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了纪程白月光替身四年。在我决定放弃纪程的时候,白月光回来了。
纪程却哭着求我:阿棠,你别再说了。
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你不像他了1等我出现在七色酒吧包厢门口的时候,
就已经听见了里面的男男女女哄笑声,喧闹刺耳,那些声音混合在一起隔着门缝透出来,
不用想也知道里面是怎样一副热闹情景。我抿了抿唇,握住门把手把门打开走进去,
还是一些熟悉的面孔,纪程的那些朋友,都是x城有名的公子哥,
那些身材姣好面容美艳的美女,我扫了一眼这些脸,大概也都是认识的。
宋琦率先注意到门口的动静,叫了我一声:“卿棠,你终于来了,就差你一个。”我走过去,
轻声道:“抱歉,路上堵车。”说着想找个角落坐下。也不知怎的,我一过来,
周围便安静了下来,目光投在我身上,我不知所以,默默的坐在角落的软皮沙发上,
随手拿了一瓶饮料。还没打开饮料铁罐。
便有一道清丽的声音传来:“这就是程哥提起过的卿棠姐姐吗?的确好漂亮。
”我看了看她那张青纯**的脸,纯洁又勾人,像一只白狐化了人形,
又从记忆里寻找了一下自己的脸,只能算是一般漂亮。我又看了看她;确定我不认识,
也没见过,便轻轻问了一声:“你是?”回答的不是她,是纪程,男人嗓音低沉,
因为喝多了酒,还有一丝哑:“左听,我女朋友。”我能感受到空气都有一瞬间的停滞,
宋琦率先出声,活跃了一下气氛,笑眯眯道:“你小子,有这么个可爱的小女朋友,
也不早点带出来给我们瞧瞧,真不够意思,刚才也不说,非等到现在人齐了。
你小子真有福气啊,女朋友这么漂亮。”纪程没理他,目光看向我,我微微愣了愣,
总算知道刚才为什么刚才我一进来他们便没了声,那女生又故意来和我搭话。
我是纪程的舔狗,舔的人尽皆知,人人嘲笑的那种。2四年前,我大二,
纪程作为毕业生代表上台致词,他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裤,俨然少年模样,
阳光透过梧桐叶细细地洒下来,照在他身上,他在上面侃侃而谈,眼角眉梢都是笑意,说罢,
弯唇笑了一下,朝台下鞠躬。当他笑着抬起头来时,正巧与我对视。于是,我见色起意了。
在我一系列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我有了他的联系方式,我和他慢慢了解,
他也把我当做了朋友。其实我从未向他表白过,但我这几年几乎变成了他随叫随到的保姆,
我去了解他的喜好,记下他的习惯。我希望他能多笑笑,我喜欢看见他的笑容,
我想要那张脸上出现笑意,所以我尽可能的去满足他,让他开心。但自从他明白我的心意后,
就极少对我笑了,这让我有些郁闷,于是我更加的去讨好他。跨越七百公里为了陪他一天,
半夜三更寻完半个A城因为他一句想吃蛋糕。他不喜欢香水味,
我就几乎不去碰那些带香味的化妆品和任何香水,他讨厌吃辣,于是我也不在他面前碰辣椒,
他喜欢安安静静的姑娘,我就在他面前装的轻声细语温柔体贴。就连他谈恋爱,
我都自动保持距离,甚至他们开房我都可以心甘情愿的递套。总之,
我就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舔狗。他自然是知道我的心意的,他使唤我使唤的理所应当,
毕竟他帅,他有钱,有女人喜欢很正常。他没戳破,我也不说,
于是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暧昧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3女朋友.......这都不知道是他第几个女朋友了,
但这是他第一个在他的圈子里官宣的女友。我感受到那道视线还停留在我身上,
我尽可能忽视掉他的目光。道:“恭喜你啊,有这么可爱的小女友。
”我也能理解左听的心情,谁也不希望自己男朋友身边有一个赶不走的狗皮膏药。
周围过于安静的环境,令我有些不适。但我也不认为纪程对左听是认真的,像他这种人,
是注定要商业联姻的,而左听,无论样貌还是气质,都是纪程喜欢的类型,
最多是留在身边的时间比以往的长,我看向左听的眼神里有一瞬的怜悯。
或许她也会以为自己是纪程的真命天女?但没准呢,我还是祝福他们能走的远些。我起身,
余光又看见纪程那张脸,下意识语气有些不太好:“抱歉,我出去一下。”还没走几步,
