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白月光虐我?本千金不做舔狗全集小说_沈赫如燕歌沈琳完结版阅读

发表时间:2025-08-07 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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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沈赫如不喜欢我我却心甘情愿做他的舔狗。他知我不喜香菜,便将香菜榨成汁,

灌我喝下。我胃中作呕,却面不改色。他知我厌恶榴莲,便将十余个裂缝榴莲,

放置于我不通风的房中。我几近窒息,却一日不出房间。他说:“夏梦菲,你放过我吧。

”我笑着告诉他:“沈赫如,我偏不——”这婚,是为各自的家族而结的。他不乐意,

我却乐意。因为,我喜欢他。但他,却喜欢一个农村姑娘。

我嘲笑他说:“又当自己是小孩啦?”他的目光却如淬了冰一般,“我是认真的。”的确,

他是认真的。一有空,就偷偷开着车,去往那姑娘在农村的家。这一次,我也跟了去。

毫无意外,他一见了我,眼底暗潮汹涌。“这边生活条件苦,你受不了的。”他声音冷磁,

甚至不愿正眼瞧我一眼。“沈大公子都能受得了,我又何尝不能?”我满脸不屑地说道。

我付了钱,在那姑娘家的简陋水泥屋中住了下来。那姑娘名叫燕歌,虽说皮肤略显粗糙暗沉,

长得倒也算是眉清目秀。我还以为会是什么惊为天人的美人。这一见面,还是失望了些。

论美貌,无论在城中还是乡下,我都没输过。然而,就是这个沈赫如,

我在万千优质男中心悦于他。他却一心扑在了这燕歌姑娘的身上。用他的话说,他看重的,

是燕歌姑娘身上的独特品质。心地善良,坚韧不拔,勤俭持家,朴实无华……最重要的,

是那对他来说,那尤为陌生的乡土气息。烧饭,用土灶,用柴火。蒸出的饭,锅巴黏在锅壁,

香气四溢。下田种地,上山砍柴。日日夜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切,

对他这位公子哥来说,都是稀奇的景象。用他的话来说,“在沈家待累待倦了,

人生都已没了意义。”我在心底冷笑一声。“你就作吧,你——”“总有一天,

你会乖乖的、灰溜溜地回到我的身旁。”住在乡下的日子,我每夜都睡在坚硬的棕板床上,

难以入眠。一大清早四点时刻,鸡圈里的公鸡就开始打鸣。吵得我翻身坐起,

腰酸背痛感便席卷而来。“喂,快去,给我和燕歌烧早饭。”我睡眼惺忪,根本睁不开眼。

“是你自己要来的,受不了,就回去。”我立马撑大了双眼,下了床。在灶头忙活了半天,

饭没烧好,倒是忙着把厨房给烧了。我独自拎着水桶,一趟又一趟,灭了火。手上,

满是被桶上所系粗绳磨的血泡。白净的脸也黑了,刚才更是呛得差点被熏死。这时,

沈赫如牵着燕歌的手,从相隔甚远的卧室走出。看到我灰头土脸、满手是血的样子,

沈赫如的嘴角不经意地上扬到了最高点。“她不会是想烧死我们吧?

”燕歌紧紧地抓着沈赫如的手,狐疑地瞥向我。我表面波澜不惊,心中却想——满口胡言!

要烧,先烧死的,恐怕也是我自己!“别管她,饿了吧,我给你做早饭。

”沈赫如望向燕歌的眼神中,尽是温柔。我这未婚妻,竟从未体验过。这柔情似水的眼神,

以及他为爱人做饭的体贴深情。我站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目睹他那一系列娴熟的动作。

过程中,还和燕歌有说有笑。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沈家大少爷吗?!我的心中,满是惊讶,

更有失落。我说怎么每次约会都玩人间消失呢,原来是来这学烧灶了。我垂下了脑袋,

呆呆地靠在满是灰尘的墙壁上。饭好了,他却没叫我去吃。“沈赫如!

你不知道我有低血糖啊——”我生气地质问他。“知道。”他竟回答得如此平淡。一瞬间,

他忽得抬眸,盯着我。“意图烧死我们的人,不配吃!”我顿时气得火冒三丈。

他什么时候养成这血口喷人的毛病了!我背过身去,即刻就走。身后,还传来他渗人的一句。

“燕歌,你不能被饿着,快吃吧!”哼!合着我就能被饿着是吧?!从小到大,

我没受过一点委屈。猛然转身,跑上前去。我一手抄起了三个馒头,一手拿起了一碗米粥,

吃光喝尽。沈赫如都看呆了。我忍不住打了个饱嗝,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去。我这心里,

