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沈知意,是在高二那年秋天。学校礼堂的灯光很暗,我被人群挤在最后一排,
百无聊赖地等着这场校园艺术节结束。我向来对这种活动提不起兴趣,
周围的同学都在交头接耳,讨论着周末要去哪里玩,我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盘算着待会儿怎么溜出去打篮球。然后灯光突然暗了,整个礼堂陷入短暂的寂静。
一束追光打在舞台中央,照在那架黑色三角钢琴上。她就坐在那里。白色的连衣裙,
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耳侧。她低着头,手指放在琴键上,像是在默念什么。
然后她抬起头来,灯光正好落在她脸上,我第一次看清了她的样子。那一刻我说不出话。
不是因为漂亮——虽然她确实漂亮,是一种很干净的好看,
眉眼之间带着一种我说不上来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叫笃定,
是一个人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要去哪里的那种笃定。她开始弹琴了。
我不知道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我只记得音乐从她指尖流出来的时候,整个礼堂都安静了,
那种安静不是被迫的,是所有人都舍不得发出声音。她弹琴的样子很专注,肩膀微微起伏,
身体随着旋律轻轻晃动,好像整个人都融进了那架钢琴里。一曲终了,
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开始鼓掌,手都拍红了。
旁边的同学推了我一下:“你干嘛呢?傻了?”我没理他,眼睛一直盯着台上。
她站起来谢幕,微微鞠了一躬,白色的裙摆在灯光下晃了一下,然后她就走下了台,
追光灯灭了,礼堂的灯重新亮起来。我坐在原地,心脏砰砰跳。“那是谁?
”我问旁边的同学。“你不知道?沈知意啊,高三三班的学神,你居然不知道?
成绩一直在年级前三,她上次还在市里拿了辩论赛的最佳辩手,厉害得很。”沈知意。
我在心里默念了两遍这个名字,觉得很好听。从那天起,我开始干一件很蠢的事。每天下课,
我都会拿着水杯去教学楼另一头的饮水机接水。不是因为那边的水更好喝,
而是因为去那边的路上会经过高三三班的教室。我会走得很慢,假装不经意地往里面瞟一眼。
大多数时候我都能看到她。她坐在靠窗的位置,桌上永远堆着厚厚一摞书,
她喜欢把下巴搁在书上看东西,或者和同桌的女孩说话。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
耳朵上戴着一对很小的珍珠耳钉,阳光照上去会闪一下。有一次她正好转过头来,
我猝不及防地和她对视了。大概只有零点几秒,但我感觉心脏停跳了一拍。我飞快地别过脸,
假装在看走廊尽头的通知栏,脚步却变得慌乱起来,差点被自己的鞋带绊倒。
等我狼狈地走到饮水机前,才发现根本没带水杯。我站在饮水机前愣了三秒钟,
然后拔腿就跑,上课铃在身后响起来,我一路狂奔**室,差点撞到教导主任。“陆时砚!
你又迟到!”班主任在门口瞪我。我喘着气坐到座位上,心跳还没平复下来。
同桌陈宇凑过来,贱兮兮地笑:“你又去接水了?你这周去了十趟了,你知不知道?
”“关你什么事。”“你水杯都没带,你接什么水?你接西北风啊?”我把脸埋进胳膊里,
不说话了。但我忍不住笑了。我知道这很蠢,但我控制不住自己。
只要想到刚才她转过头来的时候,可能看到我了,我的嘴角就不受控制地上扬。
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生活突然多了一层滤镜,所有东西都变得不一样了。
以前我觉得上学很无聊,每天就是上课下课考试排名,但现在每天早上醒来,
我会想到今天又可以路过她的教室,可以看到她,就觉得这一天是有盼头的。
我开始留意她的一切。我知道她每周二和周四下午会在操场上跑步,因为她参加了校田径队。
我知道她喜欢在食堂的靠窗位置吃饭,因为那里阳光好。
我知道她放学后会在图书馆待到很晚,因为她要准备各种比赛。我从不敢靠近她,
只是远远地看着。我觉得她太好了。好到我连靠近都觉得是一种冒犯。那时候的我,
跟她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家境不错,或者说,很不错。
我爸陆建国是建国集团的董事长,我妈也是做投资的,两个人一年到头都在出差,
我的生活费从来不是问题,问题是他们有没有时间管我。答案是没有。
所以我在学校里就是那种存在感很低的学生。成绩中等偏下,不惹事也不出彩,
老师对我的评价永远是“这孩子挺聪明的,就是不够努力”。我不怎么说话,
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陈宇勉强算一个,但他也知道我很多事情从来不会跟他说。
我爸跟我说过一句话:“在外面不要提起家里的事,做人要低调。”我记住了,
并且执行得很彻底。我**名牌,不炫富,不跟任何人提我爸是谁。我的生活费虽然不少,
但我都存着,平时看起来就跟普通学生没什么区别。这种低调的后果就是,
有些人觉得我好欺负。高二下学期,有几个外校的混混开始盯上我了。
他们大概觉得我不合群、不怎么说话、看起来好拿捏,所以有一天放学后,
他们把我堵在了学校后面的巷子里。“陆时砚是吧?听说你家挺有钱的?”领头的叫赵磊,
长得人高马大,脸上的表情像要吃人。“没有。”我说。别装了!
