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盒霞光刺透眼眸的瞬间,高要以为自己会随着天宫崩塌的碎砾一同湮灭。
两千年的怨恨与孤寂如附骨之疽,从被刘邦出卖净身入宫的那一刻起,
到成为赵高权倾朝野却众叛亲离,再到看着玉漱葬身天宫、易小川白发苍苍,
每一幕都在灼烧他的魂魄。可剧痛过后,鼻尖萦绕的不是尘土味,
而是考古研究所食堂里熟悉的油烟气——铁锅翻炒五花肉的焦香,
混着妹妹高岚嗔怪的声音:“哥,你又偷偷往家带肉!”高要猛地睁眼,
发现自己正站在食堂后厨,手里还攥着那块刚从单位冰柜里拿出来的五花肉,
油花在塑料袋上浸出浅浅的印子。墙上的日历赫然是2010年,
那个改变他一生的考古现场骚乱发生前三天。心脏狂跳得几乎冲破胸膛,
两千年的屈辱与挣扎在这一刻轰然倒塌,化作滚烫的泪水。他不是权倾朝野的赵高,
不是被**的宦官,不是孤苦无依的异乡人,他是高要,是高岚的哥哥,
是考古所里会掂大勺的厨师,是那个虽然爱占小便宜、却把妹妹当成全部念想的普通人。
“哥?发什么呆呢?”高岚推门进来,手里拿着易小川刚送来的修车单,
“那混小子又把车开坏了,还说要去考古现场拍素材,你可得帮我盯着点他,
别让他又拈花惹草。”听到“易小川”和“考古现场”这两个词,高要的手指猛地收紧,
五花肉险些滑落。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就是这几天,叶枫一伙会抢夺宝盒,
他为了帮妹妹出头,抄着大勺追打易小川,却意外被宝盒卷入秦朝。
他想起初到秦朝时的饥寒交迫,想起被刘邦设计净身的锥心之痛,想起宫中太监的百般**,
想起找到易小川时的狂喜与后来的决裂,想起小月为了易小川伤心落泪的模样……不,
这一世,绝不能重蹈覆辙。“岚岚,”高要深吸一口气,压下眼底的惊涛骇浪,
把五花肉塞进她手里,“这肉你拿回家炖着吃,哥今晚不回去了。还有,
别让易小川去考古现场,那地方不安全。”高岚挑眉:“你今儿个怎么了?
平时不都盼着见小川,好替我教训他吗?”“以前是哥糊涂,”高要苦笑,
他知道妹妹对易小川的心思,可前世小川的花心与“清高”,最终只会伤了妹妹,
“那小子不靠谱,你值得更好的。听哥的,这几天别让他靠近考古所,
尤其是那个刚发掘出来的宝盒,邪门得很。”他一边说,一边脱下厨师服,“我去趟考古所,
找易教授说点事。”赶到考古现场时,易小川正拿着相机在发掘坑边晃悠,嘴里还哼着小曲。
看到高要过来,他嬉皮笑脸地招手:“高要哥,你怎么来了?是不是岚岚又让你过来训我?
”前世的此刻,高要定会抄起家伙追上去,可现在,他只觉得一阵心寒。他快步上前,
一把拉住易小川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对方吃了一惊:“小川,听我一句劝,这几天别来这儿,
也别碰那个宝盒,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易小川愣住了,随即失笑:“高要哥,
你吓唬我呢?我爸他们发掘了这么久,能有什么事?”“我没吓唬你!
