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秦霜陆远航江哲小说完整版最新章节-穿书成舔狗,我辞职不干后冰山总裁她急了免费阅读全文

发表时间:2025-12-09 1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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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觉醒来,我穿成一本都市爽文里的终极舔狗,

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为冰山女总裁秦霜端茶送水,然后被主角一脚踩死。

我看着手里价值五位数的‘爱心午餐’,决定不干了。当着所有人的面,我递上辞职信,

转身开起了自己的小饭馆。可我没想到,当我凭手艺火遍全城,准备和新生活招手时,

那个曾经对我弃如敝履的冰山总裁,却红着眼站在了我的小店门口。1我叫江哲,醒来时,

正坐在一辆宾利的后座。车窗外是流光溢彩的CBD,而我手里,是一个恒温的纯钛食盒。

脑子里涌入一股不属于我的记忆,我用了三分钟,消化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我穿书了,

穿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书里的“江哲”,是个孤儿,被秦家收养,

只为了当女总裁秦霜的“贴身助理”,实际上就是个全天候保姆兼出气筒。

他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用无微不至的照顾,

来衬托日后原书男主陆远航那“霸道的不屑一顾”是多么有魅力。

“江哲”对秦霜爱得卑微到尘埃里,每天变着花样给她准备午餐,风雨无阻。而秦霜,

一个典型的冰山总裁,对他永远只有三个字:“放那吧。”最终,

这个舔狗在原书男主陆远航登场后,被当成绊脚石,三下五除二就给解决了,公司破产,

街头横死,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今天,就是“江哲”精心准备了半个月,

托关系从米其林三星主厨那定制的午餐,送给秦霜的日子。食盒里是顶级的蓝鳍金枪鱼,

光食材就花了五位数。而按照情节,秦霜会看都不看一眼,甚至因为开会心烦,

直接将食盒扫到地上。“江哲,到了。”司机提醒我。我拎着这个沉甸甸的食盒,走下车。

走进秦氏集团金碧辉煌的大厅,所有人都对我投来或同情或鄙夷的目光。在他们眼里,

我就是总裁身边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我径直走向顶楼的总裁办公室。推开门,

秦霜正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一身高定的黑色套裙,气质清冷,仿佛一座不会融化的冰山。

她头也没抬,纤长的手指在文件上划过,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放那吧。”又是这三个字。

我没有动。她似乎察觉到了异常,终于从文件中抬起头,那双漂亮的凤眼带着一丝不耐烦。

“怎么?”我走到她面前,没有打开那个食盒,而是从怀里掏出另一份东西,

轻轻放在她桌上。那是一封辞职信。“秦总,我辞职。”我的声音很平静。

秦霜的动作停住了。她看着那封信,又看看我,眼神里是纯粹的错愕。

这可能是她第一次正眼看我。在她固有的认知里,我应该会永远跟在她身后,像个影子。

“理由。”她惜字如金。“腻了。”我给了她一个她绝对想不到的答案。我没等她反应,

将那个价值不菲的食盒放在辞职信旁边。“这个,就当是散伙饭吧。钱是我自己垫的,

不用报销了。”说完,我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留恋。身后,是长久的沉默。

我能想象到秦霜此刻的表情,一定是震惊、不解,或许还有一丝被冒犯的愠怒。

她习惯了掌控一切,而我的行为,是她掌控之外的第一个意外。她不会想到,

这个她弃如敝履的“舔狗”,身体里已经换了一个渴望自由和尊严的灵魂。走出秦氏大厦,

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脱下身上那件价值不菲但束缚无比的西装外套,

随手搭在肩上。再见了,秦霜。再见了,该死的情节。从今天起,我为自己而活。

2离开秦氏,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那是一套位于市中心高档小区的公寓,

秦家为了方便“江哲”照顾秦霜,特意安排的。我推开门,

原主的养父母——秦家的远房亲戚,正坐在客厅里。“你个小畜生还知道回来?

我听说你把工作辞了?”养父秦海一看到我,就指着我的鼻子骂。

养母李萍也跟着尖酸地附和:“翅膀硬了是吧?没了秦总,你算个什么东西?

