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沅这一觉睡得酣甜,再醒来时,日头已经爬到了头顶,暖融融的光透过窗缝钻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她撑着身子坐起来,腿上的淤伤已经消肿不少,试着下地走了两步,除了微微发沉,竟已无碍。
老太太不在家,想来是去地里忙活了。这个年代的庄户人,靠天吃饭,春种秋收,一刻也闲不得。沈清沅打量着空荡荡的屋子,目光落在墙角那捆柴火上,又扫过灶台上那几个孤零零的粗瓷碗,眉头轻轻蹙了起来。
这家里,是真的穷啊。
她在沈府虽是庶女,可到底是官家**,就算吃不饱穿不暖,也没见过这般窘迫的光景。灶房里除了几捧红薯面,竟连一点粗粮面都没有,更别说细粮了。
沈清沅叹了口气,走到柜子前,小心翼翼地打开柜门。柜子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旧衣裳,还有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布包。她打开布包,里面躺着几块皱巴巴的毛票,加起来也就一块多钱,还有几斤粗粮票。
这应该就是这个家全部的家当了。
沈清沅将布包重新包好,放回原处,心里却已经有了盘算。她在沈府十几年,跟着生母学过不少持家的本事,如何将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如何用最少的东西,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这些都是刻在骨子里的。
她挽起袖子,先将屋子从里到外打扫了一遍。那些积了灰的角落,被她用抹布擦得锃亮;散乱的柴火,被她码得整整齐齐;就连灶台上的锅碗瓢盆,也被她刷洗得干干净净,分门别类地摆好。
忙活完这些,她又走到院子里。院子不大,却有一块空地,长满了杂草。沈清沅眸光一亮,回屋找了把镰刀,蹲在地上,一点点将杂草割掉,又把土翻松。她记得老太太说过,现在是七月,正是种萝卜白菜的好时候,种上些蔬菜,秋冬时节也能添些口粮。
她正弯着腰翻土,院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老太太扛着锄头,满头大汗地走了进来。
看到院子里的变化,老太太先是一愣,随即眼眶就红了。
原本杂乱的院子,如今干干净净,那块荒地也被翻得整整齐齐,沈清沅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蹲在地上,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阳光洒在她的身上,竟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温婉利落。
“沅沅,你怎么起来了?”老太太连忙放下锄头,快步走过去,想拉她起来,“你身子还没好利索,怎么能干活?”
“奶奶,我没事了。”沈清沅直起腰,笑着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院子空着也是空着,种些蔬菜,秋冬就能吃了。”
老太太看着她,眼圈更红了。以前的沈清沅,虽然孝顺,却有些娇憨,哪里会做这些农活?这次摔了一跤,倒是像变了个人似的,懂事了不少。
“好孩子,真是苦了你了。”老太太拍了拍她的手,声音哽咽。
“奶奶,不苦。”沈清沅摇摇头,笑容温婉,“能和您在一起,我一点都不苦。”
这话是真心的。比起沈府的尔虞我诈,这里的苦,算得了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沈清沅彻底成了家里的主心骨。她不仅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琢磨着怎么改善伙食。
她知道,这个年代的庄户人,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顿细粮,顿顿都是红薯面窝头,刮嗓子,还不顶饿。沈清沅看着手里那一块多钱,心里有了主意。
她记得村里有个供销社,卖粮食和日用品。这天一早,她揣着钱和粮票,偷偷去了供销社。
供销社里人不多,货架上摆着寥寥几样东西,盐、酱油、火柴,还有一些粗粮。沈清沅走到粮柜前,低声问售货员:“同志,有没有白面?”