是无比痛快。“别理这泼妇,她骄纵惯了。”说吧,说吧,反正早饭基本都被我吃完了。

这一刻,我的心中,无比得意。吃完早饭,沈赫如洗碗,燕歌开始洗衣服。“夏梦菲,去,

把衣服洗了——”“我可以帮你洗,但她,不行——”说着,我瞥向了燕歌。

沈赫如扭过腰来,眼神冷峻。我不想再惹他生气了。我照做了。“夏梦菲,

去帮燕歌把院子扫了。”“夏梦菲,去帮燕歌把地里头的玉米摘了。”“夏梦菲,

去村东边的井里头打十桶水过来。”……沈赫如搂着燕歌,卧在竹榻上,嗑着瓜子,

一直不停地吆喝我。我苦笑着望着他们,却都一一照做了。“夏梦菲,燕歌肚子不舒服,

去泡杯热姜茶来。”“这里有泡姜茶的材料?”我问他。“我给燕歌带了,在方桌上面。

”“哦。”我麻木地应了一声。怎么不见你给我带过东西呢?小气鬼!半天下来,

我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怎么样?想回去了吗?”吃午饭的时候,他一边忙着给燕歌夹菜,

一边讽刺我道。“我……我觉得这里挺好。”这仿佛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违心的话。说完,

我便一口气吃完了三大碗饭。饭菜并没有家中烧的丰盛,我却吃得津津有味。

这也是我吃得最多的一次。下午,沈赫如要陪着燕歌上山砍柴。我执意要跟去。

可不能给他们这约会的机会!然而,一上山,我就追悔莫及。没走几步,

我细嫩的皮肤便被扎堆的蚊虫叮了十多口包。走到半山腰,人已精疲力竭。突然,

一条黑蛇从一旁的草丛中窜出。我霎时被吓得魂飞魄散。脚一滑,

从一旁的一个小坡上滚了下去。没成功跑掉,倒把那条蛇给吓跑了。我狼狈地站起身,

手臂上,还被带刺的野草给划破了皮。脚底板遍布的血泡更是令我感到钻心的疼痛。

我实在是走不了了。“能麻烦你背我一段吗?”我用一种渴求的眼神看向沈赫如。一瞬间,

他好像心软了一下,但仍无动于衷。“背她下山吧。”一旁,燕歌发话了。

沈赫如这才答应了。心底,阵阵刺痛隐隐作祟。“要是把她一个人留在这深山野林里,

怕是要出人命。”“还是燕歌你心善。”我伏在沈赫如背上,恶心得想吐。回到家时,

已是傍晚时分。我没心情吃饭。脚底板疼得,已经快晕过去。晚饭烧好了。沈赫如亲自做的。

“她不吃吗?”“随她吧,不吃一顿饿不死。”我没想到,他竟能说出如此绝情的话。

我扭头望向他,扬起嘴角。“是,饿不死。”他看了我一眼,低头不语。天渐渐黑了,

我脚底的脓血愈发严重了。光着脚坐在榻上,血顺流滴下。地上,一滩鲜红。

我觉得我像是要死了。沈赫如这时走进,看了一眼,一时也想不出办法。我注视着他的眼神。

他好像有些害怕。“哎呀,小连,你怎么来了——”燕歌的声音传来,一人走进。

我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竟看到了一个熟人的面孔。连……连星辰。我记得他,

和我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的。比我低一级。我和沈赫如是青梅竹马,

在南城长大。他则是北城连家的太子哥。我们互相之间,早已认识。他长相英俊,成绩优异,

家境优越,在学校中,不乏追求者。但他始终没对身后的任何女孩动过心。大学毕业,

他放弃继承家业,选择来这乡下,领头创办了一家农产品公司。因地制宜,加大科技投入。

如今他的生意,愈渐兴隆。当地老百姓也对他刮目相看,敬佩有加。不过,

我对他今夜的到来,颇感惊讶。“听附近农民说,燕姐你家来了个姓夏的南城人,

我想来看看。”“她就在那——”燕歌指向了我。连星辰转头的一瞬间,瞧见了我,

更看见了我血红的脚底。他眉眼紧蹙,死死地盯着站在我身旁无动于衷的沈赫如,

快步走了上来。“你干什么!”沈赫如伸出手,想去拉他。他没有理会,将我抱起,

夺门而出。我虚弱地缩在他宽大的怀中,昏沉睡去。他抱着我,一路沿着田埂跑。

又跑过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最终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车疾行而去。我头痛欲裂,耳边,

传来阵阵惊雷的轰鸣。我很害怕。有人替我捂住了耳朵。那双大手,异常温暖。

待我再次醒来之时,我已躺在了一家陌生医院的病房中。点滴不停。身旁的,不是沈赫如,

而是连星辰。“我这是在哪儿?”“镇人民医院,你放心,你已经没事了。”我掀开被子,

双脚,已缠上了厚厚的白布。眼泪夺眶而出。我心疼自己的脚。某些人却不心疼。“来,

盖好被子。”连星辰轻轻将被子盖到我身上。“外面有雷暴雨,天气有些冷,记得别着凉了。

”说着,他又拿出一个饭盒。打开,里面,全是我爱吃的菜。我的肚子都要被饿扁了。

一阵狼吞虎咽。他竟知道我的口味。以前,我确实去过他家吃饭。难道,他认真观察过?

