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漠南凯旋归来,我却被自己的护卫拦在长公主府门外。他们说,没有红袖姑娘的命令,
谁也不能进。那个叫周红袖的女人,是我未婚夫既明的救命恩人,如今是这府里新的主子。
既明护着她,让我给他的恩人跪下道歉。我看着他,想起十二岁那年,
在死人堆里捡到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男孩。我笑了,吩咐亲兵:“绑了。不止她,连他一起。
”【第1章】漠南的风沙吹了三年,几乎要将我的骨头都吹干了。
凯旋的号角响彻京城上空时,我坐在高头大马上,想着府里那碗温热的莲子羹。
可我的长公主府,却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守在门口的,是我亲手提拔的护卫统领,
张迁。他带着一队人,长矛交错,拦住了我的去路。“殿下,您不能进。”他垂着头,
声音却很稳。我身后的亲兵林风拔出半截刀:“放肆!你可知在跟谁说话?
”张迁的身体僵了一下,却没有让开。他抬起头,眼神躲闪:“殿下,
府里……现在是红袖姑娘在主事。没有她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入。”红袖姑娘。周红袖。
这个名字,在既明从边境递回来的信里,出现过无数次。说她如何善良,
如何在他重伤垂死时舍命相救,如何不求回报地照顾他。我当时只当他是少年心性,
一时被恩情冲昏了头脑,并未在意。却不想,这女人已经登堂入室,鸠占鹊巢。我笑了。
长鞭在空中甩出一个清脆的响哨,精准地抽在张迁的脸上。一道血痕瞬间浮现。
“我再说一遍,让开。”我的声音很轻,像在安抚受惊的兔子。张迁捂着脸,
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但依旧没有动。“殿下,红袖姑娘是既明公子的救命恩人,
她……”“所以,我的府邸,要由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做主?”“我的人,
要听她的号令拦我?”“本宫的命令,不如一个‘姑娘’的命令?”我每问一句,
马就向前踏一步,马蹄重重地叩在青石板上,也叩在张迁和一众护卫的心上。
他们的脸色越来越白。“林风。”我懒得再与他们废话。“在!”“砍了。
”林风没有丝毫犹豫,长刀出鞘的寒光一闪而过。张迁的瞳孔猛地收缩,他想说什么,
却只发出“嗬嗬”的声响,一道血线从他脖颈处喷涌而出。他身后的两个护卫还没反应过来,
就被我身后的亲兵斩于马下。温热的血溅在我的战靴上,有些黏腻。
剩下的护卫吓得魂飞魄散,“扑通”跪了一地,长矛扔得满地都是。我没有再看他们一眼,
策马踏过那三具尚有余温的身体。提着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踏进府门,
一股浓郁而艳俗的脂粉香气扑面而来。我最爱的庭院里,那些清雅的白梅和翠竹,
全被换成了满院艳俗的粉紫帷帐,刺得我眼睛生疼。一个穿着藕粉色罗裙的女人,
带着一群丫鬟仆役,急匆匆地从正堂里跑出来。她应该就是周红袖。长相清秀,
眉眼间带着一股楚楚可怜的气质,看见我手中拎着的人头,她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随即用手帕捂住嘴,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惊恐与……谴责。“你、你怎么能杀人!
张统领他们只是在尽忠职守!”她拦在我面前,义正言辞。“长公主殿下,我知道您是殿下,
是这府里的主人。但您不该如此残暴!”“您一回来就滥杀无辜,
可知会给既明带来多大的麻烦?”“您必须为您的行为道歉!跪下,给死去的人道歉!
”她让我跪下道歉。在她身后,那些原本属于我的仆人,
此刻都用一种畏惧又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不是凯旋的英雄,而是嗜血的恶魔。
我看着这个在我家里作威作福的女人,忽然觉得有些好笑。“绑了。”我言简意赅。
林风上前,周红袖身边的丫鬟想阻拦,被他一个眼神就吓得退到一旁。
周红袖被粗暴地反剪双手,她挣扎着,哭喊着:“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是既明的救命恩人!
既明!既明救我!”她的呼喊声中,那个我心心念念的身影终于出现了。既明一身白衣,
从月亮门后冲了出来。他看到被五花大绑、泪眼婆娑的周红袖,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阿鸾!
住手!”他冲到我面前,想去解周红袖身上的绳子,被林风拦住。他一脸心疼地看着周红袖,
然后转向我,眼神里满是责备与失望。“你怎么能这么对红袖?
