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林晚,社畜一枚,一觉醒来穿成了古早虐文里的降智女配。开局更是一道圣旨,
让我嫁给那个在原书里被男女主联手搞死、死得透透的大反派——战神雍王萧珏。
全京城都等着看我哭,看我闹,看我死。我反手就是一个“收到,好的”。开什么玩笑?
原男主那种靠重生女主开金手指上位的虚伪小白脸,哪有手握三十万玄甲军的反派老板香!
这波,必须抱紧最粗的大腿!从此,我白天当王妃,晚上做军师,
把造反大业当成S级项目来肝。至于那个重生女主和她的恋爱脑男主?抱歉,你们的剧本,
我撕了。只是……本来只想找个靠山苟命,谁知道这反派老板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
“王妃,江山给你,你……也给我。”行吧,投资了你这么久,连人带江山,我都要了!
第一章:开局就是地狱模式我叫林晚,穿越前是个平平无奇的项目经理,
每天不是在卷KPI,就是在被甲方CPU。可能是我上辈子积德不够,一觉醒来,我穿了。
还不是什么岁月静好的田园文,也不是什么制霸后宫的宫斗文,
我穿进了一本我大学时熬夜追过的古早女频言情小说里,
成了那个和我有一样名字的——怨种女配,林晚。这位原主林晚,是当朝太傅的嫡女,
家世显赫,容貌倾城,但脑子里装的不是脑浆,是浆糊。她一门心思地痴恋书里的男主角,
三皇子萧启。为了他,她作天作地,最后成了男女主感情路上的垫脚石,家族也因为站错队,
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我穿过来的时间点,堪称地狱开局。书里最大的反派,战神王爷,
七皇子萧珏,刚刚手握重兵,平定北疆后班师回朝。此刻,我正跪在冰冷的大殿中央,
听着高高在上的皇帝,用一种听不出喜怒的语调,宣布了一道要我老命的圣旨。
“太傅之女林晚,端庄淑雅,性行温良,特赐婚于雍王萧珏,择日完婚,
钦此——”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差点当场宕机。嫁给萧珏?那个在原书里,
因为功高震主,又不懂收敛,最后被重生归来的女主苏清柔和男主萧启联手设计,削去兵权,
罗织罪名,一杯毒酒赐死的大反派?我这是从男女主感情路上的垫脚石,
直接升级成了反派的陪葬品?我下意识地抬头,飞快地瞥了一眼站在殿下的两个男人。
左边那个,身着月白色锦袍,面如冠玉,气质温润,嘴角还噙着一抹恰到好处的浅笑。
他就是原书男主,三皇子萧启。此刻,
他正用一种带着怜悯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快意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在他眼里,
我这个“痴恋”他的女人,如今被赐婚给他的死对头,一定让他觉得既解脱,又有点小得意。
而他身边,站着一个身形高大挺拔,穿着玄色蛟龙袍的男人。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就自成一方气场,冷冽、肃杀,仿佛把整个北疆的冰雪都带回了京城。他微微垂着眼,
长长的睫毛在他冷峻的脸庞上投下一小片阴影,让人看不清他的神情。他就是萧珏。
一个凭军功封王,手握大燕王朝最精锐的三十万玄甲军,让皇帝都夜不能寐的男人。
在原书里,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反派。他为国征战,守卫疆土,却因为性格孤僻,
不善钻营,被朝臣排挤,被兄弟忌惮。最后,他所有的功勋,都成了催他上路的符咒。
而重生归来的女主苏清柔,更是利用对“前世”的记忆,处处抢占先机,
把萧珏一步步推向深渊,最终帮助她的心上人萧启,毫无悬念地登上了皇位。可现在,
我不是那个恋爱脑的原主林晚了。我是一个经历过社会毒打,
明白“跟对老板”重要性的现代社畜。一边是看起来温润如玉,
实则全靠女主开金手指上位的“潜力股”萧启。跟他混,不仅要忍受他那股子虚伪劲儿,
还得时刻提防被重生的女主当成眼中钉。最后结局还是个死。另一边,是手握重兵,
兵强马壮,实力雄厚的“绩优股”萧珏。虽然在原书里结局悲惨,
但那是因为他团队里缺个脑子好使的“项目经理”啊!他有兵,有钱,有人望,这配置,
简直就是古代版的创业天花板。跟他混,虽然风险高,但收益也大。至少,他是个实干家,
不是个画大饼的。我几乎只用了一秒钟,就在心里做出了决定。去他的原书男主,
去他的命中注定!老娘要活命,要活得好,就得抱紧眼前最粗的这条大腿!
