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时琛,陆氏集团现在的掌权人。这个位置来得不算光彩,
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这样——不是靠我一刀一枪拼出来的,而是父亲玩够了,随手丢给我的。
当然,他没明说“玩够了”这三个字,
但从他常年不着家、电话里永远是酒气和陌生女人的笑声来看,这就是最直白的潜台词。
我对这个家没什么感情。母亲在我六岁那年就走了,拖着两个大行李箱,
在玄关处最后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不舍,但更多的是解脱。她说:“时琛,
妈妈去很远的地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很远的地方”意味着什么,
只知道第二天醒来,再也闻不到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
餐桌上的煎蛋也换成了保姆敷衍的白粥。后来才明白,她是受不了父亲无休止的背叛,
那种在深夜里躲在卧室偷偷哭、白天还要强装笑脸应付社交的日子,她熬不下去了。
她去了国外,起初还寄过明信片,上面是埃菲尔铁塔、自由女神像,字迹从工整到潦草,
最后彻底断了联系。我不怪她,换作是我,大概也会逃得远远的。父亲于我而言,
更像个符号。他会在股东大会上意气风发地拍板决策,
也会在醉酒后拉着我的手说些没头没尾的忏悔,可转天就又出现在娱乐版头条,
身边换了新的女伴。我们的关系在我八岁那年彻底降到冰点。那天是周末,
我提前从兴趣班回来,想给父亲一个惊喜,
却在书房撞见他和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抱在一起。阳光透过百叶窗,
在他们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那画面像一根生锈的钉子,狠狠扎进我眼里。
女人的笑声很刺耳,父亲的手放在不该放的地方,我手里的模型飞机“啪”地掉在地上,
他们转过头,脸上的惊慌转瞬即逝,父亲甚至皱着眉呵斥我:“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从那天起,我对女性产生了一种生理性的排斥。不是厌恶,是本能地想躲开。
和女同学说话会浑身不自在,握手时指尖碰到皮肤会像触电一样缩回,更别提什么亲近。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用书本和习题填满所有时间,后来是工作。大学毕业后直接进了陆氏,
从基层做起,用三年时间爬到副总裁的位置,再到父亲半推半就地把总裁印信交到我手里。
整个过程,我身边的助理、特助全是男性,会议室里如果有女性客户,
我会尽量让副总去对接,实在避不开,也会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目光只落在对方的眉心。
所有人都说陆总冷漠禁欲,像块捂不热的冰,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冰层底下,
是八岁那年留下的、不敢触碰的伤口。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住在市中心顶层的大平层,
落地窗外是万家灯火,屋里却常年只有智能音箱的提示音。
冰箱里永远只有矿泉水和即食鸡胸肉,衣柜里的西装按颜色深浅排列得一丝不苟,
连拖鞋摆放的角度都要和鞋柜边缘对齐。我以为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用工作麻痹神经,
用距离保护自己,直到那场暴雨。那是个周五的晚上,我刚结束一个跨国视频会议,
窗外的雨下得像要把整座城市掀翻。车开上滨江大道时,一道惨白的闪电劈下来,
正好落在车头前方三米处。我听见“滋啦”一声脆响,电流仿佛顺着轮胎钻进车里,
眼前瞬间一片空白,紧接着是剧烈的撞击感——我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的VIP病房,消毒水的味道呛得我皱眉。特助陈默红着眼圈守在床边,
见我醒了,差点跳起来:“陆总!您可醒了!您昏迷了三天,医生说能醒过来就是奇迹!