”高要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两千年的痛苦让他无法平静,
“你以为穿越是好玩的事吗?你以为古代是你能随便闯荡的地方?到了那边,你会失去所有,
亲人、朋友、现代的一切,甚至可能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易小川被他严肃的神情弄得有些发懵,却依旧不当回事:“高要哥,
你是不是看穿越剧看多了?放心吧,我心里有数。”高要知道,仅凭几句话,
根本劝不住这个被宠坏的富二代。易小川有主角光环,穿越后能遇到项梁项羽,
能得到蒙恬赏识,能收获一众美人青睐,可他高要没有。他能做的,只有守住自己和妹妹,
远离这场注定悲剧的漩涡。当天晚上,高要做了两件事。他先是找到易教授,
以“最近总做噩梦,梦见宝盒出事”为由,极力劝说他暂停宝盒的研究,至少先加强安保。
易教授虽觉得荒谬,但架不住高要言辞恳切,最终同意增派保安巡逻。接着,
他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拉着高岚回了老家:“岚岚,哥带你回去住几天,正好看看爸妈,
你不是念叨他们很久了吗?”高岚虽不解,但看着哥哥少见的郑重,还是点了点头。
她不知道,哥哥是在为她避开那场即将到来的灾难。出发前,
高要最后看了一眼考古所的方向。他知道,叶枫一伙大概率还是会来抢夺宝盒,
易小川或许依旧会被卷入时空漩涡。但这一次,他不会再跟着去了。他不再奢求什么权力,
不再想着复仇,只想守着妹妹,过普通人的日子。老家的日子平静而安稳。高要重操旧业,
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饭馆,凭着一手好厨艺,生意渐渐红火起来。高岚在当地找了份工作,
遇到了一个踏实稳重的男人,渐渐淡忘了易小川。闲暇时,高要会给妹妹做她最爱的五花肉,
看着她笑靥如花,心里满是踏实。偶尔,他会想起秦朝的岁月,想起那个叫小月的妹妹。
前世,他拼尽全力想保护她,却最终因为权力和仇恨,让她也陷入了痛苦。这一世,
他虽然不能再见到她,却能守住身边的高岚,也算弥补了些许遗憾。他也会想起易小川,
不知道那个家伙在古代过得怎么样,是否还像前世那样“清高”,是否遇到了玉漱,
是否经历了那些悲欢离合。但这些,都与他无关了。几年后,高岚结婚生子,高要成了舅公。
看着怀里**的小家伙,高要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纯粹的笑容。他终于明白,前世的他,
之所以会变成赵高,是因为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是因为太想摆脱被欺负的命运。
可真正的幸福,从来不是权倾朝野,不是复仇雪恨,而是守着亲人,过着平淡安稳的日子。
他时常会想起那个宝盒,想起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瞬间。如果没有重生,
他或许还在两千年的时光里挣扎怨恨。但现在,他把握住了不一样的选择,
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日子如指间沙,
在老家小镇的炊烟与市井喧嚣里悄然滑过三年。高要的小饭馆早已成了镇上的招牌,
每日天不亮,他就踩着露水去菜市场挑最新鲜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的层次要刚好,
下锅煸炒时才能爆出金黄的油花,配上他秘制的酱料,香得能飘出半条街。
高岚嫁了邻镇的中学老师,那男人话不多,却会在高岚加班时默默备好热汤,
会在高要咳嗽时连夜送来止咳的偏方。看着妹妹挽着丈夫的手,
挺着微微隆起的小腹来饭馆吃饭,眉眼间满是温柔,高要的心里就像被温水熨帖过,
熨平了两千年积攒的褶皱。只是午夜梦回时,
总有些碎片般的画面会钻出来——咸阳宫的琉璃瓦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小月穿着素色宫装,
捧着亲手做的桂花糕,怯生生地问他“哥哥,你今天会不会陪我吃饭”;朝堂上百官俯首,
他身着紫袍,腰悬玉带,却看着易小川带着玉漱远去的背影,
只觉得满心荒凉;天宫崩塌的那一刻,玉漱的裙摆化作飞絮,易小川的哭喊撕心裂肺,
而他站在断壁残垣间,突然不知道自己这两千年,到底在争些什么。这些梦,