我们一家子吃穿用度指望谁?”我看着他们丑陋的嘴脸,

记忆里全是这对夫妻如何压榨“江哲”,一边让他对秦霜尽心尽力,

一边又从他微薄的工资里搜刮钱财去挥霍。我懒得跟他们废话,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

只有一个小行李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旧衣服,和一本相册。那里面,

有“江哲”亲生父母唯一的照片。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江哲”的东西了。

我拉着行李箱走出来。“你要去哪?”秦海拦住我。“去哪都跟你们没关系。”我绕开他,

“从今天起,我跟你们,跟秦家,一刀两断。你们也别再想从我身上拿到一分钱。

”“反了你了!”秦海气得扬手就要打我。我攥住他的手腕,力道不大,但眼神很冷。

上辈子的我,为了做好一个厨子,练过几年拳脚,对付一个被酒色掏空的中年男人,

绰绰有余。“别动手。”我盯着他的眼睛,“不然你会后悔。”秦海被我的眼神吓住了,

悻悻地收回手。我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所谓的“家”。我身上的钱不多,

是“江哲”省吃俭用攒下的几万块。我没有去找五星级酒店,而是在一个老城区,

用低廉的价格租下了一个临街的、布满灰尘的破旧店面。店面不大,后面还带一个小隔间,

刚好能放下一张床。房东是个热心的大妈,看我一个年轻人不容易,还送了我一套旧的被褥。

“小伙子,你租这店打算干嘛呀?”“开个小饭馆。”我笑着回答。大妈摇摇头,

叹了口气:“这地段人流量不行,以前开过好几家店都倒了,你可得想好咯。”“没事,

我试试。”送走房东,我看着这个空荡荡、甚至有些破败的店面,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

这里没有冰冷的秦霜,没有刻薄的养父母,没有压得人喘不过气的情节。这里只有我自己,

和无限的可能。我把行李箱放在角落,拿起扫帚,开始打扫。灰尘在阳光里飞舞,

像是我在和过去告别。上辈子,我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私房菜主厨,

最擅长的就是用最普通的食材,做出最惊艳的味道。在这个世界,我要重操旧业。这一次,

不是为了讨好谁,只为了我自己。3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日没夜地泡在店里。

我把所有的钱都投了进去。墙壁重新粉刷成温暖的米白色,淘来了二手的原木桌椅,

虽然只有一张四人桌,但被我打磨得光滑温润。

厨房设备也都是我去旧货市场一件件淘换来的,清洗消毒,擦得锃亮。我没钱做招牌,

就自己写了块小木板,挂在门口,上面只有两个字:“小厨”。没有菜单,不开业酬宾,

甚至没有宣传。我只在门口的小黑板上写了一行字:每日一席,随缘招待。

预订电话:xxxxxxx。开业第一天,一个电话都没有。我也不急,

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份葱油拌面,配上一碗猪骨汤。葱油的香气溢满了整个小店,

也温暖了我自己的胃。第二天,依旧无人问津。第三天,下午三点多,店门被推开了。

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他看着店里唯一的桌子,有些迟疑。“老板,

你这里……还营业吗?”“营业。不过我这里需要预订。”我正在擦拭厨具,

抬头看了他一眼。“啊?我看这门口也没人排队啊。”男人扶了扶眼镜,

“我就是附近上班的,想找个地方随便吃口饭。”我放下抹布:“今天还没人预订,

你要是第一位,就算你运气好。想吃点什么?”“你这有什么?”“你想吃什么?”我反问。

男人愣住了,大概是没见过这么开店的。他想了想,试探性地问:“家常点的就行,

来个……青椒肉丝,再来个番茄炒蛋?”“行,你稍等。”我走进厨房。

没有用什么珍稀食材,就是菜市场买来的新鲜青椒、里脊肉和土鸡蛋。

但我的刀工、火候、调味,都是上辈子千锤百炼出来的。二十分钟后,两菜一汤,一碗米饭,

端到了男人面前。青椒肉丝,肉丝滑嫩,青椒爽脆,锅气十足。番茄炒蛋,酸甜适口,

蛋块蓬松,汤汁浓郁。男人本来只是抱着随便吃吃的心态,

可当他夹起第一筷子肉丝放进嘴里时,眼睛瞬间就亮了。他咀嚼的动作越来越慢,

表情从随意变成了享受,最后是震惊。一顿饭,他吃得干干净净,

连盘子里的汤汁都用米饭刮得一干二净。“老板,”他放下筷子,由衷地赞叹,

“我吃了半辈子饭,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家常菜。你这手艺,

不去五星级酒店当大厨真是屈才了。”我笑了笑:“五星级酒店规矩多,不自在。

我这小店挺好。”“结账,多少钱?”“两百。”男人没有丝毫犹豫,扫码付了钱:“值!

