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方案摔在桌上:“重做。”全场鸦雀无声。没人知道,五年前他追我的时候,
连我随口说的一句“奶茶太甜”,他都能跑三条街给我换一杯少糖的。更没人知道,
分手那天他问“你有没有真的喜欢过我”,我说没有。他笑了,眼眶通红:“好,
那我也不喜欢你。”当晚他喝到胃出血,昏迷时一直在喊我的名字。
所以现在他装作不认识我——我一点都不生气。他越是装作不在意,就越是在意得要命。
果然,十一点我走出公司,他的车停在路边。“上车,方案有问题。”我看表:“太晚了,
明天吧。”他沉默了两秒,声音低下来:“念念,别让我求你。
”一重逢即修罗场我叫顾念,今年二十六岁,在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做策划。说是策划,
其实就是什么都干。写方案、对接客户、改PPT、订会议室,偶尔还要帮总监取快递。
公司不大,二十来个人,接的都是一些中小型项目,勉强糊口。直到上个月,
总监拿下一个大单——陆氏集团旗下子品牌的年度推广方案。全公司都沸腾了。陆氏集团,
那可是本市排名前十的企业,旗下品牌覆盖地产、金融、消费多个领域。能拿到他们的单子,
对我们这种小公司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总监在会上拍着桌子说:“这个项目,
必须给我拿下。谁搞砸了,自己递辞职信。”我被分到了对接组,
负责和甲方沟通需求、传递反馈、修改方案。说白了,就是最累最没存在感的活儿。
但我没有抱怨。因为陆氏集团的案子,做好了就是履历上的一块金字招牌。我还年轻,
需要这样的机会。第一次去陆氏开会,我提前半小时到了。坐在会议室里,
把PPT检查了三遍,确认每一个数据都对得上,每一个标点都没错。会议室的门开了。
我站起来,准备好职业微笑。然后我看见了他。陆之珩。陆氏集团副总裁,
分管品牌和市场营销。三十二岁,业内公认的少帅。西装笔挺,眉眼冷淡,
走路的时候带着一种天生的压迫感。也是我的前男友。五年前分手的那种前男友。
他走进来的时候,目光扫过长桌,在每个人脸上停留了不到一秒。扫过我的时候,没有停顿,
没有迟疑,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像是看一把椅子、一盆绿植、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
他在长桌另一端坐下,翻开面前的资料,声音冷淡:“开始吧。”我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
打开PPT。“陆总您好,我是乙方公司的策划顾念。这是我们针对贵品牌做的初步方案,
主要从市场定位、用户画像、传播策略三个维度展开——”“等一下。”他打断我。
会议室安静了下来。他翻了一页PPT,目光落在屏幕上,然后转过来看我。“这个方案,
谁写的?”“是我。”我的声音还算稳。他看了我三秒。那三秒像三年。然后他把方案合上,
往桌上一摔。“重做。”两个字,掷地有声,没有商量的余地。全场鸦雀无声。
我的总监坐在旁边,脸色煞白。同事们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陆总,请问是哪里有问题?
