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公府的花园里,百花争艳,锦簇成团。京中的贵女们三五成群,衣香鬓影,笑语晏晏。
当沈清辞出现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过去。
一袭海棠红长裙,衬得她肤白胜雪,眉目如画。她没有过多的珠翠装饰,只在发间簪了一支简单的碧玉簪,却更显得清丽脱俗。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站着,神情淡然,自成一道风景。
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沈家二**,竟生得如此明艳动人。
以往她总跟在沈明珠身后,穿着素净,低眉顺眼,以至于很多人都快忘了她的模样。今日这般盛装,仿佛明珠洗去尘埃,绽放出了夺目的光华。
“那不是沈清辞吗?她今天怎么穿得如此……张扬?”
“别说,还挺好看的。以前怎么没发现,她的容貌竟丝毫不输于她堂姐。”
议论声中,沈明珠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了过来。她依旧是一身月白,仙气飘飘。看到沈清辞的瞬间,她的眼底闪过一丝嫉妒和怨毒,但脸上依旧是完美的笑容。
“妹妹,你可算来了,让姐姐好等。”她亲热地挽住沈清辞的手臂,姿态做得十足。
沈清辞任由她挽着,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不多一分热络,也不少一分礼数。
两人站在一起,一个清丽如月,一个明艳如火,竟有些分庭抗礼的意味。
不远处,七皇子萧焕和几位世家公子正站在一起。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落在沈明珠身上,眼神温柔。可当他看到沈明珠身边的沈清辞时,不由得愣了一下。
那个总是畏畏缩缩躲在明珠身后的女子,今天竟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那身红色,非但没有让她显得俗气,反而衬出了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更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她从头到尾,都没有朝他这边看一眼。
这让萧焕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烦躁。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一个丫鬟端着托盘,脚步匆匆地走过,也不知是被谁绊了一下,整个人朝沈清辞的方向扑了过去。托盘上的墨汁,不偏不倚,正好泼在了沈清辞的裙摆上。
海棠红的裙摆上,瞬间晕开一大片刺眼的黑色墨迹。
“啊!”丫鬟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奴婢不是故意的,二**饶命!”
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不少人脸上露出了看好戏的神情。
这可是安国公府的宴会,穿着染了墨的衣服,是极大的失礼。看来这位沈二**,今日是要丢个大脸了。
沈明珠立刻露出一副担忧又自责的神情:“哎呀,妹妹,你没事吧?都怪我,没能拉住你。”
她嘴上说着关心的话,眼底的幸灾乐祸却藏也藏不住。
这一幕,和前世一模一样。
前世的她,又窘又怕,当场就红了眼眶,最后在沈明珠“好心”的建议下,狼狈地提前离席,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笑柄。
但这一次,沈清辞只是平静地看了一眼裙摆上的墨迹,然后对那个还在发抖的丫鬟温声道:“起来吧,我不怪你。”
她从容的态度,让所有准备看笑话的人都愣住了。
只见她走到旁边的石桌前,取过一支闲置的画笔,蘸了蘸裙摆上的墨迹,竟以裙摆为纸,就地作起画来。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她的笔法流畅而大胆,不过片刻功夫,那片原本刺眼的墨迹,竟变成了一枝傲雪凌霜的墨梅。梅枝虬劲,花瓣风骨凛然,意境深远,竟是一副难得的佳作。
一位懂画的老夫人在旁看得连连点头:“妙,实在是妙!此女不仅画技高超,这份临危不乱的从容心性,更是难得!”
众人纷纷附和,看向沈清辞的目光,从看笑话,变成了惊艳和赞赏。
沈清辞放下笔,对众人微微一笑:“一点拙技,让大家见笑了。”
她转身,目光落在脸色铁青的沈明珠身上,轻声说:“多谢姐姐刚才的关心。不过现在看来,我这件衣服,似乎比之前更好看了呢。”
沈明珠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
她精心策划的一场好戏,竟然就这么被沈清辞轻而易举地化解了,甚至还让她大出风头!
她不甘心!
“妹妹真是好才情。”沈明珠强笑着说,“既然妹妹画技如此了得,想必诗才也定然不凡。今日赏花宴,不如就以‘春’为题,你我姐妹二人各作一首,为大家助助兴,如何?”
这是要当众比试了。
所有人都知道,沈明珠是京城第一才女,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而沈清辞,却是出了名的草包美人,大字不识几个。
这分明是沈明珠不忿被抢了风头,要公开处刑沈清辞。
萧焕皱了皱眉,刚想开口阻止,却见沈清辞已经点头应下。
“好啊。”她笑得云淡风轻,“姐姐先请。”
萧焕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不知为何,他竟有些期待,这个屡次让他意外的女子,还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
沈明珠见她应战,心中冷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今天,我定要让你输得体无完肤!
她略一思索,便吟诵道:
“春风拂槛露华浓,柳絮池塘淡淡风。
一曲清歌声渐远,画楼西畔月朦胧。”
一首中规中矩的七言绝句,辞藻华丽,对仗工整,引来一片叫好之声。
“不愧是第一才女,出口成章!”
“意境优美,画面感十足!”
沈明珠得意地看向沈清辞,眼中带着挑衅。
轮到你了。
在众人或同情或轻视的目光中,沈清辞缓缓走上前,她的声音清冷如玉石相击,清晰地响在每个人耳边: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话音落下的瞬间,全场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这首诗给震住了。
沈明珠的诗,是闺阁女儿的无病**,格局太小。而沈清辞这首诗,气象开阔,意境宏大,充满了蓬勃的生机和哲理。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翰林反复咀嚼着这两句,激动得浑身发抖,“好诗!好诗啊!此诗一出,京中再无咏春之作!”
这评价,不可谓不高。
沈明珠的脸,瞬间血色尽失。
她输了,输得一败涂地。在沈清辞这首诗面前,她的那首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的涂鸦。
“不……这不可能!”她失声尖叫,“这一定是你抄的!你这个草包,怎么可能作出这样的诗!”
她失态的样子,与往日里温婉出尘的形象判若两人,让众人大跌眼镜。
沈清辞却只是冷冷地看着她,一字一句地问:“姐姐说我抄?那还请姐姐说出,此诗出自何处?作者何人?”
沈明珠语塞。这首诗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让她如何说出来源?
“你……”
“姐姐说不出来吗?”沈清辞步步紧逼,“还是说,在姐姐眼里,我沈清辞就只配做一个不学无术的草包,永远活在你的光环之下?只要我表现出一点点才华,就一定是偷来的,抄来的?”
她的声音不大,却字字诛心。
周围的人看着沈明珠的眼神,也开始变得微妙起来。
是啊,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位沈大**,似乎总是有意无意地在打压自己的堂妹。
萧焕站在人群中,目光复杂地看着那个一身红衣,言辞犀利的女子。
她身上的光芒,是如此耀眼,让他感到陌生,甚至……有些刺目。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从未真正认识过这个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
就在这时,一个太监领着几名侍卫,行色匆匆地走进了花园,高声喊道:
“圣旨到——沈府沈清辞接旨!”
来了。
沈清辞深吸一口气,心中一片冰冷。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众人纷纷跪下,沈清风也跟着跪倒在地。唯有沈清辞,在跪下的前一刻,抬起头,目光越过人群,与萧焕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她的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痴迷和爱慕,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漠然和嘲讽。
那眼神,像一根针,狠狠地刺进了萧焕的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