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睁开眼的时候,脑子里还残留着上一世的最后记忆——加班到凌晨三点,
改完第三十七版方案,趴在工位上闭眼,然后就没了。再睁眼,
是漫天的黄沙和震耳欲聋的擂鼓声。“陈副将!将军有令,前锋营即刻整队,
半个时辰后开拔!”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骑着马从身边呼啸而过,丢下这句话就跑了。
陈平低头一看,自己一身银甲戎装,腰间佩剑,脚踩战靴,活脱脱一个古代武将。
还没等他消化完脑子里涌进来的原主记忆,前方中军大帐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不对,
不是骚动,是争吵。“将军!敌军已在三十里外安营扎寨,前锋营已列阵完毕,
就等您一声令下,您怎么还在——”“催什么催?本将军这眉毛画歪了,
都怪你刚才撞了一下桌子。”陈平脚步一顿,差点被自己的战袍绊倒。他循着声音走过去,
掀开帐帘的一瞬间,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定在原地。中军大帐内,
一面等人高的铜镜立在正中央,镜前坐着一个人——武安君谢煜,大景朝战神,
手握三十万大军的统帅,此刻正捏着一支极细的黛笔,对着镜子认认真真地描眉。
他的案几上整齐地摆着一排胭脂水粉,旁边还有个小丫鬟在替他托着粉盒。谢煜生得极好看,
剑眉星目本是男儿气概,可他偏偏要把眉毛修得细长婉转,嘴唇上还涂了一层淡淡的胭脂。
更要命的是他那一身装束——银甲外面披了一件绣满桃花的披风,领口还别了一朵绢花。
“陈副将,你来得正好。”谢煜从铜镜里瞥了他一眼,语气随意得像在聊今天吃什么,
“你看看我这眉形,是选远山黛还是柳叶眉?我觉得远山黛显得我更有杀伐之气,
可柳叶眉又衬我这身桃花披风。”陈平的嘴角抽了抽。他想说点什么,可嘴巴张了又合,
合了又张,最后憋出一句:“将军,敌军在三十里外。”“我知道啊。
”谢煜对着铜镜歪了歪头,仔细端详自己的妆容,“所以我才要快点化好妆,
总不能灰头土脸地去打仗吧?那多不体面。”体面。这个词让陈平的脑仁儿嗡嗡作响。
他深吸一口气,决定先顺着这位爷的意思来:“远山黛,远山黛好,杀伐之气足,
符合您武安君的气质。”谢煜眼睛一亮:“你也这么觉得?我就说嘛!
”他高兴地加快了画眉的速度,可手一抖,眉尾又歪了,气得他把黛笔一摔,“重来!
”陈平站在帐帘边上,感觉自己的世界观正在以一种不可逆的方式崩塌。他低下头,
在脑海里疯狂检索原主的记忆。原主是武安君谢煜的副将,跟随他征战三年,立下赫赫战功。
可在原主的记忆里,谢煜一直都是个杀伐果断的绝世名将,从来没有化过妆啊?
这记忆是出了什么偏差?不,不是记忆出了偏差。
陈平渐渐意识到一个更可怕的事实——这个世界本身就不对劲。
他原以为自己是穿越到了某个正经的古代历史时空,可现在看着谢煜对着铜镜描眉画唇,
他突然想起穿越前自己那该死的妹妹逼他看的那堆小说。那些小说叫什么来着?
《霸道王爷爱上我》《战神将军轻点爱》《摄政王的朱砂痣》……每一本里面的男性角色,
不管是战神还是帝王,全都是一边权倾天下一边为爱痴狂,逻辑什么的根本不存在。完了。
陈平的心沉到了谷底。他穿越的不是正经古代,而是女频加工世界。
他还没来得及从这个噩耗中回过神来,帐外就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
一个斥候连滚带爬地冲进来:“报——!将军!敌军突然加速行军,现已至十里外,
前锋营请求即刻迎战!”谢煜猛地站起身,陈平心中一喜——终于要正经打仗了吗?
然后他看见谢煜一把扯下身上的桃花披风,换上了一件更加夸张的大红色斗篷,
斗篷上用金线绣满了鸳鸯戏水的图案。他又往脸上扑了一层粉,在眉心点了一颗朱砂痣,
最后拎起一把剑柄上镶满宝石的长剑,英姿飒爽地转过身来。“走!让本将军去会会他们!
”陈平跟在谢煜身后走出大帐,满脑门子的问号。
他努力说服自己:也许这就是这个世界的风格呢?也许谢煜虽然爱化妆,但打仗确实厉害呢?