我依稀记起,之前我每次去,一大桌子菜,都是他亲自下厨。今日这菜的味道,

好像同我之前吃的。无异。他却什么也没提。我回忆起了从前在学校时,

他零星几次看我的眼神。我缩了缩手,愣了一下,把吃净的饭盒还给他。“好吃吗?

”我点点头。他告诉我,已为我交了一周的住院费,让我安心在医院养病。“无大碍了,

也不必转到市里的医院了,以免舟车劳顿。”我都听他的。第二日一大早,就有人来看我。

意料之外,但又情理之中。是沈赫如的母亲。沈琳。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女人。

我们沈夏两家是商业上的密切伙伴,关系好。从小,她就把我当半个女儿对待。在她心中,

我早已是他们沈家的儿媳了。“阿姨,您怎么来了?”休息了一晚,我的精气神恢复了不少。

“哎呦,菲菲,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弄成这样?”我安慰她,没有说出沈赫如的事。

可谁知,她却执意派人去一探究竟,就什么都查了出来。“混账东西!

”她气得浑身都在颤抖。我有些担心,紧紧握住她的手。没过多久,沈赫如就来了医院。

空手,什么东西都没带。却带来了燕歌。“妈,我决定了,我要娶她。”说着,

沈赫如深情地望向了一旁的燕歌。我躺在病床上。他说出口的那一刻,

我浑身的骨头都在瞬间被撕了个粉碎。我浑身震颤了一下,床轻微动了动。沈琳走上前去,

一巴掌扇在沈赫如的右脸上。沈赫如摸着肿痛的右半边脸。抬眸,与母亲沈琳对视。

“菲菲对你怎么样,你又对她怎么样,我都一清二楚!她如今都这样了,你却……”“妈!

是她自己要来的,她现在这副样子,都是她自己作的——”句中没有丝毫停顿。

沈赫如一气呵成。他脸色缊红,身子轻微抖动。我咧开嘴,无声地笑着。心死了。是,

是我作,是我不识趣,给你们惹麻烦了。曾经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我死皮赖脸地跟着他,

他总能够回心转意的。毕竟,从小陪着他一起长大的。是我。然而,

这美好的幻想终究是在这一瞬彻底破灭了。“菲菲之前都这样了,她都无动于衷,

可见她的心思……”“伯母,您误会了。”燕歌满脸委屈。沈赫如则一直帮她说着好话。

沈琳把他们都轰了出去。下午,爸爸妈妈、哥哥夏应景都赶了过来。

我终于感受到了久违的关爱。一周后,他们把我接回了城南。

眼看离我和沈赫如大婚的日子越来越近。所有的亲朋好友,甚至市里的各家媒体都早已知晓。

我拨通了沈赫如的电话。“明日婚礼,你来,陪我走个过场,从今往后,你想做什么,

与我无关。”电话那头,传来沈赫如低沉的声音。“嗯……行吧。”我挂断了电话。

婚礼那天,我独自握着花球,站在台中央。望向门外,始终不见沈赫如的身影。台下,

除了一众亲朋好友,还有各大媒体记者。他们虎视眈眈地盯着门外,

见沈赫如超时如此之久都还未出现。一个个刁钻的问题向我抛来。

众多势利的亲朋好友也用看笑话的语气开始调侃。“不会是被悔婚了吧?

”“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被未婚夫给弃了?”“这下,我看她夏家的脸面往哪儿放!

”各种污言秽语不绝于耳。我猛烈地打着颤。沈赫如,你居然连最后的体面都不给我!

一怒之下,我将手中的花球摔在了地上。冲上前去,踩了个粉碎。

哥哥夏应景急忙上前拉扯住我,挡在我身前,直面那些如饿虎扑食般的媒体记者。

“新郎来了!新郎来了——”门口,忽然传来一声异响。走进来的,是西装革履的连星辰。

“那不是北城的那位太子哥嘛?”众人望着连星辰,不禁窃窃私语。

只见连星辰手握一个精美的小盒,昂首挺胸,稳步朝我走来。我紧蹙的眉头忽得舒展开来。

身前,哥哥夏应景也逐渐走开。这下,我面前正对着的,正是英俊潇洒的连星辰。

“谁说没有新郎——”他对着全大厅的人高喊一声。声音洪亮而高昂。一瞬间,他单膝跪地,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闪亮的蓝宝石钻戒。回忆涌入我的脑海之中。那一日,

我同沈赫如一同走进一家名贵珠宝店。我满心欢喜地挑选着我的结婚钻戒。最终,

我的目光锁定在了一颗巨大的蓝宝石上。在店内浪漫的灯光下,

蓝宝石闪烁着晶莹透亮的光芒,耀眼而明艳。我心动不已。店员也为我做了推荐。

“这是源自A国的宝石,全球仅此一份,若这位女士喜欢,我们可为您用它定制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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