高要从不对人说。他只是在梦醒后,悄悄起身,走到厨房,给自己煮一碗阳春面,
看着面条在沸水里翻滚,就像看着自己两世的人生。这天午后,饭馆打烊的间隙,
高要正坐在柜台后算账,门口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风尘仆仆的疲惫:“老板,
来一碗五花肉面。”高要的笔猛地顿住,指尖的凉意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这个声音,
他刻骨铭心。他缓缓抬头,门口站着的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冲锋衣,头发凌乱,胡子拉碴,
眼神里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却又依稀透着当年的跳脱。是易小川。时隔三年,
他还是出现在了这里。高要的心脏狠狠一缩,前世的恨意与苦楚翻涌上来,几乎要将他淹没。
他攥紧了手里的账本,指节泛白,声音却平静得可怕:“没有五花肉面,打烊了。
”易小川却没有走,他缓步走进来,目光扫过饭馆里的陈设——墙上挂着高岚的结婚照,
照片里的女人笑得灿烂;柜台旁摆着一个婴儿摇篮,里面睡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
那是高岚的孩子。他的眼神渐渐黯淡下去,轻声道:“高要哥,我知道是你。
”高要没有抬头,只是翻着账本,声音冷硬:“我不认识你。”“我在秦朝待了两千年。
”易小川的声音带着哽咽,“我见过蒙恬,见过项羽,见过刘邦……我看着大秦一统天下,
又看着它分崩离析。我找到了玉漱,可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天宫塌了,
玉漱她……她不在了。”高要的手微微颤抖。果然,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没有他,
易小川还是踏上了那条穿越之路,还是经历了那些悲欢离合。只是这一次,易小川的身边,
少了一个陪他从籍籍无名走到权倾朝野的高要,少了一个因为他而变得面目全非的赵高。
“我回来找过你和高岚,”易小川继续说,“考古所的人说,你当年突然辞职,
带着高岚回了老家,再也没回去过。我找了你们三年,高要哥,我知道前世是我对不起你。
我不该在你被刘邦陷害的时候,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你;我不该在你变成赵高之后,
就把你当成仇人。我知道,你只是想活下去,想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这话像一把钥匙,
打开了高要尘封多年的心门。前世的他,被净身入宫后,拖着血淋淋的身子在猪圈里苟活,
是靠着“活下去”三个字撑过来的。他遇到易小川的时候,以为找到了救命稻草,
可易小川却总说他“心术不正”,说他“变了”。易小川不知道,在那个吃人的时代,
善良和软弱,只会成为别人砧板上的肉。高要终于抬起头,看向易小川。眼前的男人,
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吊儿郎当的富二代,他的眼角爬满了皱纹,头发里夹杂着银丝,
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者。“说完了?”高要的声音很轻,“说完了就走,别打扰我做生意。
”“高要哥!”易小川上前一步,眼眶通红,“我知道你恨我,可我……”“我不恨你。
”高要打断他,合上账本,站起身,走到摇篮边,轻轻摇了摇,看着里面熟睡的婴儿,
眼神温柔,“我早就不恨了。恨了两千年,太累了。”他转过身,看着易小川,
一字一句道:“我这一世,只想守着我妹妹,守着我的小外甥,过几天安稳日子。秦朝的事,
赵高的事,都过去了。”易小川怔怔地看着他,看着他眼底的平静,
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历经千帆后的淡然。他突然明白,高要真的放下了。而他自己,
却还困在过去的执念里,无法自拔。“那……高岚她……”易小川犹豫着开口。
“她过得很好。”高要说,“丈夫对她好,孩子也乖巧。她早就忘了你了。
”易小川的嘴角扯出一抹苦涩的笑。是啊,忘了才好。忘了那些荒唐的过往,
忘了那个让她伤心的易小川,才能过得这么幸福。“我能看看孩子吗?”易小川轻声问。
