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替身第五年,他让我把留了五年的长发给剪了。“清清喜欢短发,”他说,
“你像她多一点,她会高兴。”清清是他的白月光,也是我模仿了五年的对象。
我学她穿白裙子,学她弹钢琴,学她说话时微微歪头的角度。
连用的香水都是她喜欢的栀子花味,尽管我闻了就头疼。五年了,我以为他多少有点在意我。
直到那天他喝醉了,搂着我说:“清清,你终于回来了。”那天晚上我收拾好行李,
把这些年他送的所有东西都留在了衣柜里。他送我的每件礼物,都是清清喜欢的款式。
走之前,我在玄关的镜子上贴了一张纸条。“陆司琛,我不叫清清。我叫沈知意。
”后来听说他疯了似的找我。再后来,清**的回来了。他娶了清清,婚礼盛大,全城直播。
我坐在出租屋里,看着电视屏幕上他给清清戴上戒指。清清笑得很幸福。我也笑了。
因为清清戴的那枚戒指,和我五年前在柜台前看了很久、最终没舍得买的那一款,一模一样。
一咖啡泼出的替身契约当替身这件事,是从一杯咖啡开始的。五年前,我二十二岁,
刚从一所三本院校毕业,学的是行政管理。投了两个月简历,石沉大海,
最后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找到一份前台的工作,被派到了陆氏集团。
陆氏集团是这座城市排名前三的企业,总部在CBD最核心的那栋写字楼里,
大堂挑高十几米,地面铺着意大利进口的大理石,前台后面是一面巨大的水幕墙,
流水声潺潺,听起来像山间的溪流。我的工位就在前台旁边,月薪三千五,
住的地方在城中村的隔断间里,房间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衣柜,
窗户对着隔壁楼的墙壁,常年见不到阳光。那天是我上班的第三天。下午三点,
我端着一杯咖啡从茶水间出来,准备给前台的同事带一杯。美式咖啡,
不加糖不加奶——同事说她最近在减肥,只喝美式。我刚走到大堂,迎面撞上一个人。
咖啡洒了一半,溅在他的西装袖口上。我吓得脸都白了,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男人。
他很高,目测一米八五以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定制西装,袖口的扣子是铂金的,
在灯光下闪着低调的光。他的五官很立体,眉骨高,鼻梁直,嘴唇薄,眼神冷淡,
像是从来不把任何人和事放在眼里。我认识他。陆氏集团的总裁,陆司琛。
全公司上下几千号人,没有人不认识他。“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的——”我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纸巾。他没有看袖口上的咖啡渍,
而是盯着我的脸。那种注视很专注,专注得不正常。像一个人在黑暗里走了很久,
忽然看见了一盏灯。他看了我好几秒,然后问了一句奇怪的话。“你也喝美式?
”我愣了一下。美式那么苦,我从来不喝。我喜欢喝拿铁,多加糖,甜甜的那种。
那天是因为咖啡机坏了,只有美式能出,我才端了那么一杯。“嗯。”我点了头。
他就那样盯着我看了很久,目光穿过我的脸,落在某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种眼神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电影,男主角看着女主角的照片,眼神里全是回忆和遗憾。
“你叫什么?”“沈知意。”他皱了皱眉,好像这个名字不合他的意。沉默了几秒,
他说:“明天开始,你来做我的秘书。”我以为天上掉了馅饼。那时候我不知道,
那不是馅饼,是一个长达五年的牢笼。二条替身守则第一天去总裁办报到,
陆司琛的助理递给我一张清单。清单是打印出来的,A4纸,宋体字,排版工整,
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注意事项。我数了数,一共十八条。只喝美式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水温85度,杯子用白色陶瓷杯,杯垫用黑色。穿白色或米色的裙子,长度及膝,
不戴任何首饰,不涂指甲油。用栀子花味的香水,品牌:JoMalone,浓度:中等。
每天喷两次,早上一次,午饭后补一次。头发留到腰际,不染不烫,不扎起来,自然披散。
每周做一次护理,用指定的洗发水和护发素。说话声音放轻,语速放慢,
每句话结尾带一点上扬的尾音。笑的时候不要露牙齿,微微抿嘴,嘴角上扬十五度。弹钢琴,
每周至少练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曲目以肖邦、德彪西为主。走路时脚步放轻,
不要发出声响。坐下时双腿并拢,微微侧向一边。吃饭时细嚼慢咽,每口至少咀嚼二十下。
不吃辛辣、油腻、有异味的食物。不喝酒,不抽烟,不熬夜。每晚十一点前必须睡觉。
不看恐怖片、悲剧片,只看喜剧和文艺片。不养宠物,不养植物。……我拿着那张清单,