售货员抬眼打量了她一下,点点头:“有,不过要细粮票,还贵。”
沈清沅心里一喜,连忙拿出粗粮票,又添了些钱,和售货员商量:“同志,我用粗粮票加钱,换您几斤白面,行吗?我奶奶年纪大了,想吃口白面馒头。”
售货员看她一脸诚恳,又想着她一个小姑娘家,也是一片孝心,便心软了,悄悄给她换了三斤白面。
沈清沅小心翼翼地把白面揣进怀里,像揣着宝贝似的,快步回了家。
回到家,她把白面藏在柜子最底下,趁着老太太去串门的功夫,偷偷和了面,又在灶膛里烧了火,蒸了一锅白面馒头。
当热气腾腾的馒头出锅时,浓郁的麦香弥漫了整个屋子,沈清沅的鼻子微微发酸。
她已经太久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了。在沈府,只有逢年过节,她才能分到一小块白面馒头,还要偷偷藏起来,生怕被嫡姐抢了去。
老太太回来时,闻到屋里的麦香,先是一愣,随即就看到灶台上摆着的一屉白面馒头,白胖暄软,看着就让人眼馋。
“沅沅,这……这是白面馒头?”老太太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嗯。”沈清沅笑着点头,拿起一个馒头递过去,“奶奶,您尝尝。”
老太太接过馒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松软香甜的味道在嘴里化开,她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
“好孩子,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白面啊?”
“我用粗粮票加钱,跟供销社的同志换的。”沈清沅如实说道,“您年纪大了,该吃点好的。”
老太太哽咽着,一口一口地吃着馒头,心里暖得一塌糊涂。
晚上,沈清沅的爹娘和哥嫂从地里回来,看到桌上的白面馒头,都惊得瞪大了眼睛。
沈清沅的娘王氏,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看到馒头,第一反应就是:“这得花多少钱啊?”
“娘,没花多少钱,我用粗粮票换的。”沈清沅笑着解释,又给每个人都递了一个馒头。
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吃着香甜的白面馒头,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沈清沅看着他们,心里也暖暖的。这就是她想要的日子,平平淡淡,却充满了烟火气。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清沅的名声,在村里渐渐传开了。
有人说,沈家的丫头摔了一跤,像是开窍了似的,不仅人变得懂事了,还特别会过日子,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能蒸出香喷喷的白面馒头。
这些话,自然也传到了陆霆骁的耳朵里。
陆霆骁这些日子,心里一直惦记着沈清沅。听说她醒了,他就想去看看,又怕唐突了她,只好每天借着去大队部的由头,从沈家门前路过,偷偷看一眼。
这天,他又从沈家门前路过,正好看到沈清沅在院子里晒衣服。
夕阳的余晖洒在她的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粗布衣裳,乌黑的头发梳成一条麻花辫,垂在脑后,手里拿着一件衣裳,轻轻抖开,动作轻柔而娴熟。
微风拂过,吹起她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清秀的眉眼。
陆霆骁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他见过村里不少姑娘,活泼的,泼辣的,能干的,却从未见过像沈清沅这样的。她身上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温婉气质,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让人看着,就觉得心里平静。
沈清沅察觉到有人看她,抬起头,正好对上陆霆骁的目光。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军绿色褂子,肩宽腰窄,身姿挺拔。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轮廓分明,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透着一股子军人的刚毅和正气。
这就是陆霆骁?
沈清沅的心跳,不由自主地漏了一拍。
她想象过陆霆骁的样子,却没想到,他竟生得这般英武俊朗。
陆霆骁看到她看过来,黝黑的脸庞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开口道:“你……你好些了吗?”
