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念是被一阵冷风惊醒的。她睁开眼的时候,窗外的天还没亮透,
灰蒙蒙的光线透过纱帘落在地板上,像一层薄薄的霜。
她下意识地往右边摸了摸——床单冰凉,没有人睡过的痕迹。陆司珩又没回来。
她慢慢坐起身,颈椎发出一声细微的脆响,像是老旧的木门被风吹动。床头柜上摆着一杯水,
是她昨晚睡前倒的,到现在一口没动。杯子旁边是一张照片,相框上落了一层薄灰。
照片里的女人穿着白裙子站在樱花树下,笑容明亮得像是能照亮整个房间。那是三年前的她。
三年前,她还不叫苏念。她叫沈知意,是个在城东老城区开甜品店的普通姑娘。店不大,
只有三十几个平方,但她把每个角落都布置得很用心。她会在每个周末的早晨烤一炉蛋挞,
把刚出炉的蛋挞送给隔壁修鞋的老爷爷和对面早餐店的老板娘。
她的日子过得像她做的提拉米苏,甜而不腻,温温热热。她是在一个下雨天遇见陆司珩的。
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大到整条街的雨水都漫上了人行道。沈知意正在店里收拾最后一批模具,
听到门口的风铃响了一声。她抬起头,看见一个浑身湿透的男人站在门口,
雨水顺着他深灰色西装的衣角往下淌,在地上汇成一小滩。他的脸色很白,白得近乎透明。
他的眼睛很深,像是藏着什么浓烈的情绪,却又被一层薄冰封住了。
他看着沈知意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在看一个认识很久的人,又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你好,
请问……”沈知意下意识地拿起柜台上的毛巾,“你要不要先擦一下?”男人没有接。
他站在原地,目光一瞬不瞬地落在她脸上,嘴唇微微翕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
最后什么都没说出来。沈知意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但她还是走过去,
踮起脚尖把毛巾搭在他肩上。“雨太大了,先进来坐一会儿吧,我给你倒杯热水。
”她转身去倒水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很低很低的声音。“念念。”沈知意愣了一下,
回头看他。“你说什么?”男人垂下眼,睫毛上还挂着水珠。“没什么。”他说,“对不起,
打扰了。”那天他在店里坐了很久,直到雨停了才走。沈知意给他做了一杯热拿铁,
他端起来喝了一口,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很淡,
淡得像是不小心从嘴角泄露出来的,但沈知意觉得那大概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笑容。
“很好喝。”他说,“很像她做的味道。”“谁?”沈知意问。男人没有回答。他放下杯子,
站起身,从西装内袋里摸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名片上的字迹已经被雨水洇得有些模糊,
但沈知意还是看清了那个名字——陆司珩。恒远集团,陆司珩。
她在本地新闻上见过这个名字。恒远集团是这座城市最大的地产公司之一,
陆司珩是这家公司最年轻的掌门人。财经杂志说他冷厉果决,商业周刊说他手腕强硬,
八卦小报说他是这座城市最金贵的单身汉。沈知意拿着那张被雨水泡软的名片,
觉得这件事荒诞得像一个三流偶像剧的情节。但她不知道的是,
这不是她跟陆司珩的第一次见面。陆司珩第一次见到沈知意,是在三个月前。
那天他开车经过城东老城区,被堵在了一条窄巷子里。百无聊赖的时候,他转头看向车窗外,
正好看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从一家甜品店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
托盘上放着几杯奶茶。她把奶茶递给门口等着的几个中学生,笑着说了一句什么,
几个孩子都笑了。她的笑容太明亮了,亮到让陆司珩觉得有些刺眼。因为那张脸,那双眼睛,
那个笑容,都太像一个人了。太像顾念了。顾念是他的女朋友。或者说,
是他曾经拥有的、在人间最后的一缕光。他和顾念相识于十七岁。
顾念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好的女孩,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说话的声音软软的,
像春天的风拂过湖面。她会在冬天把他的围巾往上拽一拽,
盖住他冻红的耳朵;会在他加班到深夜的时候,
端着一碗热汤面出现在他办公室门口;会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安安静静地靠在他肩上,
什么都不说,只是陪着他。他以为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可是三年前,
