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夜沈砚萧惊澜主角的小说完结版《笔下囚笼:逆命书》全集

发表时间:2026-01-23 1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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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城中村的出租屋漏着风,白炽灯的光线惨白得像裹尸布,

将林夜佝偻的影子投在斑驳的墙上,活脱脱一截被抽干了精气的枯木。

烟灰缸里的烟蒂积了半尺高,混着没喝完的速溶咖啡渍,散发出一股呛人的酸腐味。

键盘被敲得噼啪作响,指尖划过按键的速度越来越慢,屏幕上跳动的光标,

映着他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眼底是熬出来的青黑,像晕开的墨。

他正在写《大乾风华录》的终章,准确来说,是写男配沈砚的死。

这本书是他熬了三年的心血,男主萧惊澜被他塑成了天选之子——出身名门,天资卓绝,

随便走个路都能捡着秘籍,逛个街都能遇上倾慕他的美人,一路顺风顺水,权势滔天。

而沈砚,是他特意安插的“垫脚石”。寒门士子,空有满腹经纶,却偏生时运不济,

科举被萧惊澜顶替名次,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被萧惊澜一句“心悦”就拐走,

最后还被构陷通敌,落得个身败名裂,冻死在破庙里的下场。

“该死……”林夜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指尖凉得像冰。他已经连续熬了十五天,

眼皮沉得像灌了铅,视线开始模糊,连屏幕上的字都在打转。可他必须写完,编辑催得紧,

读者等着看萧惊澜的高光时刻,没人在乎沈砚的死活。他强撑着最后一丝力气,

敲下沈砚的结局:“沈砚蜷缩在破庙的角落,雪沫子顺着屋顶的破洞落在他苍白的脸上,

像一层薄薄的殓布。他怀里揣着半块发霉的窝头,手指冻得发紫,

却还死死攥着那纸被污了的功名状。寒风卷着雪粒灌进领口,他最后看了一眼京城的方向,

终是无声无息地闭上了眼。”最后一个句号落下的瞬间,林夜眼前猛地一黑,

胸口传来一阵尖锐的疼,整个人直直栽倒在键盘上,额头磕在回车键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该死……这破键盘……硌得慌……”这是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刺骨的寒意,

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林夜猛地打了个寒颤,意识像沉在冰水里的石头,一点点浮上来。

他想抬手揉额头,却发现手臂沉得厉害,指尖触到的不是熟悉的键盘,而是粗糙扎人的干草,

混着泥土和雪水的腥气,直冲鼻腔。不对劲。他费力地睁开眼,

映入眼帘的不是出租屋的天花板,而是结满蛛网的破庙穹顶,几块朽木支棱着,

勉强撑着摇摇欲坠的屋顶。风雪从破洞灌进来,落在脸上,凉得他打了个哆嗦。

身下是硬邦邦的地面,铺着一层薄薄的干草,早就被雪水浸得透湿。这是哪儿?

林夜挣扎着坐起身,浑身骨头像散了架,疼得他龇牙咧嘴。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那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却瘦得皮包骨头,

指腹没有敲键盘磨出的厚茧,反倒是布满了冻疮和裂口,有的地方还结着暗红的血痂。

陌生的手。他心里咯噔一下,猛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脸。触感陌生,颧骨凸起,下颌线锋利,

却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落魄和病气。“沈砚……?”一个名字,毫无征兆地跳进脑海,

带着刺骨的熟悉感。林夜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疼得他喘不过气。

他踉跄着扑到破庙角落,那里立着一面布满裂纹的铜镜,铜绿爬满了边缘,

映出一张苍白瘦削的脸。眉眼清隽,却透着一股濒死的颓唐,

眼底是深不见底的绝望——这张脸,分明是他笔下那个倒霉透顶的男配,沈砚!“混账!

”林夜爆了句粗口,声音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难听至极。他想起来了,

自己写完沈砚冻死的结局,就晕了过去……合着他这是,把自己给写死了,还穿进了书里,

成了这个活不过半本书的炮灰?“开什么玩笑!”林夜崩溃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老子是作者!是写剧本的!怎么能落到这种地步!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给沈砚安排的地狱开局:家道中落,父母双亡,科举被顶替,

未婚妻被抢,如今更是身无分文,被困在这破庙里,等着冻死饿死!而萧惊澜呢?