她是为了救我才落下病根的弱女子!”“你为什么要杀人?张迁他们何其无辜!”“阿鸾,
你变了,你变得好可怕。”我看着他,看着他护在另一个女人身前,指责我的模样。
三年的思念,在这一刻,碎得像被风吹散的沙。我忽然想起十二岁那年,在山里剿匪,
从死人堆里捡到这个瘦骨嶙峋、满身是伤的男孩。他连名字都没有,只知道抱着我的腿,
用一双狼崽子似的眼睛看着我。是我给他取名“既明”,教他读书写字,教他排兵布阵,
将他从一个野孩子,一步步培养成如今名满京城的少年将军。我给了他一切。如今,
他为了另一个女人,让我跪下。我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眼底却没有半分温度。“林风。
”“在!”“绑了。”“不止她,连他一起。”既明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第2章】“阿鸾!你疯了!”既明的声音里充满了震惊和愤怒,他试图反抗,
但在身经百战的林风面前,他那点在演武场上练出来的花架子,根本不够看。
绳索捆上他身体的那一刻,他的眼神从愤怒转为屈辱,最后定格在一种深切的背叛感上。
好像疯了的人是我,而不是他。周红袖的哭声更大了,梨花带雨,我见犹怜。“殿下,
您要罚就罚我吧,不关既明的事!他只是太善良了,他只是想保护我……”她一边哭,
一边用一种“你无理取闹”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才是那个拆散有情人的恶人。
我懒得理会这场拙劣的表演,翻身下马,将马鞭扔给一旁的亲兵。“都带到地牢去。
”“阿鸾!”既明还在挣扎,“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既明!你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吗?
”我脚步一顿,没有回头。“堵上嘴。”整个院子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布条被塞进嘴里时,
“呜呜”的闷响。我走进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正堂,原本我亲手挑选的紫檀木家具,
被盖上了俗气的锦缎,空气中那股廉价的香薰味更浓了。我皱了皱眉,
对跟进来的管家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烧了。”老管家浑身一颤,低着头,
不敢说话。“怎么,我的话,现在也不管用了?”我瞥了他一眼。
“不、不是的老奴不敢……”他“扑通”一声跪下,声音都在发抖,
“只是……这些都是周姑娘添置的,她说……她说殿下您常年征战,不解风情,
府里太素净了,要添些喜气……”“喜气?”我冷笑,“是给你家主子我办丧事吗?
”老管家吓得把头埋得更深了。我走到主位上坐下,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地牢阴暗潮湿。
我进去的时候,周红袖和既明被分别绑在两个刑架上。看到我,周红袖立刻又开始表演,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身体瑟瑟发抖,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既明则是用一种混合着愤怒、失望和痛心的眼神死死瞪着我。我让林风搬了张椅子,
在他们面前坐下。“周红袖,”我先开口,声音在地牢里显得格外清晰,
“本宫给你一个机会,说说吧,你是怎么‘救’的既明。”周红袖的身体抖了一下,
随即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开始她的讲述。“那日……那日我上山采药,
看到既明公子浑身是血地倒在溪边,他伤得很重,箭矢穿透了肩胛……我……我没多想,
就把他带回了我家。”她的声音柔弱,带着一丝后怕,听起来真实极了。“为了给他治伤,
我跑遍了附近所有的山头,才找到那株能吊住他性命的‘雪顶红’。为了采那株药,
我还从山崖上摔了下去,腿上现在还有疤……”她说着,还想抬腿给我看。
“为了给他买最好的金疮药,我当掉了我娘留给我唯一的遗物,
一支银簪子……”“我没日没夜地照顾他,三天三夜没合眼,他高烧不退,
我就用冷水一遍遍擦拭他的身体……”她讲得声情并茂,细节丰富,说到动情处,
眼泪又流了下来。一旁的既明,眼神已经从愤怒变成了感动和愧疚,他看着周红袖,
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说“你别说了,我都记得”。
好一出感天动地的“美女救英雄”。如果我不是凤鸾,或许就信了。我静静地听她说完,
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说完了?”周红袖愣了一下,点点头。“很好。”我站起身,
走到她面前,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她的皮肤很滑,保养得很好,
一点也不像一个需要自己上山采药的村姑。指甲修得圆润整齐,透着健康的粉色,
不像干过重活的样子。“雪顶红?”我轻声重复了一遍这个药名,“本宫倒是第一次听说,
有这种能起死回生的灵药。”周红袖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但很快被掩饰过去:“那是……那是我们乡下地方的叫法,是很珍稀的草药。”“是吗?
