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试读主角金三郎陈薇小说

发表时间:2025-07-28 15: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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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情史》之六。1穿越成先祖,夹缝求生陈薇是被一股呛人的檀香熏醒的。

眼皮沉得像粘了胶水,费力掀开一条缝,先闻到的是绣线混着皂角的气味,清清爽爽,

却裹在更浓的檀香里,闷得她太阳穴突突直跳。耳边有细碎的说话声,是两个女声,

语调软绵,带着她只在古装剧里听过的吴侬软语:“……夫人总算醒了,刚才脸白得吓人,

三郎爷在门外急得打转呢。”“夫人”?“三郎爷”?陈薇猛地想坐起来,

却被身上的重量压得闷哼一声。低头一看,入眼是一片刺目的大红——绣着龙凤呈祥的锦被,

盖在身上沉甸甸的;身上穿的也是件大红袄子,针脚细密,料子滑得像流水,

却裹得她胳膊都抬不利索。这不是她的睡衣。她转动眼珠,打量四周。

雕花的木床顶挂着红绸帐,帐角坠着银铃,风一吹就叮铃轻响;身下的被褥软得像云朵,

却带着股陌生的、淡淡的霉味,是旧木头和新布料混合的气息。

最让她头皮发麻的是梳妆台上的铜镜,模糊的镜面里映出个姑娘的脸——柳叶眉,杏核眼,

皮肤白得像上好的宣纸,偏偏嘴唇红得像滴血,分明是张标准的古代美人脸,

却绝不是她陈薇!陈薇,21世纪历史系在读生,

昨天还在图书馆对着一本《冯梦龙全集》啃《金三妻》的原文,

为了考证主角金三郎第一任妻子陈氏的生平,

还特地带了奶奶给的传家玉佩——一枚刻着“陈”字的老玉,据说祖上是从明代苏州迁来的。

她记得自己对着玉佩嘀咕“要是能亲眼见见这位陈氏就好了”,然后指尖传来一阵刺痛,

再醒来……就成了这副模样?“老天爷,你玩我呢?”陈薇下意识地想抓头发,

却发现手腕上戴着一串金镯子,一动就哗啦乱响,吓得她赶紧停住。“夫人说啥?

”旁边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凑过来,脸上带着怯生生的笑,“是不是渴了?

奴婢给您倒杯参茶?”陈薇张了张嘴,嗓子干得发疼,只能点点头。

小丫鬟手脚麻利地倒了杯茶,递到她嘴边。茶水温热,带着股微苦的药味,

滑进喉咙却很舒服,她忍不住多喝了两口。“三郎爷!夫人醒了!

”另一个年纪大些的仆妇掀帘出去,很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接着,

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年轻男人快步走了进来。他一进门,

陈薇就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不是现代男士香水的味道,而是淡淡的墨香,

混着阳光晒过的皂角味,干净得像雨后的青石板路。她抬眼望去,心脏猛地紧缩了一拍。

男人很高,穿着件月白色的长衫,领口袖口绣着暗纹,腰间系着块玉佩,走路时轻轻晃动。

他的脸像画里走出来的——剑眉星目,鼻梁挺直,嘴唇的线条很柔和,

偏偏肤色是健康的蜜色,中和了五官的精致,添了几分英气。他的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焦虑,

看到陈薇睁着眼,那双眼睛瞬间亮了,快步走到床边,声音是她听过最好听的男声,

温和得像春风拂过湖面:“阿薇,你感觉怎么样?刚才可把我吓坏了。”阿薇?是在叫她?

陈薇张了张嘴,脑子里乱糟糟的,那些关于《金三妻》的记忆碎片疯狂涌来——金三郎,

苏州绸缎商之子,第一任妻子陈氏,书香门第出身,端庄贤淑,嫁入金家三年,

难产而亡……她,陈薇,一个喝着可乐、刷着手机长大的现代女性,

居然穿成了这个注定早逝的炮灰原配?!“我……”她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变了,

细声细气的,带着点刚醒的沙哑,完全不是她平时大大咧咧的嗓音。金三郎见她发愣,

伸手想探她的额头,指尖快碰到皮肤时又停住了,似乎有些犹豫。他的指尖带着点凉意,

陈薇能感觉到那股寒气在离自己额头寸许的地方徘徊,让她鼻尖莫名一痒。

“是不是还有哪里不舒服?”他轻声问,眼里的担忧浓得像化不开的墨,

“刚才你突然晕过去,可把我吓坏了。大夫说你是累着了,让好好歇着。”累着了?