便听见纪程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阿棠,过来。”我顿住脚步,思索了一会儿转身走向他,
在他身旁坐下,朝左听微笑了一下,左听也不恼,就静静地待在一旁。
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被纪程握住,他捏着我的指尖。我想收回,却挣脱不了。
他的目光直勾勾的望向我的眼睛,我也抬眼看向他,怒气在看见他的脸时消散。
我尽量把语气放缓:“程哥,自重。”纪程喝了酒,面颊微红,歪头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不喜他喝酒,可以说十分厌恶,在闻到浓烈酒气的时候,脸色变冷了下来。我猛地起身,
说了一句:“抱歉,我还有事。”就往外走。4在走廊时,胃病恰好发作,我暗骂了一句,
努力往卫生间走,前面传来脚步,我害怕挡住别人,便贴着墙边,身子顺着墙滑落,
我蹲在墙边捂着肚子。脚步声停了,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双男士短靴,
头顶上传来清冽干净的声音:“你看起来很难受,需要帮助吗?”一抬眼,
就撞进一双很浅的琥珀色瞳孔里,是一位极年轻的男人。
与这个声色场合其他满是西装黑裤的人不同,他穿着一件灰白针织衫,休闲长裤,
在这个地方显得格格不入,但那张脸却又吸人眼球。他伸手扶我,我借力站了起来,
向他道了谢。我这才发现他的头发也是浅棕色,整个人却又高大,因为实在提不起力气,
我几乎半个身子都是借着他的力,看起来像是我居心不轨依偎在他怀里。我感到耳朵发烫。
“我....不是....对不起,我实在使不上力。”我急的有些语无伦次,我说着,
想要离他远一些,毕竟我俩实在不熟,多不好意思。他还没来得及松手,
我就被一股力气拉进另一个怀抱,我听见纪程有些急躁的声音:“卿棠,
你怎么看见男的就忍不住下手。”但他看见我惨白的脸色时,又惊愕一瞬,
蹙眉道:“你胃病又发作了?我送你去医院。”我没力气,挣脱不开他的怀抱,
我转头看见少年僵直在半空中的手。温和的对纪程说:“纪程,你女朋友还在等你,
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放开我谢谢。
”纪程嗤笑了一声:“你和我的关系引起的误会还少吗?”似乎是听见纪程之前对我说的话,
少年微微蹙眉,道:“纪先生,你误会了,我是酒吧的工作人员,她有些不舒服,
我想把她送到前台。”清冽的嗓音不急不躁,徐徐如清风。我循声望向他,
只看见他看向我漂亮的双眸弯了弯。纪程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看见他手上的黑色腕表后笑了:“你猜我信不信你。”说完拉着我往外走。
我被拉的有些踉跄,转头只看见他仍站在原地没动,
只是微微侧过身注视着我和纪程走的方向,他双手插兜静静地凝着我。5我躺在病床上,
挂着点滴。一醒来就看见床边的宋琦,挑眉:“纪程呢?”宋琦正在削苹果,
听见我的话静了一瞬,道:“之前纪家给他打电话,说简瑶回来了。”他不用再往下说,
我也明白了。简瑶,纪程未婚妻,出国四年,在我认识纪程的时候,刚好简瑶出国,
那时纪程心情低落,或许也因此他才能让我留在身边吧。因为最开始纪程虽把我当朋友,
但也对我爱搭不理,后来慢慢的我认识了他身边的人,也就知道了简瑶的存在,
我知道纪程爱她,既然爱一个人,就会爱她的所有,无论模样,气质,性格。
所以我学简瑶的穿衣风格,我开始变得安安静静,因为简瑶就是这样。
我乐此不疲的扮演着她的替身,不觉乏累,哪怕我清楚的知道我和她长得并不像,
性格也有很大差异,但没关系,慢慢模仿,总会像的,我不差时间。应该也有像简瑶的成分,
我也成功的名不正言不顺在他身边呆了几年。以至于他不染指我,也不赶走我。
但此时我有些担心,却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我问他:“那左听?”宋琦看向我,
眼里闪过复杂:“分了,之前你从包厢走后,他俩不知说了什么,吵了一架,
纪程甩下一句分手就走了,后面你也都知道了。”他顿了顿,又道:“不过奇怪,
为什么之前你没来的时候他只喝酒,屁话不说,我只以为那是他玩玩儿的而已,
毕竟他从来没官宣过女朋友。怎么偏偏等你来了.....”他没继续说,而是看向我。
