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平沙遇雨2024年5月,云南澜沧江流域的雨季比往年早了半月。
林砚之背着三十公斤的科考设备在泥泞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冲锋衣早已被斜雨打透,
贴在背上凉得像块冰。对讲机里传来向导扎西焦急的藏语,
夹杂着电流声断断续续飘过来:“林博士,前面塌方!绕路要走树屋部落的老林子!
”她抬头望了眼铅灰色的天,雨丝顺着帽檐往下淌,模糊了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尖。
作为中科院植物所的研究员,
她此行的目标是寻找一种名为“佩杜”的珍稀药用植物——据古籍记载,
这种植物只生长在海拔一千八百米的亚热带雨林边缘,
根部提取物对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有潜在疗效。而这片被当地人称为“夜郎西”的秘境,
是最后的希望之地。“走。”林砚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
声音透过对讲机传出去时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不是因为冷,
而是因为背包侧袋里那个磨得发亮的银质吊坠——吊坠里嵌着半张褪色的照片,
照片上的少年穿着白衬衫,笑容比当年的夏日阳光还耀眼。绕路进入老林子时,雨势渐小。
参天古木遮天蔽日,腐叶在脚下积了半尺厚,踩上去发出潮湿的闷响。扎西突然停下脚步,
指着前方隐蔽在树丛中的木楼低声说:“那就是树屋部落的地盘,按规矩要脱鞋才能进。
”林砚之刚弯腰解鞋带,就听见树上传来“哗啦”一声响。抬头望去,
一个穿着冲锋衣的男人正抓着打结的藤绳往下滑,动作间不慎碰掉了腰间的对讲机,
正好砸在她脚边。“抱歉!”男人的声音透过雨幕传来,带着几分急促。
他落地时踉跄了一下,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眉眼深邃,下颌线绷得很紧。
看清林砚之的瞬间,他原本匆忙的动作突然顿住,眼神里闪过一丝错愕。
林砚之的心猛地一缩。是沈知南。那个消失了五年,
在她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如同人间蒸发的男人。“林砚之?”沈知南先开了口,
声音有些干涩。他往前走了两步,目光落在她胸前的吊坠上,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扎西看看两人异样的神色,识趣地往旁边退了退。林砚之攥紧了背包肩带,
指尖泛白:“沈总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可不是傅氏集团的开发项目区。
”她刻意加重了“傅氏集团”四个字,语气里的嘲讽像针一样尖。五年前,
她和沈知南在大学实验室相识。他是计算机系的天才,她是植物学的学霸,
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人,却因为一次跨学科项目走到了一起。
他们曾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共享一副耳机听《南风知我意》,
曾约定毕业后一起去云南寻找传说中的珍稀植物,曾把彼此的名字刻在校园的香樟树上。
可就在毕业前夕,沈知南突然提出分手,转身接手了家族企业傅氏集团,从此杳无音信。
沈知南的脸色白了几分,从口袋里掏出个密封袋递过来:“我是来找人的。
这个……是你的吧?”密封袋里装着半片破碎的银杏叶标本,边缘已经泛黄,
正是当年两人在香山捡的那片,后来不小心撕成了两半,各留一半做纪念。
林砚之的呼吸一滞。她以为那半片标本早就丢了,没想到会在他这里。“沈总贵人多忘事,
这种小东西,我早就扔了。”她别过脸,却忍不住想起分手那天的场景——大雨滂沱的夜晚,
他站在宿舍楼下,只说了句“我们不合适”,任凭她怎么追问都不肯回头。就在这时,
树屋上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一个穿着民族服饰的少女探出头,
用不太标准的汉语喊道:“沈大哥,你怎么还不上来?长老们在等你呢!
”沈知南下意识地回头应了一声,这个动作像根刺扎进林砚之心里。她冷笑一声,
转身就走:“打扰了。”“等等!”沈知南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他的掌心温热,
带着熟悉的力度。“砚之,当年的事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是怎样?