陈薇猛地想起古装剧里的桥段,难道是……洞房花烛夜?她下意识地往自己身上看,

虽然盖着被子,但能感觉到衣服是完整的,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再看金三郎,他耳根有点红,

眼神躲闪着不敢看她,嘴角却抿得紧紧的,像是在紧张。这模样,倒有点可爱。

陈薇定了定神,既来之则安之,先搞清楚状况再说。她学着记忆里古装剧女主的样子,

微微垂着眼,用那细弱的声音说:“我……我没事,劳烦三郎爷挂心了。”“叫我三郎就好。

”金三郎的声音更柔了些,他终于敢直视她,目光落在她脸上,带着点探究,

又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已是夫妻,不必如此见外。”夫妻……陈薇心里咯噔一下,

脸上却不敢露出来,只能轻轻“嗯”了一声。接下来的几天,

陈薇彻底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也大致摸清了情况:她现在的身份就是陈氏,

刚嫁给金三郎第二天,因为古代婚礼繁琐,累得晕了过去,正好让她这个现代灵魂占了身子。

金三郎,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确实如书中所写,是个温厚的人,

对她称得上体贴——每天早晚都来看她,说话轻声细语,

送来的吃食也都是她随口提过一句的东西。但陈薇没忘记自己的“剧情”——难产而亡。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她开始了自己的“自救计划”。第一步,锻炼身体。

她借口“身子弱,想养养精神”,每天清晨让丫鬟把门窗关好,然后偷偷在床上做瑜伽。

从最简单的腹式呼吸开始,到猫牛式、婴儿式,一点点活动筋骨。古代的衣服束缚太多,

她练得满头大汗,丝绸衣服湿了又干,贴在身上黏糊糊的,难受得要命。

有一次金三郎突然进来,她正趴在床上做下犬式,吓得赶紧翻过来装睡,

后背的汗浸湿了床单,被金三郎发现,还以为她病了,急着要去请大夫,

吓得她赶紧说“只是热的”,才糊弄过去。“你最近总说热,是不是屋里太闷了?

”金三郎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轻轻给她扇着风。扇出来的风带着他身上的墨香,

拂过陈薇的脸颊,让她心跳有点乱。“可能是吧。”陈薇不敢看他,盯着帐顶的花纹说,

“三郎,我想……以后每天傍晚出去走走,散散步,或许对身子好。”金三郎愣了一下,

随即点头:“好啊,我陪你去。”金家的院子很大,种着不少花。傍晚时分,

夕阳把花瓣染成金红色,空气里飘着桂花的甜香。陈薇挽着金三郎的胳膊慢慢走,

脚下的青石板路被晒了一天,还带着点余温,踩上去暖暖的。金三郎的胳膊很结实,

隔着衣袖也能感觉到那股力量,让她莫名觉得安心。“你看那棵石榴树,

”金三郎指着不远处一棵枝繁叶茂的树,树上挂着几个青涩的果子,“去年结的石榴特别甜,

等熟了,我摘给你吃。”“好啊。”陈薇笑了,真心实意的那种。这个男人,虽然是古代人,

却意外地让人觉得舒服。第二步,改善生活。她发现金家虽然是绸缎商,日子过得不错,

但有些生活习惯实在“落后”。比如喝水,直接用井水烧开就喝,她总觉得不干净,

就让丫鬟把水烧开后,放些金银花、菊花进去,说是“清热解毒”。

金三郎喝了觉得味道不错,还夸她“懂得养生”。更让她觉得有发挥空间的是金家的生意。

有一次她跟着金三郎去自家的绸缎铺,一进门就被各种颜色的绸缎晃花了眼,

摸上去滑溜溜的,质感确实好。但她也发现了问题——颜色虽多,

却大多是大红、明黄、靛蓝这些传统色,少有柔和的中间色;而且图案也老套,

除了花鸟就是龙凤。“三郎,你看这颜色,”她指着一匹宝蓝色的绸缎说,

“是不是太艳了点?要是能浅一点,像天空那种颜色,会不会好看?”金三郎愣了一下,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天蓝色?倒是少见,染坊那边怕是调不出来。”“试试嘛。

