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他那天,他像条被丢弃的死狗。这是实话,没有半点修辞。
暴雨冲刷着废弃工厂的锈蚀铁皮,积水顺着排水管汩汩流淌,远处传来野狗的呜咽。而他,
就蜷缩在那个散发着馊臭味的垃圾桶旁,额头上的血混着雨水,糊住了他半张脸,
只有那双眼睛,在偶尔划过的车灯下,亮得像垂死的野兽。我让司机停车,撑着伞,
高跟鞋踩在泥水里,发出嗒嗒的声响。那声音在空寂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清晰,像死神的秒针。
他警惕地抬起头,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咕噜声,试图撑起身体,却又无力地倒下。“想活吗?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声音比雨水还冷。他没有回答,
只是用那双淬了火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我没再废话,对身后的保镖偏了偏头。“带上。
”他被抬上车的时候,已经昏了过去。我用丝帕擦了擦他脸上的污迹,露出的,
是一张干净到近乎妖异的脸。很漂亮,是那种未经雕琢的、带着少年气的漂亮。但吸引我的,
不是这张脸,而是他昏迷前,眼中那股不肯熄灭的狠劲。像一塊上好的璞玉,
也像一柄等待开锋的刀坯。私人医生为他处理好伤口,报告说他有严重的营养不良,
身上有多处陈旧性伤痕,应该是长期被虐待。我不在乎他的过去,我只关心他的未来。
他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黄昏。夕阳的光透过我公寓巨大的落地窗,
在他苍白的脸上投下一片温暖的金色。他有些茫然地看着天花板上繁复的水晶灯,
然后猛地坐起,下意识地做出防御的姿态。“醒了?”我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
端着一杯红酒,平静地看着他。“你叫什么名字?”他抿着干裂的嘴唇,戒备地看着我,
不说话。“算了,不重要。”我放下酒杯,走到他床边,捏住他的下巴,强迫他与我对视。
他的骨头很硬,眼神也很硬。“以前叫什么,都忘了。从今天起,你叫安森。平安的安,
森林的森。”我顿了顿,看着他眼中翻涌的惊疑和不屈,满意地笑了。“记住,安森。
你的命是我给的,所以,它属于我。你的存在,从现在开始,只有一个目的——成为我手里,
最锋利的刀。”他没有挣扎,也没有顺从,只是那么直直地看着我,
像是在辨认我话里的真假。我松开手,从床头柜上拿起一碗温热的粥。“要么吃,活下去,
做我的狗。要么滚,回到那个垃圾桶旁边,等着被野狗分尸。”我把碗递到他面前。
他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窗外的最后一丝余晖也消失殆尽。然后,
他伸出那双瘦骨嶙峋却指节分明的手,接过了碗,一口一口,沉默地,
把那碗粥吃得干干净净。我知道,我的第一步,成功了。这只野性难驯的小兽,
已经被我套上了第一根项圈。2一周后,我把安森带到了“鎏金”会所。
这里是这座城市权贵们的销金窟,也是我复仇之路的第一站。出发前,
我亲自为他挑选了衣服。一件质地柔软的白色高领毛衣,外面是剪裁合体的米色风衣。
这让他看起来像个无害的、涉世未深的艺术系学生,干净、漂亮,像橱窗里的娃娃。
我为他整理好领口,退后一步,满意地端详着我的作品。“记住,今晚,你不是一个人,
你是我的一件‘饰品’。”我看着镜子里的他,语气平淡,“饰品的作用,就是点缀主人,
并且,在需要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展示锋芒。”安森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只是脸色依旧苍白,这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惹人怜爱的脆弱感。他点点头,
漆黑的眸子里映着我的身影,专注而顺从。酒会里,鬓影衣香,觥筹交错。
每个人脸上都戴着精致的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我一出现,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毕竟,“凌家那个被未婚夫和亲叔叔联手赶出家门的落魄千金”,这个头衔本身,
就是最好的谈资。“哟,这不是千夜吗?我还以为你已经没脸出门了呢?
