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穿书第一天,我睡在天桥底。饥寒交迫,怀疑人生。
直到我发现这个世界的终极财富密码——霸总和他的小娇妻,一吵架就扔东西。
什么“全球**三枚的蓝钻腕表”。什么“意大利手工定制的高定皮鞋”。
什么“爱马仕喜马拉雅铂金包”。他们哭着扔,我笑着捡。三个月,我从流浪汉,
摇身一变成了CBD的包租婆。我以为我的好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我发现,
晏驰扔东西的落点,总能精准地避开所有障碍物,完好无损地……滚到我脚边。
【第一章】穿书第一天,晚十点,我正裹着一张捡来的报纸,缩在天桥底下,
试图从水泥墩子后面汲取一丝不存在的温暖。胃里空得发慌,酸水一阵阵往上涌。我叫沈念,
一个小时前,我还是个躺在舒适的床上,一边敷着面膜一边看小说的普通社畜。下一秒,
我就穿进了这本名为《霸总的独家宠爱》的古早小说里,
成了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背景板流浪汉。“晏驰!你这个**!你根本不爱我!
”一声尖利的女高音划破夜空,带着哭腔和无尽的委屈。紧接着,一个男人的声音,
冰冷又淬了火。“白薇薇,你闹够了没有?!”我一个激灵,从水泥墩子后面探出半个脑袋。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路边,车灯刺眼。车旁站着一男一女,
正是这本书的男女主角,晏驰和白薇薇。只见白薇薇哭得梨花带雨,
指着晏驰的鼻子骂:“我闹?为了你那个白月光,你就要取消我们的订婚宴!
你让我怎么跟亲戚朋友交代?我的脸往哪儿搁!”晏驰一脸不耐,扯了扯领带,
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寒气。“我再说一遍,那只是个误会。”“误会?
照片都登上头版头条了,你还说是误会?”白薇薇越说越激动,
抓起手里的铂金包就朝晏驰砸了过去,“你去跟你的误会过去吧!”晏驰头一偏,轻松躲过。
那个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包包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啪叽一声,
掉在了离我不到三米的地面上。是爱马仕,还是稀有的喜马拉雅皮质。我瞳孔地震。
书里提过,这只包,全球**,价值七位数。晏驰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手腕一翻,
我甚至没看清他的动作。“嗖——”一道银光闪过。“啊!”白薇薇尖叫一声。
只见晏驰冷冷地甩了甩手,腕上空空如也。“你不是喜欢拿东西比吗?这块表,
够不够买你一百个包?”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眼神里的厌恶几乎要溢出来。说完,
他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引擎发出一声咆哮,迈巴赫绝尘而去。
只留下白薇薇一个人站在原地,哭得撕心裂肺。我的心脏砰砰狂跳,
不是因为这堪比现场直播的八点档情节,而是因为那块表。它静静地躺在不远处的草坪上,
表盘上的碎钻在路灯下折射出令人心悸的光芒。百达翡丽,星空系列,全球**三枚。
我记得书里的描写,晏驰为了拍下它送给白薇薇,在拍卖会上和死对头斗得你死我活,
最后以一个天文数字拿下。现在,它就像一块不值钱的石头,被主人毫不留恋地扔掉了。
白薇薇哭了一会儿,似乎也觉得没趣,抹了抹眼泪,踩着高跟鞋恨恨地跺了跺脚,
转身招了辆出租车也走了。从头到尾,她都没看那只包和那块表一眼。世界……瞬间安静了。
只剩下我粗重的呼吸声。我咽了口唾沫,喉咙干得发疼。四周无人。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我脑中成型。我像一只受惊的兔子,飞快地窜了出去,
一把抓起地上的喜马拉雅铂金包,又冲到草坪边,将那块沉甸甸的腕表死死攥在手心。
金属的冰凉触感从掌心传来,我的心跳快得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我没敢多留,
抱着我的“战利品”,一溜烟跑回了天桥底下,躲进最黑暗的角落。我打开包,
里面什么都有,手机、钱包、口红、钥匙……钱包里的现金就有厚厚一沓,目测上万。
我把现金抽出来,又把包和表紧紧抱在怀里。这一夜,我抱着价值近千万的奢侈品,
在天桥底下睡得格外香甜。【第二章】第二天一早,我揣着一万块现金,
找了个最便宜的招待所,痛痛快快洗了个热水澡,又去路边摊吃了三碗馄饨。吃饱喝足,
我才有心思研究我的“第一桶金”。我不敢去太大的典当行,怕被查出来路。
于是在城中村里七拐八拐,找了一家看起来就不太正经的“周氏寄卖行”。
老板是个戴着金链子的光头大汉,三角眼,看人的眼神带着审视。
我把那只喜马拉雅包放在柜台上。“老板,收东西吗?”光头老板的三角眼瞬间亮了,
拿起包翻来覆去地看,又拿出放大镜对着皮质和五金仔细研究。“好东西啊……”他咂咂嘴,
“小姑娘,这东西哪儿来的?”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脸上却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哦,
我姐的,她不想要了,让我处理掉。”我赌他不会深究。这种灰色地带的生意,问得太清楚,
买卖就做不成了。果然,光头老板笑了笑,没再追问。“一口价,一百二十万。卖不卖?
