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被接回沈家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她站在沈家别墅的玄关处,裤脚湿透了,
水顺着裤腿往下淌,在大理石地面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她攥着行李袋的带子,
指节发白,十七年来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沈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没有起身。
她看了林念一眼,目光从她洗得发白的T恤移到她脚上那双开裂的帆布鞋,
最后停在她脸上——那张和自己有五分相似的脸。“回来了就好。”沈母的声音很淡,
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房间在二楼左手边第三间,先去收拾一下吧。”没有拥抱,
没有眼泪,甚至没有一句“这些年你受苦了”。林念点了点头,拎着行李袋上楼。
她经过二楼走廊时,听到身后有佣人在小声议论:“听说她是在乡下长大的,养父是个酒鬼,
养母早跑了……”“真可怜。”“可怜什么呀,要不是真千金找回来了,
咱们**还不会被送走呢。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林念的脚步顿了顿,
然后继续往前走。她找到自己的房间,推开门。房间很大,有一张崭新的公主床,
一个粉色的衣柜,窗台上还摆了一盆绿萝。一切都准备好了,像是早就知道她会来。
她把行李袋放在地上,拉开拉链。
里面只有几件旧衣服、一本翻烂的字典、一张养父醉酒后摔碎又粘好的全家福,
还有一封信——是养母走之前留给她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念念,你不是我们亲生的,
你的亲生父母在城里。”林念把信重新折好,放进枕头下面。她不知道的是,
这间房间原本属于沈家的另一个女儿——沈若棠。
那个被抱错了十七年、在她本该长大的环境里替她受苦的女孩,
三天前刚被送回亲生父母身边。而她住进来的这一天,沈若棠正在五十公里外的城中村,
和素未谋面的酒鬼父亲相对无言。##二在沈家的日子,比林念想象中更难熬。
不是物质上的——沈家不缺钱,给她买了新衣服、新书包,还转进了城里最好的高中。
难熬的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疏离感。沈父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每天早出晚归,
偶尔在餐桌上碰面,也只是点点头说一句“多吃点”。沈母对她客气得像对待客人,
说话永远用“请”“谢谢”“麻烦你”。林念试着讨好他们。她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把客厅打扫得一尘不染;她学着做菜,虽然第一次端上桌的红烧鱼煎糊了,
但她还是很认真地站在餐桌旁,等着评价。沈母夹了一筷子,
放下筷子说:“以后让阿姨做吧,你专心学习。”没有一句“辛苦了”。林念把围裙解下来,
叠好,放回厨房的抽屉里。转学后的日子也不好过。她是“乡下来的”,
口音带着改不掉的方言味儿,同学们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什么稀罕物。
有人在她背后说:“就是她,沈若棠就是被她挤走的。”沈若棠。这个名字像一根刺,
扎在沈家每一个人的心里。
餐桌上偶尔会提起——“若棠以前喜欢弹钢琴”“若棠的成绩很好”“若棠最爱吃这个菜”。
每一次提起,沈母的眼神都会柔软一瞬,那是林念从未在沈母眼中见过的温度。
林念渐渐明白了,自己在这个家里是一个替代品。不,
连替代品都算不上——她是那个把正主挤走的人,是所有人眼中“窃取了别人人生”的小偷。
哪怕这件事从头到尾都不是她的错。高二下学期,学校开家长会。
林念提前一周就跟沈母说了,沈母答应得好好的,说会去。家长会那天,
林念坐在教室里等了一整个下午。沈母没有来。班主任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林念,
你家长是不是有事耽搁了?要不我打电话再问一下?”林念摇了摇头,
笑着说:“不用了老师,我妈最近身体不太好,可能是忘了。”她收拾好东西走出教室,
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坛边坐了很久。天快黑的时候,她拿出手机,
翻到通讯录里“妈妈”的号码。这是她回沈家后存的,从来没有主动拨打过。
她按下了拨号键。电话响了很久,接通了。“喂?”沈母的声音有些疲惫。
“妈……”林念刚开口,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另一个声音,年轻、柔软,
带着一点撒娇的尾音:“阿姨,这个汤好好喝,您也尝尝——”林念的声音卡在了嗓子里。
沈母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沉默了两秒,然后说:“念念,我在外面有点事,晚点再说。
”电话挂断了。林念握着手机,屏幕上显示通话时长:00:00:47。四十七秒。
她甚至没来得及说一句“今天开家长会”。后来她才知道,那天沈母是去看沈若棠了。
沈若棠在城中村的家里发了高烧,沈母接到电话就赶过去了,开了四十分钟的车,
带了一保温桶的鸡汤。而她的家长会,被忘得一干二净。##三真正让林念心碎的,
是高二那年冬天。沈若棠的亲生父亲——也就是林念的养父——林大勇,出事了。
林大勇喝醉了酒,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断了三根肋骨,脾脏破裂,被邻居送进了医院。
手术费要八万块。医院打给了林念,因为她的联系方式还留在林大勇的紧急联系人里。
“林大勇的家属吗?病人情况比较危急,需要尽快手术,请马上来医院缴费。
”林念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上晚自习。她愣了足足十秒钟,然后站起来,跟老师请了假,
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赶到了医院。林大勇躺在病床上,脸色蜡黄,身上插满了管子。
看到林念,他张了张嘴,浑浊的眼睛里涌出一点泪光:“念念……”林念站在病床边,
看着他。这个男人酗酒、家暴、不务正业,把养母打跑,把她当出气筒,
喝醉了就骂她是“捡来的赔钱货”。她在这个男人身边活了十七年,
身上到现在还有被烟头烫过的疤痕。但她还是来了。因为她记得,小时候发高烧,
是这个男人背着她走了十里路去镇上的卫生所。虽然路上一直在骂骂咧咧,
但始终没有把她放下来。“叔,你别说话了。”林念还是叫“叔”,从小就这么叫,
林大勇也没让她改过口。她去缴费窗口问了,手术费加后续治疗,至少要十万。
沈家每个月给她的生活费是两千块,她省吃俭用攒了三千多,杯水车薪。她想了很久,
拨通了沈母的电话。“妈,我想跟您借点钱。”“借钱?借什么钱?”沈母的声音有些意外。
“林大勇住院了,脾脏破裂,手术费要十万。我会还的,我可以写借条——”“林念。
”沈母打断了她,声音冷了下来,“你回沈家也有半年了,吃的穿的用的,
哪一样不是沈家给你的?你现在还要拿沈家的钱去贴补那个——”沈母没有把话说完,
但那个未出口的词,两个人都心知肚明。“他不是那个……他是我的养父。
”林念的声音在发抖。“养父?”沈母轻轻笑了一声,“你知道你小时候是怎么被抱错的吗?