”一个尖酸的声音响起。是王家的二世祖,王昊,一个曾经疯狂追求我,
却被我毫不留情拒绝过的草包。他身边围着一群狐朋狗友,正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目光,
在我和安森之间来回打量。“这位是……你新找的小白脸?眼光不错啊,就是不知道,
现在的凌大**,还养不养得起这么金贵的金丝雀?”王昊的笑声充满了恶意。我没有理他,
只是端起一杯香槟,轻轻摇晃。安森站在我身后半步的距离,
我能感觉到他身体瞬间的僵硬和从他身上散发出的,几乎无法抑制的怒意。“别动。
”我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命令道。我转过身,对他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微笑,
然后用指尖,轻轻抚平了他眉间的褶皱。“乖,看着,学着。”这就是今晚的第一课:观察。
我带着安森,像一只优雅的蝴蝶,穿梭在人群中。我低声为他介绍着每一个人。
“看到那个地中海了吗?李副总,主管城建项目。他敬酒的时候,
左手尾指会不自觉地翘起来,那是他内心紧张,色厉内荏的表现。他手里的项目,
资金链快断了。”“那个穿紫色旗袍的女人,张太太,手上戴的翡翠镯子是假的。
她老公的公司上个月刚宣布破产,她来这里,是想找新的‘饭票’。注意看她的眼神,
她从不看女人,只在那些五十岁以上的男人身上停留。”“还有王昊,你看他,虽然在笑,
但他的重心始终在右脚。那是因为他左脚受过伤,每次想动怒或者想动粗的时候,
都会下意识地保护左脚。他是个外强中干的懦夫。”安森听得极其认真,
他的眼睛像一部最高速的摄像机,记录下我说的每一个细节。他的学习能力,
比我想象中还要强。酒会过半,王昊又一次端着酒杯,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这一次,
他的目标是安森。“小子,陪哥哥喝一杯?”他把一杯威士忌,几乎要怼到安森的脸上。
安森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他刚要开口,我却先一步,轻轻握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很凉,
微微颤抖。我能感受到,他在压抑着那头即将冲出牢笼的野兽。我微笑着对王昊说:“王少,
真不巧,他酒精过敏,不能喝酒。”王昊的脸沉了下来:“凌千夜,你别给脸不要脸!
我让他喝酒,是给他面子!”就在这时,安森忽然抬起头,
脸上露出了一个干净又无辜的笑容,那双漂亮的眼睛因为害怕而蒙上了一层水汽,
看起来楚楚可怜。“对不起,这位先生,我真的不能喝。我姐姐会担心的。
”他这一声“姐姐”,叫得又软又糯。王昊愣住了,周围的人也都看呆了。谁也没想到,
这个看起来冷冰冰的少年,撒起娇来,竟有如此大的杀伤力。我看着安森,心里第一次,
对他产生了“有趣”之外的情绪。他不是在模仿,他是在创造。他本能地,
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示弱。王昊在众目睽睽之下,
对着这样一个“小白兔”,一时间竟有些下不来台。他恼羞成怒,刚想发作,
安森却因为“害怕”,不小心碰倒了旁边侍者的托盘。叮铃哐啷一阵响,红酒、香槟,
洒了王昊一身,其中一杯,不偏不倚,正好泼在了他身边一位中年男人的身上。那个男人,
是李副总。李副总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而王昊,也终于找到了发泄的借口,
他一把推开安森,怒吼道:“**找死!”安森踉跄着后退几步,撞在我身上。我扶住他,
能清晰地感觉到,他藏在身后的手,因为兴奋和紧张,正在微微颤抖。而我,只是抬起眼,
冷冷地看着眼前这场由我的“饰品”,亲手导演的好戏。3“王昊,你疯了!
”李副总看着自己身上昂贵的定制西装被红酒浸染,气得浑身发抖,
“你知道我今晚要见什么人吗?你耽误了我的事,你担待得起吗?”王昊仗着家里有几个钱,
平时嚣张惯了,哪里受过这种气。
他指着李副总的鼻子骂道:“一个破项目都快黄了的糟老头,跟我装什么大头蒜!