顾念被查出患了罕见的血液疾病。从确诊到离世,只有四个月。那四个月里,
陆司珩几乎疯了。他找遍了全世界的专家,用尽了所有能用的办法,
甚至放下恒远集团的所有业务,带着顾念去了她一直想去的瑞士。可顾念还是走了,
在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安安静静地合上了眼睛。她走的时候,
手里还攥着他送她的那枚戒指。顾念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陆司珩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他不去公司,不见任何人,把自己关在顾念生前住过的房间里,
一遍一遍地看她留下的日记和照片。顾念的日记最后一页写着:“珩,如果我不在了,
你要好好活下去。我希望你能再遇到一个让你心动的人,过普通但幸福的日子。
替我看看这个世界,替我尝尝所有的甜。”陆司珩把那一页翻来覆去地看了无数遍,
每次看完都会把日记本摔到墙上。好好活下去。怎么好好活下去?她不知道,
他的世界从她离开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没有了光。直到他在那条窄巷子里,看到了沈知意。
沈知意长得很像顾念。不是那种“有点像”的像,而是几乎一模一样。同样的脸型,
同样的眉眼,同样的笑起来时微微上扬的嘴角。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
那就是沈知意的气质比顾念更活泼一些,更像太阳,而顾念更像月亮。陆司珩坐在车里,
看着沈知意站在甜品店门口的样子,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让助理去查了沈知意的全部信息。
沈知意,二十四岁,父母早亡,在孤儿院长大,靠助学金读完了一所普通的职业学校,
三年前在城东老城区开了这家甜品店。独居,未婚,没有恋人。像一张白纸,干净得不像话。
陆司珩看了那份资料很久,然后做了一个决定。一个他后来无数次回想起来,
都不知道是对是错的决定。他开始出现在沈知意的生活里。第一次是“偶遇”,
他路过甜品店,买了一杯美式。第二次也是“偶遇”,他又路过,买了一块芝士蛋糕。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到后来,沈知意已经记住了他的口味——美式不加糖,
蛋糕只吃提拉米苏。“你好像很喜欢吃甜食。”沈知意有一次把提拉米苏递给他,笑着说,
“但是提拉米苏的糖分很高,你可以试试我们新出的低糖款。”陆司珩看着她,眼神很温柔。
“不用,”他说,“她做的也是这个味道。”沈知意那时候还不知道“她”是谁。
她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每次看她的眼神都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悲伤,
像是在透过她看着另一个人。那种感觉很奇怪,像是一束光照在你身上,却落在了别人那里。
但她还是忍不住被他吸引了。陆司珩是那种很难让人不动心的男人。他长得好,家世好,
举手投足间带着一种优雅的疏离感,像是一座冰山,冷得让人不敢靠近,
却又忍不住想知道冰山下面藏着什么。他对沈知意的态度很特别,有时候温柔得像春天的风,
有时候又冷淡得像冬天的霜。他会在深夜给她发消息,
问她今天累不累;也会在她主动靠近的时候,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
反而让沈知意陷得更深。三个月后,陆司珩跟沈知意表白了。不是在她的小甜品店里,
不是在什么浪漫的地方,而是在顾念的墓前。沈知意不知道那是顾念的墓。
她只知道陆司珩带她去了一个很安静的墓园,带她走到一块墓碑前,
墓碑上刻着一个名字——顾念。墓碑上没有照片,只有一行字:“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陆司珩站在墓碑前,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转过身,看着沈知意,说了一句话。“嫁给我。
”沈知意愣在原地。她看着陆司珩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她期待的爱意和温柔,
只有一种她看不懂的、浓烈到几乎要溢出来的情绪。那种情绪不像是在看她,
更像是在看别的东西,在看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你是认真的吗?”沈知意问。
陆司珩没有回答。他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头顶,
声音低沉得像是在叹息:“念念,不要离开我。”沈知意听到那两个字的时候,
