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他封侯归来无弹窗在线阅读

发表时间:2025-08-27 0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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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吃了它。”岳母刘氏的声音,像淬了毒的冰,狠狠扎进我的耳朵。她脚边,

是一个豁了口的粗瓷碗,里面是些残羹冷炙,几片烂菜叶上沾着油腻的米粒,

散发着一股馊味。那是徐府下人用来喂后院那条老黄狗的。我站在原地,没有动。

今天是我的妻子,徐婉儿的二十岁生辰。满堂宾客,锦衣华服,推杯换盏,言笑晏晏。

他们是整个云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我,林言,是这座城里最没脸的人物。徐家的赘婿。

一道道目光,像无形的利刃,齐刷刷地投向我。有鄙夷,有嘲弄,有幸灾乐祸,

也有几分廉价的同情。我像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的小丑,站在戏台中央,供人观赏。“怎么?

聋了?”刘氏见我僵着,那双刻薄的吊梢眼一挑,声音愈发尖利,“我们徐家白养了你三年,

给你吃给你穿,现在让你吃碗饭,还委屈你了?林言,我劝你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你就是我们徐家花了五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一条狗!”“哈哈哈……”满堂哄笑,肆无忌惮。

那些平日里道貌岸然的乡绅富商,此刻都露出了最真实丑陋的嘴脸。我攥紧了拳头,

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尖锐的刺痛让我保持着最后一丝清醒。我没有理会刘氏的叫嚣,

目光穿过那些扭曲的笑脸,死死地盯着主位上的那个女人。徐婉儿。我的妻子。

她今天美得不可方物,一身月白色的云锦长裙,裙摆上绣着细碎的银莲,

随着她的呼吸轻轻起伏。云鬓高挽,斜插着一支流光溢彩的珍珠钗,衬得她肌肤赛雪,

眉眼如画。她正低着头,用杯盖轻轻撇去茶水上的浮沫,姿态优雅,仿佛眼前这场闹剧,

不过是助兴的戏码,与她毫不相干。我看到她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

但她始终没有抬头,甚至没有给我一个眼神。这三年来,

我早已习惯了刘氏的刻薄和下人们的白眼。我以为,只要我忍,只要我等,总有一天,

我能用我的真心换来她的一丝垂怜。我为她洗手作羹汤,为她深夜暖药炉,

为她挡下所有不怀好意的觊觎。我把一个男人所有的尊严都踩在脚下,

只为换她一个温柔的笑。可我换来了什么?换来了在她生辰宴上,被她的母亲逼着吃狗食,

而她,我的妻子,却连一句阻止的话都没有。心,一点点凉了下去,最后碎成了冰渣。

“婉儿。”我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带着一丝连我自己都未曾察觉的颤抖。

她终于抬起了头,那双我曾无数次在梦里描摹的杏眼,

此刻却盛满了冰冷的漠然和一丝不耐烦。“林言,别闹了。”她轻轻开口,

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却像一把淬毒的匕首,精准地刺入我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今天是我的生辰,别让大家看笑话。”看笑话。原来,我所有的忍辱负重,在她眼里,

都只是一个笑话。我笑了。先是低低的,然后声音越来越大,笑得胸膛剧烈起伏,

笑得眼泪都涌了出来。“好,好一个别让大家看笑话。”我俯下身,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

捡起了那个破碗。刘氏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以为我终于屈服了。我端着碗,一步一步,

缓缓地走向她。她被我眼中从未有过的寒意吓到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色厉内荏地尖叫:“你……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你这个废物,

你要是敢……”我没有理她,我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徐婉儿那张惊愕的俏脸上。“徐婉儿,

你听好了。”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回荡在每一个人的耳边,“三年前,我林家蒙难,

家父病故,我被无良叔父五十两银子卖入你徐家。这三年,我自问对你,对徐家,仁至义尽。

我以为,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是块石头,也该被我捂热了。”我顿了顿,

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有些人,根本没有心。

”话音落下的瞬间,我手腕一翻,将碗里那些污秽的食物,

尽数倒在了刘氏那双崭新的绣花鞋上。油腻的汤汁瞬间浸透了精致的绸缎,

几片烂菜叶狼狈地挂在鞋面上。“啊——!”刘氏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几乎要晕厥过去。

整个厅堂,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都被我这石破天惊的举动震慑住了。

“你……你这个天杀的废物!你疯了!”刘氏回过神来,指着我,气得浑身发抖,

话都说不完整。徐婉儿也猛地站了起来,俏脸煞白,眼中满是难以置信和滔天的怒火。

“林言!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看着她,笑了,笑得无比畅快。

“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将手中的破碗高高举起,然后狠狠地砸在地上。“哐当!