“臣女……领旨谢恩。”我深深地叩首,声音不大,但异常清晰。我能感觉到,
萧启那边的视线瞬间变得错愕。他大概以为我会哭闹,会求情,会不顾一切地表示非他不嫁。
而萧珏那边,那道冷冽的视线,也终于抬了起来,落在了我的身上。那眼神像一把锋利的刀,
带着审视和探究,仿佛要将我整个人都剖开来看。我稳住心神,挺直了背脊。我知道,
从我接下这道圣旨开始,我已经正式加入了“雍王萧珏”这个前途未卜的创业项目。
我是合伙人,也是第一位员工。而我的第一个KPI,就是活下去,并且,
让我选定的这位“老板”,也活下去。第二章:契约婚姻,咱们谈谈?圣旨一下,
整个京城都炸了锅。人人都说,太傅家的千金疯了。放着温文尔雅的三皇子不要,
竟然心甘情愿地嫁给那个煞神雍王。我爹,当朝太傅,回家后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
指着我骂了半个时辰,中心思想就一个:我林家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你怎么就看上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了!我心说,爹啊,您不懂。在职场,
阎王老板比菩萨老板靠谱。阎王老板让你拼命,但至少给肉吃。菩萨老板天天喂你心灵鸡汤,
最后发现他自己都快饿死了。我懒得解释,只是默默地收拾我的嫁妆。是的,嫁妆。
我把我娘留给我的私产,我这些年攒下的体己,全都翻了出来。金银珠宝、古玩字画,
我通通让心腹丫鬟半夏换成了更容易变现的银票和金条。乱世之中,黄金才是硬通货。
大婚前三天,按照规矩,萧珏派人送来了聘礼。那阵仗,简直闪瞎了整个京城的眼。
流水般的奇珍异宝,把太傅府的库房都堆满了。最扎眼的是,聘礼单子的第一行,
写着“北疆玄甲军兵符”。我爹看到兵符的时候,腿都软了。他一把拉住我,
声音都在发抖:“晚儿,这……这雍王是什么意思?他这是要把身家性命都押在你身上啊!
”我看着那枚玄铁打造,刻着苍鹰图腾的兵符,心里也掀起了惊涛骇浪。萧珏这是在干什么?
示好?还是试探?把调动军队的副符,
当成聘礼送给我这个即将过门的、且之前还“痴恋”他死对头的王妃?这操作,太骚了。
我冷静地把兵符收好,对我爹说:“爹,您就当他钱多烧的吧。女儿心里有数。”有数个屁。
我心里慌得一批。新婚之夜,红烛高照。我坐在铺满花生桂圆的婚床上,
头上的凤冠重得像块石头。等了不知道多久,久到我快要顶着凤冠睡着的时候,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股夹杂着酒气和冷香的气息涌了进来。我心里一紧,
坐直了身体。脚步声停在我的面前,然后,一只骨节分明,带着薄茧的手,
挑开了我的红盖头。盖头下,是萧珏那张俊美得极具攻击性的脸。或许是喝了酒,
他那双总是结着冰的凤眸里,此刻像是揉碎了星光,深邃得能把人吸进去。
他定定地看了我几秒,薄唇轻启,声音带着一丝沙哑:“林晚。”“王爷。”我福了福身,
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标准的古代大家闺秀。他没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坐到桌边,
倒了两杯合卺酒。“过来。”他命令道。我乖乖走过去。他把其中一杯递给我,
自己端起另一杯,一饮而尽。我也跟着喝了。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像是点了一把火。
放下酒杯,房间里又陷入了沉默。我能感觉到他审视的目光,像X光一样在我身上扫来扫去。
我知道,他肯定还在怀疑我。毕竟“林晚”之前对萧启的迷恋,是全京城都知道的笑话。
皇帝这道赐婚,更像是在他身边安插一个眼线。与其等他来盘问我,不如我主动出击。
我深吸一口气,直视着他的眼睛,开门见山地说:“王爷,我们来谈一笔交易吧。
”他挑了挑眉,似乎对我的说法很感兴趣:“交易?”“对。”我点点头,
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真诚又专业,“我知道,你不信我。没关系,换我我也不信。
你娶我,是皇命难违。我嫁你,是为了活命。”“活命?”他玩味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没错。”我豁出去了,“王爷应该知道,我之前……呃,眼神不太好,看上了三皇子。