耽误了你的事又怎么样?”他这句话,像一颗投入滚油的火星,
瞬间点燃了李副总所有的屈辱和愤怒。资金链的问题,是他现在最大的软肋,
被王昊当众这么血淋淋地揭开,他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好……好!王家的小子,
你给我等着!”李副总气急败坏地转身离去。一场闹剧,草草收场。王昊虽然嘴上赢了,
却得罪了一个不该得罪的人。所有人都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而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
我的安森,正躲在我身后,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瑟瑟发抖。只有我知道,刚才那一瞬间,
他撞翻托盘的角度、力道,以及泼向李副总的那杯酒的轨迹,都精准得如同手术刀。
他不是不小心,他是故意的。他利用了王昊的鲁莽和李副总的窘迫,不动声色地,
就为王家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回公寓的路上,安森一直很沉默。车里的气氛有些压抑。
直到进了家门,他才抬起头,漆黑的眸子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深邃。他看着我,
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做得对吗?”我走到酒柜前,
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晃着杯中的液体,
看着它们在杯壁上挂出漂亮的痕迹。“你害怕吗?”我问。他诚实地点了点头。“有点。
”“怕什么?”“怕……他们会报复你。”他的声音很轻。我转过身,一步步走到他面前,
将手中的酒杯递到他唇边。他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喝了它。”我命令道。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地张开嘴,将那口辛辣的液体咽了下去。
烈酒呛得他剧烈地咳嗽起来,眼角泛起了生理性的泪水。我伸出手,用指腹,
轻轻拭去他眼角的湿润。我的动作很温柔,语气却依旧冰冷。“记住这种感觉,安森。恐惧,
是最好的**。它能让你时刻保持清醒。”我顿了顿,
看着他那双因酒精和情绪而变得湿漉漉的眼睛,继续说道:“至于报复?你以为,
我把他当做目标,只是因为他羞辱了我一句吗?”安森的眼中露出了困惑。“王昊的父亲,
王正国,三年前,在我父亲的公司最危急的时候,不仅没有伸出援手,反而落井下石,
用最低的价格,恶意收购了我们凌家最赚钱的一块地皮。那块地,是我母亲最喜欢的玫瑰园。
”我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任何情绪的起伏。“今晚,你不是在为我出气。你只是在替我,
收回第一笔利息。你让他得罪了李副总,李副总的项目想要盘活,
就必须拿到城西那块地的开发权。而那块地,现在正在王正国的手里。接下来,
会有一场很精彩的狗咬狗。我们只需要看着。”安森怔住了。他大概从没想过,
一场看似偶然的冲突背后,竟然还藏着这样深远的算计。他看着我的眼神,变了。那里面,
有震惊,有恍然,还有一丝……狂热的崇拜。“我……明白了。”他低声说。
我满意地收回手,转身走回沙发。“这只是开始。你的獠牙,才刚刚露出来。以后,
你要习惯,用最无辜的表情,做最残忍的事。”他站在原地,沉默了很久,然后,
走到我身后,像一只温顺的大型犬,轻轻地、试探性地,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他说。我没有推开他。我知道,这只小狗,已经开始学会,
如何讨好他的主人了。而我,也需要在他每次亮出獠牙之后,给他一些恰到好处的安抚。
毕竟,再锋利的刀,也需要刀鞘。而现在,我就是他唯一的鞘。44安森的成长速度,
超乎我的想象。他像一块干燥的海绵,
疯狂地吸收着我教给他的所有东西——权术、人心、伪装、背叛。而那场酒会的后续,
也完全按照我的剧本在上演。李副总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开始不择手段地针对王家的产业。
王正国也不是省油的灯,两只老狐狸斗得你死我活,不过半个月,就都元气大伤。
王家的股价大跌,王昊也被禁了足。这一切,都成了我和安森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我开始给他布置更复杂的“作业”。有时是让他去接近某个公司的财务总监,