我们可以——”“哪里都有问题。”他站起来,扣上西装扣子,“定位不精准,
用户画像太宽泛,传播策略没有亮点。这种方案,我手下实习生都拿不出手。
”他转身走出会议室,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声音一下一下的,像踩在我心上。
总监当场把我换了下来,让另一个同事接手对接。“顾念,你先别跟这个项目了。
”总监把我叫到办公室,“你和陆总气场不合,换个人对接。”我没解释,点了点头。
走出总监办公室的时候,我听见同事们在茶水间小声议论。“顾念也太惨了,
第一次对接就被甲方当众打脸。”“听说那个陆总特别难搞,之前换了好几家乙方了。
”“但也不至于把方案摔桌上吧,这也太不给面子了。”“谁知道呢,
可能顾念的方案确实不行吧。”我端着杯子走进去,她们立刻闭嘴了。我接了杯水,
面无表情地走了。没人知道,五年前,陆之珩追我的时候,连我随口说的一句“奶茶太甜”,
他都能跑三条街给我换一杯少糖的。更没人知道,分手那天,
他问我:“你有没有真的喜欢过我?”我说:“没有。”他笑了,眼眶通红:“好,
那我也不喜欢你了。”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喝到胃出血,是我室友沈玥去医院签的字。
沈玥后来告诉我,他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喊我的名字。所以现在他装作不认识我,
把方案摔在我面前——我一点都不生气。因为我太了解他了。他越是装作不在意,
就越是在意得要命。二点名要你回来被踢出项目组之后,我回到了日常工作中。
接一些小单子,写写软文,做做海报。日子回到了原来的轨道,平淡、琐碎、不值一提。
我以为和陆之珩的交集到此为止了。我错了。第二天下午,总监突然把我叫进办公室。
“顾念,有个事跟你说。”总监的表情很微妙,“陆总那边点名要你回去对接。
”我愣了一下:“什么?”“今天上午陆氏那边发了个邮件,说方案需要原策划人参与对接,
否则沟通成本太高。”总监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昨天还把你骂得狗血淋头,
今天又点名要你。这些甲方,真是搞不懂。”我没说话。“你去不去?”总监看着我,
“你要是不想去,我帮你推了。”“不用推,”我说,“我去。
”总监松了口气:“那就辛苦你了。这个项目对公司很重要,你多担待。”我点点头,
走出办公室。回到工位上,我盯着电脑屏幕发了会儿呆。他点名要我回去。
昨天装作不认识我,把方案摔在桌上,今天又点名要我回去。陆之珩,你到底想干什么?
下午三点,我收到了陆氏集团的会议邀请。时间定在第二天上午十点,
议题是“方案沟通与修改”。我回了一个“收到”。第二天,我准时到了陆氏集团的会议室。
这次我没有提前太久,九点五十八分推门进去的时候,陆之珩已经坐在里面了。
会议室只有他一个人。他坐在长桌的另一端,面前摊着一堆文件,手边放着一杯咖啡。
看见我进来,他抬了一下眼皮,没说话。我在离他最远的位置坐下,打开电脑,
把修改后的方案投影到屏幕上。“陆总,根据您上次的意见,我重新调整了方案。
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坐过来。”他打断我。我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他。
他靠在椅背上,表情淡淡的,手指点了点他旁边的位置。“坐这么远,怎么沟通?
”我沉默了两秒,抱起电脑,走到他旁边的位置坐下。他看了一眼我电脑屏幕上的方案,
皱了皱眉。“还是不对。”“哪里不对?”“定位。你们把品牌定位在‘年轻白领’,
太宽了。这个品牌的目标用户不是所有年轻白领,是其中特定的一小群人。”“哪一小群?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从手边的文件里抽出一张纸,推到我面前。
那是一份用户调研报告,密密麻麻的数据和图表。“你自己看。”我低头看报告,
他在旁边喝咖啡。会议室里很安静,只有我翻纸的声音和他偶尔放下杯子的声音。
是25到30岁、一线城市、月收入1.5万到2.5万、注重生活品质但消费理性的人群?
”“嗯。”“那我之前的用户画像确实太宽了。”我诚实地说,“我回去重新做。
”“不用回去做,”他说,“就在这里改。”“现在?”“有问题吗?
