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不明白,池骞为什么恨我,恨到这种地步。
我们大学相识、相恋,毕业第三年结婚,事业稳定后,我怀了孩子。
除了没得到父母的祝福,我们在旁人眼里,也算是人人羡慕的一对。
可在我怀孕七个月时,公司账目出了问题。
财务发现一笔转入私人账户的大额资金,走账文件上,是我的签名。
那份文件,我根本没印象签过。
孕早期反应太严重,我一度吐到脱水,很多流程都交给了池骞。
他说他会盯着,我信了,像过去所有时候一样信。
可出事之后,我联系了他整整三天,直到公司发布公告,说我涉嫌职务侵占,他才出现。
没一句解释,没一丝迟疑,他把离婚协议甩在我面前,语气冷得像从不认识我:
「签了。」
那一刻,我脑子是懵的。
只觉得耳鸣炸开,整个人一下栽倒,醒来时已经在救护车上。
不用看,我都能感觉得到,有什么正在从我身体里流走。
我顾不上池骞为什么像变了一个人,只本能想护住孩子。
我疯了似的抓着他的手,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池骞……这是你的孩子,你别伤害他好不好?你说过要保护我们的……我求你,求你别这样……」
我甚至没多看离婚协议一眼就签了字,只希望他哪怕心软一秒。
可最后,孩子还是没保住。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只要闭上眼,就会看到他当时看我的眼神。
冰冷,陌生。
他说:「姜晓,你也这样伤害过别人,朝朝因你而死,这都是你该受的。」
沈朝朝这个名字,我只听池骞的老同学提过一次,应该是池骞的初恋。
那个同学说,池骞在认识我之前,钱包里一直放着她的相片。
可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啊。
那年冬天,我在看守所待了三个月,直到法院判决生效,又转去监狱执行九个月刑期。
刑满那天,飘着大雪。
我站在监狱门口,手里只握着一张身份证。
没有人来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