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古言小说里的炮灰女配,我第一眼就盯上了原女主的锦鲤命格。按照情节,
她将意外救下重伤太子,从此开启一路开挂的皇后之路。而我的宿命,
是在她进宫前被卖给六十老翁做妾,折磨至死。我立刻出门“偶遇”了正被追杀的太子,
在他感激的目光中开口:“诊金一万两,黄金。”脑子像被钝器狠狠砸过,又涨又疼。
一些完全不属于我的记忆碎片,硬生生往里挤。王书意,十五岁,家中行三,
上头两个姐姐已出嫁,下面一个弟弟是全家眼珠子。住在杏花村,村头数过来第五户,
土坯墙茅草顶的就是我家。不,现在是我家了。我撑着手臂从硬邦邦的土炕上坐起来,
环顾四周。家徒四壁,唯一的窗户用破麻布挡着,透进些惨淡的光。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和劣质灯油的味道。炕尾缩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是我的弟弟王宝根,正睡得打呼。而“我”的命运,清晰得让人发冷。再过三个月,开春,
家里为了给弟弟凑去镇上读书的束脩,会把“我”卖给邻村六十岁的张老财做第七房小妾。
张老财以折磨妾室为乐,“我”进去不到半年,就会被虐打致死,一卷草席扔在柴房,
等野狗啃噬。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一本我看过的古言小说里,
为了衬托女主林婉儿锦鲤气运、心地善良的微不足道的背景板。林婉儿会在“我”死后不久,
“偶然”救下身负重伤、隐姓埋名逃亡至此的当朝太子萧景珩,
凭借这份救命之恩和自带的锦鲤光环,一路躺赢,最终母仪天下。凭什么?心口堵着一团火,
烧得我指尖发颤。就因为她是女主,命就好得天经地义?而我,连活着都成了奢望?不。
我狠狠吸了口气,冰凉的空气刺得肺疼,却也让我混乱的脑子清醒了些。既然来了,
既然知道情节,那我偏要争一争。女主的锦鲤运?谁说不能抢?家里指望不上。
爹娘眼里只有儿子,两个姐姐嫁出去后很少回门,回来也是大包小包拿走东西贴补娘家。
记忆里,“我”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喂猪打柴洗衣做饭,吃的是全家最差的,
动辄还要挨骂。得弄钱,尽快。脑子里飞快过着情节细节。林婉儿救太子,是在开春后,
村后头那片野林子再往深去的山涧附近,具体时间……大约就是我被卖进张家的前后。
太子受伤极重,是被政敌派出的杀手一路追杀至此。距离现在还有三个月。时间不算宽裕,
但足够我做些准备。“死丫头,日头晒**了还不起?等着老娘请你啊!
”尖锐的骂声穿透薄薄的门板,是我那便宜娘王氏。紧接着是沉重的脚步声。我立刻躺下,
闭上眼睛,调整呼吸,装作还没醒。门被哐当一声推开,一股冷风灌进来。“装什么死!
快起来!缸里没水了,赶紧去挑!挑完水把猪喂了,后院的柴火也劈了!懒骨头,
生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王氏几步走到炕边,伸手就要拧我耳朵。在她手指碰到我之前,
我“适时”地咳嗽起来,一声接一声,撕心裂肺,脸憋得通红,眼皮费力地掀开一条缝,
气若游丝:“娘……我难受……头疼,身上发冷……”王氏的手顿在半空,狐疑地打量我。
我趁机把被子裹紧,瑟瑟发抖,咳得更加惊天动地。“昨儿还好好的,
怎么今儿就……”王氏皱了皱眉,眼底没什么关心,只有嫌弃和麻烦,“真是赔钱货,
事儿多!罢了,今儿你就躺着吧,别把病气过给宝根。”她瞥了一眼炕尾依旧酣睡的儿子,
语气缓和了点,“宝根还得长身体呢。”说完,她又骂骂咧咧了几句,转身出去了,
大概是去指挥我那两个早已嫁出去的姐姐今日回门谁干活。我松了口气,咳嗽声渐歇。
装病能躲一时,但解决不了根本。这个家,多待一天都危险。接下来的日子,
我表现得异常“乖巧”和“病弱”。能偷懒就偷懒,
能不吃饭就不吃(反正也没什么好吃的),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私下里,
我开始留意家里任何可能藏钱的地方,偷听爹娘谈话,计算着家里的开销和可能的积蓄。
爹王大河是个闷葫芦,除了下地,偶尔去镇上打短工,挣的钱全都交给王氏。