林夜的脑海里,自动浮现出那个少年郎的模样——锦衣玉食,鲜衣怒马,

此刻应该正在京城的琼林宴上,接受百官的祝贺,春风得意,前途无量。他的状元之名,

是踩着沈砚的落第换来的;他的美人在怀,是抢了沈砚的未婚妻得来的;他的青云之路,

每一步都沾着沈砚的血泪。一想到这里,林夜就气得浑身发抖,

胸腔里的怒火几乎要烧穿喉咙。凭什么?凭什么萧惊澜就能坐拥一切,

而沈砚就要沦为垫脚石,连死都死得这么憋屈?(他竟从未回过神,沈砚的每一步绝境,

都是他为了衬托主角光环,亲手埋下的伏笔?)林夜死死咬着牙,舌尖尝到一丝血腥味。

他看着铜镜里那张绝望的脸,眼底的迷茫一点点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狠厉的光。

他是《大乾风华录》的亲爹,这本书的每一个伏笔,每一个隐藏的机缘,每一个人物的软肋,

他都了如指掌!萧惊澜的主角光环?他的顺风顺水?他的美女环绕?林夜攥紧了拳头,

指节咔咔作响,声音里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既然老子来了,这剧本,就得改!

”“沈砚的命,我来逆!萧惊澜的光环,我来抢!”“这大乾王朝的风华,从今往后,

得换个人来书写!”寒风卷着雪粒灌进破庙,吹得他单薄的衣衫猎猎作响,冻得他浑身发抖。

可林夜却感觉一股热气从心底涌上来,烧得他胸腔发烫。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满是补丁的长衫,又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眼神一点点沉了下来。

怨天尤人没用,当务之急,是先活下去。他的目光落在破庙外的风雪里,

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这破庙往西三里,有一片梅林,梅林深处的山涧里,

长着一株百年老参。那是他当初给萧惊澜安排的第一个机缘,萧惊澜就是靠着这株老参,

治好了顽疾,还卖了三千两白银,成了他起家的第一桶金。现在,这株老参,是他沈砚的了!

林夜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呛得他咳嗽不止。他拍了拍身上的雪沫子,踉跄着站起身,

脚步虚浮,却异常坚定。风雪漫天,前路漫漫,看不见尽头。可林夜的眼底,却燃着一簇火。

毕竟,他是作者大大。改写自己的命运,不过是……提笔再写一章而已。雪下得紧,

鹅毛似的,铺天盖地,把天地间染成一片惨白。踩在雪地里,脚下咯吱作响,

每一步都陷下去半尺深,**时,裤脚已经结了一层薄冰。

林夜裹紧了身上那件补丁摞补丁的长衫,寒风像刀子似的,顺着领口袖口往里钻,

割得皮肤生疼。他缩着脖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西走,睫毛上结了霜花,视线都模糊了。冷,

刺骨的冷。这具身体太弱了,原主沈砚本就饥寒交迫,被冻了这么久,身子骨早就垮了。

走了没多远,林夜就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腿肚子直打颤,好几次差点栽进雪坑里。他咬着牙,

硬是撑着没倒下。那株百年老参,是萧惊澜崛起的起点,也是他沈砚逆天改命的第一步。

他必须抢在萧惊澜之前拿到手,迟一步,就可能万劫不复。按照原著情节,

萧惊澜会在三天后,和一群世家子弟游山赏梅,误入梅林深处,发现那株老参。而现在,

距离萧惊澜到来,还有整整三天。足够了。林夜凭着记忆里的路线,

在雪地里跋涉了近一个时辰,终于看到了那片连绵的梅林。红梅映雪,一簇簇的,

像燃着的火把,在白茫茫的天地间格外扎眼。风一吹,梅香浮动,清冽得让人精神一振。

换作平时,林夜或许会驻足欣赏片刻,可现在他没那个心思。他径直朝着梅林深处走去,

积雪没到了膝盖,每走一步都要耗费极大的力气。山涧就在梅林尽头,水流结了一层薄冰,

冰面下还能看到潺潺的流水。林夜小心翼翼地踩着冰面,往深处摸索,

冻得通红的手指紧紧攥着一根枯枝,以防滑倒。就在一块巨大的青石后面,

他看到了那株老参。根茎粗壮,像个小小的人形,叶片翠绿欲滴,

在皑皑白雪里透着勃勃生机,顶端还结着几颗红彤彤的参籽,像嵌上去的玛瑙。

浓郁的药香混着梅香,扑面而来。“找到了!”林夜的心脏猛地一跳,狂喜瞬间淹没了他。

他连忙蹲下身,顾不上刺骨的寒冷,用冻得僵硬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扒开周围的积雪和泥土。