”陈薇拉着他的袖子,晃了晃——这是她最近发现的,只要她稍微撒个娇,

金三郎基本都会答应。“让染坊的师傅用靛蓝少放一点,多加些水,慢慢调,说不定就能成。

还有啊,图案也可以换换,比如绣些小碎花,或者简单的条纹,不一定非要那么复杂。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绸缎上比划。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她认真的脸上,

睫毛长长的,像两把小扇子。金三郎看着她灵动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点了点头:“好,我让他们试试。”让陈薇没想到的是,她随口提的建议居然真成了。

半个月后,金三郎拿着一匹浅蓝色的绸缎来找她,颜色像雨后的天空,柔和得让人舒服。

“你看,成了!”他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像个得到糖的孩子,“染坊的王师傅说,

从没试过这么调,没想到颜色这么好看,昨天摆出去,就被张大户家的**订走了。

”“真的?”陈薇眼睛一亮,接过绸缎摸了摸,料子顺滑,颜色均匀,比她想象的还好。

“嗯,”金三郎看着她笑,眼神温柔得像水,“阿薇,你真厉害。”被他这么直白地夸奖,

陈薇的脸腾地红了。她低下头,手指绞着绸缎的边角,

小声说:“我就是瞎想的……”“不是瞎想,”金三郎认真地说,“你想的这些,

我们都没试过。以前总觉得绸缎就该是那些颜色、那些花样,是你让我知道,原来还能这样。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真诚的赞叹,落在陈薇耳朵里,让她心里像揣了个小暖炉,热乎乎的。

她抬起头,正好对上他的目光,那双眼睛里映着她的影子,亮得像星星。那一刻,

陈薇突然觉得,这个古代好像也没那么糟糕。日子一天天过去,

陈薇和金三郎的关系越来越近。他们会一起在傍晚散步,金三郎给她讲苏州城里的趣事,

讲绸缎生意的门道;陈薇也会给他讲一些“书上看来的”故事——其实是她改编的现代童话,

每次都能把金三郎听得津津有味。有一次,金三郎在书房练字,陈薇凑过去看。

他写的是苏轼的词,笔力遒劲,墨香弥漫在空气里。陈薇看着宣纸上“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的字样,心里突然有点发酸。“怎么了?”金三郎发现她神色不对,放下笔问。

“没什么,”陈薇摇摇头,指着那句词说,“我就是觉得,这句词写得真好。

”金三郎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拿起笔,在旁边写了两个字:“平安”。“我不求别的,

”他轻声说,“只愿你平安顺遂。”陈薇的心跳漏了一拍。她看着那两个字,笔锋圆润,

带着温暖的力量。她抬起头,撞进金三郎温柔的目光里,那里面没有试探,没有犹豫,

只有满满的珍视。她突然想起自己穿越前看到的史料,说陈氏死后,金三郎为她守孝三年,

终生未忘。原来,这份感情,从这么早就开始了。“三郎……”她轻声叫他的名字,

声音有点哽咽。金三郎伸出手,犹豫了一下,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他的手掌宽大,

带着点薄茧,却很温暖。陈薇的手指蜷缩了一下,没有挣开。两人就这么站着,

书房里很安静,只有窗外的蝉鸣和笔尖划过宣纸的沙沙声。阳光透过窗,

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浮动着墨香和花香,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甜甜的气息。

陈薇知道自己不该对这个古代丈夫动心,她是来改变命运的,不是来谈情说爱的。

可人心不是石头,金三郎的温柔、体贴、尊重,一点点融化了她心里的防备。

就在她以为日子会这样慢慢变好的时候,一个消息让她的心再次悬了起来——她怀孕了。

那天早上,她闻到厨房煎鱼的味道,突然一阵反胃,跑到院子里吐了起来。丫鬟见了,

脸色一变,赶紧去请了大夫。大夫诊脉后,笑着对金三郎说:“恭喜三郎爷,贺喜三郎爷,

夫人这是有喜了,快两个月了。”金三郎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脸上瞬间绽开巨大的笑容,

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把抱住了陈薇,声音都在发颤:“阿薇,我们有孩子了!我要当爹了!