”我松开她,“既然如此珍稀,想必给你看诊的大夫,一定印象深刻吧。”我转头看向既明,
他因为我的话而愣住了,眼神里闪过一丝迷惑。我伸手,扯掉了他嘴里的布条。“既明,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你被她所救,在昏迷之前,可曾见过她?
”既明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我,但对上我冰冷的视线,他还是迟疑地摇了摇头。
“我……我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红袖。”“很好。”我点点头,重新看向周红袖。
“你照顾他三天三夜,衣不解带,那本宫问你,”我的声音陡然变冷,
“他旧伤在左肋下方三寸,是十岁那年坠马所留,你替他擦拭身体的时候,可曾看见?
”【第3章】我的话音刚落,周红袖的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她嘴唇哆嗦着,
眼神慌乱地四处飘移,完全不复刚才的镇定自若。“我……我……”她“我”了半天,
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既明的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他看向周紅袖,
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和怀疑。那道伤疤是他身上最明显的标志,任何贴身照顾过他的人,
都不可能没见过。周红袖显然没料到我会问得这么具体,她的剧本里,根本没有这个细节。
“怎么?不记得了?”我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需要本宫现在就让人验一验,
看看你这位‘衣不解带’的救命恩人,到底有多‘尽心’吗?”“不!不是的!
”周红袖终于崩溃了,尖声叫道,“当时……当时光线太暗了,我只顾着看他肩上的箭伤,
没……没注意别的地方!”这个解释,连她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既明的脸色也沉了下去。
他不是傻子。阿鸾虽然对他严厉,但从未在这种事情上骗过他。周红袖的反应,
已经说明了一切。“光线太暗?”我嗤笑一声,“你家是连一根蜡烛都买不起吗?还是说,
你照顾了他三天三夜,都是摸黑照顾的?”“我……”周红袖被我堵得哑口无言,
只能流着眼泪,转向既明,发出求救的信号,
“既明……我真的救了你……你相信我……我……”既明看着她,嘴唇动了动,
却没有发出声音。他的心里,显然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我没再逼问周红袖。逼得太紧,
狗急跳墙,就不好玩了。我要的,不是她漏洞百出的辩解,而是让她在铁证面前,无话可说,
彻底绝望。我转过身,对林风吩咐道:“派人去一趟清河镇。”清河镇,
就是既明信里提到的,他被周红袖所“救”的地方。“查三件事。”“第一,查清河镇附近,
是否有一个叫周红袖的女子,以及她的全部底细。”“第二,查镇上所有的医馆和药铺,
问一问最近半年,有没有人买过大量的金疮药,或者出售过一种叫‘雪顶红’的草药。
”“第三,”我顿了顿,目光落在周红袖那张煞白的脸上,“找一个画师,把她的脸画下来,
去镇上问问,有谁见过她,尤其是在那段时间,她都和什么人接触过。
”林风抱拳领命:“是,殿下。”我重新走到既明面前,亲手解开了他身上的绳子。
他活动了一下发麻的手腕,却不敢看我的眼睛。“阿鸾,我……”“你什么都不用说。
”我打断他,“在我回来之前,你就待在地牢里,好好看看你的‘救命恩人’。
”“你不是相信她吗?那就陪着她。”“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再来见我。”说完,
我不再看他一眼,转身离开了地牢。
背后传来周红袖绝望的哭喊和既明复杂的、欲言又止的呼吸声。回到书房,
老管家已经带着人将里面清理干净,换回了我熟悉的陈设。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
我坐在案前,看着舆图上漠南那片广袤的土地,心却静不下来。
我想起三年前送既明去边境历练时的情景。他还是个半大的少年,
穿着我为他量身定做的铠甲,意气风发地向我保证,一定会建功立业,不辜负我的期望。
那时他的眼里,满满的都是我。可如今,那双眼睛里,却映出了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是我的错吗?是我把他保护得太好,让他分不清什么是真心,什么是假意。