他不敢用锄头,生怕伤了参须——这老参的价值,全在参须上。只能一点一点地挖,

指尖**冰冷的泥土里,疼得他直咧嘴,却毫不在意。半个时辰后,

那株带着泥土芬芳的百年老参,终于被他完整地挖了出来。参须根根分明,没有一丝损伤。

林夜捧着老参,手都在抖。这东西,不仅能换钱活命,还能调理好这具破败的身体。

他将老参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用衣襟紧紧裹住,像是揣着救命的宝贝。转身往回走时,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伴随着少年人的谈笑声。

林夜的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浑身的血液都快冻住了。不好!难道是萧惊澜提前来了?

他下意识地闪身躲到一棵粗壮的梅树后面,屏住呼吸,探出头去看。雪地里,

一行车马缓缓驶来,为首的是个身穿锦袍的少年,面容俊朗,眉宇间带着几分桀骜不驯,

腰间挂着一块玉佩,随着马蹄的颠簸,叮咚作响。正是少年时期的萧惊澜!

林夜的心沉到了谷底。不对啊,按照原著,萧惊澜明明是三天后才会来的。怎么提前了?

难道是因为他的到来,情节已经开始偏移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压了下去。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看着萧惊澜带着几个跟班,径直朝着梅林深处走去,

停在了那块青石前。萧惊澜翻身下马,眉头微皱,环顾四周:“奇怪,我明明听人说,

这附近有株百年老参,怎么不见了?”他的跟班连忙凑上来,

谄媚地笑道:“公子莫不是记错了?这冰天雪地的,哪有什么老参?怕是被野兽刨了去,

也未可知。”萧惊澜皱着眉,又找了一圈,依旧一无所获。他的脸色沉了沉,透着几分烦躁,

却也只能作罢:“晦气。走,回去赏梅。”马蹄声渐渐远去,谈笑声也越来越淡。

林夜靠在梅树上,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和雪水混在一起,冻得他浑身发僵。

他缓了好一会儿,才敢挪动脚步。好险。看来,他的到来,已经开始影响情节了。

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是,他可以利用对情节的了解抢占先机;坏事是,

情节一旦偏离,后续的发展就不再完全受他掌控。林夜不敢耽搁,连忙加快脚步,

朝着山下的城镇走去。他记得,镇上最大的药铺“回春堂”的老板,是个识货的老中医,

姓王,为人精明,却也还算厚道。回到镇上时,天已经擦黑了。风雪小了些,

街面上的铺子大多关了门,只有回春堂还亮着昏黄的灯笼。林夜顶着风雪,直奔回春堂。

药铺的伙计正拢着袖子烤火,见他衣衫褴褛,满身泥泞,冻得瑟瑟发抖,眉头当即皱了起来,

伸手就要赶人:“去去去!哪里来的叫花子,别挡着我们做生意!”林夜没理他,

只是从怀里掏出那株老参,露出一角翠绿的叶片和通红的参籽。伙计的眼睛瞬间直了,

脸上的嫌弃变成了惊愕,再也不敢怠慢,连忙转身往里跑:“老板!老板!有贵客!”很快,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走了出来,正是回春堂的王老板。他眯着眼睛打量了林夜一番,

目光落在他手里的老参上,原本浑浊的眼睛骤然一亮,像是看到了稀世珍宝。

“这……这是百年老参?”王老板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他小心翼翼地接过老参,指尖都在抖,

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品相完好,参须齐全,连参籽都结得这么饱满,

真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啊!”林夜不动声色,拢了拢冻僵的手指:“老板,开个价吧。