”“我需要时间——”“我给你时间。”他看了一眼手表,“两个小时够不够?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方案,深吸了一口气:“够。”他点了点头,
起身走到会议室的另一端,坐在那里开始处理自己的文件。我们就这样,隔着半间会议室,
各做各的事。他在那头批文件、回邮件、接电话。我在这头改方案、调数据、重写策略。
偶尔他接电话的时候,声音会飘过来。低沉的、从容的、带着一点沙哑的嗓音。
和五年前一模一样。我使劲甩了甩头,把注意力拉回屏幕上。两个小时过去了,
我准时把修改好的方案发到他的邮箱。他打开看了一眼,沉默了一会儿。“可以了。
”两个字。没有表扬,没有肯定,就是“可以了”。但我听出来了,
他的语气比昨天软了一点。只是一点点。收拾东西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顾念。
”我停住脚步,回头看他。他坐在长桌的另一端,逆着光,表情看不太清。“你结婚了吗?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我愣了一下。“没有。”“有男朋友吗?”“……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知道了。”就三个字。没有解释为什么问,没有后续,
什么都没有。我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表情。但他低下了头,继续看文件,
好像刚才那个问题只是随口一问。我转身走出了会议室。回家的路上,
我一直在想他那句“知道了”。知道了什么?知道我没结婚?没男朋友?然后呢?我想不通。
但我太了解陆之珩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目的,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原因。
他不会无缘无故问我结没结婚。一定有什么事。果然,当晚十一点,我加完班走出公司大楼,
他的车就停在路边。黑色的轿车,低调的牌子,熄着火,看不清里面。我从旁边走过的时候,
车窗降了下来。“上车。”我停下脚步,转头看他。他坐在驾驶座上,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
衬衫袖口挽到了小臂。“陆总,这么晚了,有事吗?”“方案还有问题要改。
”我看了一眼手表:“十一点了,明天吧。”他沉默了两秒,声音低了下来:“上车,
外面冷。”这句话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不是因为他说得暧昧,而是因为他的语气。
不是命令,不是要求,是——几乎是请求。我没有动。他叹了口气,推开车门走了下来。
站在我面前,比我高了快一个头,路灯的光从他身后打过来,在他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念念,”他说,“别让我求你。”念念。这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五年来,没有人叫我念念。他叫我念念。
三深夜粥店试探我上了车。不是因为方案有问题,不是因为外面冷,
是因为他叫了我“念念”。这两个字像是打开了某个开关,把我五年来精心搭建的所有防线,
全部击溃。车里很安静,他发动了车,没有开音乐,没有开广播,只有发动机轻微的嗡嗡声。
“去哪里?”我问。“找个地方吃宵夜。”“我不饿。”“你晚饭没吃。
”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你六点到八点在公司加班,中间没有点外卖的记录。
八点之后你去了一趟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一杯咖啡和一包饼干。那不是晚饭,那是凑合。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他看了我一眼,继续开车。“你怎么知道我六点到八点在加班?
你怎么知道我买了咖啡和饼干?”他没回答,只是握方向盘的手指收紧了一点。
车停在一家粥店门口。是一家很小的店,开在一条巷子里,门面不起眼,但亮着暖黄色的灯。
“下车。”他说。我跟着他走进店里。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看见他进来,
笑了:“小陆来了?好久没见你了。”“最近忙。”“还是老样子?”“嗯,皮蛋瘦肉粥,
再加一份虾饺。”阿姨看了看我:“这位是?”“朋友。”他说。朋友。
这个词让我心里酸了一下。阿姨没多问,转身去准备了。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小小的桌子,两个人面对面,膝盖差点碰到一起。“你经常来这里?”我问。“嗯。
”“什么时候开始来的?”“四年前。”四年前。那是我们分手后的一年。“为什么来这里?
”“因为这家粥店,营业到凌晨三点。”“你经常凌晨出来吃粥?”他没回答,
低头用筷子搅了搅面前的茶水。粥端上来了,热腾腾的,皮蛋和瘦肉的香味混在一起。
他推到我面前。“吃。”“我说了我——”“你胃不好,不能饿着。”我愣住了。五年前,
我确实胃不好。因为工作忙,经常不按时吃饭,胃疼是常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他总会提醒我吃饭,有时候甚至会从公司赶过来,给我送一份便当。但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
他还记得。“你怎么知道我胃还不好?”“你的办公桌上有一盒胃药,放在显示器支架下面,
藏得不严实。”“你什么时候看见的?”“今天下午,在会议室。”“你看见了我的办公桌?
”“你们公司的人发过一张办公区的照片,我在背景里看见的。”“……你放大看了?