”赵磊一把揪住我的校服领子,把我狠狠抵在墙上,“别以为你装穷就没人知道!
上次我看见司机开着车在学校后门等你,还想骗我们?借点钱花花,不然今天别想走!
”我往后退了一步,手不自觉地攥紧了书包带子。我想反抗,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反抗。
我从小就被保护着,家里有司机有保姆有保镖,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我的拳头攥得咯吱响,
但我知道我打不过他们,他们有三个人,都比我高。赵磊推了我一把,我撞在墙上,
后背磕得生疼。“快点,别磨蹭。”我把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钱包。然后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住手。”那声音不大,但很坚定。我从赵磊的肩膀后面看过去,看到了沈知意。
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头发扎成马尾,身边还跟着两个女生。她走过来的时候,
那三个混混明显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会有人来管闲事。“你是哪根葱?”赵磊转过身去。
沈知意没回答他,而是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很快,但我看到她的眼神变了一下,
好像认出了我,又好像没有。“你们三个,欺负一个人,不觉得丢人吗?”她说。
赵磊嗤笑了一声:“关你什么事?”沈知意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她动了。
我只看到她的肩膀一沉,右手抓住赵磊伸过来的手腕,向外一翻,赵磊吃痛地弯下腰,
她的膝盖就顶了上去。整个过程不到两秒钟,赵磊就跪在了地上,表情痛苦得扭曲。
另外两个混混吓傻了,沈知意身后的两个女生也站了出来,三个人对峙两个人,
气势上就赢了。“还不走?”沈知意松开了赵磊,拍了拍手。那三个人连滚带爬地跑了。
**在墙上,后背还在疼,但我顾不上,因为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夕阳从巷口照进来,正好落在她身上,她的头发被镀上一层暖金色的光,她转过脸来看我,
眼睛里有光在跳。她向我伸出手。“你没事吧?以后他们再欺负你,你就来找我。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看着她伸过来的手,
只觉得心跳快得要炸开,连呼吸都乱了。我伸出手,握住了她的。她的手很温暖。“好。
”我说。那是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只有一个字。但那个字在我心里响了很久。
后来我才知道,沈知意从初中开始就学柔道,她爸是警察,从小就把她当男孩子养。
她不仅会柔道,还会散打,高中的时候已经是黑带了。她看不惯学校里有人被欺负,
就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了个小团体,专门保护那些被霸凌的同学。
我成了被她保护的众多人之一。那天之后,我试着去找过她,想谢谢她,但每次都开不了口。
有一次我在走廊上碰到她,鼓起勇气走了过去,她看了我一眼,礼貌地点了点头,
然后就走了。她大概不记得我了。也是,她帮助过那么多人,我算什么呢?但那天晚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她。想她伸出的那只手,想她说的那句话,
想夕阳落在她身上的样子。我反复地想,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甚至去学了那段钢琴曲的名字,叫《月光》。从那天起,我开始变了。不是突然变的,
是一点一点变的。以前我上课总是走神,现在我开始认真听讲了。以前我从不做课外题,
现在我开始刷各种竞赛题了。以前我放学后就回家打游戏,现在我开始去图书馆自习了。
陈宇觉得我疯了。“你是不是受什么**了?”他问我。我没回答他,但我心里清楚。
我想变得更好。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要站在沈知意身边,我必须配得上她。
她那么努力,那么优秀,而我呢?一个每天混吃等死的富二代,成绩不上不下,
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东西,我凭什么喜欢她?所以我开始努力。高二下学期到高三这一年,
是我人生中最拼的一年。我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背单词,晚上十二点才睡觉。
我报了数学和物理竞赛班,周末也不休息。我开始健身,每天放学后去操场跑三公里,
然后做五十个俯卧撑。高三上学期,我的成绩从年级二百多名冲到了前五十。
班主任在班会上表扬了我,让我分享学习经验。我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六十多双眼睛,
说了一句:“因为我想变成一个更好的人。”陈宇在下面带头鼓掌,鼓得很响。
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个让我想变好的人,是沈知意。高三下学期,沈知意毕业了。
她考上了A大法学院,全国最好的法学院。她走的那天,学校给她办了欢送会。
她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发言,站在台上,穿着一件白衬衫,头发散在肩上,
整个人干净得像一束光。她说:“我高中的时候做过很多事,
其中一件是和我朋友一起保护那些被欺负的同学。那时候我们靠的是拳头,
但现在我考上了法学院,我想用另一种方式来保护别人。我想用法律,用规则,用正义。
我希望有一天,每一个被欺负的人,都能找到保护自己的武器。”我在台下听哭了。
不是那种嚎啕大哭,是眼眶红了,鼻子酸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我使劲忍住了。