心里有什么东西轻轻动了一下。念念。他叫她念念。她不知道那个名字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只是觉得,那个名字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温柔,像是祈祷,
像是挽留,像是对着深渊喊一个永远不会再回来的人。沈知意嫁给了陆司珩。
婚礼办得很盛大,在城郊的陆家老宅里,来了很多人。沈知意穿着白色的婚纱,
站在陆司珩身边,笑得很好看。陆司珩也笑了,笑得温柔而克制,
像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应该表现出的那样。但沈知意注意到,陆司珩在婚礼上喝的酒,
不是香槟,是一杯冰水。他端着那杯冰水走过所有宾客,滴水不沾,滴酒未进。
“你不喝酒吗?”沈知意小声问他。陆司珩看着远处不知道什么地方,
声音很轻:“答应过一个人,再也不碰酒了。”沈知意没有追问。
她以为那个“一个人”是他的长辈,或者是什么故人。她不知道,
顾念生前最担心的就是陆司珩酗酒。顾念走之前,拉着陆司珩的手,
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答应我,不要再喝酒了。你要是喝坏了身体,我在地下也不安心。
”陆司珩跪在顾念的病床前,哭得像个孩子。他答应了。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不敢违背的承诺。
婚后的日子,比沈知意想象的要好,也比她想象的要糟。好的是陆司珩对她很大方。
他在城中心最好的地段给她买了一栋别墅,请了三个阿姨一个管家一个司机,
衣食住行全都是最好的。她的衣柜里挂满了各大品牌当季的最新款,
她的首饰盒里摆满了各种颜色的宝石,她的银行卡里每个月都会多出一笔数额惊人的零花钱。
糟的是,陆司珩从来不在家过夜。他偶尔会来,但都是在白天。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沈知意给他倒茶,他喝一口,说一句“不错”,然后就不再说话了。有时候他会带她去吃饭,
去城中最贵的餐厅,点一桌子菜,沈知意吃得津津有味,陆司珩却几乎不动筷子。
他只是看着沈知意吃,眼神柔和得像是在看一件珍贵的瓷器,但那种柔和里没有温度,
只有一种遥远的、不属于她的眷恋。“你怎么不吃?”沈知意有一次忍不住问。“我不饿。
”陆司珩说。他的目光落在沈知意脸上的某个角度,微微出神。“她吃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
腮帮子鼓鼓的,像只仓鼠。”沈知意的筷子停了一下。“司珩,你到底在看谁?
”陆司珩回过神,眼里的柔软一瞬间收了回去,重新变成那种冷冽的、生人勿近的神色。
“你说什么?”“你每次看着我的时候,”沈知意放下筷子,声音很轻,“你到底在看谁?
”餐厅里安静了几秒。陆司珩垂下眼,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放下。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语气也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我在看你。
”沈知意知道他在撒谎。但她没有拆穿。她想,也许他只是不善于表达,
也许他只是需要时间,也许再相处久一点,他就会真正地看见她,
不是透过他眼睛里的那层滤镜,而是真真切切地看见她沈知意这个人。她不知道的是,
那个“再久一点”,永远都不会来。搬进陆家的第三个月,沈知意第一次发现了那间房间。
那是别墅三楼最里面的一间房,房门上挂着一把密码锁。沈知意试过几次密码,都没能打开。
她问过管家,管家只是支支吾吾地说那是先生的东西,夫人最好不要碰。沈知意没有多想,
直到有一天,陆司珩在家的时候接了一个电话,匆匆出门,忘了关书房的门。
沈知意路过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书桌上摊开的一本相册。她停下了脚步。
相册的封面是深蓝色的绒面,边角已经磨得发白,显然是被反复翻阅过的。
沈知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进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翻开那本相册。
也许是她心底早就有了一个隐隐约约的猜测,只是不敢面对,不敢承认。
相册的第一页是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扎着两条辫子,穿着白色连衣裙,
站在一棵开满花的树下,笑得眉眼弯弯。沈知意的手开始发抖。
因为那个女孩长得跟她太像了。不,不对。应该反过来说,是她长得太像那个女孩了。
一样的脸型,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起来微微上扬的嘴角。甚至连那颗藏在左边眉尾的小痣,
都长在同一个位置。沈知意翻过第二页,第三页,第四页。每一页都是那个女孩。
女孩在图书馆看书的样子,女孩在厨房做饭的样子,女孩在海边奔跑的样子,
女孩靠在陆司珩肩上的样子。有一张照片里,陆司珩从背后抱着那个女孩,