”王老板沉吟片刻,抬头看向林夜,眼神里带着几分精明:“小兄弟,实不相瞒,

这株老参价值不菲,但我这小药铺,实在拿不出太多现银。我愿出五百两白银,买下它。

”五百两?林夜在心里冷笑。按照原著,萧惊澜把这株老参卖给了皇宫的太医院,

足足卖了三千两!这王老板,是看他落魄,想趁机压价啊。林夜没说话,

只是将老参重新揣进怀里,转身就走。“哎!小兄弟留步!”王老板连忙叫住他,

脸上堆起笑容,“价格好商量,好商量啊!你说个数,只要我能承受,绝不还价!

”他看林夜虽然落魄,却气度沉稳,眼神清明,不像是个不懂行的人,

生怕错过了这笔好生意。林夜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声音平静,

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底气:“老板,实话说,这株老参,我最少要两千五百两。少一分,

我就去太医院碰碰运气。”王老板的脸色变了变,心里飞快地盘算着。两千五百两,虽然贵,

但这株老参若是转手卖给太医院,至少能赚五百两。而且,还能卖太医院一个人情,

以后好处少不了。他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决心:“好!成交!”很快,

王老板就从后院的保险柜里,取来了一沓银票,交到林夜手里。足足两千五百两,一张不少。

林夜接过银票,指尖触到冰凉的纸张,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有钱了。有了这笔钱,

他就能在这大乾王朝,站稳脚跟了。他揣好银票,转身走出回春堂,外面的风雪又大了起来,

吹得他衣袂翻飞。他抬头看向京城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萧惊澜,

你的第一个机缘,没了。接下来,该轮到我沈砚,大放异彩了。揣着两千五百两银票,

林夜没有急着赶路。他先在镇上最好的客栈开了间上房,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

洗掉了一身的泥污和疲惫。热水漫过身体,熨帖着每一寸冻僵的肌肤,

林夜舒服得差点哼出声。这具身体实在太弱了,泡在热水里,才感觉到一丝活气。

他又去成衣铺买了几身像样的青色长衫,料子是上好的棉布,穿着轻便又暖和。换上新衣服,

站在铜镜前,林夜看着镜中的少年,眉目清隽,气质温润,再也没有了之前的落魄颓唐。

休整了几日,林夜的身体渐渐好转。他雇了一辆马车,直奔京城而去。大乾王朝的京城,

果然名不虚传。朱红的城门巍峨耸立,城楼上飘扬着明黄色的龙旗。街道上车水马龙,

人声鼎沸,茶楼酒肆林立,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琳琅满目的商品,衣着光鲜的行人,

处处透着繁华。林夜坐在马车上,撩开帘子看着外面的景象,眼神深邃。

这里是萧惊澜的主场,是他呼风唤雨的地方,也是他沈砚逆天改命的战场。原著里,

沈砚就是因为穷困潦倒,错过了科举的报名时间,才一步步走向绝路。而现在,他有了钱,

有了准备,这科举,他势在必得。林夜在京城的南城找了个僻静的院子住下,院子不大,

却干净整洁,带着一个小小的花园。他每日闭门不出,不是苦读诗书,

而是在梳理脑海里的“知识库”。作为一个写爽文的作者,他肚子里的诗词歌赋,历史典故,

经世济民之策,可远比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要多得多。那些流传千古的名篇,

那些改变朝代的谋略,都是他的武器。转眼,就到了科举的日子。贡院门口,人头攒动,

考生们个个穿着长衫,手里提着考篮,神色紧张又兴奋。林夜穿着一身青色长衫,

背着简单的行囊,混在人群里,并不起眼。走进考场,号房狭**仄,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就是全部的陈设。林夜找了自己的位置坐下,深吸一口气,平复了心情。随着一声锣响,

考试开始了。笔墨纸砚早已备好,林夜提笔蘸墨,笔尖落在纸上,行云流水。

策论考的是治国安邦之策,他结合了前世的历史经验,提出了“轻徭薄赋,鼓励农桑,

整顿吏治”的主张,字字珠玑,切中时弊。经义考的是儒家经典,他引经据典,见解独到,

远超同辈。最惊艳的,是诗赋。题目是《雪》。满场的考生,大多写的是雪的洁白,

雪的寒冷,千篇一律。而林夜,望着考题忽觉胸中豪气翻涌,提笔挥毫,

写下一阕震古烁今的《沁园春·雪》——这是后世**先生笔下的千古绝唱:“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笔力遒劲,气势磅礴,字里行间透着睥睨天下的胸怀。