”我动了动手指,右臂有些发麻,肩膀上缠着纱布,医生说是轻微电击灼伤,没什么大碍。
住院的一个星期里,除了陈默汇报工作,没人来看过我。父亲打了个电话,
语气随意得像在问天气:“醒了就好,公司的事别耽误。”我“嗯”了一声,直接挂了电话。
出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是片漫无边际的花海,薰衣草的紫色铺到天边。
有个女孩站在花海中央,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松松地挽着,几缕碎发垂在脸颊边。
她转过身,阳光落在她脸上,我看得一清二楚——唇瓣像刚摘的樱桃,红得透亮,
皮肤白得像雪,脸颊带着点婴儿肥,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露出两颗小小的梨涡。
她朝我走过来,步子轻快,裙摆扫过花丛,带起一阵香风。我居然没有躲开,
甚至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她在我面前站定,仰头看着我,眼睛里像盛着星星。
“你终于来了。”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像棉花糖。没等我反应过来,
她的手轻轻抚上我的耳朵,指尖带着点凉意,顺着耳廓滑到脖颈,
再往下……那触感陌生又强烈,像电流窜过四肢百骸,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不是花香,是刚晒过的被子混着牛奶的清香。我下意识地想抱住她,
可刚伸出手,梦就醒了。窗外天已经亮了,我猛地坐起来,额头上全是汗。更让我难堪的是,
床单上一片濡湿的痕迹。我愣了半天,一股羞耻感涌上来。活了三十年,
我从没对谁有过这种反应,更何况是个梦里的女人。我冲进浴室,把水温调到最低,
冰冷的水浇在身上,却压不住心底那股异样的悸动。我以为这只是个偶然,
是被雷劈中后的应激反应。可接下来的日子,那个女孩每晚都会出现在我梦里。
有时候是在海边,她赤着脚踩水,裙摆被浪打湿;有时候是在图书馆,她趴在桌上睡觉,
阳光照得她睫毛像小扇子;但无论场景怎么变,她的样子始终清晰——唇红齿白,肌肤胜雪,
带着点婴儿肥,笑起来有梨涡。梦里的接触也越来越亲密,她会靠在我怀里,
冰凉的手牵着我的手,那种贴近的感觉,舒服得让我不想醒来。每天早上醒来,
床单上的痕迹都在提醒我昨晚的“失控”。我开始烦躁,甚至厌恶这样的自己。
我一向能掌控一切,可现在,一个不存在的女人却搅乱了我的生活。我去看了心理医生,
是业内很有名的张医生。我没说具体的梦境,只说自己最近睡眠不好,
对女性的排斥似乎有了变化。张医生听完我的童年经历,沉默了很久,说:“陆先生,
你不是厌女,是害怕。害怕重蹈母亲的覆辙,害怕亲密关系里的背叛。那个梦,
可能是你潜意识里对正常情感的渴望。试着和女性正常接触看看,也许会有帮助。”我试过。
陈默给我介绍过客户,是个很干练的女律师,我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
可她递文件时指尖不小心碰到我的手,我还是像被烫到一样缩回了。饭局上有女伴敬酒,
我能躲就躲,实在躲不开,也只是沾沾嘴唇。几次下来,我彻底放弃了。
比起和现实中的女人打交道,我好像更愿意沉溺在那个梦里。至少在梦里,我不会紧张,
不会排斥。这种状况持续了三个月。我开始失眠,白天靠黑咖啡提神,
晚上在健身房待到筋疲力尽,试图用疲惫压制梦境,可没用。闭上眼,
她的样子还是会准时出现。我甚至能记住她耳后那颗小小的痣,像颗没长熟的小黑豆。
转机出现在一个周一的上午。人事部把新招聘的简历送过来,让我过目。最近公司在扩张,
需要招个总裁助理,之前的助理家里有事请了长假。我没抱什么期待,随手翻着简历,突然,
一张照片让我停住了手。照片上的女孩对着镜头笑,眼睛弯成月牙,露出梨涡。唇红齿白,
肌肤胜雪,脸颊带着点婴儿肥,耳后那颗小黑痣……和我梦里的女孩一模一样!
我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手指有些发颤。简历上写着她的名字:沈心悦。24岁,
普通二本毕业,之前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履历很普通,甚至可以说不起眼,
放在一堆名校毕业生里,毫不出众。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是真的存在的。“这个沈心悦,安排面试。”我把简历递给陈默,
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陈默愣了一下:“陆总,
她的条件……好像不太符合我们的要求。”“我知道。”我看着他,“让她来。
”陈默没再多问,点了点头。面试那天,我特意推迟了上午的会。
沈心悦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西装套裙,头发扎成马尾,显得干净利落。她走进来的时候,
有点紧张,手紧紧攥着包带,眼睛不敢直视我。“陆、陆总好,我是沈心悦。
”就是这个声音。软软糯糯的,和梦里一模一样。**在椅背上,
努力让自己的目光看起来自然:“为什么想来陆氏?”“因为……陆氏是行业里的标杆,
能在这里工作是我的梦想。”她的脸颊有点红,“我知道自己可能不够优秀,但我会努力学,
什么活都能做。”她很坦诚,甚至带着点笨拙的真诚。和那些面试时夸夸其谈的人不一样。
我又问了几个问题,她回答得不算出彩,但逻辑清晰,态度认真。最后,
我说:“明天可以来上班了。”她愣住了,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不敢相信:“真、真的吗?