”林砚之猛地甩开他的手,眼眶泛红,
“是你突然发现跟我这个穷学生在一起丢了傅家继承人的脸,还是早就跟别的女人暗通款曲?
”她想起昨天在科研群里看到的消息,傅氏集团正在秘密研发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新药,
而核心原料正是佩杜。原来他来这里,根本不是为了什么找人,
而是为了抢在她前面找到佩杜。雨又开始下了,打在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沈知南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却只化作一声叹息:“你要找的佩杜,
在部落圣地的泉水边。但部落有规矩,外人不能单独进入。”林砚之心头一震。
这是她找了三个月都没得到的消息。她狐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可以带你进去。”沈知南的目光落在她湿透的头发上,眉头皱了起来,“但你得答应我,
找到佩杜后,先听听我的解释。”远处的向导已经在催了,林砚之咬了咬唇。
佩杜关系到她父亲的病情——父亲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记忆正一点点消失,
佩杜是最后的希望。她最终点了点头:“好。”跟着沈知南往部落深处走时,
林砚之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部落的规矩?”“去年来考察过一次。”沈知南的声音很轻,
“这里的人很淳朴,只是对外人比较警惕。”他顿了顿,补充道,“那个喊我的少女叫阿雅,
是部落长老的孙女,帮过我不少忙。”林砚之没有接话,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堵着。
她想起昨天看到的另一条新闻,
上海地铁里有女生因为男友置顶异性聊天、秒回他人消息而当场崩溃,
评论区里说“最怕的不是聊骚,是把聊骚藏成日常”。沈知南和那个叫阿雅的少女,
会不会也是这样?走到圣地泉水边时,林砚之瞬间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
清澈的泉水从石缝中涌出,周围长满了开着淡紫色小花的植物,正是她苦苦寻找的佩杜。
她快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指尖轻轻触碰叶片,激动得眼眶都湿了。“小心点,
别碰断根茎。”沈知南走过来,从背包里拿出专业的挖掘工具递给她,
“这种植物根系很脆弱,需要用特制的铲子。”林砚之接过工具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
两人都愣了一下。空气中弥漫着雨水和植物的清香,
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在悄然滋生。挖好佩杜,用保湿棉仔细包好放进标本箱时,
天已经放晴了。夕阳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沈知南靠在树干上,
看着她认真的样子,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五年前,我爷爷突发脑溢血,昏迷了三个月。
”沈知南突然开口,打破了沉默,“家族里的人趁机夺权,
我必须立刻接手公司才能稳住局面。我妈以你父亲的工作要挟我,让我跟你分手,
她说如果我不答应,就撤掉你父亲医院的赞助费。”林砚之的动作停住了,
她转头看着沈知南,眼里满是难以置信。“我知道你会恨我,但我没有办法。
”沈知南的声音带着几分苦涩,“我只能暂时跟你断了联系,等我站稳脚跟再找你。
可等我处理完家族的事,你已经出国深造了,我找了你整整三年。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林砚之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怕你知道后会有心理负担,
更怕我妈真的对你父亲下手。”沈知南走过来,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水,“对不起,
让你等了这么久。”林砚之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心里的委屈突然就涌了上来。
她捶打着他的胸膛,哭着说:“你知不知道我有多难过?
我以为你真的不爱我了……”沈知南任由她打着,然后用力把她拥进怀里:“对不起,
都是我的错。以后再也不会了。”夕阳下,两人相拥的身影被拉得很长。
远处传来阿雅的歌声,悠扬婉转,像是在为他们的重逢祝福。林砚之靠在沈知南的怀里,
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突然觉得这五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第二章良宵低语回到部落临时搭建的营地时,扎西已经煮好了姜汤。
阿雅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姜汤走过来,笑着递给他们:“喝了暖暖身子,晚上山里会很冷。
”林砚之接过姜汤,说了声“谢谢”。阿雅看了看她和沈知南紧握的手,眼里闪过一丝失落,
但很快又恢复了笑容:“沈大哥,你上次说的那个能照亮整个村子的灯,什么时候能送来呀?