”比市场价低了不少,但胜在安全快速。“卖。”我毫不犹豫。至于那块百达翡丽,
我没敢拿出来。这玩意儿太扎眼,全球就三块,万一被晏驰的人找上门,我小命难保。
一百二十万到手,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租了个房子。城中村的一室一厅,月租一千五,
押一付三。有了自己的小窝,我才终于有了一丝安全感。接下来的日子,
我彻底把“捡垃圾”当成了一项事业来经营。我研究了晏驰和白薇薇的吵架规律。
他们似乎特别钟爱我住处附近的沿江大道,平均每周要在这里吵上两到三次。而且,
每次吵架,必扔东西。周一,他们扔了一双华伦天奴的铆钉高跟鞋,九成新,
我转手卖了三千。周三,晏驰扯断了一条宝格丽的慈善款项链,摔在地上,
我拿去专柜花五百块修好,转手卖了两万。周五,
他们为了一张“和白月光”的合影大吵特吵,白薇薇把晏驰刚提的最新款手机砸了出去,
我捡回来,发现只是屏幕碎了,花八百换了个屏,二手平台卖了六千。
……我的小金库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膨胀。短短一个月,我就攒够了二十万。
我不再满足于卖二手,开始研究更长远的投资。我发现,晏驰和白薇薇吵架扔的东西,
越来越值钱。有一次,他们吵得凶了,晏驰直接把车钥匙扔进了江里。我当时心都凉了。
结果第二天,我在下游的江边散步,那串钥匙,就挂在一个废弃渔网的浮漂上,
随着水波一荡一荡。车钥匙上那个定制的、刻着晏驰名字缩写的钻石袖扣,闪闪发光。
我找人捞了上来,光那个袖扣,就卖了十五万。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这一切,都太巧了。
巧得像是有人在故意安排。我把这个念头压下去,安慰自己是想多了。有钱不赚是王八蛋。
三个月后,我用手里的钱,在CBD附近一个老小区,全款买下了一套两居室。
拿到房产证的那天,我激动得一夜没睡。我终于在这个世界,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我把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我成了包租婆。每天的生活就是收收租,
然后去沿江大道“蹲点”。这天,我照例在老地方蹲守。果然,
那辆熟悉的迈巴赫准时出现了。今天的情节,似乎是白薇薇怀疑晏驰在外面有别的狗了。
“晏驰,你脖子上的口红印是谁的!”白薇薇指着晏驰的衣领,气得发抖。
晏驰一脸疲惫:“客户的。”“你骗谁呢!哪个女客户会把口红印留在你脖子上!
”白薇薇抄起副驾上的一个公文包就砸了过来。我眼睛一亮。
那个公文包是LoroPiana的,珍稀皮质,低调奢华,懂的人都懂。
晏驰烦躁地侧身躲开。公文包掉在地上,拉链摔开了,里面的文件散落一地。
一张薄薄的纸片,被风吹着,飘飘悠悠地朝我这个方向飞来。我下意识地伸脚,踩住了它。
借着路灯,我看到了纸上的内容。那是一份医疗报告。诊断结果那一栏,写着两个字:胃癌,
晚期。患者姓名:晏驰。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第三章】胃癌晚期?晏驰?
我死死盯着那张诊断报告,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这不可能!
书里从头到尾都没提过晏驰有病,他明明活到了大结局,还和白薇薇生了一对龙凤胎!
难道因为我的出现,引发了蝴蝶效应?不远处,争吵还在继续。“你还要我怎么样?