”瓷片四溅,像我那颗支离破碎的心。“从今天起,我林言,与你徐婉儿,与你徐家,

恩断义绝,再无瓜葛!”说完,我转身,大步向外走去。“站住!

”一个阴冷的男声从宾客中响起。我顿住脚步,回头看去。城中首富王家的公子,王昊,

正一脸阴沉地走出来。他就是送徐婉儿那支珍珠钗的人,也是这三年来,最常来徐府,

当着我的面与徐婉儿“谈诗论画”的人。他走到我面前,用一种看死人的眼神看着我,

嘴角挂着一丝残忍的笑意:“打了本公子的未来岳母,砸了婉儿的生辰宴,就想这么走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裤裆,轻蔑地说道:“想走?可以。从这里钻过去,

本公子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哈哈哈,王公子说得好!”“对!钻过去!

给王公子磕头赔罪!”刘氏像是找到了主心骨,立刻尖声附和:“听见没有,你这个废物!

快给王公子钻过去!不然今天就打断你的狗腿,把你扔去喂狼!”徐婉儿站在那里,

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

那眼神仿佛在说:这都是你自找的。我看着他们丑恶的嘴脸,

心中的最后一丝留恋也烟消云散。我笑了,笑得平静而冷冽。“好啊。”我轻轻吐出两个字。

在王昊得意,刘氏快意,徐婉儿冷漠的注视下,我缓缓地弯下了腰。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屈服于这奇耻大辱时,我的身体猛然暴起!不是下跪,而是出脚!

一记迅猛无比的扫堂腿,狠狠地踢在王昊的膝盖上!“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啊——!”王昊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跪倒在地,

抱着自己的腿疯狂地哀嚎。变故发生得太快,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我没有停手,一步上前,

抬起脚,狠狠地踩在他的另一条腿上,微微用力。“啊!我的腿!我的腿!

”王昊痛得满地打滚。我俯下身,凑到他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

一字一句地说道:“记住,有些人,你惹不起。下次再敢招惹我,断的就不是你的腿,

而是你的脖子。”说完,我直起身,环视了一圈满堂惊骇的宾客,

最后将目光定格在徐婉儿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上。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然后转身,在身后一片混乱的尖叫和咒骂声中,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徐家大门。

门外的阳光有些刺眼。我仰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空气中没有了徐府那股令人作呕的脂粉香,只有自由的味道。就在这时,

一阵急促的锣鼓声从街角传来。“朝廷征兵!朝廷征兵!”一名官差骑着高头大马,

手持黄榜,高声呐喊:“北境匈奴来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圣上有旨,

凡我大周年满十六、身无残疾之男丁,皆需入伍,保家卫国!凡入伍者,赏银三两!立功者,

加官进爵!三日后,城门**,违令者,斩!”官差的声音洪亮而急切,传遍了整条长街。

我停下脚步,看着那张刺眼的黄色告示,心中忽然涌起一个疯狂的念头。

与其在这里苟延残喘,不如去北境,去战场!我这条命,是父母给的。就算要死,

我也要死得像个男人!用匈奴的血,洗刷我这三年的耻辱!02三日后,清晨。云州城门口,

人山人海,哭声震天。新征的兵卒们穿着统一的灰色军服,排着歪歪扭扭的队伍,

等待着出发的号令。他们的家人围在四周,一张张脸上写满了担忧和不舍。

白发苍苍的母亲往儿子怀里塞着烙饼,泪眼婆娑的妻子为丈夫整理着衣领,

年幼的孩子抱着父亲的腿不肯松手。离别的悲伤,像浓雾一样笼罩着整个城门。

我站在队伍里,孑然一身,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我没有家人来送行。或者说,有,

但她们不是来送行的。我看到了徐婉儿和她的母亲刘氏。

她们站在不远处的一座茶楼二楼的窗边,正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像是在看一场有趣的戏。

即便隔着这么远,我依然能看到刘氏脸上那毫不掩饰的恶毒和快意。“真是老天有眼,

这个扫把星终于要去送死了。”我几乎能想象出她尖酸刻薄的语气,

“就他那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去了战场,怕是连刀都举不起来,活不过三天。”而徐婉儿,

