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仿佛静止了。
我保持着前扑的姿势,僵在原地,指尖还残留着穿透她身体时那虚无的冰冷。
周围的同事们,一个个低着头,眼神里是兔死狐悲的麻木。
没有人敢看我,也没有人敢出声。
在这座地狱里,同情是最廉价、也最致命的东西。
醉倒在地的小雅,不知何时已经醒了,她抱着膝盖,看着林微消失的地方,空洞的眼神里,第一次流露出一丝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更深一层的……恐惧。
凭什么?
为什么是林微?
这个问题像一把烧红的烙铁,反复在我的脑子里翻搅。
明明业绩最高的是小雅,这是过去六天里,所有人都默认的“死亡规则”。
规则,被打破了。
或者说,我们从一开始,就理解错了规则。
「好了,各位,‘颁奖典礼’结束。」
红姐的声音打破了死寂,她拍了拍手,脸上依旧是那副令人作呕的微笑。
「请各位回到自己的房间,记住,不要在走廊里逗留哦。」
她扭着腰,转身走向吧台,仿佛刚才只是处理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的身体,终于恢复了知觉。
一股火山爆发般的怒火,从我的胸腔直冲头顶。
「站住!」
我嘶吼一声,不顾一切地朝红姐的背影冲了过去。
我要杀了她!
我要撕烂她那张虚伪的脸!我要让她把林微还给我!
然而,我刚跑出两步,就感觉像是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弹了回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五脏六腑都错了位,喉头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染红了那片猩红的地毯。
红姐连头都没回,只是从吧台里拿出一块干净的白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高脚杯,声音幽幽地传来:
「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大。」
「KTV里,禁止斗殴,这也是规则之一。」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猫捉老鼠般的戏谑。
我趴在地上,死死地瞪着她的背影,指甲抠进地毯的绒毛里,几乎要将手指折断。
我恨。
我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恨这个鬼地方的所有规则。
更恨那个从未露面,却像上帝一样操纵着我们生死的——所谓的老板。
「把他拖回房间去。」红姐轻描淡写地吩咐道。
立刻有两个身材高大的保安走了过来,他们穿着不合身的制服,脸色蜡黄,眼神空洞,像两具行尸走肉。
他们一左一右地架起我,拖着我的双腿,在血色的地毯上划出两道长长的痕迹。
我没有反抗。
因为我知道,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只会加速我的死亡。
我现在还不能死。
我要活着。
我要搞清楚,林微为什么会“被选中”。
我要找到那个狗屁老板,我要让他……血债血偿。
被拖回那个狭小潮湿的员工宿舍时,我的理智已经渐渐回笼。
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我变成下一个消失的人。
我必须冷静下来,像一台精密的仪器,分析这里的一切。
房门被“砰”的一声关上,世界重新归于黑暗和寂静。
我躺在冰冷的地上,贪婪地呼吸着房间里发霉的空气。
这里是我和林微共同的房间。
床还是那张吱呀作响的单人床,被子还是那床洗得发白的薄被。
上面,还残留着林微身上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
可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打开床头那盏昏暗的台灯。
我想找到一些她留下的东西。
任何东西都好。
我翻遍了她的枕头,她的衣物,除了那股若有若无的香味,什么都没有。
这个鬼地方,似乎也在抹除她存在过的一切痕-迹。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我的指尖,在床垫的缝隙里,触碰到了一个坚硬的小东西。
我把它掏了出来。
是一枚口红。
最廉价的那种,牌子我叫不上来,是她来这里之前,在地摊上花十块钱买的。
她说,涂上口红,人会显得精神一点。
我攥着那枚冰冷的口红,就像攥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鬼使神差地,我拧开了口红的盖子。
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看到,在口红的膏体上,被人用针尖,刻了两个极小极小的字。
字迹很浅,歪歪扭扭,看得出刻下它的人,当时有多么的紧张和仓促。
那两个字是:
镜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