”他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把那碗粥又往我面前推了推。“吃。”我低下头,
舀了一勺粥放进嘴里。皮蛋的滑、瘦肉的香、米粥的糯,在舌尖上化开。很好吃。
我吃了半碗粥,两个虾饺。他坐在对面,什么都没点,就看着我吃。“你不吃吗?”“不饿。
”“你晚饭吃了吗?”“吃了。”“吃的什么?”他沉默了一下:“不记得了。
”“你不记得自己吃了什么?”“工作餐,随便吃的。”我看着他,忽然觉得他很瘦。
不是那种健身出来的精瘦,是真的瘦了。脸颊的线条比五年前更锋利,
下颌骨的轮廓更加明显,衬衫领口下面,锁骨突出了一块。“陆之珩,”我说,
“你是不是也没有好好吃饭?”他抬头看我,眼神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但很快就消失了。
“我跟你不一样,”他说,“我是忙,不是胃不好。”“忙就是理由吗?”“对我来说是。
”我放下勺子,看着他。“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是以前。”“以前你会按时吃饭,
还会提醒我——”“顾念。”他打断我,声音忽然冷了下来,“以前的事,不用提了。
”我闭上了嘴。粥店里的灯光很暖,但他的表情很冷。我忽然意识到,
他叫我“念念”的那一刻,和现在这一刻,中间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
他可以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叫我“念念”,也可以在我试图靠近的时候用“顾念”把我推开。
他在靠近和推开之间反复横跳。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他。吃完粥,他送我回家。
车停在我住的小区门口,我解开安全带,说了声“谢谢”。“明天十点,来公司继续改方案。
”“好。”我推开车门,一只脚刚踏出去,他忽然开口了。“顾念。”我回头看他。
路灯的光从车窗外照进来,照在他半张脸上。另外半张脸藏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
“你住的地方,安保怎么样?”“……挺好的,有门禁和监控。”“一个人住?”“嗯。
”他沉默了一会儿。“锁好门。”“好。”我下了车,走进小区。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车还停在那里,没有走。我刷了门禁卡,走进单元楼,上了电梯。
到家之后,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往下看。他的车还在。我站在窗边看了五分钟,
车才缓缓开走。我拉上窗帘,靠在墙上,心跳得很快。五年了,我以为我已经放下了。
但今天,他叫我“念念”,提醒我吃粥,在楼下等了我五分钟——我才发现,
我什么都没放下。那些我以为已经结痂的伤口,只是表面愈合了。
里面还是红的、热的、一碰就疼的。手机响了,是一条微信消息。
备注名是“陆之珩(甲方)”——我存的时候就告诉自己要公事公办,不要有别的想法。
他发来一条消息:“到家了?”我回:“到了。”“锁门了?”“锁了。”“好。晚安。
”我看着“晚安”两个字,手指悬在屏幕上方,打了“晚安”两个字,又删了。
打了“陆总晚安”,又觉得太生硬。最后什么都没回,锁了屏幕。
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屏幕又亮了。又是一条消息。“念念,晚安。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四外套下的旧情接下来的两周,我几乎每天都去陆氏集团开会。
有时候是改方案,有时候是沟通进度,有时候就是坐在会议室里等他看完文件然后给我反馈。
方案改了七版,每一版他都挑出了新的问题,但每一版都比上一版更接近他的要求。
我很清楚,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把需求一次性说清楚,让我一版到位。但他没有。
他选择了一版一版地磨,一版一版地改。这意味着,他要一版一版地看,一版一版地提意见。
他在延长我们见面的时间。但我没有拆穿。因为我也在享受这个过程。
和他一起工作的感觉很奇怪。他很专业,每一句反馈都精准到位,从不含糊其辞。
他不会因为我们的过去而放水,也不会因为私人感情而降低标准。在他面前,
我就是乙方公司的策划,他就是甲方项目的负责人。但偶尔,在那些缝隙里,
我会看见五年前的陆之珩。比如他给我倒水的时候,会先用手背试一下水温,
确定不烫了才推过来。比如他开会到很晚的时候,
会下意识地松一下领口——这是他累了的小动作,五年前我就知道。比如他叫外卖的时候,
会多点一份汤,推到我面前说“顺便点的,不喝浪费”。这些瞬间都很短,
短到如果不是我刻意观察,根本不会注意。但我在观察。因为我也在试探。
我在试探他到底是真的放下了,还是在假装。有一天,改方案改到晚上九点,
会议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把改好的方案合上,靠在椅背上,揉了揉眉心。
“今天先到这儿。”“好。”我开始收拾东西。
电脑、笔记本、充电线、文件——一样一样装进包里。“你每天都背着这么多东西?
”他忽然问。“习惯了。”“不重吗?”“还好。”他站起来,走到我旁边,
低头看了一眼我的包。“这个包背了多久了?”我愣了一下。我的包是一个普通的帆布包,
灰色的,边角已经磨毛了,肩带也有些起球。“两三年吧。”“该换了。”“还能用。
”他沉默了一下,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我们一起走出会议室,等电梯的时候,他站在我旁边,
目光落在我肩上那个磨毛了的帆布包上。“顾念。”“嗯?”“你过得好吗?