一脸茫然。“这是……岗位要求?”助理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
他在陆司琛身边工作了八年,见过很多人来来去去。他是陆司琛最信任的人,
也是唯一知道“清清”存在的人。“陆总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他说,
“工资是你做前台时的二十倍。”二十倍。三千五的二十倍,是七万。我没有再问。
第一个月,我喝美式喝到胃痉挛。美式的苦味像药一样,每次喝都反胃,但我不敢吐,
因为清单上写的是“必须喝完”。我每天早上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茶水间煮咖啡,
量好水温,倒进白色陶瓷杯,放在黑色杯垫上,端进总裁办公室。陆司琛从来不道谢。
他接过咖啡,喝一口,放在桌上,然后继续看文件。有时候他会皱一下眉,
我就知道温度不对或者浓度不对,第二天要调整。栀子花味的香薰让我每天头疼。
那种香味太浓了,甜腻得发齁,闻久了会头晕恶心。我偷偷换过一次,
换成了一款清淡的绿茶味香薰,放在自己工位上。陆司琛经过的时候闻到了,停下脚步,
转头看着我。“换回去。”“可是我对栀子花过敏……会头疼。”他看了我一眼。
那种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不是心疼,不是愧疚,甚至不是生气。
他只是很平静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件不太满意的替代品。“那你就学会不过敏。
”那天下班后,我在药店买了一盒抗过敏药,二十四粒装,一天一粒,够吃二十四天。
我站在药店门口,就着矿泉水吞了一粒,药片卡在喉咙里,苦得我直皱眉。药很苦,
咖啡也很苦。但都没有我心里苦。三幻影的影子时间久了,我开始习惯这种苦。
习惯了美式的涩味,习惯了栀子花香带来的眩晕,
习惯了他偶尔喝醉时把我搂在怀里叫“清清”。也习惯了他清醒时那种疏离的眼神。
陆司琛不是坏人。他只是不爱我。他会在加班到深夜的时候,让助理告诉我先回家休息,
不用等。会在我生日那天,让助理送一份礼物到我桌上——拆开一看,是一条珍珠项链,
清清喜欢的款式。会在我感冒发烧的时候,让司机送我去医院,但自己从来没有陪过一次。
所有的事情都做得妥帖周全,挑不出毛病。可那种妥帖,不是对爱人的妥帖,
是对一件贵重物品的妥帖。就像有人买了一幅画,
会好好装裱、小心除尘、挂在最显眼的位置。但他不会和那幅画说话,
不会问它今天开不开心,不会在深夜里抱着它说别怕。我就是那幅画。画的是另一个人。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陆司琛,你有没有哪怕一次,觉得我是沈知意?”他在处理文件,
头都没抬:“你就是你,胡思乱想什么。”“那你为什么从来不叫我的名字?
”他的笔顿了一下。沉默了很久,他说:“名字不重要。”名字不重要。
我在那个瞬间忽然明白,在他眼里,我叫什么名字真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穿白裙子、弹钢琴、喝美式、用栀子花味的香水。重要的是我像清清。
重要的是我不是我。那天晚上我回到公寓——是的,我住在陆司琛给我安排的公寓里,
在城西的一个高档小区,两室一厅,精装修,家具家电一应俱全。但我始终叫它出租屋,
因为它从来没有家的温度。我坐在床边,打开手机,翻出清清的朋友圈。
清清的朋友圈是公开的。她常年在国外,发的照片大多是风景和美食,偶尔有**。
她的**总是笑得很灿烂,露八颗牙齿,短发,
穿各种颜色的衣服——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唯独没有白色。我盯着她的照片看了很久,
忽然意识到一件事。她和我一点也不像。眼睛不像——她是单眼皮,我是双眼皮。
鼻子不像——她的鼻梁没那么高。嘴巴不像——她的嘴唇更厚。脸型不像——她是圆脸,
我是瓜子脸。唯一相似的地方,大概是身高和体型。我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然后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五年了,我以为自己是在模仿一个叫清清的人。
可我连模仿的对象都搞错了。陆司琛让我模仿的,根本就不是清清本人。
是他记忆里被美化过的、被神化过的、被时间镀了金的清清。那个清清只存在于他的脑海里,
是一个完美的、不存在的幻影。而我,就是那个幻影的影子。
四封信与红了的眼第三年的时候,清清从国外寄了一封信回来。
那天陆司琛破天荒地没有加班。他在办公室坐了一整天,什么工作都没做,就坐在落地窗前,
手里拿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我端咖啡进去的时候,看见他的眼角是红的。他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