高要点了点头。易小川缓步走到摇篮边,小心翼翼地俯身,看着里面的小婴儿。
小家伙睡得正香,嘴角还挂着口水,胖乎乎的小手攥着一个拨浪鼓。
易小川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高岚,
那个追着他打、却又偷偷给他塞糖的小姑娘。“谢谢你,高要哥。”易小川直起身,
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你,让高岚过得这么好。”高要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窗外。
夕阳正缓缓落下,把天边染成一片温暖的橘红色。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有提着菜篮的妇人,
有追逐打闹的孩子,有相濡以沫的老人。这平凡的人间烟火,是他两千年梦寐以求的归宿。
易小川没有再停留,他默默地走出了饭馆,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高要知道,
他或许还会继续漂泊,或许还会怀念那个叫玉漱的女子,但这些,都与他无关了。傍晚时分,
高岚抱着孩子,和丈夫一起走进饭馆。看到高要站在窗边发呆,她笑着走过去:“哥,
发什么呆呢?今晚做我最爱吃的红烧肉吧。”高要回过神,看着妹妹明媚的笑脸,
看着她丈夫手里提着的酒,看着摇篮里咿咿呀呀的小婴儿,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好。
”他应道,转身走进厨房,系上围裙,“哥这就给你做,保证香飘十里。”厨房里,
五花肉在锅里滋滋作响,浓郁的香气弥漫开来。窗外的夕阳渐渐沉落,月亮悄悄爬上枝头。
高要看着锅里翻滚的肉,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两千年的恩怨情仇,
终究抵不过这一碗人间烟火。他终于,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几天后,
高要去镇上的邮局寄东西,无意间看到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考古学家易大川在整理古籍时,
发现了一卷尘封的竹简,上面记载着秦朝时期一位名叫“赵高”的宦官的生平,竹简的末尾,
写着一行小字:“吾一生,所求不过兄妹平安,人间烟火。”高要拿着报纸的手微微一顿,
随即轻笑一声,将报纸折好,塞进了口袋。他知道,那是他前世未了的心愿。而如今,
心愿已了。高要的饭馆越开越红火,甚至有人从邻县特意赶来,
就为了尝一口他亲手炖的五花肉。小外甥周岁那天,高岚在院子里摆了十几桌酒席,
街坊邻里都来道贺,闹闹哄哄的笑声飘出老远。高要抱着粉嘟嘟的小家伙,
看着他攥着自己的手指咯咯直笑,心里软得一塌糊涂。酒过三巡,
高岚的丈夫端着酒杯走过来,敬了高要一杯:“哥,谢谢你这些年照顾岚岚。以后这个家,
有我呢。”高要仰头喝干了酒,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眶有点发热,却不是难过,
是实实在在的欣慰。他这辈子,能看到妹妹安稳幸福,能亲手抱着她的孩子,就够了。
宴席散后,高要收拾着残局,无意间在院角的石凳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木盒。
那木盒的样式,他至死都不会忘——正是那个把他和易小川卷入秦朝的虎形坠宝盒。
高要的脚步顿住,呼吸骤然凝滞。他蹲下身,颤抖着手指抚上木盒的纹路。盒子上没有锁,
轻轻一推就开了。里面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只有一枚虎形坠,和一卷泛黄的竹简。
虎形坠的光泽依旧温润,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而那卷竹简,正是他在报纸上看到的,
记载着“赵高”生平的那卷。高要拿起竹简,缓缓展开。字迹是他熟悉的小篆,一笔一划,
力透纸背,却又带着几分难以言喻的苍凉。开头写的是他被刘邦陷害、净身入宫的经过,
字字泣血;中间写的是他步步为营,从一个卑微的太监,爬到中车府令的位置,
写他如何护着小月,如何与易小川从兄弟变成陌路;末尾的那句“吾一生,
所求不过兄妹平安,人间烟火”,被人用朱砂圈了又圈,