就是因为他老婆和若棠的生母在同一家医院生孩子,他老婆的孩子没保住,
就把你和若棠调换了。他偷走了你十七年的人生,偷走了若棠十七年的家,
你现在还要帮他还债?”林念握着手机的手在抖。她不知道这些。她不知道抱错是人为的,
不是意外。“对不起,打扰了。”林念挂断了电话。她蹲在医院走廊里,把脸埋进膝盖,
哭了很久。最后是班主任帮她筹了五万块,她又把攒了很久的压岁钱和打工攒的钱全拿出来,
加上林大勇自己的一点积蓄,勉强凑够了手术费。手术很成功,但林大勇的身体大不如前,
以后基本不能再干重活了。林念从那天起,开始了白天上学、晚上去便利店打工的生活。
##四高三那年,林念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人。沈让之。他是沈家的远房亲戚,
比林念大三岁,在本市的大学读医学。那年暑假来沈家做客,第一次见到林念的时候,
她正蹲在花园里除草。“你是新来的园丁?”他问。林念抬起头,脸上沾了点泥,
表情有些茫然:“不是,我是……”她顿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说。说自己是沈家的女儿?
可这个家里没有人真正把她当女儿。“我是林念。”她最后说。沈让之盯着她看了几秒,
忽然笑了:“我知道你,你就是那个被找回来的。”林念低下头,继续拔草。沈让之没有走,
反而蹲下来,跟她一起拔。他的手法很生疏,拔了半天**的都是草叶子,根还留在土里。
“你拔错了。”林念忍不住说,“要连根拔,不然还会长。”“那你教我。”他转过头看她,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的脸上,笑容很干净。那个暑假,沈让之几乎每天都来。
名义上是来看沈父沈母,实际上总是找各种理由接近林念。“林念,这道数学题怎么做?
”“林念,这个超市的优惠券你帮我看看划不划算。”“林念,今天天气好,
我带你出去走走,你来城里这么久,好多地方都没去过吧?”林念一开始很抗拒。
她不习惯被人这样关注,不习惯有人对她好。她总觉得所有的好都是有代价的,迟早要还。
但沈让之不一样。他的好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天冷了给她带一件外套,
知道她打工到很晚就“顺路”去便利店接她,发现她舍不得吃午饭就多带一份便当,
说是“阿姨做多了吃不完”。有一次林念发高烧,沈母不在家,佣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沈让之正好来送东西,看到她烧得满脸通红,二话不说背着她去了医院。挂号、缴费、拿药,
他跑前跑后,额头上全是汗。林念坐在输液室里,看着他在护士台前认真地问注意事项,
心里某个地方忽然软了一下。“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她问。沈让之走回来,
把一条毯子盖在她身上,想了想说:“因为你好。”“我哪里好了?”“你哪里都好。
”他看着她,眼神认真得不像在开玩笑,“你一个人扛了那么多事,还能笑着跟我说话,
这还不够好吗?”林念别过头,眼眶红了。那是她回到沈家后,第一次有人对她说“你好”。
##五高三下学期,林念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她考上了本省最好的大学,
虽然不是清华北大,但对一个从乡下转学过来、还要打工养活自己的女孩来说,
这已经是一个奇迹。她把录取通知书放在沈家的餐桌上,想等沈父沈母回来一起看。
沈母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封信,脸色不太好看。“林念,你是不是在申请助学金?
”林念愣了一下:“是的,
我想减轻家里的负担——”“你知不知道助学金的表格上要填家庭信息?
你填了沈家的地址和电话,今天学校打电话来核实了。”沈母把信摔在桌上,
“你知不知道这有多丢人?沈家的女儿去申请助学金,传出去别人会怎么想?
”林念张了张嘴,想解释什么,但沈母没有给她机会。“从明天开始,你的生活费涨到五千。
别再搞这些了。”不是关心,不是心疼,只是觉得丢人。林念把录取通知书从桌上拿起来,
折好,放进口袋里。“妈,我考上了。”她还是说了,声音很轻。沈母看了她一眼,
目光落在她口袋露出的那一角纸上,沉默了一会儿。“嗯,知道了。”就这样。没有庆祝,
没有夸奖,甚至没有多问一句考的是哪个学校。那天晚上,林念一个人坐在房间里,
把录取通知书看了又看。她想起养父林大勇,虽然他喝醉了就打人,
但小学三年级她考了第一名那次,他破天荒地给她买了一个棒棒糖。那个棒棒糖是橘子味的,
化在嘴里很甜。而她的亲生母亲,连一句“恭喜”都没有说。沈让之是第一个为她庆祝的人。
他捧着一束花出现在她面前,是一束向日葵,金黄灿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