。
路边几个小孩在追一只花猫,猫蹿上了墙头,回头喵了一声,大摇大摆地走了。
我看着那只猫,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五百年来的第一次,
我的面部肌肉做出了一个接近“笑”的动作。但只持续了一瞬,
就像一朵还没来得及开放就被风吹散的花苞。我低头继续走,拐过街角的时候,
撞上了一个人。茶篓子从我手里飞出去,茶叶撒了一地。我踉跄了一步,
被人一把抓住了手腕。“小心。”这两个字像一道闪电,
劈开了我脑海里五百年尘封的某扇门。我猛地抬起头。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
给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衫,袖口挽了两道,
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头发用一根木簪子随意挽着,几缕碎发垂在额前,被风吹得微微晃动。
他的眉眼……我盯着他的脸,呼吸在一瞬间凝固了。剑眉斜飞入鬓,目若朗星,鼻梁挺直,
薄唇微抿。这是一张极好看的脸,但不是那种惊艳的好看,
是那种——让你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的好看。和五百年前一模一样。不,不一样。
五百年前的谢长渊,眉间总是带着一股戾气,像一把出了鞘的剑,锋芒毕露。
而眼前的这个人,眉眼间是温和的、平静的、没有被任何仇恨和痛苦浸染过的安详。“姑娘?
”他见我愣在原地,微微皱了皱眉,“你没事吧?”姑娘。他叫我姑娘。五百年前,
他叫我“阿蘅”。高兴的时候叫“阿蘅”,生气的时候也叫“阿蘅”,
在忘川边上最后看我的那一眼里,叫的还是“阿蘅”。现在他叫我姑娘。
“我……”我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石头,“我没事。”他松开了我的手腕,
蹲下去帮我捡散落的茶叶。他的动作很轻,把茶叶一片一片地捡起来,吹掉上面的灰尘,
放回茶篓子里。“这是今年的新茶吧?”他一边捡一边说,“碧螺春,明前采的,
可惜撒了一些。”“你懂茶?”我问。声音还在抖。“略知一二。”他把茶篓子递还给我,
站直了身体。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
我看到了他耳后的一颗小痣——和谢长渊一模一样的位置,一模一样的大小。
我的手指在袖子里攥紧了,指甲掐进掌心,疼得我清醒了一点。“多谢。”我接过茶篓子,
低着头,不敢再看他的脸。“不客气。”他笑了笑,转身走了。我站在原地,
看着他消失在街角的背影。青色长衫,木簪子,
微微驼背的走路姿势——和谢长渊一模一样的背影,
但没有谢长渊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峻。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我深吸了一口气,
把茶篓子抱在怀里,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街角空空荡荡的,他已经走远了。我闭上眼睛,对自己说:不是他。
谢长渊的神魂已经永坠忘川,不入轮回,不得超生。这是天帝的旨意,是三界的铁律。
忘川之水能销魂蚀骨,五百年过去,他的神魂早已化作虚无。不可能是他。我加快了脚步,
几乎是逃一样地离开了那条街。回到山上的小院,我坐在海棠树下,把茶篓子放在膝盖上,
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个下午。海棠树还是没有开花。五百年来,它光秃秃地立在那里,
枝干扭曲,树皮皲裂,像一具不肯倒下的枯骨。我曾经用灵力催过它,用仙露浇过它,
甚至从天界的药圃里偷过灵土来培在它的根部。它什么都不领情,就是不肯开花。
就像我一样。五百年来,我的心里也再没有开过任何一朵花。但今天,在那个街角,
在看到那个人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不是开花,
是泥土下面有什么东西翻了个身。也许是一颗沉睡了五百年的种子,也许是别的什么。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只知道,它动了。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躺在竹榻上,
听着窗外的虫鸣和风声,脑子里全是那张脸。剑眉,朗目,耳后的小痣,
微微驼背的走路姿势。不可能是他。我第一千次对自己说。忘川的神魂永坠,
是天帝亲自下的封印。三界之内,没有任何力量能将其破解。除非——我翻了个身,
把脸埋进枕头里。除非天帝亲自解封。但天帝为什么要解封?谢长渊是魔君,是三界公敌,
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恨不得谢长渊永世不得超生,怎么可能解封?
除非……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我坐起来,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五百年了,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天帝的旨意。因为我相信那是正义的——谢长渊确实是魔君,
确实带领魔族与天界大战了三百年,确实有无数的仙人和凡人死在那场战争中。他罪有应得。
但为什么,每次想起他坠入忘川时回头的那一眼,我的心就会疼得像被人攥住了一样?
