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林菀把离婚协议书推到餐桌对面的那天,是立秋。天气还闷热得要命,厨房窗户开着,
蝉叫声一浪一浪涌进来。她记得特别清楚,因为那天早上她还专门跑了一趟菜市场,
买了沈恪爱吃的小黄鱼,洗干净了用料酒姜片腌着,打算晚上给他做红烧的。“你签了吧。
”她把笔搁在协议书上,滚到沈恪面前停住,“房子车子我都不要,存款你看着分。
我就一个条件,囡囡归我。”沈恪筷子顿了一下。他夹起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嚼了两口,
咽下去,然后慢悠悠地说:“你又在闹啥子?”闹。这个字林菀听了六年。结婚六年,
沈恪对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你又在闹啥子”。她哭的时候是闹,她沉默的时候也是闹,
她把饭菜热了三遍等他回家是闹,她问他身上香水味哪来的也是闹。在这个男人嘴里,
她林菀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娃娃,整天只会胡搅蛮缠。“没闹。”她今天格外平静,
连声音都像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沈恪,我认真的。六年了,我累了。”沈恪放下筷子,
终于正眼看她。他有一双很好看的内双眼皮,看人的时候习惯微微眯着,
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痞气。当初林菀就是被这双眼睛迷住的,觉得这个男人又帅又野,
跟学校里那些书呆子完全不一样。“林菀,你今天到底抽啥风?”他语气有点不耐烦了,
“公司项目催得紧,我没工夫跟你扯这些。”说着他就要起身。“昨天下午三点。
”林菀突然说。沈恪身体僵了一下。“国贸那边那家咖啡馆,靠窗第二个位置。
你对面坐了个长头发的女的,白裙子,笑起来左脸颊有个酒窝。”她每说一句,
沈恪的脸色就难看一分。“你跟踪我?”“我才没那闲工夫。”林菀扯了扯嘴角,
扯出一个笑来,比哭还难看,“我妈做手术的医院就在国贸对面,我去缴费,
出来打车的时候看见的。也是巧,红灯停了一分多钟,够我看清楚了。”沈恪沉默了几秒,
然后坐回来。他没有否认。这才是最让林菀心寒的地方。他甚至懒得否认,
懒得编一个借口敷衍她。就好像她林菀的感受压根不值得他费那个神。“那是我大学同学,
叫温晴。”他语气平平的,跟汇报工作似的,“她刚从国外回来,在这边没什么朋友,
约我喝杯咖啡而已。”“而已?”“而已。”林菀没接话。她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
推到他面前。那是沈恪的微信聊天页面截图。不是她偷看的,
是昨天晚上沈恪洗澡的时候手机响个不停,她瞄了一眼,消息就这么弹在锁屏界面上。
——阿恪,今天你送我的那条围巾,我很喜欢。——就是想你了,所以才戴。
头像是个长头发的女孩子,笑起来左脸颊有个酒窝。沈恪看到截图的时候瞳孔缩了一下。
但他还是没慌,只是皱起眉头:“你翻我手机?”“没翻。自己弹出来的。
”林菀声音有点抖了,但她拼命忍住没让眼泪掉下来,“沈恪,我不是傻子。
你跟温晴之间到底咋回事,我不想追究了,也没力气追究了。我只想离婚,干干净净地走。
”厨房里那盆腌好的小黄鱼还搁在灶台上。料酒味一阵一阵飘过来,冲得她鼻子发酸。
她想起刚结婚那会儿,沈恪最喜欢吃她做的红烧小黄鱼。每次都能吃三碗饭,
吃完还舔舔嘴唇说“媳妇儿你手艺真绝了,比外头馆子都强”。
那时候他看她的眼神里全是亮晶晶的光,像装了星星。那光什么时候没的呢?她想不起来了。
好像是三年前,又好像是四年前。她生囡囡大出血差点没命那天,他因为公司团建推不掉,
第二天下午才到医院。她躺在病床上,脸白得像纸,他站在门口,拿着个果篮,
说“没事了吧?医生说你命大”。连抱都没抱她一下。又好像更早一点。
她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半夜腿抽筋疼醒,推他起来帮忙揉揉。
他翻了个身嘟囔一句“你自己按按不行吗”,然后继续睡。她在黑暗里坐了很久,
自己弯着腰去够脚趾,肚子太大够不着,最后哭都哭不出来。一桩桩一件件,压在她心口,
像码砖头一样越摞越高。今天,终于塌了。“协议我放这儿了。”她把笔也搁下,
“你签也好不签也好,反正我已经找了律师。囡囡我一定要带走。”沈恪猛地拍了下桌子,
筷子震得蹦起来掉地上。“林菀你能不能消停点!我说了那是我同学!