”这个问题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电梯门开了,里面空无一人。我们走进去,他按了一楼。
“挺好的,”我说,“工作还行,生活也还行。”“还行是多好?
”“……你这个问题好奇怪。”他转头看我,电梯里的灯光很白,照在他脸上,
显得他眼底有一圈淡淡的青色。“奇怪吗?”“嗯。”“我只是想知道。”电梯到了一楼,
门开了。他侧身让我先出去,然后跟在我后面。走出大楼的时候,夜风吹过来,有点凉。
我缩了缩脖子。他从后面走过来,把一件外套披在我肩上。“穿上。”“不用——”“穿上。
”他的语气不容拒绝。外套很大,罩在我身上像一件袍子。里面有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
暖暖的,好闻的。“你怎么有多一件外套?”“办公室常备的。”“为什么常备外套?
”“加班晚了,会冷。”我看着他。他只穿了一件衬衫,在夜风里站着,袖口挽到小臂,
手臂上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你不冷吗?”“不冷。”“你手臂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那是风吹的,不是冷。”“……鸡皮疙瘩就是冷的标志。”“我是热性体质。
”“你骗人。”他看了我一眼,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太小了,小到如果不是我了解他,
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在笑。“走吧,送你回家。”“不用,我打车——”“这个点不好打车。
”“我可以叫网约车——”“顾念。”他打断我,“上车。”又是这个语气。不是商量,
不是请求,是“上车”。我叹了口气,上了他的车。车上,我裹着他的外套,
闻着雪松的味道,忽然有点恍惚。五年前,他也是这样。冬天的时候总是多带一件外套,
下课的时候披在我身上,说“我不冷”。那时候我真的以为他不冷。后来我才知道,
他每次把外套给我之后,回去都会打喷嚏。但他从来不说,第二天还是会把外套给我。
“陆之珩,”我忽然开口。“嗯?”“你以前也是这样。”“什么?”“把外套给别人,
自己冻着。”车里安静了一秒。“没有给别人,”他说,“只给过你。
”我的手指攥紧了外套的衣角。“那现在呢?”“现在也是。”他的声音很轻,
轻到像是在自言自语。车停在我家小区门口,我把外套脱下来还给他。“不用还,”他说,
“下次开会带给我就行。”“下次”这个词,他说得很自然。
好像我们之间还会有很多个“下次”。“好。”我说。推开车门,我犹豫了一下,回头看他。
“陆之珩。”“嗯?”“你过得好吗?”他看着我,路灯的光从车窗外照进来,
在他脸上投下明暗分明的光影。“不好。”他说。我的心揪了一下。“为什么不好?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了我很久。“晚安,念念。”又是“念念”。
每次他叫我“念念”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人攥了一下。不是疼,
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像是被人记住,被人珍视,被人放在一个特殊的位置上。“晚安。
”我说。下了车,走进小区。这次我没有回头,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背上。
到家之后,我站在窗边,拉开窗帘。他的车还在。这次等了十分钟才走。
我发了一条消息给他:“到家了。”他秒回:“好。”然后第二条:“外套记得盖在腿上,
别着凉。”我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外套。他让我把外套盖在腿上。
他连我穿裙子会腿冷都记得。我把外套放在椅子上,坐在床边,发了很久的呆。手机又亮了。
“念念,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什么问题?”“你过得好吗?”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打了一行字,删了,又打了一行,又删了。最后我回了一句:“还行。
”他回:“还行不算好。”“那什么算好?”“开心的时候比不开心的时候多,就算好。
”我想了想,回:“那我不算好。”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已经睡着了。
然后消息来了:“我也不算。”两条消息并排躺在聊天界面里,
像两个承认自己过得不好的人,隔着屏幕,互相看了一眼。谁都没有安慰谁。因为都知道,
安慰没有用。能让我们好起来的东西,不是安慰。是对方。五驻场与旧物箱又过了一周,
方案终于定稿了。总监在例会上宣布了这个消息,全组鼓掌。我也松了一口气,
但心里又有一点空。方案定稿了,就意味着我不需要每天去陆氏开会了。不需要每天看见他,
不需要和他一起改方案到深夜,不需要坐在他旁边听他低沉的嗓音一条一条地过反馈。
不需要偷偷看他的侧脸,看他皱眉的样子、思考的样子、喝咖啡被烫到的样子。
我在工位上收拾东西,沈玥发来一条消息:“念念,听说你最近天天去陆氏?见到陆之珩了?