“若有来生,我再也不要遇见你。”这是他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他恨我。他当然恨我。
是我亲手把他推下去的。是我,在他最信任我的时候,在他把后背交给我保护的时候,
用尽全身的灵力,把他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我是天界的仙子。他是魔界的君王。
我们之间隔着的是三界的血海深仇,是五百年的战火与杀戮。我别无选择。
我一直是这样告诉自己的。五百年来,每一天,每一夜,每一次在梦中惊醒,
我都是这样告诉自己的。但今天,在看到那张脸的瞬间,这个坚持了五百年的信念,
第一次出现了裂缝。第二章又见我以为那只是一次偶遇,过后就不会再有了。凡间那么大,
一个小小的镇子,茫茫人海,两个人能遇到一次已经是天意,不可能再有第二次。
但天意似乎另有安排。三天后,我又去了那个镇子。不是去买茶叶——我的茶篓子还是满的。
我只是……想去走走。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经过一家书铺的时候,透过敞开的窗户,看到了一个人。他坐在书铺的角落里,
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翻书的手指上,
把那些骨节分明的轮廓照得半透明。还是那件青色长衫,还是那根木簪子。
他今天换了一双新布鞋,白色的,鞋面上沾了一点泥。我在窗外站了很久,
久到书铺的老板都注意到了我,探出头来问:“姑娘,要买书吗?”他抬起头,看到了我。
“是你?”他放下书,站起来,脸上带着一丝意外和惊喜,“那天撒了茶叶的姑娘。
”“……是我。”我的声音又哑了。“真巧。”他笑了笑,“你也来买书?
”“我……随便看看。”他点了点头,没有多问,重新坐回去看书。
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书铺,在离他三尺远的书架上随手抽了一本书,翻开,
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我的余光一直在看他。他看书的时候很专注,嘴唇微微动着,
像是在默念。偶尔皱一下眉,偶尔嘴角翘一下,偶尔用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划过。
他的手指很好看,修长而有力,指尖有薄薄的茧——不是练剑留下的茧,
是翻书和写字留下的。谢长渊的手指也有茧。但那是握剑留下的。他的剑叫“断念”,
通体漆黑,剑身上刻着两个血红色的字——“忘川”。忘川剑。忘川之水。他是魔君,
他的剑叫忘川。而我亲手把他推入了忘川。多么讽刺。“你看的什么书?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问。他抬起头,把书封面朝向我——《山海志异》。
“讲一些山精水怪的杂谈,”他说,“很有意思。”“你喜欢看这些?”“嗯。
我喜欢听故事。尤其是那些……很久以前的、快要被人遗忘的故事。
”他说“很久以前的、快要被人遗忘的故事”的时候,目光从我脸上掠过,停了一瞬。
那一瞬间,
我好像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东西——很深的、很远的、像是一口被落叶覆盖了的古井。
但只是一瞬。下一秒他就低下头,继续翻书了。“你呢?”他问,“你喜欢看什么书?
”“我……”我想了想,“我不太看书。”这是实话。五百年前,谢长渊曾经教过我看书。
他是魔君,但他饱读诗书,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他说,魔界太荒芜了,什么都没有,
他只能靠看书来打发时间。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坐在海棠树下。
他手里拿着一卷泛黄的《离骚》,**在他肩膀上,听他念:“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而温柔,像夜风穿过竹林。“不看书的话,
那你平时做什么?”他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种花。煮茶。看日落。
”“种花?种什么花?”“海棠。”“海棠?”他的眼睛亮了一下,“海棠好看。
我最喜欢海棠。”“你也喜欢海棠?”“嗯。小时候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海棠树,
每年春天都开很多花,粉红色的,一簇一簇的,好看极了。后来……后来树死了,
就再也没有见过了。”他说“后来树死了”的时候,语气很平淡,
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我注意到他翻书的手指停了一下,停了一瞬,
然后才继续翻过去。“你家在哪里?”我问。“不在了。”他摇头,“很多年前就不在了。
”他没有多说,我也不好再问。书铺里安静了下来,只听得见翻书的声音和窗外街上的人声。
我站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的存在很突兀。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站在书铺里拿着一本没有翻开的书,假装在看,其实一直在偷看旁边的男人。这像什么话?
