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钟晖,是江城最破败的角落里,一尊活着的圣人。三十年,他住三平米的棚屋,
吃最便宜的菜叶,身上一件洗到发白的灰布衫,缝了又补。但他却是江城最有钱的人。
他把所有信徒捐赠的香火钱,一分不留,全换成了米和面,
分给了这片贫民窟里所有活不下去的人。电视台为他拍纪录片,富豪排队给他捐款,
全城人都尊称他一声“辉叔”。我也是他的信徒之一,一个刚入行的实习记者,
被派去跟拍他的日常,写一篇歌功颂德的稿子。直到那天,我为了拍一个特写镜头,
把相机怼到他脸上。透过取景器,我清晰地看到,
辉叔那双常年捡拾垃圾、布满老茧和污垢的手,在拿起一根粉笔,教孩子写字时,
无名指的指根处,有一个极淡的、因常年佩戴戒指而留下的白色印记。更让我毛骨悚然的是,
他握着粉笔的姿势,不是普通人那样随意地抓握。而是像握着一把西洋剑,优雅、标准,
带着一种刻在骨子里的肌肉记忆。那是一种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烙印,
绝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捡了几十年垃圾的贫民窟圣人手上。我的心,在那一刻,沉了下去。
这个圣人,是假的。1.我的摄像机镜头,死死地锁着辉叔的手。
他正在给一个流鼻涕的小孩在地上写名字,一笔一划,粉笔字写得龙飞凤舞,
带着一股凌厉的书卷气。周围的居民满脸崇敬,夸赞着辉叔不仅心善,还有文化。
“辉叔年轻时肯定是读书人,可惜了。”“什么读书人,辉叔就是活菩萨转世!
”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一个捡了几十年垃圾的人,怎么可能保留着这种握剑的姿势?
怎么可能留下一个只有富贵之人才会有的戒指印?我的直觉告诉我,
这尊“圣人”的金身之下,藏着一具烂透了的骨骸。拍摄结束后,我假装整理设备,
磨蹭着留到最后。辉叔正佝偻着背,收拾地上的粉笔头。我走过去,状若无意地问:“辉叔,
您这字写得真好,以前练过书法?”他浑浊的眼睛抬起来,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没,瞎写的。”我笑了笑,蹲下身帮他捡,
手指“不经意”地碰到了他的手。他的手很粗糙,但骨节分明,修长有力,
皮肤下的筋络清晰可见。这不是一双干粗活的手。我盯着他无名指的那个白印,
故作天真地问:“辉叔,您年轻时结过婚吧?看您这儿,以前肯定戴着个大金戒指。
”空气瞬间凝固。辉叔捡拾粉笔头的动作停住了。他没有看我,依旧是那副古井无波的表情,
声音却像淬了冰。“小姑娘,好奇心太重,容易掉进没井盖的下水道。”我的后背,
瞬间被冷汗浸透。他这是在警告我。他知道我在试探他!我落荒而逃,连设备都差点忘了拿。
回到报社,我立刻开始疯狂搜索三十年前关于江城的所有旧闻。
富豪、失踪、丑闻……我把所有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在故纸堆里找寻蛛丝马迹。终于,
我在一张三十年前的财经旧报纸的角落里,看到了一则小小的报道。【凌氏集团长子凌仲晖,
因挪用公款、涉嫌巨额金融诈骗,被家族除名,下落不明。】报道旁边,
配着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燕尾服,
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眉眼锐利,神情倨傲。他握着酒杯的姿势,和他今天握着粉笔的姿势,
一模一样!而他无名指上,一枚硕大的钻戒,正闪着刺眼的光。凌仲晖。钟晖。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贫民窟的圣人辉叔,
竟然是三十年前那个声名狼藉、人间蒸发的千亿豪门继承人!这三十年,他到底在躲什么?