但现在,我病好了,眼睛亮了,脑子也清醒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三皇子萧启,
看似温和,实则内里虚空。他能依靠的,不过是一个重生的苏清in柔。而王爷你,
手握重兵,战功赫赫,是真正的实力派。这天下,最终该是谁的,不是看谁会演戏,
而是看谁的拳头硬。”我说完这番大逆不道的话,
整个房间安静得能听到烛火燃烧的“噼啪”声。萧珏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锐利,
像一头被惊扰的猛兽。他身上那股久经沙场的杀气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
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但我不能怂。我挺直腰板,迎着他的目光,继续说道:“王爷,
我不想死。我爹,我林家,也不想被抄家灭族。所以,我选择站在你这边。我不要你的宠爱,
也不求什么王妃的尊荣。我只要你给我一个承诺。”“什么承诺?”他的声音已经冷得像冰。
“将来你君临天下,请保我林家一世平安。”我一字一顿地说,“作为交换,
我会成为你最忠诚的盟友。我会帮你处理好后院,让你没有后顾之忧。
我会利用我对京城内宅妇人们的了解,为你收集情报。我甚至……可以帮你出谋划策。
”我把话说得很大。因为我知道,对萧珏这种人,你表现得越是柔弱无害,他越是瞧不上。
你得亮出你的价值,让他觉得你“有用”。他死死地盯着我,良久,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那笑声,像是冰层碎裂,带着一丝凉意,却又莫名的好听。“最忠诚的盟友?”他倾身向前,
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抬头看他。他的指尖很凉,像一块玉。“林晚,你凭什么认为,
你有这个资格?”我被他捏得有点疼,但还是努力挤出一个商业假笑:“就凭,
我是全京城唯一一个,敢把全部身家性命都押在你身上的人。就凭,
我知道苏清柔最大的秘密。”“哦?”他的兴趣似乎更浓了,“什么秘密?
”“她是从未来‘回来’的。”我压低声音,说出了这个石破天惊的秘密,
“她知道很多‘将要’发生的事。所以,三皇子总能料事如神,步步为营。他们不是神,
他们只是在作弊。”萧珏的瞳孔猛地一缩。我知道,我赌对了。他这种身居高位,
习惯掌控一切的人,最痛恨的就是无法掌控的变数。而一个“预知未来”的对手,
就是最大的变死。我这番话,不仅解释了萧启最近的顺风顺水,也给他敲响了警钟。
他松开我的下巴,靠回椅背上,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像是在敲击着我的心脏。“好一个交易。”半晌,他终于开口,眼底的冰霜似乎融化了一丝,
“本王允了。”他站起身,走到床边,开始解自己的外袍。我愣了一下,脑子有点懵。
这……这是什么意思?交易谈成了,就要开始履行夫妻义务了?我承认他长得帅身材好,
但这进展是不是太快了点?我们不是契约婚姻吗?他脱下外袍,露出里面劲瘦的腰身,
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戏谑:“怎么?盟友,不上床睡觉,难道还要分房睡,
等着明天让全天下看我们雍王府的笑话?”我:“……”行吧,老板说的都对。
为了我们这个草台班子不至于第一天就散伙,我认了。我磨磨蹭蹭地爬上床,
尽量靠在床的最里侧,和他隔开一个楚河汉界的距离。他躺下后,倒是没有再做什么。
只是房间里多了一个人的呼吸声,让我格外紧张。黑暗中,他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兵符,
收好了。”“啊?”我没反应过来。“那是给你的。”他说,“我的后背,从今晚起,
交给你了。”我的心脏,在那一刻,漏跳了一拍。我侧过头,在昏暗的光线里,
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轮廓。这个男人,这个在书里被所有人背叛的孤胆英雄,竟然在新婚之夜,
把他一半的身家性命,连同他的后背,都交给了我这个“背景不明”的盟友。他要么是疯了,
要么,就是他已经走到了绝境,只能选择豪赌一场。不管是哪种,我都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