监考的考官路过他的号房,不经意间瞥了一眼,顿时停住了脚步。他凑上前,越看越心惊,

眼睛越睁越大,手里的戒尺都差点掉在地上。放榜那日,京城的告示栏前挤得水泄不通。

林夜站在人群外围,看着榜单上的名字,眼神平静。第一名,状元,沈砚!

而那个本该是状元的萧惊澜,只得了个探花。人群瞬间炸开了锅。“沈砚?这是谁啊?

没听说过啊!”“是啊,萧公子可是京城有名的才子,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怎么才得了探花?

”“你们不知道,我表哥是阅卷官,说这沈砚的策论和诗赋,简直是千古绝唱!

尤其是那首《沁园春·雪》,连主考官都拍案叫绝!”议论声此起彼伏,惊叹声,质疑声,

羡慕声,交织在一起。林夜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萧惊澜,看到了吗?

你的状元之位,被我抢了。这,只是一个开始。琼林宴设在皇宫的御花园里,皇帝亲自主持,

文武百官作陪。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美酒佳肴,琳琅满目。林夜作为新科状元,

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一身青色长衫,气质温润,却难掩锋芒。萧惊澜坐在他的下首,

一身锦袍,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看着林夜,眼神里充满了不甘和嫉妒,握着酒杯的手,

指节泛白。凭什么?凭这个无名小卒,也能压过他一头?酒过三巡,歌舞升平。突然,

一个身穿胡服的使臣站起身,对着皇帝拱手行礼,操着不太流利的汉语道:“陛下,

我等远道而来,听闻大乾人才辈出,今日特来请教,望陛下莫怪。”说罢,

他身后的随从拿出一幅锦缎,展开来,上面写着一个上联:“烟锁池塘柳。”此联看似简单,

却暗藏金木水火土五行,难度极大。满朝文武,面面相觑,连几位大学士都皱起了眉头,

一时之间,竟无人能对。萧惊澜的眼睛亮了亮,他沉吟片刻,站起身朗声道:“陛下,

臣有一联——雾笼江南岸。”话音刚落,外邦使臣就摇了摇头,嗤笑道:“萧公子此联,

虽算工整,却毫无意境,更谈不上五行对应。大乾的才子,不过如此。

”萧惊澜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皇帝的脸色也有些难看,

重重地哼了一声。就在这时,林夜站起身,朗声道:“陛下,臣有一联。”所有人的目光,

都齐刷刷地落在了他的身上。萧惊澜看着他,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屑——一个寒门士子,

能有什么本事?林夜微微一笑,声音清朗,响彻整个御花园:“炮镇海城楼。”炮,

火字旁;镇,金字旁;海,水字旁;城,土字旁;楼,木字旁。同样暗藏五行,对仗工整,

意境雄浑,带着一股凛然的气势。满朝文武,瞬间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喝彩声。

外邦使臣的脸色,顿时变得尴尬起来,却依旧不甘心。另一个使臣站起身,

朗声念道:“我等还有一联,‘一叶孤舟,坐了二三个骚客,启用四桨五帆,经过六滩七湾,

历尽八颠九簸,可叹十分来迟’。”这联数字连用,从一到十,难度极高。

萧惊澜的额头渗出了冷汗,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句像样的下联。林夜却不假思索,

脱口而出:“十年寒窗,进了九八家书院,抛却七情六欲,苦读五经四书,考了三番两次,

今日一定要中。”不仅数字对仗,从十到一,严丝合缝,还巧妙地融入了自己的科举经历,

接地气,又不失风雅。皇帝龙颜大悦,猛地一拍桌子,笑道:“好!好一个沈砚!

真乃我大乾栋梁之才!”外邦使臣彻底服了,对着林夜拱手道:“沈状元之才,我等佩服!

