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回到办公室,收拾我仅有的几件私人物品。
将叶轻眉这些年送我的东西—一块她随手送的腕表、一支她用旧的钢笔、还有我们订婚时她送我的领夹,整齐放在桌上。
说来可笑。
十年间,我送她的礼物,从路边摊的项链到价值千万的手表,从她第一辆小电炉到她现在住开的劳斯莱斯,都是我精心挑选。
而她送我的,只有这三样。
苏轩来的这三年,叶轻眉送他的东西,数不胜数。
就连她送我的那支旧钢笔,也是她某次开会顺手递给我的。
而苏轩那支万宝龙,是她特意飞去德国买的。
我笑了笑,将我那件穿了十年的旧西装外套穿上。
来时一无所有,走时孑然一身。
挺好。
我带领叶氏从初创走到上市,救了公司无数次。
我不欠她的。
我将早已准备好辞职信跟家里的钥匙放在那支领夹旁。
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走出叶氏大厦,我回头看了一眼顶楼依旧璀璨的灯光。
“再见,叶轻眉。”
打了个前往机场的出租车。
上车的这一刻,我竟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