“我走了。”我说。“好。”他抬起头,又笑了一下,“再见。”再见。
这两个字让我的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五百年前,谢长渊每次离开的时候,
说的都是“等我”,从来不说“再见”。他说“再见”太不吉利了,
好像说了就不会再见面一样。但这个人说“再见”。
轻松地、随意地、不带任何负担地说出了这两个字。因为他是一个凡人。
凡人每天都说着“再见”,因为他们不知道,有时候说了再见,就真的再也不见了。
我走出书铺,在街上站了很久。阳光很暖,风很轻,远处有人在唱戏,咿咿呀呀的,
听不清唱的是什么。我把手放在胸口,感觉到心脏在跳。咚咚,咚咚,一下一下的,
有力而规律。五百年来第一次,我觉得这颗心脏是真的在活着,而不只是在维持生命。
第三章茶与书第三次见面,是五天之后。我又去了那个镇子。
这次我没有借口——不是去买茶叶,不是去逛街,我就是想去。我想去看他。
他还在那家书铺里。这次没有看书,而是在跟书铺的老板下棋。棋盘是竹制的,
棋子是磨得发亮的石子,黑子白子各一堆,放在两只粗陶碗里。“你又来了。”他看到我,
没有意外,好像早就知道我会来一样。“嗯。”我站在旁边看他们下棋。他的棋下得很好。
布局稳健,落子果断,不贪不怯,每一步都恰到好处。老板不是他的对手,
下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投子认输了。“不下了不下了,”老板摇着头,
“跟你下棋太没意思了,从来赢不了。”“承让。”他笑着把棋子收进碗里。“姑娘,
你会下棋吗?”老板看着我,“跟他下一盘,帮我出口气。”“我……不太会。”“没关系,
我可以教你。”他说。我坐在他对面,拿起一枚白子,犹豫了很久,
落在了一个最笨的位置上。他没有嘲笑我。他看了看棋盘,拿起一枚黑子,
落在了一个很温和的位置——不是攻击性的落子,而是一个引导性的落子,
像是在告诉我“你可以这样走”。我懂了。我跟着他的引导,一步一步地走。
每一步他都会给我留出空间,不会逼得太紧,也不会放水得太明显。整盘棋下完,我输了,
但输得不多——刚好输了三目半。“不错。”他说,“第一次下能下成这样,很有天赋。
”“你让了我很多。”“没有让。只是没有尽全力。”他说得很坦诚,“跟新手对弈,
尽全力是不礼貌的。”我看着他,忍不住笑了一下。这一次,那个笑容没有一闪而逝。
它在我的嘴角停留了很久,久到我自己都感觉到了。他也看到了。他看着我的笑容,
愣了一下,然后目光柔和了下来。“你笑起来很好看。”他说,“你应该多笑笑。
”我的笑容凝固了一瞬,然后慢慢地、慢慢地收了回去。“我不太会笑。”我说。“为什么?
”“因为……很久没有笑过了。”他没有追问。他只是点了点头,把棋子收好,
然后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我。“送你的。”我接过来看——是一本手抄的诗集,
封面上用端正的小楷写着《花间集》。“我自己抄的,”他说,“字写得不好,别嫌弃。
”我翻开第一页,看到了他的字迹。端正而清秀,一笔一画都很认真,
但笔锋之间有一种很独特的韵味——不是那种被老师逼着练出来的工整,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带着个人风格的漂亮。和谢长渊的字一模一样。谢长渊也喜欢抄诗。
他在魔界的时候,闲暇时最大的乐趣就是抄诗。他用的是狼毫小笔,墨是自己磨的松烟墨,
纸是凡间最好的宣纸。他抄完的诗从来不保存,写一张扔一张,扔得满屋子都是。
我每次去他的寝殿,脚下踩的都是他的字。“你……经常抄诗?”我的声音在发抖。“嗯。
闲来无事,写写画画,打发时间。”“你写字的方式……很特别。”“是吗?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我没觉得。小时候在学堂里学的,先生教的。”学堂。先生教的。
谢长渊没有上过学堂。他的字是在魔界的废墟里自己练出来的。魔界没有书,没有纸,
没有墨。他用的纸是兽皮,用的笔是兽骨,用的墨是血。但他写出来的字,
比天界任何一位仙君的字都好看。“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看了我一眼,
目光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沈念。”他说。沈念。谢长渊。两个截然不同的名字,
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但我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手里的书差点掉在地上。沈念。念。
他在念谁?“你呢?”他问,“你叫什么?”“蘅芷。”“蘅芷。
”他把这两个字在嘴里念了一遍,像是在品尝一颗糖的味道。“好名字。香草为蘅,
白芷为芷,都是美好的东西。”“你懂花草?”“略知一二。”他笑了笑,“我说过了,
我喜欢看书。什么书都看,花草、山川、志怪、诗词……什么都看。
”“那你一定知道很多故事。”“嗯。很多。”“能不能……讲一个给我听?”他想了想,
说:“好。下个集市日,还在这里,我讲给你听。”下个集市日。那就是五天之后。
我点了点头,抱着那本《花间集》,走出了书铺。走出很远之后,我回头看了一眼。
他还坐在书铺里,低头收拾棋子。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睫毛照成了金色。
我把《花间集》贴在胸口,感觉到心脏在咚咚地跳。沈念。念。
第四章故人故事五天后的集市日,下了一场雨。我撑着伞走到镇上的时候,
书铺的屋檐下已经积了一洼一洼的水。街上的人少了很多,
只有几个卖菜的老翁还守在摊子前,用塑料布盖着菜筐。他在书铺里等我。看到我的时候,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很轻微的一下,像是有人在暗夜里擦亮了一根火柴,
亮了不到一秒钟就灭了,但那点光已经足够照亮周围的一切。“我以为你不来了。”他说。
“为什么不来?”“下这么大的雨。”“雨又不碍事。”他笑了笑,
从书架上取下一只茶壶和两只茶杯,放在桌上。茶壶是粗陶的,茶杯是缺了口的,
但茶水是热的,碧螺春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和着雨声和书页的气味,
让人觉得格外安宁。“你想听什么故事?”他给我倒了一杯茶。“你讲什么我就听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