是我把他推得太高,让他忘记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门外传来脚步声,是老管家。
他端着一碗莲子羹,小心翼翼地走进来。“殿下,您一天没用膳了,喝点东西暖暖胃吧。
”我看着那碗熟悉的甜品,忽然没了胃口。“管家,”我问,“我不在的这三年,
府里都发生了什么?既明……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老管家叹了口气,
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心。“殿主子,您走了不到一年,既明公子就从边境回来了,
说是受了重伤,需要休养。”“他回来的时候,就带了那位周姑娘。”“他说,
周姑娘是他的救命恩人,无依无靠,让我们好生照料。”“起初,大家也都没多想。
可渐渐地,就变了味了。”“周姑娘说府里太冷清,
既明公子就由着她把您喜欢的字画都换了;她说下人们不懂规矩,既明公子就听她的,
发卖了好几个跟了您多年的老人……”“老奴劝过,可公子说,我们欠周姑娘一条命,
这点小事,顺着她又何妨?”“直到一个月前,她让张迁换了门口所有的守卫,
说……说您回来,也要先通报她一声,免得惊扰了她养病。”老管家说着,老泪纵横。
“殿下,是老奴无能,没能为您守好这个家……”我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自责。
这不是他的错。是我养的狼崽子,翅膀硬了,想反咬一口了。“我知道了。
”我端起那碗已经微凉的莲子羹,一饮而尽。莲子的苦涩,在舌尖蔓延开来。也好,
至少能让我清醒一点。这京城,不比漠南。漠南的敌人,看得见,摸得着,一刀下去,
恩怨了结。而京城的鬼魅,藏在人心最阴暗的角落里,需要一点一点,把他们的画皮,
剥下来。【第4章】地牢里的日子并不好过。没有柔软的床铺,只有铺着干草的石板。
没有精致的饭菜,只有掺着沙子的糙米饭和一碗清水。既明何曾受过这种苦。第一天,
他还能保持着他的骄傲,盘腿坐在角落,一言不发。周红袖则是不停地哭,
向他诉说自己的委屈和害怕,一遍遍地强调自己是真的救了他。第二天,既明开始烦躁。
他质问周红袖关于伤疤的事,周红袖的回答颠三倒四,漏洞百出,最后只能用哭来掩饰心虚。
第三天,既明终于忍不住了,他拍打着牢门,大喊着要见我。我没去。
我让老管家把府里这三年的账本,全都搬到了地牢门口。一本一本,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殿下说了,”老管家面无表情地对既明说,“公子什么时候把这些账本都看完,
什么时候就可以出来了。”那些账本,详细记录了周红袖是如何以“为府里添置”为名,
中饱私囊的。一支普通的珠钗,报账三百两。一匹寻常的布料,要价五百两。
甚至连她吃的燕窝,都记在了“修缮屋顶”的款项下。每一笔,都有既明的亲笔签名。
因为他说:“区区身外之物,怎比得上红袖的恩情。”既明看着那些账本,一张脸从红到白,
再从白到青。他终于明白,自己究竟有多愚蠢。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冲到周红袖面前,
抓着她的肩膀,双目赤红。“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无欲无求吗?
这些是什么!”周红袖被他吓到了,瑟缩着,
哭着辩解:“我……我只是想让府里看起来体面一些……我怕别人说长公主府寒酸,
会丢了你的面子……”“我的面子?”既明惨笑起来,“我的面子,早就被你和我自己,
一起丢尽了!”他颓然地松开手,跌坐在地,抱着头,发出痛苦的呜咽。这场闹剧,
我没有亲眼去看。是林风回来后,当成笑话讲给我听的。他不仅带回来了周红袖的画像,
还带回来了一个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消息。“殿下,
清河镇根本没有叫周红袖的女子。”“镇上的人说,画像上的女人,
很像半年前在镇西头‘济世堂’药铺里当过一阵子学徒的阿秀。”林风递上一份详细的卷宗。
“这个阿秀,手脚不干净,因为偷药铺的钱被掌柜的赶了出来。有人说,
她好像跟镇上的地痞刘三混在一起。”“我们找到刘三的时候,他已经被人打断了腿,
扔在城外的破庙里。据他交代,是阿秀让他去‘教训’一个落单的富家公子,
然后阿秀再上演一出‘美女救英雄’的戏码。”“那个富家公子,就是既明公子。
”林风顿了顿,继续说道:“至于所谓的‘雪顶红’,更是子虚乌有。济世堂的掌柜说,
那段时间,阿秀只从药铺里偷走了一些最不值钱的止血草和消炎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