一下子重了千斤。“好。”我在黑暗中,轻轻地回答。从今天起,林晚和萧珏,正式绑定。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第三章:打脸要趁早,不然不新鲜我们的契约婚姻,
就这么在一种诡异的和谐中开始了。萧珏是个标准的工作狂。天不亮就起床去军营,
经常天黑了才回来。回到家也是一头扎进书房,处理各种军务。
他完全把我当成了一个合伙人,而不是妻子。我们同床共枕,但泾渭分明,他睡外侧,
我睡里侧,中间隔着的距离能再躺下一个人。这正合我意。我乐得清闲,每天睡到自然醒,
然后开始盘点我的小金库,琢磨着怎么钱生钱。同时,我也开始着手建立我的情报网。
古代贵妇们的社交圈,其实就是最好的情报交易所。东家长西家短,谁家老公升了官,
谁家儿子不成器,谁家得了陛下的赏赐,谁家又被敲打了。这些看似琐碎的信息,拼凑起来,
就是一幅完整的京城权力动态图。我顶着“雍王妃”这个头衔,
开始频繁地参加各种花会、茶会。很快,我就和原女主苏清柔,以及原男主萧启,
正面撞上了。那是在安国公府举办的一场赏菊宴上。我一出现,就成了全场的焦点。毕竟,
“为爱冲锋失败,被迫嫁给煞神王爷”的悲情戏码,是大家最爱看的八卦。
苏清柔穿着一身白衣,清丽脱俗得像一朵不食人间烟火的白莲花。她被一群贵女簇拥着,
看到我时,眼神里带着七分同情,三分优越。“林姐姐,”她主动走过来,柔柔弱弱地开口,
“些许时日未见,姐姐还好吗?雍王……他对你可好?”她这话问得极有水平。如果我说好,
别人会觉得我死鸭子嘴硬。如果我说不好,正好印证了她和萧启才是良配,我嫁错了人。
我还没开口,她身边的跟屁虫,兵部尚书的女儿张**就抢着说:“清柔你还问她,
你看她那脸色,肯定是在雍王府受了天大的委屈。也是,雍王那种粗鄙的武夫,
哪比得上三殿下温润如玉。”周围的人都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我笑了。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故作惊讶地说:“是吗?我脸色不好吗?
可能是昨晚……王爷太闹腾了,没睡好吧。”我故意把“闹腾”两个字说得意味深长。果然,
周围的夫人们眼神瞬间就变了。从同情,变成了暧-昧和羡慕。张**的脸一僵。
苏清柔的脸色也白了白,但她很快调整过来,勉强笑道:“姐姐和王爷感情和睦,
妹妹就放心了。”“那是自然。”我拉过她的手,亲热地拍了拍,笑得像个反派,“说起来,
我还要多谢妹妹呢。要不是你和三殿下情投意合,我也没机会嫁给我们家王爷这么好的男人。
我们家王爷啊,虽然人看着冷了点,但疼起人来,那真是……啧啧。”我一边说,
一边把我手腕上戴着的一串鸽血红宝石手串,故意在她眼前晃了晃。
这手串是萧珏送来的聘礼之一,价值连城。苏清柔的目光落在那串手串上,
眼底闪过一丝嫉妒。我知道,她重生回来,虽然有先知优势,但她娘家只是个五品小官,
萧启现在也只是个不受宠的皇子,他们俩的财务状况,突出一个字:穷。
看着她明明嫉妒得要死,还要强装淡定的样子,我心里就一个字:爽!打脸这种事,
就得快准狠。不远处,萧启正和几个文臣站在一起。他的目光一直飘向我们这边。
看到我和苏清柔“亲密”交谈,他的眉头微微皱起,眼神里满是疑惑和不解。他大概想不通,
我这个曾经为他要死要活的女人,怎么转头就对萧珏“情根深种”了。我就是要让他想不通。
一个合格的对手,就是要让敌人永远猜不透你的下一步。赏菊宴进行到一半,
太监突然来传旨,说陛下要考校各位皇子的才学,让在场的几位皇子以“秋菊”为题,
即兴作诗。这是原书里一个非常经典的“打脸”情节。在原剧情中,
萧启会在苏清柔的“提点”下,作出一首千古名句,艳惊四座,
一举奠定他“京城第一才子”的名声。而陪跑的萧珏,因为不擅此道,
会被衬托得像个头脑简单的武夫,被众人嘲笑。苏清柔听到旨意,立刻悄悄走到萧启身边,
低声对他耳语了几句。我看到萧启的眼睛瞬间亮了。他胸有成竹地走向场中。
我心里冷笑一声。作弊的来了。轮到萧启时,
他果然吟出了那句我早就知道的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诗一出口,满场皆惊。“好诗!好诗!”“杀气凛然,又有帝王之气!
三殿下大才!”恭维声此起彼伏。皇帝也露出了赞许的笑容。萧启得意地瞥了萧珏一眼,
眼神里的挑衅不加掩饰。苏清柔则是一脸与有荣焉的娇羞。接下来,就轮到萧珏了。
所有人都等着看他的笑话。一个整天在军营里摸爬滚打的武将,能作出什么诗来?