旁边还添了一行小字——“悔不当初,若有来生,愿为凡人,守一世炊烟”。
高要的手指拂过那行小字,冰凉的竹简,竟像是带着体温。这字迹,分明是易小川的。
他猛地想起,易小川离开饭馆的那天,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原来,易小川没有走,
他只是留在了某个地方,把两千年的记忆,都刻进了这卷竹简里。高要把竹简重新卷好,
放进木盒,又把木盒放回石凳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高岚。有些过往,
就让它埋在土里吧。日子依旧平静。只是从那以后,高要每天打烊后,
都会在石凳旁坐一会儿。有时会想起秦朝的风,咸阳宫的雪,想起小月递过来的桂花糕,
想起朝堂上的尔虞我诈。但这些念想,不再像以前那样灼人,反而像是一杯温茶,喝下去,
只余淡淡的回甘。转眼又是几年,小外甥上了小学,每天放学都会跑到饭馆里,
缠着高要给他做糖画。高要的糖画手艺是在秦朝学的,那时他为了讨好宫里的贵人,
练得一手好活。如今,这手艺只用来哄小外甥开心。看着孩子举着糖老虎,蹦蹦跳跳地跑远,
高要的脸上,总是带着笑。这天,饭馆里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来人是个老者,须发皆白,
穿着一身素色的唐装,气质儒雅。他没有点招牌的五花肉,只是要了一碗阳春面。
高要端上面的时候,老者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几分感慨。“老板,
你的糖画,画得很好。”老者开口,声音苍老却温和。高要愣了一下,
笑道:“老先生过奖了,哄孩子玩的。”老者笑了笑,低头吃面。吃完面,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放在桌上:“这个,或许你会感兴趣。”高要打开布包,
里面是一卷更古老的竹简,还有一块玉佩。玉佩的样式,是秦朝的龙凤佩,
和他前世送给小月的那块,一模一样。“这是……”高要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是易大川的学生。”老者说,“易先生临终前,把这些东西交给我,
让我交给一个叫高要的饭馆老板。他说,你会懂的。”高要的心,
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易小川……终究还是走了。老者继续说:“易先生说,
他在秦朝活了两千年,看着王朝更迭,看着沧海桑田。他说,他最对不起的人,是你。他说,
如果当初他能多理解你一点,或许你们就不会走到那一步。”高要拿起那卷竹简,展开。
这是易小川写给高岚的信。信里说,他当年不该招惹高岚,
不该让她伤心;说他知道高岚现在过得很好,他很欣慰;说他这一生,爱过,痛过,恨过,
也悔过。最后,他写道:“高要哥,两千年的时光,足以磨灭一切恩怨。若有来生,
愿我们不再是赵高和蒙毅,只是高要和易小川,一起喝酒,一起吃肉,做一对平凡的兄弟。
”高要的眼眶,终于湿了。两千年的恨,两千年的怨,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他想起前世,
他和易小川初到秦朝,一起躲在破庙里,分吃一个冷馒头;想起他被净身之后,
易小川抱着他,哭得像个孩子;想起他们在咸阳街头,并肩走过的那些日子。原来,
那些温暖的记忆,从来都没有被仇恨淹没。老者站起身,对着高要鞠了一躬:“易先生说,
他把所有的记忆,都留在了这些竹简里。他希望你,能放下过去,好好生活。”高要点点头,
声音哽咽:“替我谢谢他。”老者走后,高要把两卷竹简,还有那块玉佩,
一起放进了虎形坠的木盒里。他把木盒埋在了院角的老槐树下。埋的时候,
他对着槐树轻声说:“小川,来生吧。来生,我们做一对平凡的兄弟,不涉权谋,不坠风尘,
就守着一碗五花肉,过一辈子。”槐花簌簌地落下来,落在他的肩头,像是无声的回应。
傍晚,高岚带着小外甥来了,手里提着刚买的菜。“哥,今晚吃饺子吧,韭菜鸡蛋馅的,
你最爱吃的。”高要笑着应下,转身走进厨房。厨房里,炉火正旺。韭菜的清香,
鸡蛋的浓香,弥漫开来。小外甥在院子里唱着儿歌,高岚在一旁笑着附和。高要擀着饺子皮,
看着窗外的夕阳,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天边的云霞,红得像火。他想起前世,
在咸阳宫的屋顶上,他和易小川一起看过的夕阳。那时的夕阳,也是这样红。
