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一金搬进“杏林园”3号楼402那天,北京刚下过一场初秋的雨,
空气里飘着老槐树的清香,也裹着一丝洗不掉的潮湿。他拖着装着电脑和换洗衣物的行李箱,
在单元门口给女房东打了第三通电话,听筒里终于传来不是忙音的声音——清软,
带着点刚睡醒的沙哑,像浸了温水的棉花。“等我五分钟,我在楼下取快递。”挂了电话,
曹一金靠在行李箱上喘气。这是他北漂的第三年,
前两次租房都踩了坑:第一次遇到中介卷租金跑路,第二次房东临时要卖房赶人。
这次在租房APP上看到402的房源时,他特意翻了二十页评价,
全是“房东人好”“事少”“续租三年了”,才敢约着看房。五分钟没到,
一个穿米白色卫衣、扎低马尾的女人快步走过来,手里还提着两个鼓囊囊的快递箱。
她头发梢沾着点雨珠,看见曹一金,先把快递放在台阶上,
伸手递过来一串钥匙:“我叫林知夏,401的,你是曹一金吧?”曹一金接过钥匙,
指尖碰到她的指腹,有点凉。他点点头,刚想开口说谢谢,
林知夏已经转身拎起快递:“先上去看看房,东西昨天刚打扫过,应该不脏。
”402在401楼上,户型一样,都是老小区常见的一居室。推开门,
曹一金先闻到一股淡淡的柠檬味,是清洁剂的味道,不是刺鼻的香精。客厅地板擦得发亮,
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旧书桌,桌角有点掉漆,却擦得干干净净;卧室的床垫是新换的,
铺着浅灰色的床单,连枕头都晒得有阳光的味道;厨房的橱柜里,
竟然还放着一套没拆封的碗筷,旁边贴着张便签,字迹清隽:“新的,先用着,不用买了。
”“月租4200,押一付三,水电燃气自己在APP上交就行,
物业费我已经给你交过今年的了。”林知夏靠在厨房门口,双手插在卫衣口袋里,
“我看你资料上写的是自由职业,在家办公?”“嗯,写点东西,不用出门。
”曹一金赶紧点头,生怕她嫌自己作息不规律。“那正好,我在楼下开了家花店,平时也忙,
咱们互相不打扰。”林知夏笑了笑,眼角弯出个浅弧,“对了,你要是晚上写稿饿了,
厨房抽屉里有泡面和火腿肠,应急用,别总吃外卖。”曹一金愣了愣,他租过这么多次房,
还是第一次遇到房东给备着吃的。他刚想推辞,林知夏已经拿起门口的快递:“我先下去了,
钥匙你收好,有问题直接敲401的门,不用打电话。”门关上的瞬间,
曹一金看着桌上的便签和橱柜里的碗筷,心里忽然暖了一下。他走到阳台,往下看,
正好看见林知夏在楼下花店门口卸快递,粉色的玫瑰、白色的洋桔梗从箱子里露出来,
被雨洗过,鲜活得发亮。搬进来的第一周,曹一金忙着赶一个小说的收尾稿,
经常写到后半夜。有天凌晨两点,他饿得肚子叫,想起林知夏说的泡面,刚打开厨房门,
就听见楼下传来轻轻的敲门声——不是敲他的门,是敲401的。他趴在猫眼上看,
是林知夏,手里提着个保温桶,应该是刚从外面回来。她好像很累,靠在门上歇了几秒,
才掏出钥匙开门。曹一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觉得自己占了人家便宜,
第二天早上特意去楼下花店买了束向日葵,想谢谢她。花店刚开门,林知夏正在整理花束,
看见他进来,笑着抬头:“来买花?送人的还是自己摆着?”“送你的,谢谢昨天的泡面。
”曹一金把向日葵递过去,有点不好意思,“也谢谢物业费和碗筷。”林知夏愣了一下,
接过向日葵,找了个玻璃瓶装水插上,放在收银台最显眼的位置:“举手之劳,
不用这么客气。对了,你写稿是不是经常熬夜?我昨天两点多回来,看见你厨房灯还亮着。
”“嗯,最近赶稿,过阵子就好了。”曹一金说。“别总熬夜,对身体不好。
”林知夏从柜台下拿出一盒曲奇饼干,塞给他,“我妈昨天寄来的,你拿去当夜宵,
比泡面健康。”曹一金没敢再推辞,接过饼干,说了声谢谢,赶紧回了家。他打开饼干盒,
是黄油味的,咬一口,酥得掉渣,比外面买的好吃多了。那天下午,他写稿的时候,
总忍不住看一眼桌上的饼干盒,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从那以后,
曹一金和林知夏的交集渐渐多了起来。他会在早上出门买早餐时,
顺便给她带一杯热豆浆;她会在晚上关店后,给楼上送一碗刚煮好的银耳羹。
有时候曹一金写稿遇到瓶颈,坐在阳台抽烟,林知夏也会搬个小凳子坐在楼下花店门口,
陪他聊两句。“上次你说你写悬疑小说?”有天晚上,林知夏递给他一碗冰镇绿豆汤,
“我以前也喜欢看,特别是那种写日常生活里藏着小秘密的。”“是啊,
我觉得最吓人的不是鬼,是人心。”曹一金喝了口绿豆汤,甜得正好,
“不过最近写情感线有点卡,总觉得不真实。”林知夏笑了笑,
指着对面楼的窗户:“你看三楼那家,每天晚上七点,男的都会给女的带一束花回来,
有时候是玫瑰,有时候是雏菊,不管多晚都不落下。还有楼下张奶奶,
每天早上都会给老伴煮一碗粥,放两颗红枣,几十年了都没变过。
”曹一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对面楼三楼的窗户亮着暖黄的灯,
隐约能看到两个人影在厨房里忙碌。他忽然明白过来,原来真实的情感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