”“下个月就到。”沈知南揉了揉阿雅的头发,像对待妹妹一样,
“到时候整个部落都会亮起来,晚上就不用点松明火把了。”林砚之这才注意到,
部落里的房屋都是用木头搭建的,晚上照明全靠松明火把,不仅昏暗还很危险。
她想起沈知南背包上印着的“HOPE”字样,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
晚饭是部落里的人准备的,有烤山鸡、竹筒饭,还有用泉水煮的野菜。席间,
长老举起米酒碗,用藏语说了些什么,阿雅翻译道:“长老说,你们是部落的贵客,
希望你们能在这里住几天,感受一下我们的生活。”林砚之看了眼沈知南,见他点了点头,
便笑着答应了。晚上睡觉时,林砚之被安排在一间靠近树林的木屋里。刚躺下没多久,
就听见外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她以为是部落里的人,没太在意,直到窗户被轻轻敲了三下。
打开窗户,沈知南站在外面,手里拿着个小风扇。“这是太阳能的,晚上可以当小夜灯用。
”他把风扇递进来,“我记得你怕黑。”林砚之的心一暖。五年了,
他竟然还记得她怕黑的习惯。大学时,每次停电她都会吓得躲在被子里,沈知南总会找到她,
陪她说话直到天亮。“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林砚之接过风扇,指尖碰到了他的,
有些发烫。“问了阿雅。”沈知南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这里晚上可能会有野兽,
有事就吹这个哨子,我就在隔壁木屋。”他从口袋里掏出个银色的哨子递给她,
正是当年他送给她的那个。林砚之捏着哨子,眼眶又湿了。“沈知南,”她轻声说,
“对不起,我之前误会你了。”“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沈知南伸手,
轻轻拂去她脸颊上的碎发,“如果我当时能更勇敢一点,就不会让你受这么多委屈。
”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脸上,柔和了他的轮廓。林砚之看着他,
突然想起歌词里的那句“这良宵苦短与卿相依”,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你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听的《南风知我意》吗?”林砚之轻声问。“记得。
”沈知南的声音很温柔,“你说南风能把思念带给远方的人,所以每次想我的时候,
就会对着南风唱歌。”林砚之笑了,眼里闪着泪光:“那时候真傻。”“不傻,很可爱。
”沈知南的目光越来越深,“砚之,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林砚之没有立刻回答,
而是从脖子上取下那个银质吊坠,打开给沈知南看:“这五年,我每天都戴着它。
我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扔。”沈知南的眼眶红了,他伸手把她拥进怀里,
下巴抵在她的发顶:“我回来了,再也不会走了。”那天晚上,林砚之睡得特别安稳。
风扇发出微弱的光,像一颗小小的星星,照亮了整个木屋。她梦见南风拂过脸颊,
把她的思念带给了远方的人,而那个人,正微笑着向她走来。第二天早上,
林砚之是被一阵歌声吵醒的。推开窗户一看,阿雅正带着几个部落的孩子在空地上唱歌,
沈知南站在一旁,手里拿着个篮球,正笑着教孩子们打球。阳光洒在他身上,
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看起来温暖又耀眼。“醒啦?”沈知南看到她,笑着挥了挥手,
“快下来吃早饭,阿雅煮了粥。”林砚之洗漱完下楼时,阿雅已经把粥端上桌了。
白粥熬得软糯香甜,还加了当地特有的野蜂蜜。“林姐姐,你尝尝这个,可甜了。
”阿雅把一碗粥推到她面前,眼里满是期待。“谢谢阿雅。”林砚之尝了一口,
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化开,心里也暖暖的。吃完早饭,沈知南要去查看之前捐赠的医疗设备,
林砚之闲着没事,就跟着阿雅去采野菜。路上,阿雅突然问:“林姐姐,
你和沈大哥以前是情侣吗?”林砚之愣了一下,点了点头:“是。”“那你们为什么分开呀?