只是那时的他们,一个想着复仇,一个想着玉漱,谁都没有好好看过那片晚霞。而现在,
他终于看懂了。这人间的夕阳,这袅袅的炊烟,这家人的笑语,才是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饺子下锅了,沸水翻滚,热气腾腾。高要盛出一碗,递给跑进来的小外甥。小家伙咬了一口,
烫得直咧嘴,却还是笑着说:“舅姥爷做的饺子,最好吃!”高要哈哈大笑,
揉了揉他的头发。窗外,月亮升起来了,清辉洒满了小院。高要看着满桌的饭菜,
看着笑靥如花的妹妹,看着活泼可爱的小外甥,心里一片安宁。两千年的颠沛流离,
两千年的恩怨情仇,终究抵不过这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抵不过这一世的人间烟火。他,
高要,不再是权倾朝野的赵高,只是一个普通的饭馆老板,一个疼爱妹妹的哥哥,
一个宠溺外甥的舅姥爷。他终于,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从此以后,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槐树的叶子绿了又黄,落了又生,转眼又是十年。小外甥已经长成了半大的少年,
眉眼间有了高岚年轻时的影子,放学路上总爱和同学绕到饭馆门口,
扒着门框喊一声“舅姥爷,来块糖糕”。高要的饭馆也扩了店面,雇了两个伙计帮忙,
他不用再天不亮就去菜市场挑菜,却还是习惯每天守在灶台边,
亲手炖上一锅五花肉——那是高岚隔三差五就要来解馋的味道,
也是刻在他骨子里的、家的味道。这天午后,秋阳正好,透过窗棂洒在柜台的账本上,
暖融融的。高要眯着眼打盹,耳边是伙计在后厨切菜的笃笃声,还有街上小贩的吆喝声,
一派人间烟火气。恍惚间,他好像又回到了秦朝的某个午后,那时他还是中车府令,
坐在咸阳宫的偏殿里,看着小月坐在廊下缝补衣裳,阳光也是这样暖,只是那时的心里,
总揣着一块化不开的冰。“舅姥爷!”少年清脆的喊声把他拉回现实,高要睁开眼,
就看见小外甥背着书包闯进来,手里还攥着一本厚厚的书,“我们历史老师今天讲秦朝,
说有个宦官叫赵高,指鹿为马,祸乱朝纲,你说这人是不是特别坏?”高要的心猛地一沉。
这么多年了,“赵高”这两个字,像一根深埋的刺,平时不碰不痛,一旦被提起,
还是会隐隐发酸。他放下手里的算盘,招了招手,让少年凑过来:“书给我看看。
”少年把书递过来,书页上印着“赵高”的名字,旁边配着一幅插画——画里的人穿着紫袍,
面目阴鸷,眼神里满是算计。文字介绍更是直白,字字句句都在说他是“千古奸宦”,
是断送大秦江山的罪魁祸首。高要的手指拂过插画上的人脸,嘴角扯出一抹苦笑。
世人只知赵高指鹿为马,祸乱朝纲,
却不知他也曾是个只想护住妹妹的普通人;只知他权倾朝野,心狠手辣,
却不知他在猪圈里苟活时的屈辱,在宫斗里挣扎时的无奈。两千年的功过是非,
哪是一句“奸宦”就能定论的?“舅姥爷,你怎么不说话?”少年歪着头看他,
“你是不是也觉得赵高很坏?”高要合上书,摸了摸少年的头,声音很轻:“这世上的人,
不是非黑即白的。他或许做了很多错事,但他的心里,也藏着别人不懂的苦。
”少年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兴高采烈地说:“对了老师还说,
最近考古队在骊山附近发现了一座秦代古墓,里面出土了很多竹简,
说不定能解开很多秦朝的谜团呢!”高要的手一顿。骊山……那个地方,他太熟悉了。前世,
他就是在骊山脚下的行宫,看着胡亥一步步坐上皇位,看着大秦的江山一点点崩塌。
而玉漱的陵墓,也在骊山深处。“那古墓里,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高要忍不住问。
“好像有!”少年眼睛一亮,“听老师说,古墓里有个密室,密室里放着一个木盒,
木盒里有一卷竹简,还有一块玉佩!据说那玉佩是秦代宫女的配饰,特别精美!”高要的心,
骤然跳得厉害。玉佩……他想起了那卷易小川留下的竹简,
想起了那块和小月一模一样的龙凤佩。难道是……傍晚,高岚来了,手里提着刚炖好的鸡汤。
看到高要坐在窗边发呆,她把汤碗放在桌上,嗔怪道:“又在想什么呢?
叫你好几声都没听见。”高要回过神,指了指桌上的历史书:“小远今天说,
历史上的赵高是个奸宦。”高岚愣了一下,随即叹了口气,坐在他对面:“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