又或者说,他在图谋什么?第二天,我没去贫民窟,而是直接去了凌氏集团的总部大楼。
我想见集团现在的掌权人,凌仲晖的弟弟,凌霄。前台**用看疯子的眼神看着我,
告诉我没有预约,凌总谁也见不了。我碰了一鼻子灰,正准备离开,
一辆黑色的宾利悄无声息地滑到我身边。车窗降下,露出一张斯文俊秀但毫无温度的脸。
“乔记者,找我?”是凌霄。他竟然认识我。我心里一紧,强作镇定:“凌总,
我想跟您了解一下三十年前,关于您哥哥凌仲晖先生的事情。”凌霄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
“我没有哥哥。”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乔记者,
这是我们集团这个季度的广告投放计划,你们报社,我们很看好。”“不过,”他话锋一转,
眼神变得锐利,“我们只喜欢报道正能量的媒体。”我打开信封,
里面是一份价值百万的广告合同。还有一张照片。是我昨天在贫民窟门口,
蹲下身子跟辉叔说话的照片。他连我昨天做了什么都一清二楚!“有些人,有些事,
烂在泥里,是对所有人都好的结局。”凌霄的声音轻轻的,却像锤子一样砸在我心上,
“你说对吗,乔记者?”这已经不是警告,是**裸的威胁。2.我捏着那份广告合同,
像捏着一块烧红的炭。一百万,足够我们这个半死不活的小报社起死回生。而我,
也能从实习记者,一步登天。代价是,闭嘴。总编办公室里,
我们那个一向把“新闻理想”挂在嘴边的总编,看着合同,眼睛都在放光。“小乔啊,
你太厉害了!这可是凌氏集团!”他拍着我的肩膀,
笑得合不拢嘴:“那个什么贫民窟的选题,别做了。不就是个穷老头吗?有什么好写的。
咱们集中所有资源,把凌总的正面报道给我往天上吹!”我看着他谄媚的嘴脸,一阵恶心。
“总编,那个老头,就是凌仲“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粗暴地打断了。“闭嘴!
什么凌不凌的,我不想听!”总编的脸瞬间沉了下来,压低声音警告我,“小乔,
我不管你挖到了什么,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忘了它!你敢动凌家的人,别说转正,
你明天就给我卷铺盖滚蛋!”我从总编办公室出来,浑身冰冷。同事们看我的眼神,
充满了嫉妒和幸灾乐祸。他们都在等着看我怎么选。是拿一百万封口费,
还是为了一个不相干的“骗子”,被扫地出门。我回到工位,打开电脑,开始写辞职信。
但当我敲下第一个字的时候,一个匿名的邮件弹了出来。邮件里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个音频文件。我犹豫了一下,戴上耳机,点开了它。一阵嘈杂的电流声后,
一个年轻而狠戾的声音响了起来。“哥,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要么,你承认所有罪名,
从江城消失,永远别再回来。要么,妈今晚就断药。”我的心脏猛地一缩。这个声音,
是年轻时的凌霄!紧接着,另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带着疲惫和绝望,
正是三十年前的凌仲晖。“凌霄,你为了夺走家产,连妈的命都不顾了吗?”“是你不顾!
”凌霄的声音充满了怨毒,“如果不是你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如果不是爸把所有东西都留给你,我会走到这一步吗?我给你安排了新的身份,‘钟晖’,
从今往后,你就是贫民窟里一条靠捡垃圾为生的狗!”“妈的医药费,我会按月给你。
但你记住,只要你敢说出一个字,或者敢死,妈的呼吸机,我立刻就拔掉!”“你,和我,
还有妈,我们三个人,这辈子都要绑在一起,不死不休!”音频到此,戛然而止。
我摘下耳机,手脚冰凉,却气得浑身发抖。这不是简单的豪门争产。
这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敲诈和囚禁!凌霄用自己母亲的命,威胁亲哥哥顶罪,
把他从一个天之骄子,硬生生踩进泥里,变成了一条被拴住的狗!而钟晖,
那个所谓的“圣人”,不是骗子。他是一个被囚禁了三十年的孝子!
我删掉了写了一半的辞职信,胸中的怒火几乎要将我吞噬。这不是凌家的家事。
这是一桩被金钱和权势掩盖了三十年的血淋淋的罪案!凌霄,你不是想让我闭嘴吗?
