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广告小说前任婚礼上,我是新郎不敢认的人-陈默林薇薇在线阅读

发表时间:2025-08-08 16: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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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最底层压着个铁盒子,里面装着七年前的电影票根、褪色的合照,

还有一块磨掉了边角的手表。那是我用三个暑假的**工资买的,陈默收到时笑得像个孩子,

把它戴在手腕上,说“要戴到我们结婚那天”。后来他没戴到,我们也没等到那天。

1请柬与决定实验室的离心机嗡嗡作响,我盯着电脑屏幕上跳动的数据,

指尖无意识地敲着桌面。师姐推门进来,把一个红色信封放在我桌上:“苏晚,你的快递,

看着像喜帖。”红色烫金的“囍”字在惨白的灯光下格外扎眼,我捏着信封边缘,

指尖有点麻。拆开时,里面的卡片掉了出来,新郎栏印着“陈默”,新娘栏是“林薇薇”。

林薇薇。这个名字像根细针,轻轻一扎,就能带出一连串模糊的记忆碎片——分手那天,

陈默低着头说“我们性格不合”,转身却被朋友拍到和林薇薇在餐厅吃饭,

他替她剥虾的样子,温柔得我从未见过。七年感情,从大一图书馆的惊鸿一瞥,

到挤在十平米的出租屋里畅想未来,最后停在这句轻飘飘的“性格不合”上。

我把请柬推到一边,试图专心看数据,

眼前却反复闪过那些日子:我攥着皱巴巴的零钱给他买生日蛋糕,

他把唯一的鸡腿夹到我碗里;我打三份工凑学费,他熬夜帮我改论文,说“等我工作稳定了,

就不让你这么累了”;还有那个暴雨夜,我发烧到39度,他背着我跑了三站地去医院,

浑身湿透,却把伞裹在我身上,喘着气说“苏晚,等我站稳脚跟,一定风风光光娶你”。

原来有些承诺,真的会过期。“要去吗?”师姐凑过来看了一眼,撇撇嘴,

“听说这林薇薇家里是做地产的,陈默能进现在的公司当总监,全靠林家帮忙。啧啧,

这婚结的,够现实。”我没说话,指尖划过“陈默”两个字,突然想去看看。

不是为了争什么,也不是为了闹什么,就想看看这个占据了我整个青春的人,

穿上礼服、对着别人说“我愿意”时,会是什么表情。“去吧。”我把请柬塞进包里,

声音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总得跟过去好好道个别。”师姐叹了口气,没再劝。

晚上回到出租屋,我翻箱倒柜找能穿去婚礼的衣服,却在衣柜最深处摸到个硬纸盒子。

打开一看,是当年搬离出租屋时没带走的旧物——几本专业书,一个掉了漆的保温杯,

还有个褪色的布包。布包里面,是一本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

钢笔字力透纸背:“我的玫瑰,苏晚。——陈默”。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

手抄的《小王子》。他说“你就像我的玫瑰,有点刺,但我愿意为你浇水、挡风”,

还说“要等我们结婚那天,再一起重读”。分手时我没敢带走,后来几次想回去拿,

都没勇气。没想到上周搬家,保洁阿姨竟把它收了过来。我摩挲着扉页上的字迹,突然觉得,

或许该把它带去。不是为了提醒什么,只是想亲手还给他——那些被辜负的真心,

那些没能实现的约定,总该有个像样的收尾。我把笔记本放进包里,

和那张鲜红的请柬并排躺着。窗外的月光透进来,照亮了请柬上的“囍”字,

也照亮了我眼底最后一点犹豫。去看看吧。看看那个说要娶我的少年,最终成了谁的新郎。

2陌生的熟人婚礼当天的阳光格外刺眼,我站在城郊庄园酒店的门口,

手里捏着那支装着《小王子》的信封,指尖被烫得发疼。草坪上搭着白色的拱门,

缀满了香槟色的玫瑰,远处的喷泉折射出细碎的光,一切都精致得像场布景。

我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桌上的台签写着“亲友席”,

却没标具体名字——大概是陈默随手填的,连我的名字都懒得写。

周围的人三三两两地聊着天,声音不大,却像长了耳朵,直往我耳朵里钻。

“听说新郎陈默是靠新娘家上位的,之前在公司就是个小职员,林家一扶持,直接升了总监。