原主的记忆里他可是百战百胜的战神,那应该问题不大……然而接下来的事情,
彻底击碎了陈平最后一丝侥幸。两军对垒,阵前对峙。敌军主帅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骑着一匹黑马在阵前叫骂。谢煜骑着一匹白马缓缓出阵,大红色鸳鸯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
眉心朱砂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敌军主帅一看谢煜这打扮,愣了一下,
随即哈哈大笑:“谢煜!你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穿红戴绿,不嫌丢人吗?
大景朝是没人了吗?让你这种人当统帅?”陈平心想,这话虽然难听,但好像也没说错。
然而谢煜不慌不忙,抬起手来,用剑尖指着敌军主帅,一字一句地说:“你懂什么?
这是我心爱之人最喜欢的装扮。她说我穿红色最好看,我便穿红色来取你首级。
我要用你的血,染红我回京的路,让她第一眼就能看见我。”敌军主帅又愣了一下,
然后笑得更大声了:“哈哈哈哈!就为了这个?”陈平扶额。但更让他崩溃的还在后面。
谢煜话音刚落,他身后那三十万大军齐齐发出一声震天的呐喊:“将军威武!将军痴情!
将军必胜!”三十万人,喊得整整齐齐,声浪震天,仿佛排练过无数遍。
陈平茫然地环顾四周,发现身边的士兵们一个个眼含热泪,表情狂热,
仿佛谢煜刚才那番话是什么千古绝唱。
一个年轻的士兵抹着眼泪对旁边的人说:“将军太痴情了,我好感动,我要为将军战死!
”另一个士兵拼命点头:“将军为了心上人披甲上阵,我为了将军战死沙场,
这就是爱情的传递啊!”陈平:“…………”他忽然觉得,自己可能不是来打仗的,
而是来参加某种大型行为艺术的。战斗开始了。谢煜一马当先冲入敌阵,
大红色斗篷在敌群中翻飞如血。他剑法凌厉,每一剑挥出都要喊一句情话——“这一剑,
是为了她初见时对我的一笑!”“这一剑,是为了她赠我帕子时的温柔!”“这一剑,
是为了她说想看我穿红色!”他每喊一句,身后的三十万大军就跟着喊一句。
三十万人的声音汇聚成一股洪流,震得敌军士兵耳朵嗡嗡作响,连马都惊了。更要命的是,
敌军主帅似乎也被这种氛围感染了,打着打着居然红了眼眶,
情……如果当初我也能为了她这样……可惜她已经嫁作他人妇了……”然后他居然哭了出来。
敌军士气一落千丈,兵败如山倒。谢煜率领大军势如破竹,半个时辰就将敌军杀得片甲不留。
敌军主帅被生擒的时候,还在哭,一边哭一边说:“谢将军,我好羡慕你啊,
你至少还有可以为她拼命的人,而我什么都没有了……”谢煜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脸慈悲:“兄弟,别哭了。爱情这种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来世投个好胎,
记得早点儿表白。”敌军主帅感动得泪流满面:“谢将军,你人真好!我愿意归降大景!
”谢煜微微一笑,转头对身后的文书说:“记下来,敌军三万兵马,全部归降。
招降理由是——本将军的爱情故事感动了他们。”文书奋笔疾书,表情肃穆,
仿佛在记录什么神圣的历史时刻。陈平站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浑身是血——不对,
他根本没动手,因为根本没有他动手的机会。他就这么站着,看着这一切,
感觉自己的三观已经被碾成了齑粉,又被风吹散了。打仗是靠比谁更痴情的吗?
招降是靠感动对方的吗?那个敌军主帅,你是来打仗的还是来找情感导师的?陈平张了张嘴,
想说点什么,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他只是一个穿越者,一个误入女频加工世界的正常人,
在这片荒诞的土地上,他才是那个不正常的人。谢煜骑着白马回来的时候,心情大好。
他勒住缰绳,居高临下地看着陈平,用沾满血污的手理了理鬓角:“陈副将,
本将军今日妆容如何?有没有被血溅花?”陈平木然地看着他:“没有,将军妆容完好,
依然美艳动人。”谢煜满意地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眼神变得忧郁起来:“你说……她会喜欢我今天的样子吗?她最喜欢看我穿红色了,
可我这斗篷上溅了血,会不会显得不够干净?”陈平不知道他说的“她”是谁,
但根据这个世界的尿性,多半又是一个能让他上天入地的女人。他深吸一口气,
决定不再挣扎:“将军多虑了。心上人看的是您的心意,不是斗篷上的血。血越多,
越能证明您为了她不惜一切的决心,她只会更感动。”谢煜眼睛一亮:“说得好!有道理!
”他高兴地拍了拍陈平的肩膀,差点把他从马上拍下去,“陈副将,你可真是我的知音!