我偏要让全世界都听到,这三十年的冤屈和悲鸣!3.我需要一个舞台。一个足够大,
能让凌霄无法控评,无法删帖,能让钟晖的冤屈被瞬间引爆的舞台。
我找到了我们报社唯一一个还没被收买,和我一样愤世嫉俗的老记者,老赵。
老赵听完我的计划,一口烟喷在我脸上。“你疯了?这是在拿自己的命去赌!”“赵哥,
如果连记者都不敢说真话,那我们这个行业还有什么意义?”老赵沉默了很久,
最终把烟头狠狠按在烟灰缸里。“干了!”我的计划很简单,也很疯狂。
我要给凌霄和钟晖办一场“兄弟重逢”的盛大典礼。凌霄最近正在极力洗白自己的形象,
为竞选市商会会长造势,到处投资慈善。我利用报社的名义,联合市慈善总会,
策划了一场名为“江城之光”的大型慈善晚会。晚会的噱头,
就是表彰江城这些年所有的慈善榜样。而压轴的“神秘嘉宾”,就是贫民窟的圣人——辉叔。
我给凌霄的企划书里,把这次晚会描绘成了一场巨大的名利秀。
他将在全城媒体的直播镜头前,亲自为这位“贫民窟圣人”颁奖,
展现他心怀底层、不忘初心的伟岸形象。凌霄对这个能为他镀金的计划,非常满意。
他甚至不知道,他即将亲手为自己点燃坟头的草。筹备晚会的一个月里,我过得心惊胆战。
一天深夜回家,我发现我的门锁被人用强力胶堵死了。楼道惨白的灯光下,
门上用红色的油漆,写着一个巨大的“滚”字。我报了警,警察来了也只是和稀泥,
说可能是小孩子恶作剧。我知道是凌霄的人干的。他像一只盘踞在暗处的毒蛛,
时时刻刻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不敢回家,只能和老赵轮流睡在报社的沙发上。
晚会前一天,老赵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一个U盘。“这里面有音频的备份,
还有我整理的所有关于凌氏三十年前的资料。你发给了我一份,我也给你留个底。
”他看着我,眼神异常严肃:“小乔,如果明天出了什么事,记住,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我心里一暖,又有些酸涩。“赵哥,你也是。”慈善晚会当天,
我穿着一身租来的廉价晚礼服,以主办方记者的身份,混进了金碧辉煌的宴会厅。
凌霄作为东道主,在台上意气风发地讲着话,台下坐满了江城的名流权贵。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成败,在此一举。晚会的流程按照我的剧本,一步步进行。
当主持人用煽情的语调,宣布“有请我们江城的光,贫民窟的圣人——辉叔”时,
全场的镁光灯都聚焦到了舞台的入口。钟晖被两个工作人员搀扶着,
穿着那身洗得发白的灰布衫,佝偻着背,一步一步,走上了这个他本该是主人的舞台。
他茫然地看着台下璀璨的灯光和衣着光鲜的人群,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卑微和不安。
像一只误入天堂的蝼蚁。凌霄满脸“感动”地走上前,握住钟晖的手,
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全场。“辉叔,您辛苦了。我们江城,都应该感谢您!
”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我看着台上那副“兄友弟恭”的恶心画面,
握紧了藏在手包里的播放器。时机到了。凌霄举起一个金光闪闪的奖杯,正要递给钟晖。
就在这一刻,我按下了播放键。“哥,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要么,
你承认所有罪名……要么,妈今晚就断药。”那个年轻而狠戾的声音,通过会场的环绕音响,
清晰地传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全场瞬间死寂。凌霄脸上的笑容,僵在了嘴角。
他猛地转过头,像要吃人一样,死死地盯住了我所在的方向。台下的宾客一片哗然,
交头接耳,所有镜头都从台上转向了我。“抓住她!给我抓住那个疯女人!