我弯眼笑了笑:“男人嘛,就是贱。”我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宋琦有些讶异地盯着我,
似乎惊奇我能说出这样的话,我却不再看他,只是默默的注视着窗外。刚入秋没多久,
窗外的枫叶却已然有了泛黄的趋势。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洒下一地光辉。
我只是静静的靠在床头,半眯着眼想着事。指尖传来冰凉的触感,宋琦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我,
我朝他抿唇微笑。他仍然神情复杂地看着我:“你没什么想说的吗?”我没回答他,
只是自言自语道:“我跟着纪程有几年了?好像是四年了吧,真久啊。”“简瑶回来了,
他们应该会结婚,不知道那时我有没有机会到场,真想看他穿婚服的样子。
”我这话落在宋琦耳中,让他不禁皱眉:“你...?”我啃了一口手中的苹果,
道:“又是秋天了,快到秋天了。”宋琦神情比之前更加复杂,
嗓音有些闷:“你....还没放下。”我轻轻摇了摇头:“宋琦,今年我想去见见他,
我六年没去见他了。我看见宋琦身侧紧紧握成拳的手,和他不愿直视我的眼。他动了动唇,
说出的话不知是想提醒我,还是作何目的。“那纪程呢?他和简瑶....”“宋琦,
我祝福他们,他满足了我的欲求与渴望,我希望他能幸福。”我打断他的话。
他轻轻嗯了一声。“我以为你爱他。”6今天一直都是雾蒙蒙的,
细细密密的小雨自空中撒落。乡间的泥泞小路被雨淋湿,泥粘在我的鞋上,我浑然不觉,
径直往一个安静无人的园子走去。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我每几个月便会雇人来打理一番。
我手里举着一把黑色的伞,快与我的黑色风衣融为一体。我来到园子的一角。
那里立着一个石质墓碑,碑上有一张用玻璃封存进去的照片,照片的角已经泛黄,
被染上岁月的痕迹。那是一张笑着的,少年的脸庞。我将伞放在一旁,
任由细雨慢慢淋湿我的头发与衣料,我伸手去抚摸那张照片,抹掉上面的水痕,
清晰的五官露出来,蓦然与纪程有七八分相像。其实这里并没有尸体,
他当年在那场火灾里尸骨无存,是我当年拿着自己攒下的钱,
在镇上挨家挨户的去找墓碑商订做,那时也在下雨,不过我没带伞,脸上全是水,
分不清是哭的,还是被雨淋的。终于有一个老爷爷答应了我,
然后我将墓碑安在了这个园子里,这个我们以前无数次偷偷躲在这儿不愿回家的园子。
如今我又站在这里,却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悲伤,我甚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我只是声音很轻的很轻的道:“沈述,我来看你了,我躲了你六年,你生气吗?
你怎么不来看看我呢。”六年,我从未梦见过你,到底是你太无情,还是你太有情。
雨滴打在身上的,“你怎么不理理我。”我笑着问他。回答我的只有雨滴答滴答的声音。
我并没有墓碑前停留太久,我顺着记忆中的路线,找到了他家。他的父母看见我也很惊讶,
瞬间红了眼眶,拉着我进去坐。我又来到了沈述的房间,时隔六年。
房间里的东西并无太大变化,与我记忆中的几乎无所差别。我坐在他床边,
他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玻璃相框,里面是我与他的合照,好几年前的旧照,
我和他面容都模糊,却勾起我的回忆。那应该是一个新年夜,
我和他身上都穿着大红色的棉袄,当时他还逗我说是情侣装。那个时候镇上在放烟火,
我非拉着他去看。“沈述!去看看嘛。”我眼巴巴的望着他。他撇开眼神不看我,
毫不留情拒绝我:“不要。”“沈述.....求求你啦,我请你吃糖葫芦。
”我伸出两根手指,“还给你当两天狗腿子,好不好?”他义正严辞:“不要,卿棠,
你一个女孩子,到时候看了烟花秀那么晚,你在路上很危险的。”我眼泪立马就要掉出来,
他连忙伸出手指轻轻抹掉我的眼泪,“你不要哭,我知道你是装的。
”那时我俩不过十五六岁,我性子软,容易掉眼泪,他总拿我没法。于是哪怕我不想哭,
也要在他面前装一装。我轻轻拉他的衣袖:“述哥。”“沈述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