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回京三年了。沈昭站在城门口,仰起头,看着城门上方那两个字——“京城”。
笔划浑厚,漆色鲜红,像是刚描过不久。她记得三年前离开的时候,这两个字也是红的,
但那时候的红在她眼里是血的颜色。现在再看,依然是血的颜色,只是这一次,是别人的血。
初秋的风从城外吹来,卷起地上的尘土,扑在她纱巾上。纱巾下,左脸的疤痕隐隐作痛。
每到阴天或者起风的日子,这道疤就会发痒发疼,像是在提醒她——别忘了,你还有账没算。
三年前,她十五岁。沈府嫡女沈婉大婚,嫁的是当朝七皇子赵珩。沈婉比她大两岁,
从小就不喜欢她。庶出的妹妹,长得比自己好看,琴棋书画样样比自己强,凭什么?
沈婉的恨意像一颗种子,从小埋在心里,越长越大,在大婚前一天终于开了花。
那天的记忆沈昭从来不愿意回想,但从来没有忘记过。她被沈婉骗到城外悬崖边,
说是“最后的告别”。她去了,因为她天真地以为沈婉要出嫁了,终于可以做姐妹了。
结果迎接她的是一双手,从背后猛地推过来。坠落的那几秒很长。风声灌进耳朵,
她看到天空越来越远,看到悬崖上的野草在眼前飞速掠过,看到沈婉站在崖边,
嘴角带着一丝笑。然后后背撞上了什么东西——一棵长在崖壁上的枯树,
树枝刺穿了她的肩膀。她弹了一下,继续下坠。最后落在乱葬岗的斜坡上,骨头断了三根,
脸上被碎石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从左眼角一直延伸到下巴。她没有死。一个商队路过,
听到了她微弱的呼救声。商队的头领姓周,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留着短发,说话粗声粗气,
但心很细。她给沈昭包扎伤口,喂她喝水,问她叫什么名字。沈昭张了张嘴,
没有说出“沈”字。沈家的人已经不要她了,她也不打算再要那个姓。“我叫……阿昭。
”她说。“阿昭?”周大娘看了她一眼,“姓什么?”“没有姓。就叫阿昭。
”周大娘没有再问。她把沈昭带回了江南。一路上,沈昭躺在马车里,
伤口化脓、发烧、说胡话。车马劳顿了一个多月,终于到了江南。周大娘在苏州有一间铺子,
卖茶叶和丝绸。沈昭伤好之后,开始在铺子里帮忙。她聪明,学东西快,
三个月就摸清了茶叶和丝绸的门道。半年后,她在街对面支了一个小摊,
卖自己绣的帕子、荷包、扇套。第一年,她攒了五十两银子。第二年,她用五十两做本钱,
从苏州贩茶叶到京城,再从京城贩丝绸回苏州,一来一回,赚了五百两。第三年,
她开了自己的铺子,做胭脂水粉。那款胭脂叫“落霞”,上市一个月卖断了货。
三年后的今天,沈昭名下有八间铺子,一个胭脂作坊,三百多个工匠和伙计。
江南的贵妇们以用“沈记”的胭脂为荣,京城的皇商们排着队想跟她合作。
没有人知道“沈记”的东家是一个十八岁的、脸上有一道狰狞疤痕的女人。
她见客的时候永远戴着帷帽,纱帘垂到肩膀,遮住了她的脸,也遮住了她的表情。
如今她回来了。带着三千两黄金,和一个复仇的计划。“姑娘,到了。
”丫鬟青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轻轻的,像怕惊动什么。青禾是周大娘的女儿,
比沈昭小三岁,圆脸,大眼睛,不知道沈昭的过去。沈昭没有动。她站在城门口,
看着一顶八抬大轿从城门里出来。轿帘掀开一角,露出一张她刻在骨头里的脸——沈婉。
她穿着王妃的服制,珠翠满头,嘴角带着被宠坏的笑意。轿子从她面前经过,
沈昭的手指猛地收紧,指甲掐进掌心里。那道疤痕又开始痒了。王妃?很快就不是了。
她转身走进城门。京城还是那个京城。她在东城朱雀街租了一处宅子,离沈府不远,
离七皇子府也不远。她要住在他们眼皮底下,看着他们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姑娘,
咱们先去宅子安顿,还是先去铺子看看?”青禾问。“先去铺子。”沈昭说。一个月前,
她在京城盘下了一间铺面,就在沈府对面的街上。从铺子的二楼窗户望出去,
正好能看到沈府的大门。这不是巧合,是她精心选的位置。她要在沈婉每天出门的时候,
坐在那扇窗户后面,喝一杯茶,看着她从眼前走过,看她还不知道大祸临头。沈昭走上二楼,
推开朝南的窗户。对面就是沈府的大门。三年前她从这里走出去的时候,没有人送她。
她背着一个小包袱,从角门出去的,连门房都懒得看她一眼。“姑娘,您认识哪户人家?