王氏把钱看得很紧,连给儿子买块麦芽糖都要掂量半天。但我发现,她每次从镇上回来,
那个装钱的旧荷包总会瘪下去一点,却又不是买了什么明显的东西回来。有一次,
我“病恹恹”地靠在灶房门口,看她偷偷从米缸最底下摸出一个小布包,打开看了一眼,
又迅速塞回去,脸上闪过一丝紧张。米缸……除了米,还能藏什么?机会在一个午后到来。
王氏带着宝根去邻村走亲戚,王大河在田里没回来。我确认家里再无旁人,
蹑手蹑脚走到米缸边。缸里的米只剩浅浅一层底。我伸手往下探,
指尖触到一个硬硬的、用油布裹着的小包。心跳得厉害。我把它掏出来,打开油布,
里面是一个略显沉手的旧木匣。没有锁。掀开盖子,里面是几块碎银子,一些铜板,
还有……一张略微发黄的纸。我展开纸,是一张借据。借款人:王大河。
放贷人:镇上的刘掌柜。金额:二十两银子。日期是去年秋天。
旁边还有几个歪歪扭肿的指印。二十两!这对农家来说简直是巨款。难怪王氏总是愁眉苦脸,
偷偷摸摸。这笔债,就是悬在这个家头顶的刀,也是他们急着卖我的主要原因——卖了我,
大概能得十两左右,加上家里的积蓄,勉强能还上一半,剩下的再慢慢磨。
而他们打算卖我的时间,正好在开春,太子遇袭前后。是巧合,还是情节力量?
我顾不得多想。把借据原样折好放回,数了数碎银和铜板,加起来不到五两。
这应该是家里全部现钱了。我咬了咬牙,从里面拿出三块最小的碎银,估摸着有一两多,
又抓了一大把铜板,约莫百文左右。把剩下的钱和借据放回木匣,油布包好,塞回米缸底部,
尽量恢复原样。这点钱,远不够我远走高飞,但至少能让我做点准备。我不能一次性拿太多,
会引起怀疑。把偷来的钱藏在我睡觉的炕席底下,用破布卷好,我走出灶房,手心全是汗。
第一次做贼,心理压力巨大。但想到柴房草席的结局,那点负罪感立刻被压了下去。
我要活着。体面地活着。有了启动资金,
我开始利用每次去镇上替家里卖鸡蛋、换针线的机会,悄悄置办东西。一小包盐,
几块耐储存的粗粮饼,一卷结实的麻绳,一把不太起眼但很锋利的小刀。最重要的是,
我分几次,在不同的药铺,买齐了几样治疗外伤的药材。金疮药、止血散、消炎的草药。
都是普通药材,不引人注目。我谎称是家里爹爹干活不小心伤了手,需要备用。
卖药材的伙计也没多问,乡下人备点常见药很正常。东西一点点攒起来,
藏在我房间墙角的鼠洞里,上面堵了块石头。天气渐渐转暖,河面的冰化了,柳树抽了嫩芽。
村里开始准备春耕,家家户户忙碌起来。王氏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像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
有时和爹低声商量着什么,目光扫过我时,带着算计。我知道,时间不多了。按照情节推算,
太子遇袭就在这几日。天气、村里人的闲聊关于后山野兽的动静,都隐隐对得上。这天清晨,
天刚蒙蒙亮,我借口去后山挖野菜,背起早就准备好的破背篓,
里面藏着药材包、小刀、麻绳、水和干粮。衣服穿的是最旧最不起眼的灰布衫,
头发用布条紧紧束起。“早点回来!别偷懒!挖不到野菜看我不收拾你!”王氏在身后喊。
我没回头,只是加快脚步,朝着村后那片茂密的野林子走去。林子越走越深,光线昏暗,
只有鸟叫声和脚踩在落叶上的沙沙声。我的心跳随着深入慢慢加速。按照记忆中的小说描写,
太子是在更里面的山涧附近被发现的。那里地势复杂,有水声掩盖,容易藏身,
也容易……遭遇伏击。果然,当我接近山涧区域时,隐隐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声音。不是鸟叫,
不是风声,是……金属碰撞的轻微鸣响,还有压抑的闷哼。我立刻屏住呼吸,
躲在一棵粗大的老树后面,悄悄探头望去。前方不远处的溪流边,乱石嶙峋,
几个穿着黑色劲装、蒙着面的人,正在围攻一个身着靛蓝色粗布衣服的男子。
那男子身形高大,但动作明显滞涩,左肩和后背都有深色痕迹蔓延开来,是血。
他手里握着一把长剑,舞动间还能逼退黑衣人,但脚步已然虚浮,脸色苍白如纸。就是他。
萧景珩。当朝太子。未来的皇帝。女主林婉儿的救命恩人和夫君。此刻,他狼狈不堪,
命悬一线。黑衣人有四个,出手狠辣,配合默契,显然是要置他于死地。萧景珩且战且退,
试图往更密的林子里撤,但伤势影响,速度不快。我紧紧攥着背篓带子,手心濡湿。
