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的夜晚来得比以往更晚一些,寒风刮得脸刺痛,许向阳刚从外面回来,正好撞见周蕴从隔壁出来,垂头丧气的。
“怎么了?”
“魏央哥说他不读了。”
许向阳听到这,想到魏央家的情况,可惜地叹了一口气,一瘸一拐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魏央能扛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
“秀桃,有没有多煮点饭?”许向阳进厨房洗了个手,问在炒菜的周秀桃,“魏央回来了,他家什么都没有,让他来家吃口饭吧。”
周秀桃就知道许向阳要是知道魏央回来了,肯定会让人来家吃饭,“煮了他的。”
“小蕴,去叫魏央过来吃饭。”
魏央提了一兜桔子过来,桌上已经摆了一荤一素,五副碗筷,哦,不,筷子多了一双。
许向阳正好端着一碗紫菜汤从厨房出来,看见他手里的满满一大兜的桔子,“怎么还提东西过来?”
魏央笑了笑,没说话,周蕴正在盛饭,冲着魏央挤眉弄眼的。
“去叫你姐吃饭。”
周蕴放下碗,敲了敲许之微的房门,“姐,吃饭了。”
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一道白色的身影出现时,魏央愣了愣,是她——往周家扔鞭炮的漂亮小姑娘。
周蕴的姐不是许安芮吗?
许之微一出现,家里的气氛瞬间有些凝结,她坐下,放在她面前的是周家最小的一个碗,只有半碗米饭。
许向阳伸手拿过那双多出来的筷子,夹了一只鸡腿放进许之微的碗里,“小微多吃点肉。”
许之微没有拒绝,埋头吃饭。
许向阳习惯了她冷淡的反应,把另一只鸡腿夹给了周春桃,“孩子妈,你也多吃点肉。”
周春桃满面春风地瞪了他一眼,夹起鸡腿塞周蕴碗里,“我这么大个人了,吃什么鸡腿,小蕴还在长身体,小蕴吃。”
周蕴盯着碗里的鸡腿,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以前家里的鸡腿也是这么分的,可自从两个姐姐互换回来后,他妈再把鸡腿夹给他时,他开始有点坐立不安,总觉得这鸡腿噎嗓子。
他悄悄觑了坐在他对面的许之微一眼,她面无表情,沉默吃着鸡腿,似乎与他们有一层看不见的膜,隔在他们中间,把他们隔成了两个世界。
对他分了一只鸡腿,没有任何意见,这才放心地大口啃着鸡腿。
魏央没有看到许安芮,知道现在不是问的时候,沉默地吃着饭,周家比以往的任何时候还要安静,只能听到细微的吞咽的声音。
许之微吃完鸡腿,筷子只伸向那盘鸡肉,继续吃。
回到塘头村四十多天,就她回来那天和年三十吃了两顿肉,这是第三顿。
长这么大,她也是头一回知道,她竟然有一天会馋肉。
在塘头村这个山连着山的地方,有钱想吃肉都找不到地方买,全靠家里养的这几只鸡。
母鸡都得养到老得下不了蛋了才杀,今天这一顿大概是开学前的狂欢,怕她和周蕴在学校吃不好,提前给他俩补身体的。
一想到这,许之微对未来的日子不抱有任何期望,她长这么大才知道,原来还有地方连吃肉都费劲,进城更费劲,自行车都得蹬半天,而且一天只有一趟班车,必须早早就等在大路上,经常性地错过,许之微也由此打消了进城耍的念头,老实待在这个小山村里。
吃过饭,周蕴洗完碗,跟着魏央回了隔壁,他情愿待在魏央只有几把烂凳子的家里,也不乐意待自己家。
“魏央哥,要不我跟你一起去打工吧。”周蕴费了老鼻子劲才考上高中,现在读高一,学习跟不上,期末考的成绩都不敢告诉他爸,就怕听到他爸唉声叹气。
他自认不是读书那块料,一心想走出大山,去见识一下外面的花花世界。
魏央还没说话,门口传来一声嗤笑,“你妈让吗?”
周清华拎着两袋肉和三瓶汽水走了进来,“小屁孩子,打什么工,好好读书,将来考个大学读读。”一边说着一边把另一袋子打开,放到大黑狗跟前,“大黑,这是你的。”
大黑站起身,埋头干饭。
他妈确实不会让他出门打工的,周蕴愤愤不平地接过汽水,在凳子上一磕,瓶盖掉了,微小的汽泡在瓶中炸开,冒出轻微的哔剥声,“你们这次去矿上,挣了不少?”都买上肉了。
下矿等同于跟阎王签了生死状,所以当矿工的工资比其他工种要高,魏央和周清华长得比较壮实,力气大,是下矿的一把好手,矿长一瞅他俩就收下了,周蕴原本也想跟着去的,他妈不让,就怕出事。
周清华找了一圈,在墙角找到几双筷子,不嫌弃地拿去厨房,想洗一洗,结果发现盛水的水缸不见了,原地只剩下一个圆圆的印子,“......草,那帮玩意儿连水缸都给抬走了。”
厨房里只剩下砌的灶台还在,本该放锅的地方露出黑洞洞的圆口以及冰冷的柴灰。
周清华骂骂咧咧地回屋里,只好学着周蕴用手抓肉吃。
“村里都在传许安芮是京市千金大**,回去享福了,真的假的?”周清华一边吃肉一边拿起汽水跟两人碰了碰。
许安芮跟周清华和魏央同年,都在读高三,周清华一回来听到这个劲爆的消息,马不停蹄找了过来,想从周蕴口中听到真实的八卦。
周蕴翻了个白眼,“是不是你嫂子那个大喇叭说的。”
周清华也没向着闻如玉,毕竟周蕴说得是事实,他嫂子那张嘴,十里八乡的出了名,也不知道他哥看上她哪一点。
魏央看了周蕴一眼,周蕴立马得波得波地把前因后果一五一十地如倒豆子般痛快地倒了出来。
“你爸带你妈回京市认亲,你妈提前发动,在半路的卫生所生孩子,然后跟有钱人家的孩子抱错了?!有钱人咋在卫生所生孩子?不应该去大医院吗?”周清华一脑门子的问号,觉得这事听着比看故事会还要离谱。
许向阳是当年下乡的知青,腿的残疾,干不了什么农活,幸好脸还算长得不错,被周春桃招为上门女婿,加上是知识分子,便留在村小里当了老师,一干就是十几年。
知青批量回城那年,许向阳带着怀孕的周春桃回京市想谋个发展,不知怎么的又回来了,半道在卫生所生了孩子,结果还跟别人抱错了,一错就是十八年。
周蕴用力拍了他的背一巴掌,“别一惊一乍的,这有什么的,那个有钱人家也不是一开始就是有钱人呀,这不是改革春风吹大地,赶上好时机,人家去京市做小生意,发达了。”
“所以我说你们也别去矿上打工了,就应该南下或者北上,去大城市闯一闯,他们都说那里遍地是黄金,只要肯干,保证发财。”
魏央掀起眼皮,睨了他一眼,“你姐说的?”
周蕴噎了噎,刚刚挺直的背瞬间塌了,“怎么可能,她回来这四十来天,说过的话加起来都没有十句,我都怀疑她这么不爱说话,口水都要捂臭了。”
见过许之微的魏央:“......”你姐要是知道你这么说她,鞭炮会扔进你被窝里,炸得你满**开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