套取一份关键的报表;有时是让他去一个私人聚会上,散播一些真假参半的流言。
他完成得都非常出色。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和他那双清澈无辜的眼睛,是最好的伪装。
没有人会提防一个看起来随时会哭出来的漂亮男孩。但我也发现,他变得越来越沉默。
他不再问我“为什么”,只是沉默地执行我的每一个命令。任务完成后,他会回到公寓,
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塑。只有在**近他的时候,他那双空洞的眼睛里,
才会重新燃起一点光。我知道,这是“铸刀”过程中的必然反应。每一次欺骗,每一次利用,
都在磨损他原本的道德观。他在痛苦,在挣扎,在被迫地蜕变成我想要的样子。一个雨夜,
他执行完一个任务回来,浑身都湿透了。那次的任务有点棘手,
他需要从一个心狠手辣的商业掮客手里,拿到一份足以让我叔叔凌伯言伤筋动骨的黑料。
我递给他一条干毛巾,他却没有接。他只是站在玄关,雨水顺着他黑色的发梢滴落,
在地板上晕开一小滩水渍。“怎么了?”我问。他抬起头,嘴唇翕动,似乎想说什么,
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只是从怀里,掏出了一个U盘,递给我。我接过U盘,
插在电脑上。里面的内容,比我预想的还要劲爆。是我叔叔凌伯言,通过**,
向海外转移资产的全部证据。有了这个,我至少能让他断掉一条胳臂。“你做得很好。
”我合上电脑,看向他。他却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他的手,像冰一样冷。
“那个人,”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那个掮客,他想……对我动手。我按照你教的,
录了音,抓住了他的把柄,他才把东西给我。”我看着他,面无表情。“所以呢?
”“所以……”他的眼中第一次,流露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近乎哀求的脆弱,“千夜,
我们做的这些……是对的吗?”千夜。他第一次,没有叫我“主人”或者“姐姐”,
而是直接叫了我的名字。我心中警铃大作。这是危险的信号。我的刀,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
它开始质疑持刀的人。我抽出被他抓住的手,走到他面前,伸出手,轻轻地,
为他擦去脸上的雨水。我的动作很慢,很温柔,像是在安抚一只受惊的动物。“安森,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强弱。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从那些曾经伤害我们的人手里,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
他们用卑劣的手段夺走我们的,我们就用更卑劣的手段,加倍奉还。”我的指尖,
划过他高挺的鼻梁,落在他冰冷的嘴唇上。“你觉得痛苦,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大。
当你变得足够强大时,你就可以制定规则,而不是被规则束缚。”他怔怔地看着我,
仿佛被我的话蛊惑了。我俯下身,在他的额头上,印下了一个冰冷的、蜻蜓点水般的吻。
“别怕,安森。”我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蛊惑的魔力,“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你流的每一滴血,受的每一次伤,我都会记着。总有一天,我会让那些人,千倍百倍地偿还。
”他眼中的迷茫和痛苦,渐渐褪去,取而代ed的,是重新燃起的、更加坚定的火焰。
他单膝跪地,像一个宣誓效忠的骑士,虔诚地吻了我的手背。“我明白了。”我知道,
我又一次,成功地将他拉回了我设定的轨道。那条名为“复仇”的锁链,
已经深深地刻进了他的骨血里。每一次他想挣脱,我只需要轻轻一拉,
再给他一点虚假的温暖,他就会被重新套牢。只是,这一次,我在他眼中,
看到了一丝我从未见过的东西。那是一种近乎毁灭的、病态的爱意。我的刀,
不仅被磨得越来越锋利,似乎还对我这个持刀人,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这很有趣,
但也很危险。5凌伯言,我的好叔叔。当年,就是他,
和我那情深义重的前未婚夫陆承轩里应外合,一个掏空了公司的资产,
一个窃取了核心的技术,联手将我父亲逼上了绝路。车祸?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