现在出去,等于送死。那些黑衣人杀红了眼,绝不会放过目击者。等等,再等等。小说里,
林婉儿是在杀手们确认太子“断气”离开后才“偶然”发现他的。也就是说,
杀手们不会逗留太久。果然,萧景珩勉强格开劈向面门的一刀,却没能躲开侧面踹来的一脚,
正中胸口。他闷哼一声,踉跄后退,绊到石头,仰面摔进溪流浅滩,溅起大片水花。
长剑脱手飞出。一个黑衣人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又翻检了一下他的衣物,
似乎拿走了什么东西,然后对同伴摇了摇头。“走。”领头模样的黑衣人低喝一声,
几人迅速收起兵器,如同鬼魅般掠入山林深处,消失不见。我依旧一动不动,
又等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确认周围再无任何异动,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和潺潺水声,
才小心翼翼地走出去。溪水被血染红了一片。萧景珩仰面躺在冰冷的溪水和碎石上,
双目紧闭,嘴唇毫无血色,胸前那道脚印清晰可见,肩膀和后背的伤口还在慢慢渗血。
气息微弱得几乎察觉不到。我蹲下身,先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迅速检查他的伤势。
肩上的伤是刀伤,很深,几乎见骨。后背是箭伤,箭头应该被他自己拔掉了,
但留下一个血洞。内伤恐怕更重。不能再拖了。
我费力地把他从水里拖到旁边相对干燥的草地上。他个子很高,沉得要命,我累得直喘气。
然后拿出小刀,割开他伤口周围的衣物,用清水简单冲洗(水囊里的水),
撒上厚厚的止血散和金疮药。内伤我没办法,只能把带来的消炎草药嚼碎了,混合一点水,
捏开他的嘴,硬灌了进去。也不知道有用没用。做完这一切,我已是满头大汗。
又从自己里衣上撕下相对干净的布条,给他包扎伤口。动作不算熟练,但足够用力,
确保药粉不会被冲掉。期间,他一直没醒,只有在我灌药时,喉结无意识地滚动了一下。
处理完伤口,我坐在旁边石头上喘气,看着他苍白但难掩俊朗的侧脸。
这就是未来要君临天下的男人。现在,他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这里,生死由我。
按照原情节,接下来,林婉儿该挎着小篮子,“惊慌失措”地发现他,
然后把他拖回自己家悉心照料,日久生情……我扯了扯嘴角。抱歉了,女主,你的机缘,
你的男人,我接手了。不过,男人就算了,太麻烦。我要钱。等他情况稍微稳定,
脉搏虽然微弱但不再急速下滑时,我拿出麻绳,
开始把他往旁边一个隐蔽的、猎人留下的废弃小木屋方向拖。木屋离这里不远,
里面有些干燥的茅草,至少比露天强。拖拽的过程又是一番折腾。好不容易把他弄进木屋,
放在茅草堆上,我已经筋疲力尽。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在木屋角落生了堆小火,既取暖,
也能驱赶野兽。火光跳动,映着他轮廓分明的脸。我拿出干粮,就着水慢慢啃。
眼睛一直没离开他。半夜,他发起了高烧,开始说胡话,声音低哑模糊,听不清内容,
浑身烫得吓人。我只好不断用浸了溪水的布巾给他擦拭额头和脖颈。水很快温了,
又去换冷的。反复几次,快到天亮时,他的体温终于降下去一些,呼吸也平稳了些。
**在冰冷的土墙上,又困又累,但不敢睡死。天光再次大亮时,我检查了他的伤口,
没有再出血的迹象,炎症似乎也控制住了。命真硬。快到中午,他终于悠悠转醒。
长长的睫毛颤动了几下,缓缓睁开。那是一双极其好看的眼睛,瞳孔颜色略浅,
像是浸在寒潭里的琉璃,此刻因为虚弱和迷茫,少了几分锐利,但当他视线聚焦,
落在我脸上时,那眼底深处瞬间掠过的审视和警惕,还是让我心头一跳。“你……”他开口,
声音沙哑干涩得像破风箱。“别动。”我按住他想抬起的胳膊,语气平静,“你伤得很重,
伤口我刚换过药。”他目光扫过自己身上粗糙但包扎严实的布条,
又看了看这破败的木屋和眼前穿着寒酸、面黄肌瘦的少女,眼底的疑惑更深。
“是姑娘……救了在下?”“不然呢?”我反问,从背篓里拿出水囊,递到他嘴边,
“喝点水。”他没拒绝,就着我的手喝了几口,喉结滚动。喝完了,他靠坐在茅草堆上,
缓了缓气,再次看向我:“多谢姑娘救命之恩。不知此地是何处?