太值了!老板,我能预订明天的吗?”“可以。”这是我的第一笔生意。从那天起,

“小厨”的生意,靠着这个中年男人的口口相传,慢慢有了起色。来的人不多,

但每一个吃过的人,都成了回头客。我的规矩也传开了:一天只接待一桌客人,最多四人,

不点菜,我做什么,客人吃什么。价格不便宜,但所有人都觉得物超所值。

我不再是那个围着秦霜转的卑微舔狗,我成了这家小店里说一不二的江老板。这种感觉,

真好。4一个月后,“小厨”在附近的小圈子里已经小有名气。每天的预约电话都得靠抢,

甚至有人愿意出双倍的价格插队。但我都拒绝了,规矩就是规矩。而秦霜那边,

似乎也把“江哲”这个人彻底忘了。我乐得清静。这天,我送走最后一波客人,

正在收拾厨房,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喂,是‘小厨’的江老板吗?

我们想预订明天的午餐。”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客气,但透着一股职业化的腔调。“不好意思,

明天的已经订满了。”“江老板,我们愿意出三倍的价格。”“这不是钱的问题。

”我准备挂电话。“请等一下!”对方急了,“是我们秦总要用餐,秦霜秦总,

您……您应该认识吧?”我握着电话的手顿住了。秦霜?她是怎么知道这里的?

电话那头的助理似乎以为搬出秦霜的名号,我就一定会答应,语气里带着一丝得意。

我沉默了片刻,说:“秦总来,更要守规矩。想吃,就排队。”说完,我直接挂了电话。

我可以想象电话那头,那个新助理目瞪口呆的表情。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可第二天中午,我的店门被推开了。秦霜站在门口,身后跟着她的新助理。

她还是那副清冷的模样,只是脸色似乎比以前更白了些,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她环顾了一下我这间小得可怜的店,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江哲,你就在这种地方?

”她的语气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仿佛在看什么不可理喻的东西。“我喜欢这里。

”我擦了擦手,不卑不亢地看着她,“秦总,我这里今天有客人了,您如果想用餐,

请提前预订。”“我把今天的位置买下来了。”秦霜的助理连忙上前,递给我一张支票,

“这是一万块,足够了吧?”原来今天预订的客人,临时打电话来说有急事取消了。

我正奇怪,看来是她们搞的鬼。我看着那张支票,笑了。“不够。

”助理愣住了:“一万块吃一顿饭还不够?你别狮子大开口!”我没理他,

目光落在秦霜身上。“秦总,我的规矩,您应该听说了。今天,我不想做生意。

”秦霜的眼神冷了下来。她大概从未被人如此直白地拒绝过。“江哲,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往前走了一步,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格外清晰,“辞职,开这么个破店,

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我差点被她气笑了。都到这个时候了,她还是这么自以为是。

“秦总,您想多了。”我拿起桌上的抹布,慢条斯理地擦着桌子,“我辞职,

只是因为我不想再伺候您了。开这个店,是因为我喜欢做饭。一切都跟您没关系。”“你!

”新助理大概是想在老板面前表现,指着我呵斥:“江哲,你怎么跟秦总说话的?

你忘了你的一切都是谁给的?”“他给的,我都还回去了。”我淡淡地说,“倒是你,

新来的吧?业务不太熟练。秦总的午餐,准备好了吗?”这句话,精准地戳中了秦霜的痛处。

我看到她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是的,我了解她。她有严重的胃病,饮食挑剔到了极致。