萧珏面无表情地站着,似乎根本没打算开口。就在这时,我站了起来。我走到萧珏身边,
对他福了福身,然后朗声对皇帝说:“父皇,王爷常年征战在外,
吟诗作对比不得三哥这般风雅。但若论对这‘秋菊’的理解,臣媳倒觉得,
王爷比任何人都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身上。皇帝饶有兴致地问:“哦?
雍王妃有何高见?”我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世人皆爱菊之淡泊,赞其风骨。
可在我看来,菊花最可贵的,并非隐逸,而是坚韧。”“它不与春花争艳,不与夏荷争宠,
偏偏在万物凋零的肃杀深秋,迎着寒霜,独自盛放。这像什么?”我转过头,
目光灼灼地看着萧珏,声音里充满了崇拜和骄傲:“这像极了我们大燕的将士,
像极了为国戍边的王爷!他们在最艰苦的北疆,顶着风雪,抵御外敌,用血肉之躯,
为我们换来这京城的繁华和安宁。”“三殿下的诗,有帝王气象,固然是好。但若论风骨,
这满园的秋菊,在我心里,便是王爷的写照。诗,王爷不会作。因为他的诗,
早就写在了大燕的万里疆土之上!”我这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掷地有声。
整个场子都安静了下来。那些文臣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我这是把萧珏拔高到了家国功臣的高度,谁敢反驳?反驳就是否定边疆将士的功劳。
皇帝的脸色有些复杂。他既要倚重萧珏的兵力,又忌惮他的军功。我这番话,
无疑是把萧珏又往火上烤了一把。但我不在乎。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萧珏的功劳,不是可以被一首诗就抹杀的。我要把他和萧启,
彻底划分成两个赛道。一个是风花雪月的文人骚客,一个是保家卫国的铁血英雄。你觉得,
百姓和军队,会更认同谁?萧珏一直沉默地看着我。当我说完最后一个字时,
我看到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里,有什么东西,悄然碎裂,然后,化成了一片我看不懂的,
极其复杂的情绪。他忽然上前一步,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掌宽大而温暖,
带着常年握兵刃留下的厚茧,却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感。他对着皇帝,微微躬身,
声音低沉而有力:“父皇,王妃谬赞。儿臣……愧不敢当。只是王妃所言,
亦是儿臣心中所想。能娶得王妃这样的知己,是儿臣此生之幸。”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
如此明确地表示对我的维护和认同。我能感觉到,他握着我的手,微微收紧了。而对面,
萧启和苏清柔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他们精心策划的一场个人秀,
被我硬生生扭转成了萧珏的表彰大会。苏清柔死死地盯着我,眼神里不再是同情和优越,
而是彻骨的怨恨和警惕。我知道,她终于把我当成了真正的对手。很好。游戏,
现在才刚刚开始。第四章:我的王爷,有点不对劲那次赏菊宴后,
我和萧珏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依然很忙,但不再是把我当成空气。他从军营回来,
会习惯性地先来我的院子坐坐。有时候我们不说话,他处理公文,我看我的账本,
但那种“我们是一伙儿的”感觉,却越来越浓。他还开始给我带一些奇奇怪怪的礼物。比如,
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北地铁匠打造的,淬了毒,见血封喉。你放身上防身。
”他面无表情地把匕首递给我。我:“……谢谢?”哪个正常男人会送老婆淬毒匕首啊喂!
再比如,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狼崽。“北疆的狼王幼崽,很凶,养大了能咬死人。
”他把还在“嗷呜嗷呜”叫的小东西塞我怀里。我抱着温顺得像只小狗的狼崽,陷入了沉思。
我们家王爷,是不是对“礼物”这个词有什么误解?但最让我觉得不对劲的,
是他看我的眼神。以前是审视,是探究,是冷漠。现在,却多了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专注、深邃,有时候还带着一丝……灼热?那天晚上,我正在灯下研究京城的地图,
在上面圈圈画画,标注出各大粮仓、武备库和城门守军的分布。这是我的职业病。
做一个项目之前,必须把所有资源和风险点都摸清楚。而我们现在这个“造反”项目,
风险极高,更要小心谨慎。萧珏从书房过来,看到我画的地图,眼神一凝。“你在做什么?
”“做SWOT分析啊。”我脱口而出。“什么?”他显然没听懂。“呃……就是,
分析我们的优势、劣劣、机会和威胁。”我赶紧换了个说法,“你看,
我们的优势(Strength)是你有玄甲军。
劣势(Weakness)是我们在朝中根基不深,文官集团基本都支持三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