”沈玥是我大学室友,也是唯一知道我和陆之珩所有事情的人。五年前分手那天,
是她去医院给陆之珩签的字。我回:“见到了。”“他怎么样?”“瘦了。”“还恨你吗?
”我想了想,回:“不知道。”“你还在乎吗?”这个问题我没回答。因为答案太明显了。
我在乎。我一直都在乎。如果不在乎,我不会在分手后的第一个月每天晚上失眠。
如果不在乎,我不会把和他有关的所有东西都收在一个盒子里锁在柜子最深处。如果不在乎,
我不会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心跳加速。如果不在乎,我不会在他叫我“念念”的时候,
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掉。方案定稿后的第三天,总监突然又找我。“顾念,
陆氏那边说方案执行阶段需要一个人驻场,每周三天,在陆氏办公。他们点名要你。
”我愣了一下:“驻场?”“对,就是坐班。在陆氏的市场部办公,随时沟通执行细节。
大概要持续两三个月。”两三个月。每周三天。在陆氏办公。“你愿不愿意?”总监看着我,
“要是不想去——”“我去。”总监笑了:“行,那我回复他们。”我坐在工位上,
心跳得很快。去陆氏驻场,意味着我要在他的地盘上工作。每天都会见到他,
每天都要和他打交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很清楚。但我还是答应了。因为我需要一个答案。
五年前分手的时候,我说“没有”,他说“好”。那个“好”字,他说得太干脆了,
干脆到像是在赌气。后来沈玥告诉我,他在酒吧喝到胃出血,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喊我的名字。
一个说“好”的人,不会在分手后喝到胃出血。一个不在乎的人,
不会在昏迷的时候喊对方的名字。所以我在想,也许他说的“好”,不是“好的,
我接受分手”。而是“好,那我就装作不在乎”。他在装。就像我一样。驻场的第一天,
我被安排在了市场部的一间小办公室里。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用玻璃隔出来的一个小隔间,
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台电脑。市场部的同事都很友好,
帮我开通了门禁、领了工牌、介绍了茶水间和洗手间的位置。“顾念,你的工牌。
”一个女孩递给我一张卡片。我接过来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乙方驻场人员”,
名字下面有一行小字:顾念。照片是我昨天临时拍的,表情僵硬,笑得不自然。
“拍照技术有待提高。”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我转头,陆之珩站在隔间门口,
手里拿着一杯咖啡,靠在门框上。市场部的同事看见他,立刻站直了:“陆总好。
”他点了点头,目光落在我身上。“跟我来一下。”我跟着他走出市场部,穿过走廊,
走进电梯。他按了顶楼的按钮。“去哪?”“我的办公室。”“……去你办公室干什么?
”“有事。”电梯门开了,他走在前面,我跟着。顶楼很安静,走廊里铺着厚厚的地毯,
脚步声被吞没了。他的办公室很大,落地窗对着城市,视野开阔。
办公桌上放着一台电脑、一摞文件、一盏台灯。
和五年前他的宿舍一模一样——简洁、整齐、没有多余的东西。他在办公桌后面坐下,
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我坐下来,等着他开口。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
推到我面前。“打开。”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包。黑色的,皮的,不大不小,
刚好能装下电脑和文件。做工精致,皮质柔软,肩带是加宽的,背着不会勒肩膀。
我抬头看他。“你的包该换了。”他说,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公事。“陆之珩,
我不能收——”“不是送你的,”他打断我,“是工作需要。你驻场期间代表乙方形象,
背一个磨毛了的帆布包,不合适。”“我的包没有磨得很厉害——”“肩带起球了,
边角磨损了,拉链也不好拉。”他一口气说出三个问题,显然观察了很久。“换一个。
”我看着他,忽然有点想笑。他还是这样。想对一个人好,但不肯直接说,总要找一个理由。
不是“送你的”,是“工作需要”。不是“我关心你”,是“代表乙方形象不合适”。
五年前他追我的时候也是这样。送我花不说“我喜欢你”,说“路过花店顺便买的,
不拿浪费”。等我吃饭不说“我想陪你”,说“我正好也饿了,一起吃”。他永远有理由。
每一个理由都很蹩脚,但他用得理直气壮。“好,”我合上盒子,“那我收下了。工作需要。
”他看了我一眼,嘴角又动了。这次我看清了,他在笑。“还有一件事,
”他从文件里抽出一张纸,“这是驻场期间的工作安排。”我接过来看。密密麻麻的日程,
从周一到周五,每天都有会议、对接、执行跟进。但周三下午三点到五点,
有一个日程叫“方案复盘会”。“这个复盘会,是每周都有?”“嗯。”“在哪里开?