现在,是时候让他为当年的背叛,付出第一笔惨痛的代价了。
凌伯言最近正在筹备一个新能源项目,
这是他下半辈子用来洗白自己、跻身“实业家”行列的门面工程。
他为此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和心血,甚至不惜动用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才从**手里拿到了批文。我的目标,就是毁掉这个项目。要毁掉它,
就需要一个完美的突破口。而这个突破口,就是凌伯言最疼爱的宝贝女儿,我的堂妹,
凌菲菲。一个被宠坏了的、头脑简单的温室花朵。书房里,我将凌菲菲的资料,递给了安森。
“凌菲菲,23岁,艺术学院油画系硕士在读。喜欢逛画廊,喜欢泡夜店,
喜欢一切长得好看的、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这是她常去的几个地方。
”我指着地图上标记出的几个红点,“你的任务,就是接近她,获取她的信任,
成为她最亲密的‘朋友’。”安森看着资料上那个画着精致妆容,笑容骄纵的女孩,
眉头微蹙。“然后呢?”“然后,”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微型窃听器,放在他手心,
“想办法,把这个东西,放进凌伯言的书房。”安森的脸色白了白。
他知道这个任务的难度和危险性。凌伯言生性多疑,他的书房,比银行金库还要戒备森严。
“这是命令。”我看着他,语气不容置喙。他收紧手心,将那个冰冷的金属块握紧,
低声应道:“是。”第二天,安森就出现在了凌菲菲最喜欢去的一家画廊里。
他没有穿我为他准备的那些名牌,而是换上了一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白衬衫,
背着一个半旧的画夹,看起来就像一个为了梦想而奔波的、穷困潦倒的艺术系学生。
他没有主动去搭讪凌菲菲,而是选了一个离她不远不近的角落,对着一幅莫奈的《睡莲》,
专注地临摹起来。他的画技,是我逼着他学的。我告诉他,一个顶级的特工,
必须掌握至少三门与本身气质完全无关的技能,以备不时之需。他很有天赋,或者说,
只要是我要求他做的,他都会拼了命地做到最好。阳光透过画廊的玻璃窗,
洒在他低垂的睫毛上,为他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他安静、专注,
与周围那些附庸风雅的富家子弟格格不入。这种独特的气质,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
很快就吸引了凌菲菲的注意。凌菲菲踩着高跟鞋,走到他身后,看了一会儿,
带着一丝傲慢的口气开口:“你这光影处理得不对,莫奈的笔触,没你这么匠气。
”安森像是被吓了一跳,抬起头,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慌乱和无措。“对……对不起,
我只是个学生,还在学习。”他的这副样子,极大地满足了凌菲菲的虚荣心。她最喜欢做的,
就是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你是哪个学校的?老师是谁?”凌菲菲像个女王一样盘问他。
安森报了一个三流艺术学院的名字,然后用一种混合着自卑和崇拜的眼神看着她,
“我……我认识您,您是凌菲菲学姐,您的毕业作品,还得过金奖。
”没有女人能抵抗这种恰到好处的恭维,尤其是凌菲菲这种被捧着长大的大**。
她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算你还有点眼光。看你画得这么辛苦,请你喝杯咖啡吧。
”鱼儿,上钩了。接下来的半个月,安森完美地扮演着一个对艺术充满热情,
对凌菲菲无限崇拜的“小奶狗”。他会陪她逛画廊,
认真地听她那些浅薄的见解;他会为她画肖像,
把她画得比本人美上三分;他会在她泡夜店喝醉时,默默地守在一旁,为她递上温水和外套。
他的温柔、体贴、和他那双永远只看着她一个人的、小鹿般的眼睛,让凌菲菲迅速沦陷。
她开始带他出入各种私人聚会,甚至带他回家。安森就像一个最优秀的猎人,耐心地,
一步步地,将猎物引向他早已布置好的陷阱。而我,则通过他衣服纽扣上的微型摄像头,
冷漠地注视着这一切。我看着他对着另一个女孩展露微笑,看着他为那个女孩披上外套,
看着他眼中的“深情款款”。我知道那是假的,是表演。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
却泛起了一丝连我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6安森的表演,堪称完美。
他将一个纯情、羞涩,又带点艺术气息的穷学生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