甘拜下风!”林夜微微颔首,不卑不亢。这场琼林宴,他一鸣惊人,风头无两。

坐在席间的永宁公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她是皇帝最宠爱的女儿,貌美如花,才华横溢,

却对那些趋炎附势的世家公子不屑一顾。今日见林夜才思敏捷,气度不凡,一颗芳心,

悄然暗许。她手里捏着一方丝帕,指尖微微颤抖,脸颊泛红。而坐在角落里的太子,

看着林夜,眼中满是欣赏。他素知萧惊澜恃才傲物,心胸狭隘,心中早有不满,

如今见沈砚才华远胜萧惊澜,更是起了招揽之心。皇帝更是对林夜赞不绝口,

当场赐他翰林院修撰之职,官居正六品。林夜跪地谢恩,低着头,没人看到他眼底的冷光。

萧惊澜,看到了吗?你的风光,你的荣耀,正在一点点被我夺走。这场逆命之战,我赢定了。

琼林宴的余韵还未散尽,林夜刚踏出宫门,就被一道娇柔的身影拦在了不远处的柳树下。

来人穿着一身藕荷色的罗裙,身姿窈窕,眉眼含春,正是原主沈砚的前未婚妻,

吏部侍郎家的千金——苏婉柔。她看到林夜,眼睛瞬间亮了,快步走上前,裙摆摇曳,

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惊喜与羞怯,声音软得能掐出水来:“砚郎!真的是你!我就知道,

你这般才华,定不会被埋没!”林夜脚步一顿,眼底掠过一丝冷意,面上却不动声色。

他记得清清楚楚,原著里这个苏婉柔,眼高于顶,自私凉薄。当初沈砚家道中落,

她二话不说就让父亲递了退婚书;后来沈砚科举落第,潦倒街头,

她府上的家丁更是当着众人的面,把沈砚嘲讽得一无是处,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配肖想侍郎府的千金。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眼前这个巧笑倩兮的女人。

如今见他高中状元,成了皇帝面前的红人,她就巴巴地凑了上来,演起了旧情难忘的戏码。

林夜看着她,没有说话,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苏婉柔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

却依旧故作委屈地垂下眼帘,声音哽咽道:“砚郎,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当初退婚之事,

并非我本意,都是家父一意孤行,我……我也是身不由己啊。这些日子,我日日为你担忧,

生怕你就此消沉,如今看到你金榜题名,我真是……真是太高兴了。”她说着,

竟从袖中掏出一方绣着并蒂莲的丝帕,轻轻拭了拭眼角,那模样,楚楚可怜,

任谁看了都会心生怜惜。若是换了从前的沈砚,怕是早已心软,甚至会感念她的“深情”。

可惜,站在这里的是林夜。是亲手给她写下“自私薄情”人设的作者。

林夜看着她拙劣的表演,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冰冷的弧度。他太清楚苏婉柔的心思了。

她看中的,从来不是沈砚这个人,而是他如今状元郎的身份,是他未来的青云之路。

若是今日站在这里的,还是那个穷困潦倒的沈砚,她怕是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苏**。

”林夜终于开口,声音平静无波,听不出丝毫情绪,却带着一股疏离的冷意,“你我之间,

早已因退婚之事恩断义绝,砚郎二字,实在担不起。”苏婉柔的脸色微微一白,

手中的丝帕攥紧了几分,却依旧不死心,上前一步,想要去拉林夜的衣袖,

语气越发温柔:“砚郎,我知道你心里有气,可我对你的心意,天地可鉴!

从前是我对不住你,往后我……”“苏**请自重。”林夜侧身避开她的触碰,

眼神骤然冷了下来,那目光锐利如刀,直直地刺进苏婉柔的心底,“当初我落魄之时,

苏府的家丁堵在我家门口,骂我痴心妄想、不知廉耻的模样,我可还没忘。

”苏婉柔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血色尽褪,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她没想到,