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两个人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沈知意从来没见过陆司珩那样的笑容。
她跟陆司珩结婚三个月了,他从来没有那样笑过。相册的最后一页夹着一张纸,
是一张医院的诊断书。沈知意拿起来看,上面写着“顾念,女,二十六岁,
诊断:急性髓系白血病”。诊断书的下面,是陆司珩手写的一段话,
字迹潦草得几乎认不出来,但沈知意还是一字一句地看清了:“念念,今天是你的头七。
我来给你烧纸,你妈妈哭得站不起来,你爸爸一夜白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们,
因为我连自己都安慰不了。医生说你要我好好活着,可是念念,活着太疼了。你走了以后,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今天我路过城东那家甜品店,看到一个人,
长得好像你。我盯着她看了很久,久到差点闯了红灯。念念,你说,是不是你舍不得我,
所以派了一个人来代替你?”沈知意站在陆司珩的书房里,把那张纸举了很久很久。
纸上的字在她眼前慢慢模糊了。她才发现自己哭了。那些眼泪不是为了顾念流的,
也不是为了陆司珩流的。她哭的是自己。哭那个在甜品店里满怀期待的女孩,
哭那个以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爱情的女孩,
哭那个穿着白纱站在陆司珩身边、以为从此以后会幸福的女孩。她一直都知道的。
从陆司珩第一次叫她“念念”的时候,她就应该知道的。那些深夜的消息不是发给她的,
那些温柔的眼神不是看向她的,那些若即若离的态度不是因为她不够好,
而是因为她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她从来就不是陆司珩的念念不忘。她是顾念的回响。
沈知意把那本相册放回原位,擦干了眼泪,走出了书房。她回到卧室,坐在床边,
看着床头柜上那张她跟陆司珩的结婚照。照片里的陆司珩西装革履,面无表情,
而她笑得很灿烂,像是拥有了全世界。她伸手把相框扣了过去。那天晚上陆司珩回来得很晚,
沈知意躺在床上,听到他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越来越近,然后在卧室门口停住了。
她以为他会进来,但脚步声停顿了几秒之后,又渐渐远去了。沈知意睁开眼,看着天花板,
一夜无眠。从那天起,沈知意变了。不是那种激烈的、歇斯底里的变化,
而是一种缓慢的、悄无声息的枯萎。她不再主动给陆司珩发消息了,
不再问他今天回不回来吃饭了,不再在他难得回家的时候兴冲冲地跑下楼迎接他了。
她开始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一待就是一整天。阿姨端上来的饭,
她经常一口都没动。陆司珩没有注意到这些变化。或者说,他注意到了,但没有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沈知意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慰藉,
一个让他能够在没有顾念的世界里继续呼吸的理由。她的笑容,她的声音,她的一举一动,
只要跟顾念足够相似,就足以让他觉得顾念还活着。至于沈知意在想什么,沈知意需要什么,
沈知意是不是也在疼——这些他从来没有想过。在他的心里,沈知意不是沈知意。
她是顾念的影子,是顾念的替身,是顾念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余温。
他给了她豪宅、豪车、花不完的钱,这已经足够公平了。他不需要再给她感情,
因为他的感情已经跟着顾念一起埋进了坟墓里。沈知意在那间大别墅里住了快一年的时候,
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上没有寄件人的名字,只写了“陆家老宅”四个字。沈知意拆开包裹,
里面是一本薄薄的日记本,封面上贴着一张便利贴,
便利贴上的字迹娟秀而工整:“如果你看到了这本日记,说明你已经知道了一些事情。
我叫苏晚,是顾念生前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你有权利知道真相。
——苏晚”沈知意翻开日记本,看到了顾念的笔迹。她从来没看过顾念的字,
但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那种娟秀的、带着一点倾斜的字迹,跟便利贴上的完全不同,
更像是一个温柔的人在轻声细语地说着什么。
日记的第一页写着:“今天珩珩带我去看樱花了,他说樱花落下来的时候像在下雪。
我偷偷许了一个愿望,希望明年的今天,后年的今天,往后的每一个今天,
都能和珩珩一起看樱花。”沈知意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但她还是翻了过去。