以前“江哲”为了照顾她的胃,学了无数的养生菜谱,每天的午餐都搭配得妥帖无比。

而这个新来的助理,显然做不到。“我们走。”秦霜冷冷地丢下三个字,转身就走。

她的背影,第一次显得有些狼狈。5秦霜的出现,像是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

我以为她会就此罢休,没想到,她比我想象的更执着。从那天起,

她几乎每天都会派助理来预订,每次都被我以“订满了”为由拒绝。

她的助理从一开始的盛气凌人,到后来的低声下气,最后甚至开始跟我套近乎,

说秦总最近胃病又犯了,吃什么都没胃口,人都瘦了一圈。我只是听着,不表态。

凭什么你一招手,我就得回去?凭什么你觉得不舒服了,我就得心疼?早干嘛去了?这天,

我正在准备晚上的食材,一个女孩推门探了进来。她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

手里拿着**杆,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充满了好奇。“老板你好,

请问这里是网红店‘小厨’吗?我叫苏晓,是个美食博主。”女孩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很可爱。“我这里不是网红店。”“哎呀,别谦虚嘛。网上都传疯了,

说这里有全城最神秘最好吃的私房菜。”苏晓自来熟地坐到那张唯一的餐桌旁,“老板,

我关注你好久了,今天终于抢到号了!快,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手艺到底有多神!

”她活泼开朗的样子,给我这间安静的小店带来了不一样的色彩。我被她逗笑了,

心情也好了起来。“行,那你等着。

”我为她做了四道菜:蟹粉豆腐、东坡肉、清炒芦笋、还有一道松茸鸡汤。每一道菜端上去,

苏晓都会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叹,然后举着手机一通猛拍。但她不是那种只拍照不品尝的博主。

她吃得很认真,每一口都会细细品味,然后用精准又生动的语言描述出菜肴的口感和层次。

“这个东坡肉!天哪!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甜味和咸味平衡得刚刚好,

还有一股淡淡的酒香……老板,你这是什么神仙手艺啊!”“这个汤也太鲜了!

感觉我整个人都被治愈了!”看着她满足的样子,我由衷地感到开心。这是一种纯粹的,

因为自己的作品被欣赏而产生的喜悦。这顿饭,我们聊了很多。从食材的选择,

到火候的控制,再到不同菜系的特点。她懂吃,也爱吃,跟她聊天很愉快。晚饭后,

苏晓坚持要付给我双倍的餐费,说是“知识付费”,为我精彩的讲解买单。我没收,

只是说:“喜欢的话,下次再来。”“一定!”她冲我挥挥手,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跑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嘴角的笑意还没散去,一转头,却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秦霜就站在街角的阴影里,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她身后。她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

夜色模糊了她的表情,但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看到我看过去,

她没有回避,只是静静地站着。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看起来,有几分孤单。

6秦霜没有走过来,我也没走过去。我们就这样隔着一条马路,对视了十几秒。最后,

她转身,拉开车门,上车离去。我收回目光,心里毫无波澜。第二天,苏晓的探店视频火了。

她没有用夸张的标题和滤镜,只是真实地记录了在“小厨”的用餐体验。视频里,

她对我手艺的赞美,对我经营理念的认同,都发自内心。“小厨”彻底爆了。

我的预订电话被打爆,门口开始有人排队,甚至有电视台想来采访。我烦不胜烦,

干脆在门口挂上了“休息三天”的牌子。我想过平静的生活,不想当什么网红。

就在我“休息”的第二天,原书的男主角,陆远航,找上门来了。

他开着一辆骚包的红色法拉利,停在我狭窄的店门口,一身名牌,下巴抬得能看到天上去。

“你就是江哲?”他推开门,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我的小店,眼神里充满了不屑。我认识他。

陆氏集团的继承人,秦霜商业上的死对头,也是书里最终抱得美人归的“天命之子”。

按照原情节,他会利用“江哲”对秦霜的痴情,让“江哲”当商业间谍,窃取秦氏的机密,

最后再一脚踢开。“有事?”我正在擦一把刚磨好的厨刀,头也没抬。“我给你一个机会。

”陆远航走到我面前,像是在施舍,“回到秦霜身边,继续当你的助理。

我需要你帮我做点事,事成之后,这个数。”他伸出五根手指。“五百万?”我故意问。

他嗤笑一声:“五千万。足够你这种人花一辈子了。”我放下刀,终于正眼看他。

“我很好奇,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凭你喜欢秦霜。”陆远航的语气充满了笃定,

“别装了,你开这么个破店,欲擒故纵,不就是想让她回头多看你一眼吗?我这是在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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