沈砚竟然还记得这件事!那件事是她暗中授意的。当初她见沈砚屡试不第,又穷得叮当响,

心中早已鄙夷至极,便让管家带着家丁去羞辱他一番,好让他彻底死了心,

也省得旁人说她侍郎府的千金,被一个穷酸秀才缠上。可这些话,她万万不敢说出口。

苏婉柔强作镇定,眼眶泛红,声音带着哭腔:“砚郎,那都是家丁们的所作所为,

与我无关啊!我……我若是知道,定会阻止他们的!你要相信我……”“是吗?”林夜挑眉,

语气里带着浓浓的嘲讽,“那苏**今日拦着我,又是何意?是觉得我如今是状元郎,

能给你侍郎府带来助力,所以才来续这段‘旧情’?”他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匕首,

毫不留情地剥开了苏婉柔虚伪的面具。苏婉柔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难堪至极,却依旧不死心,

咬着唇,声音带着一丝哀求:“砚郎,我是真心喜欢你的!从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

你就……你就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我愿意……我愿意给你做妾,伺候你一辈子!

”这话一出,周围路过的官员和士子都纷纷侧目,对着两人指指点点。做妾?

堂堂侍郎府的千金,竟然愿意给一个寒门出身的状元做妾?这可是天大的新闻!

苏婉柔被众人看得脸颊发烫,却依旧倔强地看着林夜,眼底闪烁着算计的光芒。她算准了,

男人都好面子,尤其是沈砚这种从前被她抛弃的人,如今她放低身段主动示好,

甚至愿意做妾,他定会心动。只要能攀上沈砚这根高枝,别说做妾,就算是做奴婢,

她也愿意!毕竟,沈砚如今圣眷正浓,未来的前途,不可**!可惜,她还是低估了林夜。

林夜看着她这副嘴脸,只觉得一阵反胃。他懒得再与她纠缠,声音冷得像冰:“苏**,

你错了。我沈砚如今虽是状元郎,但也不屑要一个趋炎附势、嫌贫爱富的女人。

你侍郎府的千金身份,在我眼里,一文不值。”“还有,”林夜顿了顿,

目光扫过她苍白的脸,语气带着一丝决绝,“当初退婚书,是你们苏府亲手送到我家的。

从那日起,我沈砚与你们苏府,便再无半点瓜葛。还请苏**自重,莫要再纠缠不休,

免得丢了自己的脸面,也污了我的耳目。”说完,林夜不再看她一眼,转身拂袖而去,

只留下苏婉柔一个人僵在原地,脸色惨白如纸,浑身颤抖。周围的议论声越来越大,

那些指指点点的目光,像针一样刺在她的身上。苏婉柔看着林夜渐行渐远的背影,

眼底闪过一丝怨毒。她没想到,沈砚竟然如此绝情!她放低身段,甘愿做妾,

他竟然还不领情!好,好得很!沈砚,你给我等着!今日之辱,我苏婉柔定会加倍奉还!

苏婉柔咬着牙,狠狠一跺脚,捂着脸,狼狈地跑开了。而此刻的林夜,早已走远。

他走在京城的街道上,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想起苏婉柔那副气急败坏的模样,

林夜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道德绑架?想算计他?那也得看他同不同意。

他可是《大乾风华录》的作者,这些人的小把戏,在他眼里,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

林夜抬头看向远处巍峨的皇宫,眼神深邃。苏婉柔的纠缠,不过是一个小插曲。他的目标,

从来都不是儿女情长。而是打败整个情节,让沈砚,真正地逆天改命!萧惊澜,

苏婉柔……所有欠了原主的,他都会一一讨回来!翰林院的日子,看似清闲,实则暗流涌动。

朝中派系林立,太傅一党势力庞大,门生遍布朝野,而萧惊澜,正是太傅的得意门生。

林夜初入官场,毫无根基,又抢了萧惊澜的状元之位,自然成了太傅一党的眼中钉,肉中刺。

明里暗里的刁难,从未断过。有人故意在他整理典籍时,打翻墨汁;有人在朝堂上,

借着奏折,旁敲侧击地贬低他的出身;还有人散布谣言,说他的状元之名,

是走了后门得来的。林夜对此,一概置之不理。他每日依旧按时上下班,整理典籍,

研究朝政,闲暇时便在翰林院的小院里,泡一壶茶,读一卷书,过得悠然自得。他知道,

这些小打小闹,不过是开胃小菜。太傅一党,迟早会有大动作。果然,没过几日,

太傅就派人送来帖子,邀请他到太傅府赴宴,名为切磋学问,实则是想当众刁难他,

让他颜面扫地。林夜看着帖子上烫金的字迹,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鸿门宴吗?他去。宴会上,

