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宁,是个保姆。
“……三十五岁,丧偶,有一个孩子在老家上学,需要钱。”我对里面说的。
里面是一个胖女人,姓王,她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又看了一遍。
“你这长相,看着不像三十五。”
“日子过得苦,显老。”我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
王姐没再多问。这行当里,谁没点自己的故事呢。只要手脚麻利,人家看着老实,其他都不重要。
她把一份资料推到我面前。
“秦家,城南那一片最大的宅子就是他家。男主人叫秦聿,三十岁,没结婚,有个未婚妻。家里就他一个人住,之前的保姆都干不长。你手脚放勤快点,少说话,多做事,尤其是别动不该有的心思。”
我点点头,接过那张纸。
纸上印着秦聿的照片,白色服饰照,眼神跟刀子似的。下面一行小字:秦氏集团总裁。
我的目的地,其实不是秦家。
是秦聿那个叫许柔的未婚妻。
我真正的名字,叫许念。
许柔现在拥有的一切,到底该是我的。二十二年前,医院里一场大火,我和她被抱错了。等我养母临终前说出真相,一切都晚了。我的亲生父母,许家的当家人,为了家族名声,为了已经倾注了全部心的“女儿”,选择把我这个亲生的,藏在阴暗里。
他们给了我发票,让我滚得了。
我不甘心。
所以,我来了。
秦家的大门是两扇厚重的雕花铁门,一辆黑色的车开出来,停在我的面前。
司机摇下车窗,是个面无表情的中年男子。
“阿宁?”
“是。”
“上车。”
车开入口,绕过喷泉和花园,停在栋三层的白色别墅前。
一个穿着管家服、头发梳得一寸不苟的老人站在门口。
“福伯,人我接来了。”司机说。
福伯瞥了我一眼,眼神很挑剔。
“我来吧。”
他领着我穿过大得能跑马的大厅,上了二楼。
“这是你的房间,旁边是洗衣房。先生的卧室在三楼,没有他的允许,不准上去。先生的规矩多,记住,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
福伯说完,就下楼了。
我拿出一张破旧的行李包,考虑环顾四周。房间不大,但很干净,有一扇可以看到后花园的窗户。
我换上灰色的保姆服,开始干活。
第一件事,擦遍一楼所有的地板和家具。
福伯的要求是,任何地方,用白手套擦过去,手套上不能有灰。
我从下午三点,一直擦到晚上七点。
腰像要断了。
我跪在地上,用毛巾擦着最后一楼梯楼梯下的死角时,门口传来开门的声音。
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身姿挺拔,肩膀很宽。他脱下西装外套,随手搭在臂弯里,然后开始解手腕上的袖扣。
那动作不紧不慢,带着一种天生的矜贵。
他没有看我,径直走向大厅的沙发。
我猜,他就是秦聿。
我把头埋得了。
他陷进沙发里,长腿交叠着,闭上了眼睛,眉心微蹙,看上去很疲惫。
整个大厅,安静得靠墙下墙上那座老式挂钟的“滴答”声。
我不敢动。
大约过了十分钟,他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像深潭。
他的眼神,终于凸显了我身上。
他就那么看着我,不说话。
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就像探照灯一样,在我身上扫来扫去。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
“新来的?”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很低,有点哑。
“是,先生。”
“叫什么?”
“阿宁。”
他没有再说话,又闭上了眼睛。
我松了口气,慢慢地站起来,准备去厨房。
“地没擦干净。”
他的声音冷不丁地又响起来。
我愣住了,低头看向我刚刚擦过的地方。
光可鉴人,一尘不染。
“这里。”
他伸出手指,指了指他脚边的位置。
我只好又跪了下去,拿着毛巾,爬到他脚边。
他穿着黑色的手工皮鞋,擦得锃亮。
我埋着头,用力地擦着他脚边那块根本没有灰的地板。
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混着一种冷冽的质地。
闻,但也很有压迫感很好。
“头晕来了。”
我的动作僵住了。
“先生?”
“我说话,不喜欢说第二遍。”
我只好慢慢地,抬头。
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相撞。
他的眼睛,比照片上显得幽深,也更加冰冷。就像结了冰的湖面。
他就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带着和探究。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鹰盯上的兔子。
“你很怕我吗?”他问。
“没有,先生。”
“那你抖什么?”
我的手,确实在颤。
我攥紧了手中的器具。
“我……我只是有点累了。”
他抓着我的脸,看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能看到什么破绽。
然后,他突然伸出手,捏住了我的下巴。
他的指尖很凉,带着薄茧,摩挲着我的皮肤。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的程度。
“别让我发现,你在耍花样。”他的声音很轻,却像重锤一样砸在我的心上。
“否则,后果你无法承受。”
他抬起手,站起身来,径直上了楼。
我瘫坐在地上,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这个男人,比我想象的,还要难曼哈顿。
晚饭是我做的。
四菜一汤,都是一些家常菜。
福伯把菜端放在桌子上,秦聿从楼上下来了,换了一身灰色的家居服。
他坐在长长的餐桌主位上,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西红柿炒蛋。
然后,他就放下了筷子。
“先生,不合胃口吗?”福伯问。
秦聿没有说话,目光却看着站在旁边的我。
“你过来了。”
我只好走过去。
“你尝尝。”他指了指那盘菜。
我愣住了。
“先生,这不合规矩……”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我只好拿起备用筷,夹了一小口嘴里。
“怎么样?”他问。
“……咸了点。”
“那就倒了,重做。”他说得云淡风轻。
我看着那一盘几乎没动过的菜,心里在滴血。
“先生,倒是太浪费了。”
“你在教我做事?”他抬起眼睛看着我。
我立刻闭上了嘴。
我把那盘菜端放回厨房,倒进了垃圾桶。
然后,我重新开火,又炒了一盘。
这一次,我不敢放盐。
端上去的时候,秦聿尝了一口,又放下了筷子。
“淡了。”
我只好又端回去,倒掉,重做。
来来**,一共折腾了四次。
等他终于点头,说“可以了”的时候,桌面上其他的菜,早就凉透了。
他慢条斯理地吃着那盘温度刚刚好的西红柿炒蛋,把其他三个凉菜,看了一会儿。
吃完饭,他上了楼。
福伯走过来,收拾碗筷。
“先生就是这个脾气。”他看着我,说,“你别往心里去。”
我摇摇头,表示无力。
我只是觉得,这个秦聿,不是难曼哈顿。
是有病。
深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子里,全是秦聿那双眼睛。
我总觉得,他希望在我见过的地方。
可这不可能。我长这么大,到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
而他这样的人,是活在云端的。
我们的人生,本该是废弃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
声音,停在了我的门口。
我吓得屏住了呼吸。
是福伯?还是……
我不敢。
门扉,被轻轻地转动。
门,没锁。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光滑的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