第二页:“珩珩最近工作很忙,但他每天晚上都会给我打电话。他说不管多忙,
都要听到我的声音才能睡着。我觉得他好幼稚哦,但是我好喜欢。
”第三页:“今天我们去试婚纱了,珩珩说我穿婚纱的样子像天使。我嘴上说他油嘴滑舌,
但其实我看出来了,他眼眶红了。这个傻子。”第四页的笔迹明显变了,字迹变得歪歪扭扭,
像是写的人已经没有力气握住笔了:“医生说我的病……我不想写这个。
我不想让珩珩看到这些。但如果我真的不在了,我想留下一些东西,告诉后来的某个人,
珩珩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值得被好好爱着。”沈知意一页一页地翻下去,
眼泪一滴滴地落在纸上。顾念的日记里写满了对陆司珩的爱。
那种爱是浓烈的、鲜活的、毫无保留的。她会因为他忘了买她喜欢吃的草莓而假装生气,
会因为他在她生病时端来的那碗粥太咸而笑着说他笨蛋,
会在他出差的时候把他的衬衫一件件熨好,然后在每一件衬衫的口袋里塞一张小纸条,
写着“珩珩加油”或者“想你了”。顾念是那么那么地爱着陆司珩,
爱到即使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日记本上写的最后一句话还是:“珩珩,如果我不在了,
请一定一定要好好活着。找到一个能让你笑的人,替我照顾好你。我会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保佑你们。”沈知意合上日记本,哭了很久。她为顾念哭。哭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
哭她那么年轻就死了,哭她到死都在替别人着想。她也哭自己。
哭自己爱上了一个心里住着别人的人,哭自己以为自己可以取代一个死人,
哭自己在这段婚姻里活得连一个影子都不如。她还哭陆司珩。哭他失去挚爱的痛苦,
哭他用这种方式留住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哭他把自己困在回忆里,
困到连活着都变成了一种折磨。那天晚上,沈知意做了一个决定。她去找陆司珩的时候,
他在书房里。门半开着,沈知意站在门口,看见陆司珩坐在书桌前,
面前摊着那本深蓝色的相册。他手里拿着顾念的照片,拇指轻轻地抚过照片上顾念的脸,
一遍又一遍,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在抚摸圣像。他的眼睛里全是血丝,嘴唇干裂起皮,
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瘦得不成样子。沈知意注意到书桌上还放着一瓶安眠药,
药瓶已经空了。她的心猛地揪紧了。“陆司珩。”她推开门走进去,声音在发抖,
“你吃了多少?”陆司珩抬起头看她,目光涣散而迷茫,像是喝醉了酒的人,
又像是刚从一场漫长的梦里醒来的人。他看着沈知意,看了很久,然后缓缓地伸出手,
像是想摸她的脸。“念念,”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你来接我了。
”沈知意愣在原地。“我终于……可以看到你了。”陆司珩的手指触碰到沈知意的脸颊,
冰凉的指尖微微颤抖着,嘴角弯起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我好想你。念念,我好想你。
”沈知意的眼泪一瞬间涌了出来。她多想告诉他,她不是顾念。她多想转身离开,
让这个把她当成别人的男人自己承受一切后果。可是她做不到。
她看着陆司珩慢慢闭上的眼睛,看着他脸上那种解脱般的平静,
她的身体比她的理智更快地做出了反应。她拨打了急救电话。她抱住了陆司珩,
用尽全身力气把他往楼下拖。她的眼泪掉在他苍白的脸上,声音嘶哑地喊着:“陆司珩,
你给我醒过来,你不许死,你不许死你听到了没有!”救护车来的时候,
陆司珩已经彻底失去了意识。沈知意跟着上了车,一路上握着他的手,指甲掐进他的手背里,
掐出了血痕。她不停地跟他说着话,说那些她从来没有说出口的话。“陆司珩,我叫沈知意,
不是顾念。”“陆司珩,你欠我一个解释,你不许就这么死了。
”“陆司珩……你听到没有……你不许死……”急救室的灯亮了四个小时。
沈知意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浑身都在发抖。她的手上还沾着陆司珩的血,干涸了,
变成暗红色的痕迹,像是某种古老的咒文,牢牢地烙在她的皮肤上。陆司珩被推出来的时候,
医生说了一句“脱离生命危险”。沈知意站起来,腿软得几乎站不稳,但她还是走过去,
隔着推车的栏杆,看了陆司珩一眼。他躺在白色的床单上,脸色苍白得像纸,
嘴唇上全是干裂的死皮,眼皮薄薄地覆在眼球上,像两片枯萎的花瓣。
他的右手上扎着留置针,手腕上缠着纱布,
纱布下面是一道一道深浅不一的疤痕——那是他以前自残留下的痕迹,沈知意以前从没见过。
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从来都不了解陆司珩。不了解他的痛苦有多深,
不了解他的执念有多重,不了解他在顾念死后的每一天是怎么活过来的。