他的声音低沉有力,像是带着一股穿透力,撞得沈清沅的心头微微一颤。
“好多了,谢谢陆同志关心。”沈清沅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蚋,脸颊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在大周朝,男女授受不亲,她从未和陌生男子说过话,如今这样近距离地看着陆霆骁,只觉得心跳加速,连耳根都热了。
陆霆骁见她害羞的样子,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挠了一下,痒痒的。他平日里和村里的姑娘说话,那些姑娘都是大大咧咧的,从未有人像沈清沅这样,温婉得像一汪春水。
“那就好。”陆霆骁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以后别再下河摸鱼了,危险。”
“嗯,我知道了。”沈清沅点点头,依旧不敢抬头看他。
两人站在院子门口,一时之间,竟有些无话可说。
就在这时,隔壁的王二婶路过,看到他们站在一起,眼睛一亮,笑着打趣道:“哟,霆骁啊,这是来看你媳妇呢?沅沅这丫头,真是越来越懂事了,你们俩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王二婶的话,让沈清沅的脸更红了,她连忙低下头,手里的衣服都差点掉在地上。
陆霆骁的脸也红了,却没有反驳,只是看着沈清沅,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意。
王二婶又说笑了几句,才乐呵呵地走了。
院子里又恢复了安静。
“我……我先回大队部了。”陆霆骁挠了挠头,有些不舍地说道,“你好好休息,别太累了。”
“嗯。”沈清沅轻轻应了一声。
陆霆骁转身离开,脚步却比来时慢了许多,还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沈清沅的心头,像是有什么东西,悄悄发芽了。
这个男人,真的很好。
接下来的日子,陆霆骁和沈清沅的交集,渐渐多了起来。
有时,陆霆骁会帮沈家挑水劈柴;有时,他会把自己打猎打来的野兔,送一只给沈家;有时,两人在村里遇到,会相视一笑,说上几句话。
沈清沅发现,陆霆骁不仅长得英武,人还特别好。
他正直,仗义,对村里的老人和孩子都很照顾;他孝顺,对父母言听计从;他还很细心,会注意到她手上的茧子,会叮嘱她干活别太累。
更让沈清沅心动的是,陆霆骁会在她被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维护她。
那天,村里的泼妇李翠花,因为嫉妒沈清沅的名声,故意在村口拦住她,指桑骂槐地说她“狐狸精,不安分,刚醒就勾搭男人”。
沈清沅在沈府见惯了这种场面,本不想理会,可李翠花越骂越难听,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就在沈清沅攥紧拳头,准备反击的时候,陆霆骁突然走了过来。
他眉头紧锁,眼神冰冷地看着李翠花,沉声道:“李翠花,你胡说八道什么?沅沅是个好姑娘,轮不到你在这里污蔑她!”
李翠花平日里就怕陆霆骁,见他来了,顿时有些怂了,却还是嘴硬道:“我……我就是说说,又没指名道姓。”
“没指名道姓?”陆霆骁冷笑一声,“你刚才说的话,全村人都听到了!再敢胡说八道,我就带你去大队部,让支书评评理!”
李翠花吓得脸色一白,不敢再说话,灰溜溜地走了。
陆霆骁转过身,看向沈清沅,见她眼眶微红,拳头攥得紧紧的,连忙放柔了声音:“别理她,她就是嫉妒你。”
沈清沅抬起头,看着陆霆骁关切的眼神,心头一暖,眼泪差点掉下来。
在沈府,她被嫡姐欺负,被嫡母打骂,从来没有人站出来维护她。而在这里,这个只见过几面的男人,却愿意为她出头。
“谢谢你,陆同志。”沈清沅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
“不用谢。”陆霆骁笑了笑,伸手想拍拍她的肩膀,又觉得不妥,只好收回手,“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
夕阳下,男人的笑容,温暖而耀眼。
沈清沅看着他,心头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动了。
她知道,自己动心了。
这个叫陆霆骁的男人,正直,善良,英武,体贴,符合她对良人的所有想象。
她开始期待和他见面,期待和他说话,期待看到他的笑容。
她甚至开始幻想,等他们结婚后,她会为他洗手作羹汤,会为他打理好家里的一切,会和他一起,过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日子。
而陆霆骁,也对沈清沅动了心。
他喜欢她的温婉体贴,喜欢她的聪慧能干,喜欢她害羞时红透的脸颊,喜欢她看着他时,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眸。
他觉得,沈清沅就是上天赐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村里的人,都看出了他们的心意,纷纷打趣他们,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沈清沅听着这些话,心里甜滋滋的,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她以为,她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她以为,她终于可以摆脱庶女的命运,嫁给一个良人,过上安稳幸福的日子。
却不知道,命运的齿轮,早已悄然转动。
那些潜藏在暗处的嫉妒和算计,正在慢慢发酵,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时机,将她憧憬的一切,狠狠击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