是藏在这些日复一日的小事里的。“谢谢你,林姐。”曹一金说。“不客气,
就当是谢谢你的豆浆了。”林知夏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快回去写吧,
灵感来了别错过。”那天晚上,曹一金打开电脑,重新修改了小说里的情感线。
他不再执着于设计激烈的冲突,
而是加入了很多生活里的细节——主角会在对方加班时留一盏灯,
会在对方生病时笨拙地煮一碗粥,会在对方难过时递上一张纸巾。写着写着,
他忽然想起林知夏早上递来的豆浆,晚上送来的银耳羹,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
稿子交上去后,编辑很快回复了,说这次的情感线写得特别真实,有代入感,
还问他是不是谈恋爱了。曹一金看着屏幕,想起林知夏的笑容,回复:“算是吧,
被生活里的小事启发了。”九月底的时候,北京下了场大雨,曹一金的电脑突然蓝屏了,
里面存着还没备份的书稿。他急得满头大汗,抱着电脑往楼下修电脑的店里跑,
却发现店已经关门了。他站在雨里,不知道该怎么办,忽然看见花店的灯还亮着。
林知夏看见他浑身湿透地站在门口,赶紧让他进来:“怎么了?这么大雨还往外跑?
”“电脑坏了,里面有书稿,没备份。”曹一金的声音都在抖。
林知夏赶紧给他找了条干毛巾,又倒了杯热水:“别急,我认识一个修电脑的师傅,
他晚上上门修,我给你打电话问问。”她拿着手机走到门口,小声地跟师傅说着什么,
挂了电话后,对曹一金说:“师傅说四十分钟到,你先在这儿等,我给你找件我的外套,
别感冒了。”曹一金接过外套,是件浅粉色的风衣,带着淡淡的花香,应该是她平时穿的。
他穿上,有点大,却很暖和。林知夏给他泡了杯姜茶,
又拿了本杂志给他:“先喝点姜茶暖暖身子,别总想着电脑,师傅很厉害,应该能修好。
”四十分钟后,修电脑的师傅来了,很快就把电脑修好了,书稿也没丢。
曹一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想给师傅钱,师傅却摆摆手:“林**已经给过了,
你不用给了。”曹一金愣了一下,看向林知夏,她却笑着说:“没事,书稿没丢就好,
赶紧回去把稿子备份了,别再这么马虎了。”那天晚上,曹一金回到家,把书稿备份了三遍,
又给林知夏发了条消息:“林姐,谢谢你,修电脑的钱我明天给你。”过了一会儿,
林知夏回复:“不用了,就当是谢谢你上次的向日葵了。对了,明天早上别买早餐了,
我给你做。”第二天早上,曹一金刚起床,就听见敲门声。他打开门,
林知夏端着一碗粥和一碟小菜站在门口:“刚煮的小米粥,你尝尝,养胃。”曹一金接过粥,
热气扑面而来,里面放了两颗红枣,和林知夏说的张奶奶给老伴煮的粥一样。他喝了一口,
甜得正好,暖到了心里。从那以后,曹一金每天早上都能收到林知夏送来的早餐,
有时候是粥,有时候是包子,有时候是三明治。他想给她钱,
她却总说:“我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多做一份不麻烦。”十月中旬,曹一金的小说出版了,
他特意拿了一本签名版给林知夏:“林姐,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这本书送给你。
”林知夏接过书,翻到扉页,上面写着:“致林知夏——感谢你让我明白,生活里的温暖,
藏在每一件小事里。”她的眼睛忽然红了,抬头看着曹一金:“谢谢你,我会好好读的。
”那天晚上,林知夏关店后,敲了曹一金的门,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给你的,
祝贺你小说出版。”曹一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钢笔,笔身上刻着他的名字。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他赶紧说。“不贵重,就是觉得你写稿需要一支好钢笔。
”林知夏把钢笔塞到他手里,“别再推辞了,不然我以后不给你做早餐了。”曹一金没办法,
只好收下钢笔,心里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报答她。十一月初,
林知夏的花店要进一批冬季的花材,需要去郊区的花棚挑选。她本来想自己去,
却不小心崴了脚。曹一金知道后,主动说:“林姐,我陪你去吧,你脚不方便,
我帮你搬东西。”林知夏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那天早上,他们一起坐地铁去郊区,
曹一金帮她拎着包,还特意给她带了个U型枕:“地铁上可以靠一会儿,别累着。
”到了花棚,曹一金帮林知夏挑选花材,又帮她搬上车,忙前忙后,一点都不抱怨。
林知夏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暖了一下,想起他刚搬来的时候,还是个有点拘谨的大男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