你非要往那方面想我也没办法!你要离也行,囡囡不能给你!”“凭啥?”“凭她姓沈!
”林菀盯着他,一字一顿:“她是我怀了十个月生下来的。我大出血差点死掉生下来的。
沈恪,你拿啥跟我争?”沈恪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她站起身,把围裙解下来叠好,
放在椅子上。这件围裙是她结婚那年买的,碎花图案,用了六年,洗得都发白了。她没带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了一下,没回头。“小黄鱼腌好了,在灶台上。你晚上自己煎了吃吧。
”门轻轻关上。屋里只剩沈恪一个人,和一盆腌好的小黄鱼。
第二章林菀十六岁就认识了沈恪。那年她刚考上县城的高中,分班第一天,沈恪坐她后排。
她记得清清楚楚,那天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T恤,头发乱糟糟的,
整个人懒洋洋靠在椅背上,像一棵被太阳晒蔫了的草。他拿笔戳她后背,小声问:“诶,
你叫啥来着?”林菀回头瞪了他一眼。后来她才知道,沈恪家里穷得要命。父亲死得早,
母亲在镇上摆摊卖煎饼供他读书。他的学费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
食堂吃饭从来只打一个素菜。那时候的林菀也没好到哪去。她父母在她八岁那年离了婚,
她跟了妈。她妈在纺织厂上班,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娘俩租住在县城边上一个筒子楼里,
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可能就是这份“穷”,让两个人越走越近。高三那年冬天,
她妈肺病住院,她连生活费都拿不出来。沈恪不知道从哪知道了这件事,
放学后把她堵在走廊上,塞给她一个塑料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沓皱巴巴的零钱。
十块的、五块的,甚至还有一块的钢镚。“我攒的。”他挠挠后脑勺,耳朵尖红红的,
“不多,就五百多块钱。你先拿着给你妈交医药费。不够我再想办法。”林菀哭得稀里哗啦。
他笨手笨脚给她擦眼泪,说“别哭了别哭了,哭起来真丑”。那时候她觉得,
沈恪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后来他们一起考上了省城的大学。虽然不是同一所学校,
但隔得不远。沈恪学的土木工程,她学的会计。两个人从县城来到省城,
像两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牵着手在霓虹灯下走来走去,
觉得这辈子最幸福的事也不过如此。大学毕业那年沈恪进了省城一家建筑公司,
从施工员干起。林菀在一家小公司做出纳。两个人租了一间不到四十平的城中村房子,
下雨天屋顶漏水,要拿三个盆接着。沈恪搂着她说,媳妇儿,你等着,
等我挣了钱给你买大房子。她说,我不要大房子,我只要你。二十三岁那年冬天,
沈恪把一枚银戒指套在她无名指上。不是钻的,是银的,花了三百多块钱。
她高兴得跟啥似的,举着手看了又看,舍不得摘下来。婚礼没办。两家都拿不出钱。
去民政局领了证,请几个朋友吃了顿火锅,就算结婚了。第二年囡囡出生。
沈恪跪在产房门口,听到孩子第一声啼哭,当场就哭了。他抱着那个皱巴巴的娃娃,
手都在抖,说“媳妇儿,咱有闺女了,咱有闺女了”。那是林菀记忆里,
沈恪最后一次为她哭。后来沈恪辞了工作自己出来干,拉了一支施工队包工程。
头两年赔得一塌糊涂,欠了一**债。林菀把结婚时买的那对银戒指都当了,
给她妈借了两万块钱,又从自己工资里挤,一点一点帮他还债。最难的时候,
两个人兜里加起来不到五十块钱。她去超市买了两袋挂面,一把青菜,撑了一个星期。
沈恪那几天不吃饭,说要省给她和囡囡吃。她气哭了,
把面条塞进他手里说“你要饿死了我咋办”。他抱着她说,媳妇儿,以后我有钱了,
让你天天吃好的。后来他真的有钱了。第三年沈恪接了一个大工程,一下子翻了身。买了车,
换了房子,银行卡里的数字蹭蹭往上涨。他给她买了钻戒,说是把当年那个银戒指补上。
买了名牌包,买了金镯子,买了好多好多东西。可买不回来的东西,更多。
比如他回家的次数。比如他接电话时不再说“媳妇儿”而是“说”。比如他看她的眼神里,
那些亮晶晶的光一点一点熄灭。她试图抓住什么。做他最爱吃的菜,把他衬衫熨得平平整整,
等他回家等到凌晨两三点。有时候他回来倒头就睡,连句话都没有。她躺在旁边,
听着他的呼噜声,眼泪顺着眼角流进枕头里。她想过找他好好谈谈。但每次话到嘴边,
看着他疲惫的脸和不耐烦的眼神,又咽了回去。她怕他觉得她烦,觉得她不懂事,
觉得她整天只会唠叨。有一次她鼓足勇气,在他心情不错的时候开了口:“阿恪,