”青禾走到她身边。“认识。”沈昭说,“那是沈府。我爹的府邸。庶出的女儿,
三年前被赶出来了。现在回来看看。”青禾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沈昭没有解释。
她转过身,下了楼。夜色落下来,街边的灯笼一盏一盏地亮起来。
她摸了摸面纱下的那道疤痕,这道疤是沈婉送给她的见面礼,她收下了。但她会还礼的。
一份大礼。她加快脚步,朝朱雀街的方向走去。棋盘上,她先手。
第2章昭记珠宝沈昭在京城最繁华的东大街上买了一间铺面,挂上“昭记珠宝”的招牌。
开业那天,她没有放鞭炮,没有请戏班子,只是让伙计把铺门打开,
把最贵重的几件首饰摆在临窗的展柜里。她设计的东西新颖,
用的宝石都是西域、南洋来的珍品,不到半个月,昭记珠宝就在京城贵妇圈里打响了名号。
连宫里的娘娘都托人来买。沈婉自然也听说了。那天,沈婉的贴身丫鬟翠屏来店里,
说要定做一套头面,赶在太后寿辰前做好。沈昭亲自接待,戴着面纱,声音压得很低。
“王妃说了,要最好的。银子不是问题。”翠屏倨傲地说。
沈昭笑了笑:“那请王妃过府一趟,亲自挑选宝石。”第二天下午,
沈婉的轿子停在了昭记珠宝门口。沈昭引着沈婉进了内室,把各色宝石一一摆出来。
沈婉挑了半天,选了一整套,算下来要三千八百两。她连价都没还,直接让翠屏付了定金。
“三天后我来取。”沈婉站起来准备走。“王妃且慢。”沈昭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民女有一物,想请王妃过目。”沈婉接过去,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白玉簪子,通体莹白,
簪头雕着一朵兰花,簪身刻着“昭华”二字。沈婉的脸色瞬间变了。
这支簪子她认识——三年前沈昭及笄时,摄政王萧珩送的。“这簪子……你从哪里得来的?
”沈婉的声音发抖。沈昭抬起头,慢慢摘下面纱。“姐姐,好久不见。
”沈婉的瞳孔猛地放大,后退一步,撞翻了身后的花瓶。花瓶碎在地上,她指着沈昭,
嘴唇哆嗦:“你……你是沈昭?!”“是我。”沈昭笑了,笑容在疤痕的映衬下显得狰狞,
“姐姐没想到吧?我还没死。”沈婉转身就跑,跌跌撞撞冲出了铺子。轿夫们抬起轿子,
快步走了。沈昭站在门口,看着那顶朱红色的轿子消失在雨幕中。
她把白玉簪子插在自己的发髻上。这簪子,本来就该是她的。第3章萧珩下跪沈婉回府后,
把书房里的东西砸了个遍。萧珩回来的时候,看到满地碎片,皱了皱眉。沈婉抬起头,
忽然笑了:“王爷,你猜我今天见到谁了?沈昭。你那个退婚的庶女未婚夫。她没死,
她回来了。”萧珩的手顿了一下。他转身就走。他骑马穿过东大街,雨已经停了。
昭记珠宝的铺门还没关,他推门走了进去。沈昭坐在柜台后面画图,看到他,
手指微微顿了一下。“王爷深夜到访,有何贵干?”她的声音平静。萧珩看着她。
她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和三年前不一样了——三年前有光、有温柔,
现在像冬天的湖水,看不到底。“当年退婚,是皇上下的旨。我没办法抗旨。”沈昭笑了。
“王爷,你知道我被退婚后发生了什么吗?你的好王妃,我的好姐姐,把我骗到城外,
推下悬崖。我在乱葬岗里躺了三天三夜。我的脸划了一道口子,差点瞎了一只眼。
没有人来找我。一个庶出的女儿,不值得花力气。”萧珩的脸白了。“王爷,
你知道我在乱葬岗里躺了三天三夜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吗?我在想,如果当初你没有退婚,
我是不是就不会被推下悬崖?但后来我又想,你退不退婚,结果都一样。你不想要我,
她也不想要我。我在你们眼里,从来就不是一个人。”沈昭看着他,
月光在她眼睛里碎成了银白色的光点。“所以,王爷,别跟我说什么‘没办法抗旨’。
你不是没办法,你是不想。”她转过身,推开门走了进去。“砰”的一声,门关上了。
萧珩站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第二天一早,他跪在昭记珠宝门口。他穿着素色的袍子,
头发只用一根木簪束着,跪得很直。街上的人来来往往,都停下来看。沈昭在二楼,
透过窗户看着他。她看了很久,然后下楼,打开门。“萧珩,你起来。”“你不原谅我,
我不起来。”沈昭看着他,笑了。“萧珩,你跪在这里,是想让我心软,
还是想让你自己好受一点?你跪一天,你心里就好过一天。可我呢?我脸上的疤,
你跪一天就能消失吗?我在乱葬岗里躺的那三天三夜,你跪一天就能让它没发生过吗?
”萧珩的脸更白了。沈昭深吸了一口气,
说出了那个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的秘密:“我肚子里的孩子,你能让他活过来吗?
”萧珩的瞳孔猛地放大。“孩子?”“对,孩子。你退婚的时候,我已经怀孕了。
我自己都不知道。后来被商队救了,大夫给我看病的时候才发现。但我在悬崖下面摔得太重,
孩子没保住。大夫说,是个男孩。”萧珩跪在地上,身体开始剧烈地发抖。“沈昭,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萧珩,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
但后来我不恨了。因为恨一个人太累了。我要把力气留给自己。”她转过身,“你起来吧。
别跪了。我不恨你了,但也不会原谅你。我们就当不认识。你走你的阳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