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女主很弱,很穷,很胆小,没有那么聪明,带万人迷属性,本文没有“三观”,全为xp买单,黑泥向。别说里面的情节失实,没按照现实写的。】
许荞穿着已经硬邦邦的旧棉衣,站在装修豪华考究的宽阔客厅,手指拽着洗的泛白的衣角,垂下眼睛,不敢四处打量。
站在她前面的中年女人和蔼地看着她,亲切地问道,“打扫做饭这些都会吗?”
许荞连连点头,“会的,只是…只是我做的都是些家常菜。”
许荞越说越没底气,他们这样的人家应该看不上她做的饭菜。
她很珍惜这次保姆工作的面试机会,这是之前在人才市场找工作时有位热心大姐推荐她来的。
许荞很需要钱,她是从县城里考上来的,学习不够好,尽管很努力地去学,却仍然只考了一个吊车尾的大学。父母立马决定让她不要念大学了直接去打工,把工资拿来供养弟弟考大学念书。
她知道念书是她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苦苦哀求了父母很久,最后是邻居看不下去跟她父母说现在大学生的彩礼能有几十万。许荞自己也再三保证,上了大学后会出去拼命工作,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父母这才松口让她去念书。
但许荞到了大学后才发现,城市里的生活远比她想象的要贵,花钱的地方也很多。现在每个月不光要存自己的生活费,还要往家里寄两千。她在学校只敢吃最便宜的饭菜,新衣服这些一概没有,班级里的聚餐也不参加。
有时候甚至没有钱吃饭,同学叫她一起去吃,只能撒谎自己不饿,也不管同学怀疑的眼神,红着脸跑开了。
有多男生要请她吃饭,但是次数多了她也不好意思总是这样白吃别人的,毕竟他们学生的生活费都是父母给的钱。
而且还有一些人嘴上说着要请她吃饭,眼神却总是恶心下流地死死盯着她的脸,被她拒绝后还会恼羞成怒地对她动手。
她不想也不敢面对这些,有时间只能自己躲起来偷偷哭。
许荞上一份工作结束后,在人才市场找工作时,碰到了一位大姐。大姐告诉她有一家有钱人在招保姆,想要素质高一点的,但是现在市场上做保姆的大多数中年妇女没有念过多少书。
她立刻就心动了,尤其在大姐跟她说一个月工资有两万后,立马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对方。
下午,对方就打电话叫自己去面试了。
面试地点是她们学校附近的一个著名高档小区,安保极其严格。这也让许荞稍微安心了一点,听室友说这个小区里都是超级大平层,随便一套都好几千万,有的甚至上亿。这样至少雇主不会是什么骗子。
许荞到了地点后,是一位打扮得体中年女人接待的她,许荞以为这就是雇主,连忙叫夫人,对方笑了,说自己也只是给主人家工作的,叫她张管家就好。
原来有钱人家的管家都这么有气质吗?简直比学校里的老师和校长贵气太多了。
张管家态度十分客气,让许荞都有些受宠若惊,之前她去外面面试时,那些人都可挑剔了。
要不说她细胳膊细腿不能干重话,要不说她学历不行脑子不够用,她以为自己没戏要走时那些人又不让她走,一直啰啰嗦嗦说个不停,他们黏腻的目光让她感到反胃,有的还让自己晚上去找他们,最后都是她自己强硬走掉了。
张管家听了女孩的回答,笑了笑,“不要紧,这里这有我们少爷住,他只有晚上回来吃晚饭,外面的饭菜调味太多,简单的家常菜很适合。”
“我看你的资料还是学生,我们对工作时间也没那么多要求,只要你每天能来打扫,再做好晚餐,这些都能做到吧。”
许荞乖乖地点了点头,“那我需要试岗几天呢?”她听别人说做保姆都是要试岗的,要是干的不好雇主随时要你走人。
“不用试岗,明天就可以上班。”
“啊?”许荞惊讶了,这么高工资的工作这么容易获得吗?
张管家继续说道,“原本应该是一个人做打扫的活,一个人专门做饭,但是我们少爷不喜欢有太多陌生人,所有都要辛苦你了。”
“没关系的,我都能做。”许荞连连保证,生怕错过这个机会。以前她在家,家里的活都是她干,哪里做的不好就要被骂,还没有钱,弟弟却什么都不用做。
张管家摆摆手,“这怎么能行,做了两份工作就要有两份工作的薪水,你以后一个月的薪水就是四万了。”
许荞愣了一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双手用力抓住身上斜挎包的包带,是难掩内心的激动,“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工作的。”说完还郑重其事地向张管家鞠了个躬,这倒让张管家有些不知所措了。
张管家只能笑笑,说要带她去看她住的保姆房。
许荞连连摆手,“我不用住这里,我们学校就在附近,我住宿舍里,每天会准时来工作的。”
张管家有些惊讶,“这里可比学校宿舍条件好很多的。”
“没关系的,学校规定不让我们在外面住。”许荞找了个借口回绝,她内心还是有点不敢在这里住,这里的东西一看就很贵,她心里深处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漂亮的房子。
许荞离开后,里面的房门便“咔嗒”一声轻响,开了,从中走出来一个男人。
男人五官有着刀削斧凿的棱角,下颌线绷出冷硬的弧度。那双眼睛偏生漾着几分邪气,似淬了寒的钩子,又掺着漫不经心的玩味。
张管家上前,“少爷,许**以后每天会来这边,但是她没有答应要住这里。”
男人点了点头,“知道了。”
目光落向许荞消失的方向,唇角勾起一抹极淡的、辨不清情绪的笑,像猎手盯着远去的猎物,笃定又耐人寻味。
男人是在学校附近第一次看到女孩。
那时日头正盛,女孩抱着一沓厚厚的传单,站在树荫的边缘,额角颈窝里沁满细密的汗珠,几缕黑发被汗水濡湿,软软地黏在颈侧,勾勒出纤细的弧度。
那张巴掌大的小脸被晒得微红,却透着一股子执拗的认真。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像黑葡萄般亮闪闪的,看向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身影,带着点怯生生的恳切。
男人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倏忽间,便漏跳了一拍。
他要女孩,那是他那一刻下定的决心,他还从来没有那么想要过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