”他的怀抱很温暖,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陈薇被他抱着,能感觉到他胸腔里有力的心跳,

可她的心里却像被冰水浇了一样——剧情,还是走到这一步了。难产而亡的结局,

会如约而至吗?她抬起头,看着金三郎兴奋的脸,他眼里的喜悦像星星一样闪,

让她不忍心告诉他自己的担忧。她只能回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胸口,

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墨香,在心里默默说:不会的,这一次,我一定能活下去。为了自己,

也为了他。2王氏进门,似曾相识陈薇死的那天,天阴得像块浸了水的灰布。她弥留之际,

看见金三郎跪在床边,握着她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他的眼泪砸在她手背上,滚烫的,

像要把她的皮肤烫穿。她想抬手摸摸他的脸,告诉他“别哭,我试过了”,

可眼皮重得像坠了铅,最后只听见他哽咽着说:“阿薇,等我……”再睁眼时,

陈薇发现自己飘在了半空中。身子轻得像片羽毛,穿堂风一过,就能跟着打个旋。

她看见自己的“尸体”被盖上白布,金三郎趴在床边,肩膀一抽一抽的,发出困兽般的呜咽,

那声音刮得人耳朵疼。她想抱抱他,

手却径直穿过了他的身体——她成了个没法触碰、没法说话的魂魄。这滋味,

比穿成古代人还难受。守孝的日子里,金家上下都裹在素白里。院子里的石榴树结了果,

红通通的挂在枝头,却没人摘;书房里还放着她没看完的话本,书页被风吹得哗啦响,

墨香混着烧纸的糊味,呛得陈薇只想咳嗽,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她看着金三郎日渐消瘦,

眼眶陷下去,下巴上冒出青黑的胡茬,每天对着她的牌位坐半天,

手里捏着那枚她留下的、刻着“陈”字的玉佩,那字已磨得发亮。“三郎爷,该吃饭了。

”丫鬟端来的粥冒着热气,米粒沉在碗底,清得能照见人影。金三郎摇摇头,

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放着吧。”陈薇飘在他身边,看着他枯坐的背影,

心里像被针扎似的疼。她想告诉他“别这样”,想把粥端到他嘴边,可她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把自己熬得像根快燃尽的蜡烛。直到半年后,

金家的老夫人拄着拐杖进了书房,把一个红帖拍在桌上,声音劈得像碎竹片:“三郎,

这门亲事,你应也得应,不应也得应!陈家妹子走了,你总不能让金家断了后!

”红帖上写着“王氏”两个字。陈薇的心猛地一揪——是她,《金三妻》里的第二任妻子,

那个被写得精明泼辣,最后坠河而亡的商户之女。金三郎把红帖推了回去,

声音硬邦邦的:“娘,我不想再娶。”“由得你吗?”老夫人气得拐杖笃笃敲地,

“家里的铺子快被人吞了!王掌柜说了,只要你娶了他闺女,他就把南边的路子让给咱们,

还帮着对付李记布庄!你当这是儿女情长的时候?”陈薇飘到窗边,看见院子里晾晒的绸缎,

有好几匹是她当初改良的天蓝色。可如今颜色发乌,边角还打了褶——没有了她的新法子,

金家的生意果然如书中写的那样,走了下坡路。她听见金三郎沉默了很久,

最后低低地说了句:“……我知道了。”婚礼办得很简单,没有红绸帐,没有银铃,

连鞭炮都只放了三挂,噼啪声稀稀拉拉的,像在应付差事。王氏进门那天,

穿了件水红色的袄子,没戴多少首饰,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用根碧玉簪子绾着。

她不像陈薇初见时那样怯生生的,进了门,先给老夫人磕了头,起身时腰杆挺得笔直,

眼睛扫过院子,最后落在金三郎身上,声音脆生生的:“三郎爷,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金三郎“嗯”了一声,没多说话。陈薇飘在旁边,打量着这位新夫人。