”“嗯。”我点头,看着她瞬间亮起来的眼睛,心里那片冰封的地方,好像有了一丝松动。
沈心悦成了我的助理。她确实如面试时所说,很努力。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公司,
把我的办公室打扫得一尘不染,咖啡永远温度刚好,文件整理得井井有条。她话不多,
但很细心。我开会时她会默默记好要点,我随口提过一句某家店的三明治好吃,
第二天早餐就出现在桌上,我对花粉过敏,她会提前把办公室里的鲜花换成假花。
她性格很开朗,午休时会和其他同事说说笑笑,笑声像风铃一样清脆。偶尔加班晚了,
我会看到她和父母视频,语气雀跃:“爸、妈,我今天又学到新东西了!陆总人特别好,
一点都不凶……嗯,工资也很高,你们放心吧,我能照顾好自己。”有一次我路过茶水间,
听到她在打电话,大概是和父母说被录用的事,声音里满是激动:“我真的太幸运了,
好像中了彩票一样!本来以为肯定选不上的,没想到……陆总是个很好的人呢。
”**在门外,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原来在她眼里,我是个“很好的人”。
我开始制造和她接触的机会。以前出差我从不带助理,现在每次都点名让她跟着。
理由很充分:“你刚入职,多跟着见见世面,熟悉业务。”她信以为真,
每次都准备得格外仔细,行程表、资料、备用药品,一样不落。在外地,晚上没事的时候,
我会说:“附近有家餐厅不错,一起去吃吧,算工作餐。”她起初有点拘谨,
后来慢慢放松下来,会和我聊些工作之外的事。她说她老家在南方的小城,
父母开了家炸鸡店,生意很好,她是独生女,从小被宠着长大。说这些的时候,
她的眼睛里闪着光,那是被爱包围的孩子才有的光芒。我羡慕她。羡慕她有完整的家庭,
有父母的疼爱,羡慕她能那么坦荡地笑,那么轻易地相信别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
我紧绷的神经会不自觉地放松,那种生理性的排斥,好像也消失了。但我没表现出来。
从小的经历告诉我,任何情绪都不能外露,提前被看穿,就会陷入被动。我像个耐心的猎人,
慢慢靠近,一点点渗透她的生活,让她习惯我的存在。我会记得她不吃香菜,
记得她来例假时会肚子疼,记得她喜欢喝温的奶茶。她加班晚了,
我会“顺路”送她回家;她感冒了,我会让陈默去买感冒药,
说是“公司福利”;她负责的项目出了点小错,我没有批评她,只是说:“没关系,
下次注意,我相信你。”我能感觉到她的变化。她看我的眼神不再只有敬畏,
多了些别的东西,有点像好奇,又有点像依赖。开会时会偷偷看我,
被我发现了就赶紧低下头,耳朵红得像熟透的苹果。我们之间的氛围,开始变得有些微妙,
像隔着一层薄薄的纱,谁也没捅破。一次去邻市谈合作,对方很热情,饭局上不停地劝酒。
我胃不太好,不能多喝,沈心悦看出来了,主动站起来:“王总,陆总他最近胃不舒服,
这杯酒我替他喝了,您别介意。”说着,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她的酒量显然不好,几杯下去,
脸颊就红扑扑的,眼神也开始发飘。散场后,我把她送回酒店房间。她站在门口,
摇摇晃晃的,嘴里还念叨着:“陆总,我没醉……合同的事,明天一定没问题……”“嗯,
我知道。”我扶着她的胳膊,把她带到床边坐下。灯光下,她的脸红得像熟透的桃子,
长长的睫毛垂着,呼吸有点急促。我看着她的脸,和梦里的样子一点点重合,
尤其是耳后那颗小黑痣,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显眼。就是她。不会错的。
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她的脸颊。皮肤软软的,暖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