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五年,金陵。
朱夜站在德云楼的窗边,楼下是秦淮河畔的喧嚣。
十年了。
他来到这个叫大明的朝代,已经整整十年。
有时候他会怀疑,那二十多年在红旗下成长的记忆,不过是一场光怪陆离的南柯一梦。
可脑子里那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又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自己是个异类。
穿越这事儿,搁谁身上都挺玄乎。
但朱夜的开局,堪称地狱模式。
没有魂穿到王公贵族身上,更没有系统老爷子送温暖。
他醒来时,躺在一口薄皮棺材里,身上穿着一套崭新的寿衣。
周围是乱葬岗,乌鸦在头顶盘旋,叫声渗人。
关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一概没有。
他成了这大明朝千千万万流民中的一员,一个没有身份文牒的“黑户”。
这年头的身份制度,比他想象的要严苛百倍。
大明子民,生下来就要上“鱼鳞黄册”,那是朝廷登记户口、征收赋税的根本。
没有黄册,你就是不存在的人。
种地?地是国家的,分到各家各户的,你一个黑户凭什么种。
经商?没有官府发的路引,出个城门都费劲,被人抓住就是流窜犯。
参军?人家要查你祖上三代。
科举入仕?你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得现编,考个锤子。
这就是朱元璋治下的大明,一个秩序森严到令人窒息的时代。
对朱夜这种黑户来说,活着,就是一种奢望。
那段颠沛流离的日子,他至今记忆犹新。
他啃过草根,吃过观音土,为了一个发霉的馒头跟野狗打过架。
也是在那时候,他遇到了林成。
一个比他大几岁的河南汉子,同样是没了土地的流民。
林成教他怎么分辨能吃的野菜,怎么在寒夜里找个避风的破庙,怎么在人前装孙子才能讨到一口吃的。
两人结伴,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南。
直到在大同府外的一个村子,他们遇上了打草谷的蒙古散兵。
那不是战争,是单方面的屠杀。
林成那个平日里憨厚老实的汉子,为了护住村里的几个娃娃,拎着根木棍就冲了上去,然后被一刀捅穿了胸膛。
朱夜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抄起一把豁了口的柴刀就想去拼命。
他没想过报仇,也没想过什么家国大义。
他就是觉得,林成死了,他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就在他要被马蹄踩成肉泥的时候,一支明军从天而降。
为首的大将,正是凉国公蓝玉。
蓝玉的兵马砍瓜切菜一般解决了那伙散兵。
事后,蓝玉见他一个半大少年,浑身是血,手里还死死攥着柴刀,颇为赏识他的血性。
“小子,有种。想不想入伍吃粮?”
朱夜拒绝了。
他告诉蓝玉,他想给死去的同伴立个坟,然后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蓝玉没强求,反而给了他一封信,让他去金陵应天府,凭信可以落个农籍。
有了户籍,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不再是任人欺凌的流民。
朱夜揣着那封救命的信,一路南下,到了金陵。
金陵的繁华,让他这个现代人都叹为观止。
可繁华之下,他也敏锐地察觉到了暗流。
土地兼并,在这个时代已经初现端倪。
他亲眼见到,有农户因为交不起赋税,只能将祖辈传下来的田地“献”给官宦乡绅,自己沦为佃户。
从自耕农到佃户,看似只是换了个方式种地,实则天差地别。
他不想一辈子被绑死在土地上,更不想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大半都要交给地主。
所以,在应天府衙门,他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惊掉下巴的决定。
“大人,草民不想入农籍。”
那管着户籍的胥吏眼皮都没抬:“信是凉国公给的,入了农籍,分你几亩薄田,好生过活便是,哪来许多废话。”
“草民想……入商籍。”
胥吏的笔当场就顿住了,他抬起头,用一种看傻子的表情打量着朱夜。
“你说什么?你要入商籍?”
士农工商,商为末流。
在这个时代,商人地位低下,被人瞧不起,连穿绫罗绸缎的资格都没有。
有点门路的人,都削尖了脑袋想往“士”和“农”里钻,主动要求当商人的,他当差这么多年,头一回见。
“你可想清楚了?入了商籍,子孙三代都不得参加科举!”胥吏提醒道。
“想清楚了。”朱夜答得干脆。
他知道科举是独木桥,但他等不了那么久。
商人地位是低,但不用交那沉重的农业税,而且,来钱快。
在这个人命不如狗的时代,只有钱,才能让他活得像个人。
就这样,朱夜成了金陵城一个有正式户籍的商人。
一晃,三年过去。
他靠着超越这个时代的商业头脑,从摆地摊开始,倒卖丝绸,贩运私盐,生意越做越大,攒下了不小的家业。
今年河南黄河决堤,大批灾民涌入金陵。
看着那些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灾民,朱夜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
他没多想,直接盘下城南一个废弃的货仓,支起大锅,设棚施粥。
他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他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粥棚前,人头攒动,乱糟糟的一片。
朱夜亲自在前面维持秩序,让老人和孩子先领。
“都别挤,排好队,人人有份!”
他雇来的伙计扯着嗓子喊,声音都快哑了。
就在这时,人群外围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一个穿着麻布短打的年轻男子,带着两个家丁,抬着几筐热气腾腾的肉包子走了过来。
“大家让一让,我家公子发善心,给大家送包子来了!”
灾民们一听有肉包子,眼睛都绿了,蜂拥而上。
朱夜皱了皱眉,示意伙计们帮忙拦一下,别发生踩踏。
他的注意力,落在了那个“善心”的公子哥身上。
那人一身粗麻布衣,看着朴素,可朱夜注意到,他的麻衣下摆,露出了一角精致的湖州丝绸。
而且,他在给灾民递包子的时候,身子总是不自觉地后仰,手指尖捏着包子,像是捏着什么脏东西。
每当有灾民靠近,他还会下意识地用袖子捂住口鼻。
朱夜心里冷笑一声。
作秀。
这年头,总有些附庸风雅的富家子弟,喜欢干这种事。
名为行善,实为博名。
果然,没过多久,一个小女孩,约莫五六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挤到那公子哥面前,伸出黑乎乎的小手。
“哥哥,给……给我一个……”
公子哥嫌恶地退了一步,将一个包子丢到她怀里。
小女孩没接稳,包子掉在地上,她慌忙去捡,身子一歪,小脏手不小心在那公子哥的麻衣上蹭了一下,留下一个灰扑扑的手印。
“滚开!别碰我!”
那公子哥猛地一甩手。
小女孩“啊”的一声,被一股大力推得踉跄几步,一**摔在地上,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周围的灾民都看见了,却没人敢出声。
那公子哥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手印,满脸晦气,嘴里还骂骂咧咧:“不长眼的东西,弄脏了本公子的衣服,你赔得起吗!”
朱夜胸口一股火“噌”地就冒了起来。
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
两个家丁想拦,被他一手一个,直接拨到一边。
朱夜走到那公子哥面前,蹲下身,先将地上的小女孩扶了起来,拍了拍她身上的土。
然后,他站起身,直面那个脸色铁青的公子哥。
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伸出手,一把攥住了对方的手腕。
“你,给她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