我已经把公司一半的股份都转到你名下了!”晏驰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深深的无力。
“我不要你的股份!我只要你爱我!”白薇薇哭喊着。我捏着那张纸,手心一片冰凉。
这一刻,我再也无法把眼前的一切当成一场闹剧,一个发财的机会。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一个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人。他所有的不耐烦、所有的暴躁,似乎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一个绝症患者,还要应付一个无理取闹的“未婚妻”,他的世界该是多么灰暗。我忽然觉得,
自己之前那些捡垃圾的行为,有点像在食腐。一种前所未有的负罪感涌上心头。
晏驰和白薇薇很快就走了。我却在原地站了很久。那张诊断报告被我紧紧攥在手里,
纸张的边缘都起了毛。从那天起,我不再去沿江大道“蹲点”了。
我甚至开始刻意避开那条路。我把之前买的房子挂了出去,租给了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租金收得很低。自己则在离市中心很远的一个地方,重新租了个小房子。
我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或许是躲晏驰,或许是躲那种良心上的不安。
我找了一份在咖啡店打工的工作,每天煮咖啡,做甜点,生活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只是偶尔在财经新闻上看到晏驰的名字时,心脏还是会不受控制地揪一下。
他看起来依然那么光芒万丈,冷酷果决。没有人知道,这个商业帝国的王者,
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我以为,我和他的人生,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那天下午。
咖啡店的风铃响了。我正低头擦拭着咖啡机,头也不抬地说:“欢迎光临。
”一个低沉而熟悉的嗓音在我头顶响起。“一杯美式,不加糖。”我的手猛地一抖,
滚烫的水溅在手背上,烫出一个红点。我僵硬地抬起头。逆光中,男人身形挺拔,
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五官深邃,眼神锐利。是晏驰。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家咖啡店偏僻得连外卖员都经常找不到。他直直地看着我,目光像是带着钩子,
要把我心里的所有秘密都勾出来。“好久不见。”他说。我的大脑一片混乱,张了张嘴,
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怎么会认识我?我们……明明只是陌生人。“不请我坐坐吗?
”他挑了挑眉,视线越过我,看向我身后那个小小的休息间。我手脚冰凉,几乎是机械地,
领着他走了进去。休息室很小,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他随意地坐下,长腿交叠,
强大的气场瞬间让这个狭小的空间变得逼仄起来。我给他倒了杯水,手指还在微微颤抖。
“晏先生,您……”“为什么不来了?”他打断我,开门见山。“什么?”我装傻。
“沿江大道。”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你已经一个月零七天,没有去过那里了。
”轰——我的世界观,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我在捡他扔的东西!
那我之前那些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捡垃圾”行为,在他眼里,
岂不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一股热血直冲头顶,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羞耻、难堪、愤怒……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几乎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你什么意思?”我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扯了扯嘴角,
露出一抹我从未见过的,近乎于温柔的笑。“意思就是,我扔得很辛苦。”“那些东西,
都要计算好角度和力道,才能刚好落在你面前,又不至于摔坏。”“特别是那串车钥匙,
为了让它能被你‘恰好’发现,我派人研究了整整一晚上的水文资料。”他的声音很轻,
却像一颗颗重磅炸弹,在我耳边炸开。我彻底懵了。所以,那些价值连城的奢侈品,
不是他吵架失手扔的,而是……专门扔给我捡的?为什么?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第四章】“为什么?”我艰难地吐出这三个字,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晏驰看着我,
黑曜石般的眼眸里,情绪翻涌,复杂得让我看不懂。他没有直接回答,
而是反问我:“三年前,城西的废弃工厂,还记得吗?
”我的记忆被这个地名瞬间拉回了遥远的过去。三年前,我刚穿来这个世界不久。那时候,
我还是个真正的流浪汉,每天都在为一口吃的发愁。有一天,我饿得实在受不了,
听说城西的废弃工厂那边有个剧组在拍戏,会发盒饭。我跑了过去,
却被场务当成要饭的赶了出来。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躲在工厂一个破旧的角落里,
又冷又饿,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我。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
一个比我还要狼狈的男人。他穿着一身被划破的西装,浑身是伤,嘴角还带着血,
蜷缩在角落里,像是被主人遗弃的大型犬。我当时不知道他是谁,只觉得他很可怜。
我犹豫了很久,从怀里掏出了我身上唯一的“财产”——一个还带着我体温的,
硬邦邦的馒头。那是我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我本来打算留着当第二天的早饭。
我把馒头递给了他。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是我第一次看清他的脸。
即使在那么狼狈的情况下,他的眼神依然像狼一样,警惕又孤傲。他没有接。
我把馒头塞进他手里,什么也没说,转身跑进了雨里。我没想过要他回报什么。
在那个泥泞的雨天,两个同样落魄的灵魂,只是进行了一场微不足道的,关于食物的分享。
我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可现在,晏驰提起了。“那个馒头,”晏驰的声音低沉,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是我那二十几年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我的心脏猛地一缩。
原来……原来是他。原来,我随手救下的那个落魄男人,竟然是这本书里权势滔天的男主角,
晏驰。书里提过,晏驰在创业初期,被死对头算计,绑架到了废弃工厂,差点死在那里。
那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而我,恰好在那时,递给了他一个馒头。“我后来回去找过你,
但你已经不在了。”“我找了你三年。”“直到三个月前,我在沿江大道上,
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晏驰的目光,像一张温柔的网,将我牢牢包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