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晚第一次注意到陆承宇,是在大学图书馆三楼的文学区。深秋午后,
窗外香樟树落了满地金黄,阳光透过百叶窗斜切进来,在书架间投下斑驳光影。
苏晚蹲在最底层翻找绝版诗集《苇间风》,指尖刚触到书脊,
就被旁边突然传来的书本滑落声惊得抬头。一个男生正弯腰捡书,
深蓝色连帽卫衣的帽子滑落在后颈,露出一段干净利落的线条。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捡书时指尖不经意叩击书架,笃、笃、笃——节奏沉稳,带着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苏晚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这个动作,这道后颈弧度,甚至连叩击书架的频率,
都和她藏在心底多年的白月光江熠,有着惊人的三分相似。江熠是苏晚的高中同桌,
也是她整个青春期的执念。他成绩优异眉眼清俊,篮球场上的身影曾是全年级女生的焦点。
苏晚记得他总爱穿白衬衫,低头做题时会轻轻叩击桌面,
也是这样笃、笃、笃的节奏;记得他弯腰捡笔时,
后颈线条同样利落干净;记得他说要去国外学建筑,要设计出能照亮城市的地标,
然后笑着对她说:“苏晚,等我回来,带你去看我设计的房子。”高考结束后,
江熠如愿拿到海外名校offer,登机前给她发了最后一条信息:“等我。
”之后便如同人间蒸发,电话空号,社交账号停更,只留下模糊的承诺和苏晚满心的牵挂。
这三年来,苏晚无数次在梦里见到江熠,见到他说“等我”时的笑容,
醒来后却只剩满室空寂。她把所有关于江熠的记忆都藏在带锁的日记本里,偶尔翻开,
那些细节依旧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而此刻,眼前这个陌生男生,
像极了江熠留在时光里的一道影子,猝不及防地撞进了她的视线。男生捡完书直起身,
注意到她的目光,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温和笑容:“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带着少年气的干净,和江熠略带清冷的嗓音并不一样。苏晚回过神,
脸颊发烫,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是我自己走神了。”“没关系。”男生把滑落的书摞好,
目光落在她手里的诗集上眼睛一亮,“你也喜欢叶芝?我找这本《苇间风》找了好久。
”苏晚有些意外,这本诗集颇为冷门,没想到会遇到同好。她点头,
心里的陌生感少了几分:“嗯,喜欢他的《当你老了》。”“我也是。
”男生笑起来眼角有浅浅梨涡,“我叫陆承宇,计算机系大三的。”“苏晚,中文系大二。
”简单自我介绍后,两人聊起诗歌话题。陆承宇谈吐温和见识不浅,说起叶芝的生平与创作,
条理清晰又不失温度。苏晚看着他认真的眼神,看着他偶尔抬手推眼镜的动作,
心底那道关于江熠的影子,似乎又清晰了几分。那天他们在图书馆待到闭馆,
临走时陆承宇主动要了微信:“以后有机会,再一起讨论诗集?”苏晚犹豫片刻,
鬼使神差地同意了。她知道自己这样有些荒唐,把陌生男生当作白月光的替代品,
可那种久违的熟悉感太过诱人,像一剂良药,能暂时抚平她心底的思念与遗憾。从那天起,
陆承宇开始出现在苏晚的生活里。他会记得她随口提过喜欢学校东门的珍珠奶茶,
每天下午下课后,都提着温热的奶茶在中文系楼下等她;会在她熬夜写论文时,
隔着屏幕发过来整理好的资料,附带一句“别熬太晚,记得喝牛奶”;周末约她去图书馆,
两人坐在靠窗位置各自看书,偶尔抬头对视一笑,默契无声。陆承宇做的这些事,
江熠从未做过。江熠是天之骄子,永远众星捧月,习惯了被人追逐,
从未主动为谁花过这样的心思。可苏晚却在陆承宇的琐碎付出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
她开始贪恋这种踏实。贪恋他记得她不吃香菜,
每次买饭都会特意叮嘱老板;贪恋他在下雨天把伞完全倾向她这边,
自己半边肩膀被淋得湿透;贪恋他看她时眼里毫不掩饰的温柔,
那是纯粹的、不含杂质的在意。有一次苏晚来例假,疼得蜷缩在宿舍床上直冒冷汗。
室友给她买了止痛药,她却因肠胃敏感不敢吃。陆承宇得知后,
立刻跑去超市买了红糖、生姜和暖水袋,在宿舍楼下便利店借了微波炉,
笨拙地煮了一碗红糖姜茶,又把暖水袋灌好热水,用毛巾裹着递到她手里。
“快喝点姜茶暖暖,暖水袋敷在肚子上会好点。”他额头上沾着细密汗珠,呼吸有些急促,
显然是跑过来的。苏晚捧着温热的姜茶,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心里忽然一暖。
甜辣的味道顺着喉咙滑进胃里,暖意扩散到全身。陆承宇站在旁边手足无措:“还疼吗?