”“我办公室。”“每周都要在你办公室开?”“有问题吗?”“没有,”我说,
“只是确认一下。”他点了点头,低头继续看文件。我站起来准备走,他忽然叫住我。
“顾念。”“嗯?”“那个包,里面有夹层。”“什么夹层?”“专门放胃药的。大小刚好,
不会翻倒。”我愣了一下,低头打开盒子,翻出包,拉开里面的拉链。果然有一个小夹层,
尺寸刚好放下一盒胃药。他连这个都想到了。“陆之珩——”“出去吧,”他头也不抬,
“周三见。”我抱着盒子走出他的办公室,走进电梯,靠在电梯壁上。电梯下降的时候,
我把盒子抱紧了一点。包很轻,但里面装的东西很重。不是什么工作需要,
不是什么乙方形象。是他记得我的每一件事。记得我包磨毛了,记得我穿裙子腿冷,
记得我胃不好,记得我所有的小习惯。五年了,他什么都没忘。
六保温杯的秘密周三下午三点,我准时出现在陆之珩的办公室门口。门开着,
他坐在沙发上,面前茶几上摊着几份文件。他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
领口解了两颗扣子,比平时多了一点随意。“进来,坐。”他指了指旁边的沙发。我坐下来,
把电脑放在茶几上,打开方案文档。“今天的复盘会,主要讨论什么?
”“第一阶段的执行数据。”他翻了一页文件,“上周投放的三支短视频,数据不太理想。
”我凑过去看他的文件。那是一份数据分析报告,图表、数字、趋势线,密密麻麻。
“点击率低于预期15%,完播率低于预期20%。”他指着图表上的曲线,
“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我想了想:“文案的问题?还是素材的问题?”“你觉得呢?
”“素材的可能性更大。三支视频用的是同一套文案,但不同素材的数据差异很大。
素材A的完播率比素材C高了30%。”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一点意外。“你看了数据?
”“嗯,昨天你让助理发给我了,我研究了一下。”“研究出什么了?
”“素材A用的是真实场景拍摄,素材C用的是棚拍。用户更买账真实的东西。
”他点了点头,嘴角微不可察地翘了一下。“不错。”这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分量很重。
因为陆之珩很少夸人。“那就重新拍一组素材,用真实场景。”他说,“你来跟。”“好。
”工作聊完了,按理说我该走了。但他没有开口,我也没有主动提。办公室里安静了一会儿。
我忍不住打量了一下他的办公室。上次来的时候太紧张了,没仔细看。这次才发现,
他的办公室里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书架上有几本闲书,不是金融管理类的,是小说。
东野圭吾、村上春树、还有一本《小王子》。《小王子》的书脊有点旧,翻了不止一遍。
“你还看《小王子》?”我忍不住问。他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书架:“偶尔翻翻。
”“最喜欢哪段?”他沉默了一下:“‘是你为你的玫瑰所花费的时间,使她变得如此重要。
’”我的心跳停了一拍。这段话,五年前他也说过。那时候我们刚在一起不久,
他问我为什么喜欢雏菊,我说因为雏菊的花语是“深藏在心底的爱”。
他说:“那你就是我的玫瑰。”我说:“雏菊和玫瑰不一样。”他说:“在我这里,都一样。
是你花时间喜欢我,所以你变得重要。”那时候我觉得他好会说话。现在回想起来,
他不是会说话,他是真的这么想的。我把目光从书架上移开,落在他办公桌上。
办公桌上有一个相框,扣着放的,看不见照片。我有点好奇,但没有问。
他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伸手把相框翻了过去——不是翻过来给我看,是翻得更下去了,
直接扣进了抽屉里。好像不想让我看见。我没有追问。收拾东西准备走的时候,
我路过他办公桌旁边的一个柜子。柜子的门没有关严,露出一条缝。