王氏皮肤是健康的麦色,不像她那么白;眼睛很大,

看人时带着股精明劲儿;手也不是养尊处优的样子,指关节有点粗,一看就是干惯了活的。

这人和她,真是半点都不像。可日子过着过着,陈薇却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王氏确实能干。

第二天一早就起了床,没让丫鬟伺候,自己挽着袖子进了厨房,说是要看看金家的伙食。

陈薇跟过去,听见她跟厨子说:“米要淘三遍,水要加够,火候不到容易夹生。还有,

菜里少放盐,老夫人年纪大了,吃重了对身子不好。”那语气,那说辞,像极了陈薇刚来时,

跟厨子念叨“要讲卫生”的样子。金三郎也察觉到了。有天晚上,

他翻出陈薇留下的那本染色笔记,上面画着歪歪扭扭的配比图。王氏正好进来送茶,

看见笔记,拿起翻了两页,突然说:“这个靛蓝加苏木的法子,我爹铺子里试过,

要是再加点明矾,颜色能更亮,还不容易褪色。”金三郎猛地抬头看她:“你怎么知道?

”王氏放下茶碗,笑了笑:“做生意的,这点门道还是懂的。以前帮我爹看铺子,

试过不少法子。”陈薇飘在书架上,心里咯噔一下——这法子,是她后来琢磨出来,

还没来得及写进笔记的!金三郎没说话,拿起笔,在笔记空白处记下了“加明矾”三个字。

阳光透过窗,照在他手背上,那道因为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茧,和以前一模一样。

王氏不光管内宅,还管起了铺子。每天吃过早饭,就带着账房先生去铺子里,一待就是一天。

陈薇跟着去看过,见她站在柜台后,算盘打得噼啪响,跟客人讨价还价时,声音清亮,

条理分明:“这匹料子是新到的,颜色正,你要得多,我给你让两成利,但是得现款,

不赊账。”有次遇到个难缠的客人,说料子有问题,想压价。王氏没急,拿起料子,

对着光看了看,又用指甲刮了刮,说:“你看这针脚,一寸十三针,是上等的手艺。

要是真有问题,我金家双倍赔你。但你要是想找茬,我也不怕,咱们去行会评评理。

”那客人被她说得没了脾气,乖乖付了钱。陈薇在旁边看着,心里竟有点佩服——这王氏,

比书里写的更厉害,也更硬气。可金三郎和王氏的关系,却总是淡淡的。两人分房睡,

一个在东屋,一个在西屋。吃饭时坐在一张桌上,也没多少话。王氏偶尔会说些铺子的事,

金三郎听着,点点头,很少接话。有天晚上,下起了大雨,雨点噼里啪啦打在窗纸上,

像要把窗户砸破。陈薇听见西屋传来翻书的声音,知道金三郎没睡。她飘过去,

看见他手里拿着那本她写的“怪字笔记”——其实是她用拼音写的日记,

里面记着些现代的琐事。王氏也没睡,端着盏油灯走了进来,灯芯噼啪爆了个火星。

她把油灯放在桌上,说:“下雨了,天凉,我给你拿了床被子。”金三郎抬头看她,没说话。

王氏放下被子,眼睛落在那本笔记上,突然说:“这上面的字,我不认识。”“嗯。

”“是……前夫人写的?”王氏的声音低了些。金三郎握着笔记的手紧了紧,“嗯”了一声。

王氏沉默了一会儿,拿起油灯,说:“那你早点睡。”转身要走时,又停下,“铺子里的账,

我算了算,这个月亏了三两银子。我想把后院那间空房腾出来,改成库房,囤点便宜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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