要不要去校医院看看?”“好多了,谢谢你。”苏晚抬头看他,眼眶有些发热。
那一刻她忽然发现,对江熠的思念似乎在不知不觉中淡了许多。日记本已经很久没翻开过,
江熠的样子在记忆里渐渐模糊,而陆承宇的笑容、温柔与付出,却一点点填满了她的生活。
她开始反思,当初接近陆承宇确实是因为他身上有江熠的影子,可现在,
她喜欢的是陆承宇这个人本身。喜欢他的温和,喜欢他的踏实,喜欢他把她放在心上的样子。
大二下学期最后一个周末,陆承宇约苏晚去学校附近的公园散步。夕阳西下,
晚霞染红半边天空,湖面波光粼粼,映着两人并肩而行的身影。走到开满月季的花坛边,
陆承宇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她。他眼神有些紧张还有些期待,手指微微蜷缩:“苏晚,
我有话想对你说。”苏晚心跳莫名加快,隐约猜到了他要说什么。
“从第一次在图书馆见到你,我就喜欢你了。”陆承宇声音有些发颤却异常坚定,
“我喜欢看你认真看书的样子,喜欢听你聊诗歌时眼里的光,
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苏晚,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苏晚看着他紧张又真诚的眼神,
温热的奶茶、整理好的资料、雨天的伞、温热的姜茶、深夜的陪伴……这些琐碎细节像珍珠,
串起了她最温暖的时光。她用力点头,眼眶瞬间湿润:“我愿意。”陆承宇愣了一下,
随即露出狂喜的笑容。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他的手掌宽大温暖,
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苏晚靠在他肩膀上,看着漫天晚霞,心里忽然释然。
或许最初的相遇确实带着私心,但爱情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她庆幸自己没有一直沉溺在过去的执念里,而是抓住了身边这实实在在的幸福。江熠的影子,
终究只是影子。而陆承宇,是照亮她当下生活的暖阳。苏晚和陆承宇的恋爱,
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没有惊天动地的惊喜,却有着细水长流的温暖和踏实。大学毕业后,
陆承宇进入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程序员,苏晚则成了自由撰稿人。
他们在城市近郊租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不大,却被布置得温馨舒适。苏晚喜欢摆弄花草,
阳台种满了绿植和鲜花,春有月季,夏有茉莉,秋有桂花,冬有腊梅。
陆承宇便在阳台装了小小的休闲区,放了藤椅和小茶几,让她能在阳光好的午后,
伴着花香看书写作。陆承宇工作很忙,经常加班,但无论多晚回来,都会轻手轻脚走进卧室,
在苏晚额头印下温柔一吻。如果苏晚还没睡,他会先去厨房热一碗粥或煮一碗面条,
看着她吃完,再陪她聊会儿天,说说公司趣事,或听她讲写稿时的灵感瓶颈。苏晚记得,
有一次她为了赶重要稿子,连续熬了三个通宵。第四天早上,她趴在电脑前睡着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卧室床上,身上盖着温暖的被子。厨房里传来轻微声响,她起身走过去,
看到陆承宇系着围裙在做早餐。煎得金黄的鸡蛋,烤得酥脆的吐司,还有温热的牛奶,
旁边盘子里放着切好的水果。陆承宇看到她醒来,笑着说:“醒啦?快去洗漱,
早餐马上就好。”“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苏晚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的腰。“凌晨三点多。
”陆承宇转过身揉了揉她的头发,眼里满是心疼,“看你趴在电脑前睡着了,
就把你抱到床上了。稿子赶完了吗?别太拼了,身体最重要。”“赶完了。
”苏晚把头埋在他怀里,闻着淡淡的洗衣液香味,心里暖暖的,“有你在,真好。
”陆承宇抱紧她,在她耳边轻声说:“傻瓜,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他们的生活,
充满了这样琐碎而温暖的细节。吃饭时,陆承宇总会把苏晚爱吃的菜夹到她碗里,
自己则吃她不爱吃的青椒和洋葱;苏晚来例假时,他会提前煮好红糖姜茶,
用热水袋帮她捂肚子,还会学着网上的**手法轻轻揉她的腰;做家务时,
他们从没有明确分工,总是自然搭把手——苏晚洗碗,
陆承宇就擦灶台、收拾餐桌;陆承宇拖地,苏晚就整理房间、擦窗户。有一次周末,
他们一起去超市买菜,苏晚随口说想吃甜粽。周一早上,苏晚醒来时闻到了淡淡的粽叶香味。
她走到厨房,看到陆承宇正站在灶台前,笨拙地包着粽子。
案板上放着泡好的糯米、红枣和粽叶,陆承宇手上沾着糯米,额头上渗着汗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