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找不到能聊天的人,而南宫瑾也不让我出门。
于是我就这样跟院子里的蝴蝶和偶尔路过的鸟对话。
等时间长了,我觉得无趣,渐渐的,跟它们也不说话了。
我望着眼前眸色凝重的南宫瑾,摇了摇头,“没人欺负我,我只是,长大了。”
这话刚说完,我就想起了风俗上讲,女子十五及笄已成年,而我入府时,就已有十七。
所以,在遇到南宫瑾之前我就已经长大,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今日的我,都称得上是老姑娘了,又何谈“长大了”这一说?
我意识到自己话语里的荒谬,有些囧,脸微微发痒发红。
可南宫瑾却笑了。
他像是喜欢我这副囧样,咯咯地笑出声来,握住我掌心的手松开,转而想去揽我的腰。
我却说时迟那时快,在他松手的瞬间一个出溜滑,逃也似的挪开了床榻附近。
南宫瑾的笑容就这样凝固在脸上。
他像是看出了什么,表情变得古怪,“音姐姐,你很讨厌我触碰你吗?”
他这句话一落,我窘迫的表情就瞬间转为烦躁,脸色难看起来。
不为别的,只因为南宫瑾这话,委实是倒打一耙。
明明那个讨厌被触碰的人,是失忆前的他才对!
我不知道南宫瑾是何时开始讨厌触碰到我的,反正等我意识到时,南宫瑾已与我疏远多日。
成名后的南宫瑾很忙,忙到不再按时归家,不再亲昵地喊我“音音”,不再跟我说话。
偶尔瞧见了我,他也会将我当成不重要的空气,从我面前略过。
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讨好地为他做了荷包,半夜摸进他房内想偷偷给他。却在挂在南宫瑾腰带上时被当场逮住。
我慌不择路,索性破罐子破摔,鼓起勇气问他疏远我的原因。
说来也奇怪,我记性不算好,可那晚南宫瑾的回答,我却一直记了很多年。
我记得南宫瑾握着我手腕的力道紧了又松,松了又紧,沉吟了良久才道,“容音,你没发觉你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吗?我闻着,想吐,又实在是不想在你面前失态,所以,别再靠近我了!”
南宫瑾说我身上有味道。
这话,我是认的。
我父亲是村里屠户家的帮工,回家时衣服上总会有沾上油渍和猪腥气。这种腥味儿闷一晚后会变成难闻的腐味,熏得整个屋里都是。
哪怕娘亲已经竭力拿皂角去清洗全家的衣衫,保持整洁,可村里的孩子还是会指着我喊臭,骂我是猪狗。
直到她给我缝制了野地里采来的的香草包才好些。
入南宫府后,家主和夫人对我很好,穿戴吃食从不短缺,不需要刻意佩戴香草,我身上也不会再出现臭味。
可不管穿再好的衣裳,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学着阿娘的模样,调配同款的香包挂身上。
因为那味道总会让我想起家乡那片野花海。
连南宫瑾也说,“音姐姐,你身上很香,味道闻着让人很心安。”
与我亲近时,南宫瑾说这味道是心安;与我疏远时,南宫瑾又说这味道令人想吐。
同一种味道,却在同一个人口中,落得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下场。
我又委屈又气,眼泪巴巴地掉,当晚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一夜的澡。
直到后来,我见到与南宫瑾并肩而立的公孙凤歌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其实我洗再多的澡也无用。
香包是没错的,错的是人。
不是我变难闻了,是南宫瑾变口味了。
明知道眼前的这个南宫瑾,早没了当时的记忆,可被他倒打一耙后我还是气极,几乎立刻就反驳了回去,“胡说,是你!明明是你讨厌我碰到你才对!”
我补充了细节,
“是你说的,一挨到我就会吐。隔老远见到了我,你都会马上躲开。怎么现在,却说是我?”
越说越气,我的语调也随之越来越高。
南宫瑾显然觉得这话不可思议,眉心蹙拢着,连连重复了几遍,“怎么可能?怎么会?”
但看我这神情定是做不得假,他又慌忙急着解释,“音姐姐,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即便我没有后面几年的记忆,可前面这些年的记忆不会出错啊。我明明想靠近你,想碰你,怎么会舍得远离你?”
南宫瑾那双漆黑明亮的瞳孔盯着我,眸子里盛着无措和小心翼翼,仿佛对我很珍惜。
可我的注意力却在他话间的那三个字里。
想碰你。
这话听着真不正经。
也可能是我年纪大,思想污,容易将南宫瑾单纯的想法想歪。
他说的“碰”应该只是接触而已,就跟他刚才说的“喜欢”一样,没有任何男女之情的意义。
以前是我混淆了概念,才落得讨人嫌的下场。
吃一堑长一智后,我有了自知之明。
我不再跟南宫瑾讨论到底是谁讨厌谁这个幼稚无聊的话题,找了个煎药的借口,转身离开了房间。
等我端着熬好的汤药从厨房出来的时候,迎面正碰上管家和药师。
作为南宫瑾能活动的“药”,我有权与两位共享南宫瑾的身体状况和接下来的治疗计划。
药师说,“家主身体里有股气息一直靠武魂压制着,但如今武魂沉睡,气息溢出来才会伤身。碰巧这股气息对夫人有反应,会因为夫人的接触而安静,所以才止住了。但这毕竟也不是长久之计,往后气息汹涌起来,夫人可能也难以承受。故而,当务之急,还是得让家主重新掌控武魂才行。”
“怎么才能重新掌控?”我一下就听出了重点。
“恢复记忆。”
果然。
我用指腹摩挲着端在手里的托盘,视线在药师和管家之间来回扫了一圈,“那你们的计划是什么?”
“为了练好剑术,这些年,家主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演武场,我们打算先让家主从练剑开始。若是不行,再想别的办法。”
管家没细说别的办法是什么,但我能猜到:
如果剑术不能让南宫瑾记起来,或许,爱情可以。
只是现在公孙凤歌病重,无法与南宫瑾同游,两位接触不到,只能先尝试剑术。
我点了点头,“就这么办吧。”
南宫瑾身上的伤,在昏迷的那些日子汤汤水水灌下去,已经好得七七八。唯独这时不时呼吸不上来的毛病还没转机,依旧要靠我守在身边,随时待命。
所以这演武场,我当然也是得去的。
等到南宫瑾能下地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将管家吩咐的那柄剑递给了他。
“真是把好剑!”南宫瑾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剑鞘,“它可有名字?”
“璋华。”我答道。
这柄剑是南宫瑾成名后得来的。觉醒武魂后的南宫瑾实力大增,在之后的白家争鸣车轮战中以一敌十二,成为当届的擂主,获得了百炼师亲自打造的神级铸剑。
南宫瑾给剑取名为“璋华”。
传言都说,这名字是庇九州,佑万世之意。南宫瑾也从没反驳过这个说法。
可如今,他却将名字反复念叨了两遍后,突然眼睛一亮,朝着我望了过来,“音姐姐,你是不是说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