她只知道他把她当成替身,只知道他从来没有爱过她,只知道她是顾念的影子和回响。
可她不知道的是,那个把顾念的照片翻来覆去看到边角发白的男人,
那个在顾念墓前跪下求婚的男人,那个在深夜一遍遍抚摸照片上顾念的脸的男人——他活着,
也许比死了更痛苦。沈知意在病房里陪了陆司珩三天三夜。她没有合过眼,
就这么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看着他。看他偶尔在梦里皱眉,
看他嘴唇翕动时发出的那个模糊的音节——念念,看他醒来时第一眼看到她时眼中闪过的光,
和那道光熄灭之后重新涌上来的绝望。第三天清晨,陆司珩彻底清醒了。他睁开眼,
看到沈知意趴在床边睡着了。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痕,睫毛上凝着细小的水珠,嘴唇干裂起皮,
头发乱糟糟地散在肩膀上。她的右手还握着他的左手,十指交缠,握得很紧,
像是怕他一松手就会消失。陆司珩看了她很久。然后他缓缓地抽出了自己的手。
沈知意被那个动作惊醒了。她猛地抬起头,对上陆司珩的眼睛。那双眼睛很平静,
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没有任何波澜,没有任何情绪。他看着她的时候,目光里既没有温柔,
也没有愧疚,什么都没有。就像看一个陌生人。“苏念,”陆司珩开口了,
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刮过玻璃,“为什么要救我?”沈知意愣了一下。不是因为他的话,
而是因为他对她的称呼。苏念。他给她改了名字,改了户口本,改了身份证,
从沈知意变成了苏念。她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改名,现在她忽然明白了。
“苏念”两个字,是“苏醒的顾念”的意思。他连她的名字,都给的是顾念的。
“因为你不想死。”沈知意的声音也很沙哑,三天没有好好喝过水,嗓子像被火烧过一样。
“你想死的话,就不会在吃了安眠药之后,还把顾念的照片抱在怀里。
你想让她看到你最后的样子,对不对?”陆司珩的眼睛微微震动了一下,
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你很聪明。”他说,语气淡得像在评价一个不相干的人。
“但你不应该救我。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我活着。”沈知意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不是因为委屈,不是因为愤怒,而是一种很深很深的无力感。她终于明白了,
陆司珩不是不爱她,他是不爱任何人。他爱的人已经死了,
死在了三年前那个下着小雨的清晨。活着的陆司珩,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一个被回忆和执念困住的囚徒。而她沈知意,从来就不是那把能打开牢笼的钥匙。
她是牢笼的一部分。那天下午,沈知意做了一个决定。她回到陆家的别墅,
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她的东西不多,一个行李箱就装完了。
那些陆司珩买给她的名牌衣服、珠宝首饰,她一样都没有带走。
她只带走了她来的时候带来的东西——几件换洗的衣服,一张她跟孤儿院院长的合照,
还有顾念的那本日记。她在离开之前,去了一趟顾念的墓地。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很亮,
照在顾念的墓碑上,照得那行字格外清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沈知意把顾念的日记本放在墓碑前,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纸,写了几行字。
她把那张纸折好,压在日记本下面,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顾念的墓碑。“顾念姐姐,
”她轻声说,“对不起,我替不了你。也没有人能替得了你。请你保佑他吧,
保佑他能早一天走出这牢笼。哪怕走得慢一点,哪怕要用一辈子。”她说完这句话,
转身离开了墓园。她坐上了一辆开往城东的公交车。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驶过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经过了恒远集团的总部大楼,
经过了陆司珩曾经带她去过的那个公园,经过了那条她和陆司珩第一次“偶遇”的窄巷子。
她的甜品店还在那里。招牌已经旧了,玻璃门上落了一层灰,
门把手上的红绳已经褪成了白色。沈知意站在店门口,
从包里掏出那把已经很久没用过的钥匙,**锁孔里,转了一下。门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