那些贼人……”“这里是杏花村后山。贼人昨天下午就走了,我看他们往北边去了。
”我简单说道,“你晕在溪边,我把你拖过来的。这里暂时安全。”他沉默了片刻,
似乎在消化信息,也在判断我的身份和意图。“在下……姓景,单名一个珩字。京城人士,
行商路过此地,不幸遭了匪人。”他报了个假名,
但没完全掩饰口音里的那份与生俱来的矜贵。“哦。”我点点头,没拆穿。太子萧景珩,
化名景珩,倒也省事。“我叫王书意,杏花村人。”“王姑娘救命之恩,景某没齿难忘。
待景某伤势稍好,联系上家人,必有重谢。”他语气诚恳,但那种居于人上的习惯性承诺,
还是能听出来。等的就是这句话。我抬起眼,直视着他那双琉璃般的眸子,脸上没什么表情,
声音清晰平稳:“重谢就不必等以后了。我现在就要。”他显然没料到我会如此直接,
愣了一下。我伸出右手,摊开在他面前,一字一句,说得毫不拖泥带水:“诊金,一万两。
”顿了顿,补充了两个字:“黄金。”他看着我,那双琉璃似的眼珠凝滞了一瞬,
仿佛没听清,又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多少?”他问,声音还哑着,
语气里带着点难以置信的荒谬。“一万两。黄金。”我重复一遍,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救你一命,处理伤口,守了你一夜,防止你烧成傻子或者被狼叼走。太子殿下的命,
难道不值这个价?”“太子”两个字吐出来,他眼底最后那点迷茫和试探瞬间被锐利取代,
尽管身体虚弱,那股久居上位的压迫感还是无声地弥漫开来。“你如何得知?”“这不重要。
”我收回手,拍拍衣角的灰,“重要的是,我救了你是事实。我跟你那些仇家不是一伙的,
这点你应该能判断。我现在只要钱,拿了钱,我立刻消失,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
我过我的独木桥。今天的事,包括你的身份、行踪,我烂在肚子里。”他沉默地看着我,
目光像实质一样在我脸上刮过,似乎想找出破绽、算计或者哪怕一丝一毫的虚张声势。
我任由他看,表情平静。心里其实在打鼓。赌的就是他现在重伤未愈,孤立无援,
而我这个唯一的“救命恩人”表现得越市侩、越直接、越只认钱,反而越显得没有深层图谋。
一个乡下丫头,眼皮子浅,见钱眼开,总比那些别有用心的“巧合”来得安全。许久,
他忽然扯了扯嘴角,那笑容没什么温度,甚至有点冷。“好。一万两黄金。孤……我给你。
”成了!我心头一松,面上却不敢太露,只点点头:“口说无凭。”他似是气笑了,
牵动伤口,闷咳两声:“那你待如何?孤如今身无长物。”“写欠条。”我早有准备,
从背篓角落里摸出半截炭笔和一张粗糙的草纸——这是之前从弟弟宝根那里顺来的,
“按手印也行,你有私印更好。”他盯着那炭笔和草纸,眼神更古怪了。
“你倒是……准备周全。”“过日子不容易,什么都得想着点。”我面不改色,
把东西递过去,“写吧。写明景珩,欠王书意救命之资,黄金一万两,见条即付。落款日期,
再按个手印。”我没傻到让他写太子萧景珩。他接过炭笔,手指有些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