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了很多安眠药。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
耳边传来纸张翻动的声音,有人在床边看病例。
熟悉的香水味混着消毒水味,一起钻进鼻子。
我皱了下眉。
他放下资料,声音冷淡得像在处理一桩公事:
「姜晓,这就撑不住了?」
离婚一年,池骞看起来没太大变化,只是整个人更锋利了,站在病床前,连沉默都带着压迫感。
我想坐起来,想扑上去跟他拼命,想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算真是我害死了那个沈朝朝,他冲我来就是了,为什么要害得我家破人亡?
可我连拳头都握不紧,喉咙像被砂纸磨过,张嘴也发不出声音。
我眼眶发热,不想在池骞面前流泪,干脆闭眼转过了头。
或许,这只是一场漫长的噩梦。
好想快点醒过来。
可池骞偏不肯放过我:
「你通讯录的备注还没改?医院打电话说你老婆自杀了,让家属尽快赶来。」
他顿了顿,嗓音低沉:
「当时我在开会,开的免提,现在整个圈子都知道了。」
他竟然先向我兴师问罪。
我睁开眼,看着他,像在看一个我从未真正了解过的人。
眼前这个冷漠、刻薄、面无表情的男人,真的是那个曾在宿舍笨拙切菜、给我煮粥的人吗?
是那个除夕夜打不到车,从五环外一路跑来医院,鞋底都磨破了,只为了陪我挂水的人吗?
我们刚毕业合租的房子没有独卫,夜里上厕所必须下楼。他不管多晚睡,只要我一起身,就会迷迷糊糊跟着下来,说不放心。
第一年我们春节没回家,他一大早张罗贴对联,逛超市,还要从擀饺子皮开始包饺子,黏了我整整一天,到了半夜才敢小心翼翼开口,问我想不想家。
后来挣钱了,我们一起去迪士尼,在日落的时候看花车巡游,去市郊露营,在帐篷里冻成狗也坚持等日出,计划第一场跨国旅行,买了人生中第一张最贵的演唱会门票。
池骞有了更好的西装,更贵的表,说话越来越稳,但他公文包的夹层里永远备着布洛芬和棉条。
一起走夜路时,他依旧习惯靠左一点,怕我走外侧吹风。
——这些,全部都是假的吗?
「池骞,你可以不来的。」
我一点点把这几个字挤出来,声音哑得几乎听不清。
「还是说,你一定要看我死得有多惨,才能解气?」
池骞咬紧下颚,一言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