”“何止啊,我听我家那位说,陈默当年在大学谈过个女朋友,穷得很,

学费都要自己打工挣。后来林**一出现,他立马就分了,够果断吧?”“还有更绝的,

听说那女生当年还去过他家,被他爸妈赶出来了,说‘门不当户不对,

别耽误我儿子前程’……”字字句句,像细沙钻进眼里,涩得人睁不开。

我端起面前的柠檬水,猛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却压不住心口的闷。是啊,

我是穷。穷到要在课余时间去餐厅洗盘子,去超市理货,去发传单,只为了凑够学费和房租。

可我记得,就是那个“穷得叮当响”的我,

了半年的钱给他买那块他念叨了很久的手表;就是那个被他爸妈嫌弃“门不当户不对”的我,

在他生病时跑遍大半个城市给他买想吃的粥;就是那个被他“果断”抛弃的我,

曾以为我们会有个家,哪怕小一点,也没关系。司仪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

聚光灯下,陈默牵着林薇薇走了进来。他穿着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侧脸的线条比七年前硬朗了许多,眉眼间的青涩被从容取代。他看着林薇薇的眼神很温柔,

是我从未见过的那种温柔。林薇薇穿着高定婚纱,裙摆拖得很长,脸上带着得体的笑,

举手投足都是养尊处优的样子。他们站在一起,确实像旁人说的那样,“郎才女貌,

天造地设”。交换戒指时,陈默单膝跪地,

给林薇薇戴上戒指的动作虔诚得像在完成什么神圣的仪式。他说“我愿意”的时候,

声音清晰而坚定,透过音响传遍整个宴会厅。我低下头,看着桌布上的花纹,

突然觉得有点可笑。原来真的有人,可以把过去的七年,像擦掉黑板上的字一样,干干净净,

不留一点痕迹。敬酒环节来得很快。陈默端着酒杯,林薇薇挽着他的胳膊,

一桌一桌地走过来,笑容满面地接受祝福。距离越来越近,我的心跳莫名快了起来,

指尖下意识地收紧,攥着那个信封的边角。他终于走到了我这桌。目光扫过我的时候,

他的脚步顿了半秒。那一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他瞳孔微缩,像是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

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快得如同错觉。但下一秒,他就移开了视线,

仿佛我只是这满场宾客中最普通的一个,脸上的笑容甚至比刚才更温和了些。“谢谢光临。

”他对着我旁边的大叔举杯,语气自然得像是在谈论天气。林薇薇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停,

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探究,轻轻拽了拽陈默的袖子:“阿默,这位……你认识吗?

”陈默的手顿了顿,杯中的酒晃出一点涟漪。他侧过头,对林薇薇笑了笑,

语气轻松得仿佛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不认识。”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

像是为了让自己的话更可信:“大概是家里的远亲吧,我爸妈那边的,我不太熟。

”“远亲”两个字,像根冰锥,猝不及防地扎进心里。我看着他挺直的脊背,

看着他对林薇薇言笑晏晏的样子,突然想起七年前那个雨夜,他抱着我跑在雨里,

喘着气说“苏晚,我永远不会不认你”。原来“永远”这两个字,保质期这么短。他敬完酒,

转身要走,经过我身边时,我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柠檬的酸混着酒的烈,

在舌尖炸开。而他,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脚步微不可查地顿了一下,

飞快地、几乎是下意识地往我这边瞥了一眼。那眼神里的慌乱和躲闪,藏不住。

就像被什么烫到一样,他迅速别开脸,快步走向了下一桌,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赶。