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身素衣,头上戴着那支王昊送的珍珠钗。晨光下,

那珍珠的光泽显得格外刺眼。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短暂地交汇。

我从她那双曾经让我沉沦的眼眸里,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没有不舍,没有担忧,

甚至没有恨意,只有一片死水般的漠然和疏离。然后,我看到她红唇轻启,

无声地对我说了三个字。我读懂了。她说的是:“别回来。”那一瞬间,我的心,

像是被北境最凛冽的寒风吹过,彻底冻结,然后碎裂成粉末。“呜——”出征的号角声响起,

沉重而悠长。“开城门!”沉重的城门缓缓打开,露出了外面通往未知的漫长道路。

我收回目光,不再看那座茶楼,不再看那张让我心死的脸。我握紧了手中冰冷的长矛,

随着队伍,一步一步,坚定地向前走去。北风呼啸,卷起地上的尘土,迷了人的眼。

我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从踏出这扇城门开始,过去的一切,都将被我斩断。京城徐家,

与我林言,从此,山高水远,永不相见。03“杀——!”震天的喊杀声撕裂了昏黄的天空,

鲜血染红了脚下的黑土地。这里是雁门关,大周的北方门户,也是人间炼狱。

刚到战场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在呕吐。尸体腐烂的恶臭,内脏混着泥土的腥气,

还有身边战友倒下时那绝望的眼神,都像噩梦一样纠缠着我。老兵张叔,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总是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用他那破锣似的嗓子安慰我:“小子,

别怕。吐着吐着就习惯了。在战场上,怕死的人死得最快。想活命,

就得把自个儿当成一头狼,比那些匈奴崽子更狠!”他教我如何用最省力的方式刺出长矛,

如何判断敌人的攻击方向,如何在混战中找到生机。第一次杀人,我浑身都在颤抖。

那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匈奴少年,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长矛刺入他胸膛的那一刻,

我仿佛能感受到他生命的流逝。我吐了,吐得比任何一次都厉害。

但当我看到另一个匈奴兵挥刀砍向张叔时,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嘶吼着冲了上去,

用尽全力,将长矛捅进了他的后心。那一夜,我做了一整晚的噩梦。

梦里全是那少年惊恐的眼神和张叔布满血丝的笑脸。醒来后,我没有哭。

我只是默默地拿起长矛,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刺、挑、劈、砍。张叔说得对,想活下去,

就得比敌人更狠。我开始变得沉默寡言,眼神也越来越冷。我不再去想京城的那些人和事,

脑子里只剩下两件事:活下去,杀敌人。我不要命的打法,让我在新兵中很快脱颖而出。

每次冲锋,我都在最前面;每次撤退,我都断后。我用伤疤换军功,

用敌人的鲜血铺就我的晋升之路。战友们都叫我“疯子林”。半年后,在一场遭遇战中,

我单枪匹马,在乱军之中斩下了一名匈奴百夫长的首级,被提拔为队正。一年后,

匈奴大军围困雁门关,城中粮草将尽。我主动请缨,带领五百死士,趁着黑夜,人衔枚,

马裹蹄,悄悄绕到敌军后方,一把火烧了他们的粮草大营。冲天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天,

匈-奴-军大乱。我趁机率领死士从背后掩杀,与城内守军里应外合,大破敌军,

解了雁门关之围。那一战,我浑身是血,宛如地狱归来的修罗。

当我提着敌方主将的头颅回到关内时,所有将士都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我。战后,

我被破格提拔为校尉,统领三千兵马。我终于不再是那个任人践踏的蝼蚁。然而,

更大的考验接踵而至。第三年冬天,匈奴倾全国之力,二十万大军兵临城下,

誓要踏平雁门关,饮马黄河。镇守北境的镇北将军,德高望重的老帅,在一次巡城时,

被敌军的冷箭射中,不幸殉国。主帅阵亡,三军无主,军心动摇。

悲观和绝望的情绪像瘟疫一样在城中蔓延。“雁门关守不住了!”“快逃吧!

再不逃就来不及了!”就在这危急关头,我站了出来。我提着镇北将军的佩剑,跃上点将台,

面对着下面数万名惶恐不安的将士,用尽全身力气嘶吼道:“将军虽死,军魂不灭!

我林言在此立誓,愿与雁门关共存亡!愿随我死战者,请满饮此杯!”我端起一碗酒,

一饮而尽,然后将碗狠狠摔碎在地。“愿随将军死战!”“愿与雁门关共存亡!

”数万将士被我的豪情感染,齐声怒吼,声震云霄。我接过了指挥权。我知道,

硬拼是死路一条。我仔细研究了地图和敌我双方的**,一个大胆的计划在我脑中成形。

围魏救赵。我将城中仅剩的五万兵马分作两路。一路,由副将率领,固守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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