”阿雅好奇地问。林砚之把当年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阿雅听完,
生气地皱起了眉头:“沈大哥的妈妈太坏了!不过沈大哥真的很爱你,
他每次来都跟我打听你的消息,还说等找到你,一定要好好补偿你。”林砚之的心一暖,
原来沈知南一直都在找她。采完野菜回去的路上,
林砚之看到沈知南正在给部落的老人检查身体。他穿着白大褂,动作轻柔,神情专注,
和当年在学校医务室里帮她处理伤口时一模一样。“沈医生,你真是个好人。
”一位老奶奶拉着沈知南的手,感激地说,“要不是你,我这老骨头早就不行了。
”“奶奶您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沈知南笑着说,眼里满是温柔。林砚之站在不远处,
看着这一幕,突然觉得很幸福。她想起导演李昂说的“好的爱情要有力量,
能成为彼此的支柱”,大概就是这样吧。晚上,部落里举行了篝火晚会。
人们围着篝火唱歌跳舞,阿雅拉着林砚之和沈知南一起加入。火光映照着每个人的笑脸,
空气中弥漫着欢乐的气息。沈知南牵着林砚之的手,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晃动,
偶尔低头在她耳边说句悄悄话,惹得她脸红心跳。“砚之,”沈知南突然停下脚步,
认真地看着她,“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什么地方?”林砚之好奇地问。“保密。
”沈知南笑着眨了眨眼,“到了你就知道了。”第二天一早,沈知南带着林砚之往山里走。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他们来到了一处山顶。山顶上开满了不知名的野花,远处是连绵的群山,
云雾缭绕,宛如仙境。“你看,”沈知南指着远处的山谷,“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夜郎西。
”林砚之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瞬间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碧绿的山谷镶嵌在群山之间,
澜沧江像一条银色的带子蜿蜒流淌,阳光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太美了。
”林砚之喃喃道。“五年前,我就想带你来这里。”沈知南从背后抱住她,
下巴抵在她的肩窝,“那时候我们约定,毕业就来云南,找一种珍稀植物,
然后在山顶上看日出。”林砚之的眼眶湿了,原来他们的约定,他一直都记得。“沈知南,
”她转过身,抱住他的腰,“谢谢你还记得。”“我什么都记得。”沈知南吻了吻她的额头,
“记得你的喜好,记得你的习惯,记得我们所有的约定。”两人相拥着站在山顶,
任凭南风吹拂着脸颊。林砚之想起歌词里的“这南风知我意,直到夜郎西”,
心里充满了感动。她知道,南风真的把她的思念带给了远方的人,而这个人,
也带着他的思念回到了她的身边。第三章明月寄心在部落待了一周后,
林砚之不得不回去了。父亲的病情需要尽快用佩杜进行实验,她不能再耽搁。
沈知南把她送到县城的车站,一路上都沉默着,脸色不太好看。“别不高兴了,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林砚之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等实验有了进展,我就来看你。
”“我跟你一起回去。”沈知南突然说。林砚之愣了一下:“可是你的项目还没完成。
”“项目交给副手就行了。”沈知南握住她的手,“我想陪在你身边,照顾你和叔叔。
”林砚之的心里暖暖的,点了点头:“好。”回到北京后,沈知南果然兑现了承诺。
他每天都会去医院看望林父,帮着照顾起居,还联系了最好的神经科医生会诊。
林母拉着林砚之的手,红着眼眶说:“砚之,以前是我们误会知南了,这孩子是真的对你好。
”林砚之笑了,她知道,沈知南用行动证明了他的爱。实验进行得很顺利,
佩杜的提取物果然对神经退行性疾病有显著疗效。消息传来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