”凌霄的声音嘶哑而疯狂,指着我大吼。两个离我最近的保安,立刻像饿狼一样扑了过来。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脑子一片空白,下意识地后退。完了。我的计划,只进行到一半。
我只想着曝光,却没想过自己怎么脱身。就在保安的手即将抓住我胳膊的瞬间,舞台上,
异变突生。一直像个木偶般任人摆布的钟晖,那个佝偻着背、浑身散发着衰败气息的老人,
突然动了。他猛地一伸手,动作快得像一道闪电,精准地抓住了身边凌霄的手腕。
那只布满老茧、看起来毫无力气的手,此刻却像一把铁钳,捏得凌霄瞬间变了脸色,
发出了一声痛苦的闷哼。全场的喧嚣,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
都聚焦在了舞台中央那对诡异的“兄弟”身上。然后,在全场死一般的寂静中,钟晖缓缓地,
缓缓地,挺直了他佝偻了三十年的脊梁。他扔掉了那个金光闪闪的奖杯,奖杯落在地上,
发出刺耳的声响。他抬起头。那双浑浊、卑微了半个世纪的眼睛,在这一刻,
迸发出了令人心惊胆战的寒光。属于“辉叔”的怯懦和茫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
是属于凌氏长子凌仲晖的、深入骨髓的倨傲和冰冷。他甩开凌霄的手,仿佛甩开一件垃圾。
然后,他转向台下,转向我,转向所有惊呆了的媒体镜头。他的声音,
不再是那个苍老沙哑的“辉叔”,而是清越、沉稳,带着一种久居上位的压迫感,一字一句,
清晰地响彻整个宴会厅。“我,凌仲晖,回来了。”4.一句话,如同惊雷,
炸翻了整个江城。凌霄的脸,白得像一张纸。他想上前捂住钟晖的嘴,
却被钟晖一个冰冷的眼神,钉在了原地。“三十年。”钟晖看着他,眼神里没有愤怒,
只有一片死寂的冰冷。“我替你顶罪,我替你背负骂名,我像狗一样活在贫民窟,
让你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本该属于我的一切。”“现在,租期到了。”他每一个字,
都像一把刀,**凌霄的心脏。台下的宾客已经完全疯了,无数的手机、相机对准舞台,
记录下这足以载入江城史册的一幕。我身边的保安,也忘了抓我,
呆呆地看着台上那个气场全开的男人。他不再是圣人,也不是囚徒。他是归来的王。“凌霄,
你用妈妈的命威胁我,这是你这辈子做过最愚蠢的事。”钟晖的声音里,
终于带上了一丝情绪,那是彻骨的恨意。“因为,你让我学会了,为了守护最重要的东西,
可以不择手段。”他转向台下,目光精准地落在我身上。“乔记者,谢谢你,按下了播放键。
”“现在,请你再帮我一个忙。”他指着会场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消防警报器。“把它按响。
”我没有丝毫犹豫,冲过去,用尽全身力气,砸碎了玻璃,按下了那个红色的按钮。
刺耳的警报声瞬间响彻云霄,会场内的消防喷头开始洒水,人群尖叫着,乱作一团。混乱中,
几个穿着侍应生制服的男人,迅速地挤到钟晖身边,护着他,如同护卫着他们的君主。
他们不是酒店的员工。是钟晖的人。三十年,他不是什么都没做。在凌霄看不见的地方,
他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凌霄嘶吼着让保安拦住他们,但一切都晚了。
钟晖在一群人的护卫下,穿过混乱的人群,消失在了夜色中。警察和消防员赶到时,
宴会厅里只剩下一片狼藉,和失魂落魄的凌霄。而那段三十年前的录音,
伴随着“凌氏长子归来”的视频,早已传遍了整个互联网。凌氏集团的股票,在一夜之间,
跌停。第二天,我成了江城的英雄。我所在的那个小报社,
门口被各大媒体的采访车堵得水泄不通。总编一夜没睡,黑眼圈掉到了下巴,看我的眼神,
像在看一尊财神。他亲自给我端茶倒水,搓着手,一脸谄媚。“小乔,不,乔主编!
你真是我们报社的福星啊!这次我们一定要做个深度连载,把凌霄那个畜生不如的东西,
彻底钉在耻辱柱上!”我看着他变脸比翻书还快的嘴脸,只觉得恶心。我把一杯滚烫的茶,
直接泼在了他脸上。“滚。”我在所有同事震惊的目光中,把辞职信拍在他桌上,转身就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