我觉得我们最近……”他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站起来走到阳台上去接。
挂了电话之后回来,表情已经变了,拿起外套往外走。“公司有事,你先睡。
”门砰一声关上。她坐在沙发上,话还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那之后她再也没开过口。
第三章温晴这个名字,林菀第一次听见是在三个月前。那天沈恪难得在家吃饭。
囡囡缠着他讲故事,他难得有耐心,抱着闺女坐在腿上,翻那本翻烂了的童话书。
林菀在厨房洗碗,水龙头哗哗响着,她听见沈恪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没接。又震了一下,
他没理。第三次震动的时候他接了,语气不耐烦:“喂。”电话那头说了什么,
他脸色变了变,把囡囡放下来,走到阳台上关上门。林菀关了水龙头。厨房一下子安静下来,
阳台上沈恪的声音隐隐约约传过来。“……你别急,我马上过来……在哪?好,你等着。
”他挂了电话出来,拿起车钥匙。“谁啊?”林菀擦着手问,
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随口一问。“一个朋友。”他没看她,“车坏了,我去接一下。
”门关上。囡囡仰起头问她:“妈妈,爸爸又出去了?”“嗯。”林菀蹲下来摸摸她的小脸,
“爸爸有事,囡囡乖,妈妈陪你。”四岁的囡囡撅起嘴巴:“爸爸天天都有事。
”林菀没说话,把她抱起来,下巴抵着她软软的头发,闭了闭眼睛。后来她才知道,
那天晚上沈恪去接的人,叫温晴。温晴是沈恪大学同学,土木工程系为数不多的女生。
长得漂亮,成绩好,家境也不错,当年追她的人排着队。林菀听说过她,
沈恪偶尔提起过几次,说是个很厉害的学姐,毕业后直接去了国外读研。
她从来没往那方面想。或者说,她不敢往那方面想。女人有时候很奇怪,
明明心里什么都知道,嘴上却要装不知道。她翻过沈恪的衣柜,
闻过衬衫领口若有若无的香水味。她在他手机相册里看到过一张合影,
他和一个长头发女孩并肩站在某栋大楼前面,阳光很好,两个人都在笑。她把照片滑过去了,
假装没看见。好像只要自己装作不知道,这件事就不存在。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那天在医院门口,她看见沈恪的车停在咖啡馆外面。他下车,绕到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
一个穿白裙子的女人走下来。长头发,瓜子脸,笑起来左脸颊有个酒窝。
沈恪的手很自然地搭在她背上,扶着她往咖啡馆里走。那个动作,林菀太熟悉了。
他以前扶她也是那样的。她站在马路对面,手攥着缴费单,指甲把纸掐出了印子。太阳很大,
晒得她头晕,她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像隔着一层水雾,模模糊糊看不真切。红灯变绿灯了。
司机按喇叭催她。她回过神,拦了辆出租车上车。关上车门的一瞬间,眼泪突然掉下来,
止都止不住。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没说话,默默递了一盒纸巾过来。回到家,
囡囡被姥姥接去住两天了。屋子空荡荡的。她坐在沙发上,把手机拿出来,翻到那张截图。
——阿恪,今天你送我的那条围巾,我很喜欢。她想起上周沈恪出差回来,
行李箱里少了一条巴宝莉的围巾。她问了一句,他说送给客户了。原来客户是温晴。
她又想起上个月她生日那天,沈恪忘了。她做了一桌子菜等他回来,等到快十点他才进门,
手里什么都没带。他说“今天陪客户吃饭,忘了,改天补给你”。她说“没事”。
然后把那桌子菜一盘一盘倒进垃圾桶,眼泪啪嗒啪嗒掉在剩饭上。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多久。
或者说,她不知道自己为啥要忍。为了囡囡?为了这个家?还是为了十六岁那年,
那个拿五百块钱零钱给她交医药费的少年?那个少年早就不在了。或者说,
那个少年从来就没真正存在过。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她把脸埋进膝盖里,
发出压抑的哭声。楼下有人在跳广场舞,音响震天响,把她的哭声盖得严严实实。
那天晚上沈恪没回来。她发了条消息:你今晚回来吗?过了半个小时他才回:陪客户,
不回了。她盯着屏幕上的三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打开手机备忘录,开始写离婚协议书。
第四章沈恪三天没回家。林菀也没找他。她把离婚协议书留在餐桌上,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