回京之后我一定在皇上面前替你美言几句!”陈平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谢将军。
”他心里想的是:皇上?这个世界里皇上会是什么样的人?该不会也是个恋爱脑吧?
事实证明,陈平的直觉准得可怕。大景朝隆元帝,当今天子,二十八岁登基,
如今已在位十二年。按照正常的逻辑,一个当了十二年皇帝的人,多少应该有点政治头脑。
可陈平跟着谢煜的大军班师回朝之后,第一次上朝就傻了。金碧辉煌的大殿上,
文武百官分列两侧,龙椅上的隆元帝确实有几分帝王威仪。
可这位皇帝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问边关战事,不是问民生疾苦,而是——“谢将军!
你可算回来了!朕的皇后跟朕吵架了,你快帮朕想想办法,她说朕不够浪漫,
朕已经三天没进坤宁宫的门了!”满朝文武齐齐发出一声同情的叹息,
仿佛皇帝和皇后吵架是比边关失守还要严重的国家大事。谢煜单膝跪地,
一脸郑重:“皇上莫急。臣虽然还未曾尝过爱情的滋味,但臣愿意用毕生所学为皇上分忧。
敢问皇后娘娘是因为何事不悦?”隆元帝愁眉苦脸地说:“朕上个月送了她一颗夜明珠,
她嫌太小了,说隔壁梁国的皇后有一颗碗那么大的。朕说朕派人去梁国买一颗更大的,
她说朕没有诚意,说爱不是用钱买的,是要用心去感受的。朕又亲手给她写了一首诗,
她说朕的诗写得不如前朝的李太白,说朕没有才华。朕给她画了一幅画像,
她说朕把她画丑了,说朕心里根本没有她。”谢煜听完,沉思片刻,然后抬起头来,
目光坚定:“皇上,臣以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夜明珠的大小,也不在于诗写得好不好,
而在于——您有没有让皇后娘娘感受到,她是您生命中唯一的光。
”隆元帝愣住了:“唯一的光?”谢煜站起身来,负手而立,大红色朝服在殿中无风自动,
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对,唯一的光。女人要的不是夜明珠,不是诗,不是画像,
而是那种‘天下人负尽,只不负你’的笃定。
您应该这样对皇后娘娘说——‘朕坐拥万里江山,可这江山再大,也不及你眉间一颗朱砂。
’”满朝文武齐齐倒吸一口凉气,然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妙啊!”“太妙了!
”“不愧是武安君,不仅打仗厉害,情话也说得如此动人!
”隆元帝更是激动得从龙椅上站了起来,眼眶泛红:“谢将军!你真是朕的诸葛孔明啊!
朕这就去坤宁宫说这句话!”他说完就要往后宫跑,跑了两步又回来,“对了,谢将军,
边关战事如何?”谢煜微微欠身:“托皇上的福,敌军已被臣的爱情故事感动,
三万兵马尽数归降。”隆元帝大喜:“好!好!好!这才是朕的武安君!赏!重重地赏!
”陈平站在武官队列的最后面,看着这一切,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能用“麻木”来形容了,
而是进入了一种更高层次的虚无。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正常人误入了精神病院,
而精神病院的院长正在给病人颁发诺贝尔奖。更让他崩溃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
一个大臣出列启奏:“皇上,户部侍郎赵谦之女赵婉儿,年方十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有京城第一才女之称。臣听闻她近日放出话来,说谁能摘下南山绝壁上的那朵雪莲,
她就嫁给谁。”满朝文武顿时沸腾了。“南山绝壁?那地方连猿猴都上不去!”“为了爱情,
上刀山下火海都值得!”“我要是年轻二十岁,我也去!
”隆元帝居然也来了兴致:“朕也想……”谢煜及时咳嗽了一声:“皇上,您有皇后娘娘了。
”隆元帝讪讪地坐回去:“对对对,朕有皇后了,朕不能去。那谢将军,你去不去?
你要是摘了雪莲,赵婉儿嫁给你,你就不用在军营里一个人孤苦伶仃了。
”谢煜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但很快又黯淡下去:“皇上,臣心中有一个人,
已经容不下第二个了。”大殿里瞬间安静了。
所有人——包括隆元帝——都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看着谢煜。然后,
整个大殿爆发出比刚才热烈十倍的声音:“将军心中有人了?!”“是谁?!
是谁这么有福气?!”“将军居然是个痴情种!太感人了!