她真的太美好了。美好到我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都配不上她。但我没有放弃。
我考上了B大的金融系。虽然不是A大,但也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大二的时候我开始创业,
和几个同学一起做了一个金融科技的项目。我爸知道后想给我投钱,我拒绝了,
我说我想靠自己。项目启动的时候很艰难。我们没有办公室,就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地下室,
冬天冷得要命,我们就裹着羽绒服写代码。**不开的时候,
我把自己攒了多年的压岁钱全投了进去,又去找了几个投资人,
磨了好几个月才拿到第一笔融资。那段时间我瘦了二十斤,但眼神比以前亮了很多。
因为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再努力一点,再优秀一点,总有一天,
你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到她面前,告诉她你的名字。毕业后,我把公司做了起来。虽然不大,
但在行业里有了一些名气。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去找沈知意了,但我没有。我觉得还不够,
我还没有做出成绩,我还没有足够的底气。然后意外就来了。我们公司被竞争对手盯上了。
对方是一家很大的金融集团,眼红我们的技术,开始搞各种小动作。先是挖我们的人,
然后抢我们的客户,最后开始造谣。他们在网上散布各种不实信息,说我们公司数据造假,
说我们卷款跑路,说我们和黑产有合作。一夜之间,舆论反转了。客户开始流失,
投资人开始质疑,公司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我连续开了三天的会,每天只睡三个小时,
但局势还是在恶化。最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打官司。不是为了赔钱,是为了清白。
我让助理去找最好的律师,不管多少钱都行。一周后,助理把一份资料放在我桌上:“陆总,
这个律师很厉害,A大法学院毕业,从业五年,打过四十七场官司,全胜。”我翻开资料,
看到第一页的时候,整个人僵住了。照片上的女人穿着黑色西装,头发盘起来,
眼神锐利而自信。沈知意。两个字从我的喉咙里滑出来,轻得几乎听不见。
我的手指微微发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那种感觉太复杂了。六年了,
我有六年没有见过她了。她从一个穿白裙子弹钢琴的女孩,变成了一个穿西装打官司的律师。
她更美了。“安排见面。”我说。助理说:“好的,我去约沈律师的时间。”我深吸一口气,
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点:“她……有没有说什么?”“沈律师说她最近档期很满,
但如果案子有价值的话,她可以考虑。”“有,很有价值。”见面那天,
我提前一个小时到了她的律所。律所在CBD的一栋写字楼里,装修很简洁,
墙上挂着各种奖牌和证书。前台带我去了会议室,我坐在椅子上,心跳得很快。
我不断地调整领带,又觉得太刻意,把领带松了松,又觉得太随便,重新系好。门开了。
她走进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她。她比高中时候瘦了一些,脸颊的线条更分明了,
但眼睛还是一样的,干净、明亮、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笃定感。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衬衫,头发披在肩上,
耳朵上还是戴着一对很小的珍珠耳钉。“陆总,你好,我是沈知意。”她伸出手,
语气礼貌而疏离。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还是那么温暖。“你好,沈律师。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稳,但我的心在狂跳。我看着她的眼睛,
想从里面找到一丝熟悉的神情,但她只是很职业地微笑着,完全没有认出我的样子。
她不记得我了。当然不记得了。她帮助过那么多人,我只是其中一个。在那条巷子里,
她向我伸出手的那一刻,对她来说只是无数次见义勇为中的一次,但对我来说,
那是改变我整个人生的瞬间。她坐下,打开笔记本,开始问我关于案子的事情。
她的问题很专业,很犀利,每一个都问到点子上。我尽量条理清晰地回答,
但我的大脑有一半在运转,另一半在看她。她低头写字的样子,她皱眉思考的样子,
她用笔尾轻轻敲桌面的样子。每一个小动作都让我想起高中时候,她坐在窗边看书的样子。
谈完案子,她合上笔记本,看着我。“陆总,我觉得这个案子可以接。
对方的造谣行为已经构成了商业诋毁,而且证据链比较完整,胜算很大。”“好,麻烦你了。
”“不客气,我会安排团队尽快开展工作。”她站起来,准备走。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
想问她你还记不记得我,想问她你还记不记得那条巷子,
想问她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向一个男孩伸出了手。但我什么都没说。因为她的眼神告诉我,
她真的不记得我了。开庭那天,我第一次在法庭上看到她。她穿着律师袍,站在法庭上,
口齿清晰,逻辑严密,每一个论点都掷地有声。对方律师被她问得节节败退,
法官几次看向她,眼里都是赞赏。我看着她的侧脸,突然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了她在礼堂弹钢琴的样子,想起了她在巷子里向我伸出手的样子,
想起了她在毕业典礼上说要用法律保护别人的样子。她从来没有变过。
她一直是那个会向弱者伸出手的人,一直是那个相信正义的人,一直是那束光。官司打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