宾客满座,大多是太傅的门生,一个个衣着光鲜,眼神倨傲。林夜一身青色长衫,孤身赴宴,

在一群锦衣华服的人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太傅坐在主位上,须发皆白,面色和蔼,

眼神却透着几分锐利。他瞥了林夜一眼,淡淡道:“沈修撰年少有为,

老夫早就想和你切磋一番了。”林夜拱手行礼,不卑不亢:“太傅谬赞,晚辈不敢当。

”酒过三巡,一个白面书生站起身,端着酒杯,走到林夜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沈修撰,

听闻你科举时所作的《沁园春·雪》,气势磅礴,名动京城。可在下却觉得,此词太过狂傲,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未免太目中无人了些,有失文人之风。”这话一出,

满座的目光都落在了林夜身上,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味。林夜放下茶杯,淡淡一笑,

声音清朗:“狂傲?我倒觉得,这是胸怀。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有指点江山之志,

忧国忧民之心。若是一味谦卑,畏畏缩缩,何谈治国安邦?何谈造福苍生?”他顿了顿,

目光扫过众人,继续道:“况且,‘风流人物’,指的并非我一己之身,

而是天下所有心怀苍生的有志之士。这位兄台,怕是曲解了我的意思。

”白面书生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张了张嘴,竟无言以对,只能悻悻地坐下。

又一个身穿锦袍的公子站起身,语气倨傲:“沈修撰,你说你熟读经史,那我倒要问问你,

上古之时,三皇五帝,谁的功绩最大?”这是一个陷阱题。无论说谁,

都能挑出毛病——说黄帝,便有人说颛顼定九州之功更大;说尧,便有人说舜勤政爱民更甚。

满座的人都露出了玩味的笑容,等着看林夜出丑。林夜却从容不迫,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缓缓道:“三皇五帝,各有功绩,不分高下。燧人氏钻木取火,教民熟食,

结束了茹毛饮血的时代;伏羲氏结网罟,教民渔猎,开启了农耕文明的先河;神农氏尝百草,

教民稼穑,救万民于病痛之中。”“黄帝统一华夏,奠定了我大乾的根基;颛顼定九州,

划分疆域,保天下太平;帝喾抚万民,轻徭薄赋,让百姓安居乐业;尧禅让贤能,

不拘一格降人才;舜勤政爱民,以身作则,为后世君主树立典范。”他放下茶杯,

目光灼灼:“他们的功绩,皆是为了苍生。若非要论个高低,那便是苍生之福,

便是最大的功绩。”一番话,说得众人哑口无言。连太傅都忍不住点了点头,

眼底闪过一丝赞许。这时,萧惊澜站起身,眼神冰冷地看着林夜,

语气带着浓浓的嘲讽:“沈修撰,你不过是运气好,得了个状元,真以为自己才高八斗?

我倒要问问你,何为治国之道?”他自恃出身名门,熟读治国典籍,以为能难住林夜。

林夜抬眸,看向萧惊澜,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治国之道,在于民心。民为水,

君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萧探花出身名门,饱读诗书,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他顿了顿,补充道:“若是只知苛捐杂税,欺压百姓,纵使有再高的才华,再大的权势,

也不过是空中楼阁,迟早会倾覆。”萧惊澜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气得浑身发抖,

手指着林夜,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你……你……”太傅见状,

连忙打圆场:“沈修撰果然才思敏捷,老夫佩服。来,喝酒!”这场宴会,林夜舌战群儒,

大获全胜。消息传到宫里,永宁公主笑得合不拢嘴。她缠着皇帝,非要去翰林院看林夜不可。

皇帝拗不过她,只好应允,派了几个宫女太监跟着。这日,林夜正在翰林院整理典籍,

窗外传来一阵环佩叮当之声,清脆悦耳。他抬头一看,

只见一群宫女簇拥着一个身穿华服的少女走了进来。少女眉如远黛,目若秋水,肌肤胜雪,

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正是永宁公主。林夜连忙放下手中的书,拱手行礼:“臣沈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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