”有几个文官居然当场抹起了眼泪。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御史颤巍巍地站起来,
声音哽咽:“老臣侍奉三朝天子,见过无数名将,但从未见过如武安君这般,
战功赫赫却深情至此的人。老臣……老臣敬将军一杯!”他说完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酒壶,
当场喝了一口。陈平终于忍不住了,低声问旁边一个武将:“这位老御史,
上朝怎么还带酒壶?”那武将用看**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你新来的?老御史带的不是酒,
是情殇。他年轻时候爱过一个姑娘,姑娘嫁给了别人,他从此每次上朝都要喝一口酒,
说是祭奠他死去的爱情。”陈平:“…………”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
就在陈平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接受了这个世界的荒诞逻辑时,现实又给他上了一课。
谢煜口中那个“心中的人”,很快就浮出了水面。那是一个女人,准确地说,
是一个满身都是戏的女人。她叫沈清漪,是太傅沈文远的孙女,年方十八,生得倾国倾城。
她第一次出现在陈平视野里的时候,正在武安侯府的大门口哭。对,哭。
但她哭的方式非常讲究——不是嚎啕大哭,而是那种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
每一颗都恰到好处地挂在睫毛上,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光芒的那种哭。
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腰间系着一条淡蓝色的丝带,风吹过来的时候,裙袂飘飘,
像一只即将飞走的蝴蝶。谢煜从府里冲出来的时候,脸上的妆都还没来得及卸。
他看见沈清漪的那一刻,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样,眼眶瞬间就红了。
“清漪……你怎么来了?”沈清漪抬起头,用那双含泪的眼睛看着谢煜,
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谢将军,我听说你从边关回来了,我……我想来看看你。
我听说你在战场上受了伤,你伤到哪里了?严不严重?
”谢煜激动得声音都在颤抖:“我没事,只是一点皮外伤。你怎么知道我在战场上受了伤?
谁告诉你的?”沈清漪低下头,绞着手中的帕子:“我……我每天都让人打听你的消息。
你出征的每一天,我都去城外的寺庙里为你祈福。谢将军,你不能有事,你千万不能有事,
你若有事,我……我也不活了。”说完,她又开始掉眼泪,这次掉得更美了,
眼泪在脸颊上划出两道完美的弧线,像两条晶莹的小溪。谢煜再也忍不住了,
上前一步握住沈清漪的手:“清漪,你对我如此深情,我谢煜此生无以为报。你放心,
从今往后,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用我的全部来爱你。就算这天下所有人都反对我们,
我也绝不放手!”沈清漪轻轻地将头靠在谢煜的肩上,闭上眼睛,嘴角微微上扬:“谢将军,
我信你。”陈平站在侯府的门廊下,看着这一幕,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俩人的台词是不是从哪本言情小说里抄的?不对,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言情小说,所以他们不是在抄,他们是在活。但接下来的事情,
让陈平意识到,沈清漪这个女人,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那天傍晚,
理军务文书——虽然他觉得这些文书的内容多半也会是些“本次战争共感动敌军三万两千人,
其中两万一千人是因为听到将军的爱情故事当场落泪归降”之类的废话。
沈清漪突然推门进来了。“陈副将,有空吗?我想跟你聊聊。”陈平抬起头,
看见沈清漪站在门口,脸上的泪痕已经擦干净了,换上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表情——冷静,
精明,甚至带着一丝危险。“沈姑娘?”陈平放下笔,“你找我有什么事?”沈清漪关上门,
在他对面坐下,开门见山地说:“陈平,我知道你觉得这个世界很荒谬。”陈平的手一顿。
他抬起头,仔细地看着沈清漪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刚才的楚楚可怜,没有泪光闪闪,
有的只是一种洞悉一切的清明。“你什么意思?”陈平的声音很平静,
但他的心跳已经加快了。沈清漪微微一笑:“我的意思是,你和我是同一类人。
”陈平沉默了三秒钟,然后缓缓开口:“你也是……穿……”“嘘。
”沈清漪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边,“隔墙有耳。”陈平深吸一口气,
觉得自己的大脑在飞速运转。他是穿越者,这一点他已经确认了。但沈清漪也是穿越者?
那个在侯府门口哭得梨花带雨、把谢煜迷得神魂颠倒的沈清漪?“你是怎么发现的?
”陈平问。沈清漪笑了,这次的笑容和刚才完全不同,
带着一种狡黠和得意:“因为你太正常了。在这个世界里,
一个正常人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显眼。你想想,
一个副将在战场上不感动、不流泪、不吟诗、不表白,居然只关心排兵布阵和敌我态势?
你觉得这正常吗?在这个世界里,这才叫不正常。”陈平无话可说,因为她说得对。
沈清漪继续说:“我叫沈清漪,穿过来三年了。原来的沈清漪是个恋爱脑的傻白甜,
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的。我穿过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男人甩了,
然后开始经营我的人设。”“你的人设?”“对,人设。”沈清漪翘起二郎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