我从那条缝里看见了一样东西。一个保温杯。很旧的保温杯,杯身上的漆掉了一块,
露出里面银色的不锈钢。那个保温杯我认识。是我五年前送给他的。他毕业那年,
我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个保温杯,托人转交给他,说是“粉丝送的”。
他那时候在学校已经小有名气,经常有人送东西,所以没有起疑。他用了很久,
每次上课都带着。分手的时候,我以为他早就扔了。但它还在。在他的办公室柜子里,
在一个他每天都能看见的地方。我站在柜子前面,腿像灌了铅一样迈不动。“顾念?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转过头,看着他。他站在沙发旁边,逆着光,表情看不太清。
“那个保温杯,”我说,“还在用吗?”他没说话。“五年了,”我的声音有点发抖,
“你还留着。”他走过来,站在柜子前面,伸手把柜门关上了。“该扔了,”他说,
“太旧了。”“那你为什么不扔?”他没回答。“陆之珩,”我抬头看着他,
“你到底在装什么?”办公室里安静极了。他低头看着我,眼神很复杂。有隐忍,有克制,
有一些他拼命想压住但压不住的东西。“顾念,”他的声音很低,“有些事,不说比说好。
”“为什么?”“因为说了,就没有回头路了。”“你想要回头路吗?”他没有回答。
但他的手抬起来,似乎想碰我的脸,手指悬在半空中,停了两秒,又放了下去。“走吧,
”他说,“不早了。”我站在原地没动。“陆之珩,你问我过得好不好,我说还行。
你说还行不算好。”“那你呢?你过得好吗?”“你说不好。”“为什么不好?
”他沉默了很久。“因为有一个问题,我五年前就该问,但没有问。”“什么问题?
”他看着我,嘴唇动了一下,但最终没有说出口。“下次吧,”他说,“下次告诉你。
”我走出他的办公室,走进电梯。电梯下降的时候,**着墙壁,闭着眼睛。他在装。
我太确定了。他在装作不在意,装作放下了,装作那五年什么都不算。
他的包、他的《小王子》、他每天在楼下等的那五分钟——所有的一切都在说:他没有放下。
他和我一样,都在装。七阳台醉酒告白驻场第三周的周五,陆氏集团有一个内部庆功宴。
市场部的人邀请我一起去,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不是因为我喜欢应酬,
是因为我想看看他在社交场合是什么样子。庆功宴在一家酒店的宴会厅,来了很多人,
陆氏各个部门的人都有。陆之珩作为副总裁,自然是焦点。他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
比平时多了几分正式。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表情冷淡而礼貌,
和每个人碰杯的时候都是点到为止。我坐在角落里,端着一杯果汁,看着他。
他在人群中游刃有余,和这个聊两句,和那个碰个杯,偶尔笑一下,笑得恰到好处。
但我看出来了,他不开心。他的笑没有到眼底。应酬到一半,他找了个借口离开了主桌,
端着一杯酒走到了阳台上。我犹豫了一下,跟了过去。阳台不大,
摆着两把椅子和一张小圆桌。他靠在栏杆上,手里转着酒杯,看着远处的夜景。
“你怎么出来了?”我问。他转头看我,眼神已经有点散了——他喝了不少。“里面太吵。
”“你喝了多少?”“不多。”“你脸红了。”“喝酒脸红正常。”“你以前喝酒不脸红。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次的笑和刚才在里面的不一样。
刚才的笑是社交性的、表面的、给所有人看的。这次的笑是真的。带着一点醉意,一点放松,
一点“算了,不装了”的释然。“你还记得我以前喝酒什么样?”他问。“记得。
你喝多了会睡觉,不会闹。有一次你喝了半瓶红酒,在图书馆睡着了,我找了你好久。
”“那次我记得。”他靠着栏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