凌菲菲这个被保护得太好的大**,哪里是他的对手。不到一个月,
她就已经爱他爱得死心塌地,甚至为了他,和那些以前的富二代朋友都断了联系。
她开始带安森回家吃饭。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意味着安森已经初步获得了凌家的“认可”。
第一次去凌家,安森表现得有些局促和紧张,这非常符合他的人设。凌伯言和他的妻子,
我那位虚伪的婶婶,虽然表面上和颜悦色,但眼中的轻蔑和审视,却丝毫没有掩饰。饭桌上,
他们看似无意地问起安森的家庭背景,父母工作。安森按照我为他准备好的说辞,
说自己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靠着助学金和打工才念完大学。这番说辞,
让凌伯言夫妇更加放心了。一个无权无势的孤儿,就算和女儿谈恋爱,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将来用一笔钱打发掉就是了。这顿饭,吃得暗流涌动。而我,则通过安森领带夹上的窃听器,
听着饭桌上的一切。当我听到我婶婶用那种施舍的语气对安森说“以后常来玩,
就把这里当自己家”时,我几乎要笑出声来。他们永远不会想到,他们引以为傲的家,
即将被这个他们看不起的“穷小子”,搅得天翻地覆。机会,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到来了。
凌伯言夫妇外出参加一个慈善拍卖会,家里只剩下凌菲菲和安森。凌菲菲提议,
让安森教她画画。画室就在书房的隔壁。安森一边心不在焉地指导着凌菲菲,
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那扇紧闭的书房门。我通过他眼镜里内置的摄像头,
将整个房间的布局,看得一清二楚。“菲菲,你的颜料好像不够了,我去帮你拿吧?
”安森用一种温柔的语气说道。“不用啦,我去就行。”凌菲菲说着就要起身。“别动,
”安森按住她的肩膀,凝视着她的眼睛,声音里带着一丝不容抗拒的宠溺,“你坐着,
等着我。我不想错过你任何一个变美的瞬间。”没有任何一个恋爱中的女孩,
能抵挡这样甜蜜的情话。凌菲菲的脸瞬间红了,乖乖地坐了回去。安森走出了画室。我知道,
行动开始了。他并没有直接去储藏室,而是假装走错了方向,来到了书房门口。
他拧了拧门把手,门是锁着的。这在意料之中。他没有慌张,而是从口袋里,
拿出了一根我早就为他准备好的,细如发丝的铁丝。开锁,是他的另一门“必修课”。
监控画面里,他的手指稳定而灵巧。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时间,只有不到三分钟。
“咔哒”一声轻响,门开了。他迅速闪身进入书房,然后轻轻地关上了门。书房很大,
装修得古朴典雅。正对着门的,是一个巨大的红木书架。凌伯言的办公桌,就在书架前。
安森的目标,是办公桌底下的一个电源插座。他需要将那个伪装成电源转换器的窃听器,
插在上面。那里是最隐蔽,也是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他匍匐在地,像一只敏捷的猫,
迅速地爬到桌子底下。我能听到他因为紧张而变得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就在他即将把窃听器插上去的瞬间,外面,突然传来了汽车引擎的声音。是凌伯言他们,
提前回来了!我的心猛地一沉。安森的身体也瞬间僵住了。他通过摄像头,
能看到窗外那辆熟悉的黑色宾利,正在缓缓驶入院子。“快出来!”我通过骨传导耳机,
对他发出了急促的命令。他却摇了摇头。他知道,现在出去,肯定会和凌伯言撞个正着。
到那时,一切都完了。千钧一发之际,他做出了一个让我都感到惊讶的决定。他没有出来,
而是迅速地将窃听器插好,然后,整个人蜷缩起来,
滚进了办公桌最下方的、那个用来放腿的、最深的阴影里。他要赌,
赌凌伯言不会立刻发现他。这是一个极其冒险的决定。成功了,海阔天空。失败了,
万劫不复。我屏住呼吸,手心里,全是冷汗。77书房的门,被推开了。凌伯言走了进来,
他似乎有些疲惫,松了松领带,直接坐进了那张宽大的老板椅里。安森就蜷缩在他的脚下,
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几乎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我通过摄像头,只能看到一片黑暗,
和凌伯言那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尖。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