我看着他的背影,握着酒杯的手指慢慢收紧。陈默,你果然不敢认我。

3走廊里的对峙陈默的背影消失在宴会厅拐角时,我放下酒杯,指尖还残留着杯壁的凉意。

邻桌的喧闹声、司仪的调侃声、刀叉碰撞的清脆声响,像一层厚厚的棉花,把我裹在中间,

闷得人喘不过气。我起身,对旁边一脸诧异的大叔笑了笑:“去趟洗手间。

”走廊铺着厚厚的地毯,吸走了所有声音,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着雕花栏杆,

看着窗外的草坪——刚才陈默和林薇薇在这里拥吻,摄影师抓拍下的画面,

大概会印在他们的婚礼相册里,成为“永恒”的证明。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

是师姐发来的消息:“撑不住就早点走,别硬扛。”我回了个“没事”,刚把手机揣回去,

就看见走廊尽头的休息室门开了。陈默走了出来,正对着墙上的穿衣镜整理领带,

手指有些抖,领带系了好几次都没系好。他大概是喝了不少酒,侧脸泛着红,

平日里总是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有几缕垂了下来,遮住了眉骨。这副略显狼狈的样子,

倒有了几分七年前那个毛头小子的影子。我深吸一口气,走了过去。

脚步声在寂静的走廊里格外清晰,他猛地回过头,看到是我,脸上的从容瞬间碎了。

瞳孔骤缩,嘴唇哆嗦着,像是见了鬼一样,半天没说出话来。“你怎么来了?

”他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显而易见的惊慌,“谁让你来的?

我不是让周扬跟你说……”“周扬没跟我说什么。”我打断他,目光落在他没系好的领带上,

“是你给我发的请柬,陈默。”他的喉结滚了滚,眼神躲闪着,不敢看我,

手却下意识地攥紧了领带,指节泛白:“我以为……你不会来。”“为什么不会来?

”我往前走了一步,距离他不过半米,

能闻到他身上的古龙水味——不是他以前喜欢的雪松调,换成了更昂贵的木质香,

像他这个人一样,被精心打磨过,却失了原来的味道,“你的婚礼,我这个‘远亲’,

不该来送份贺礼吗?”“远亲”两个字,我说得轻描淡写,他却像被烫到一样,

猛地后退一步,撞到了身后的镜子,发出“哐当”一声轻响。“苏晚,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的声音里带上了恳求,甚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今天是我婚礼,别闹事,

算我求你了。”“闹事?”我笑了,从包里掏出那个装着《小王子》的信封,

在他眼前晃了晃,“你觉得我是来闹事的?”他的目光落在信封上,脸色“唰”地一下白了,

比墙上的镜子还要白。呼吸陡然变粗,眼神里的惊慌几乎要溢出来,

伸手就想抢:“你把它带来干什么?快给我!”我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他的手,

把信封紧紧攥在手里。封面上的字迹被我捏得发皱,就像那些被揉碎的过去。

“我不是来闹事的,”我看着他慌乱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只是来还你东西。毕竟,

这是你当年说‘要留到我们结婚那天再看’的东西。”他的手僵在半空,嘴唇翕动着,

却说不出一个字。走廊的灯光落在他脸上,一半亮,一半暗,

像他此刻割裂的表情——一半是新郎的体面,一半是被戳穿的狼狈。

“你还记得扉页上写的什么吗?”我继续说,声音很轻,却像锤子一样敲在他心上,

“‘我的玫瑰,苏晚’。陈默,你当年说我是你的玫瑰,现在……你的玫瑰换了人,这本书,

自然该还给你。”他猛地闭上眼,再睁开时,眼底的慌乱变成了恼怒,

压低声音吼道:“苏晚!你别逼我!”“我逼你什么了?”我反问,“逼你承认你爱过我?

还是逼你记得我们有过七年?”他被问得哑口无言,胸口剧烈起伏着,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过了很久,他才哑着嗓子说:“那些都过去了,苏晚。人要往前看。”“往前看,

就要把过去埋了吗?”他没回答,只是死死地盯着我手里的信封,

眼神复杂得像一团乱麻——有恐惧,有愧疚,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不舍。

就在这时,走廊那头传来高跟鞋的声音,伴随着林薇薇温柔的呼唤:“阿默,你在这儿呀?

该去给长辈敬茶了。”陈默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像被踩住尾巴的猫,

手忙脚乱地想抢我手里的信封,动作急得差点把我推倒。“快给我!

”他的声音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慌乱,“别让她看见!”我侧身躲开,

看着他这副怕被揭穿的样子,突然觉得无比讽刺。原来他怕的,从来不是我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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