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仙抢亲我家傻白甜》林初初赤炎方休by斯塔克大楼听我说故事免费看

发表时间:2026-02-08 15: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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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搬来我家对门的傻白甜,胸大无脑,厨艺感人,偏偏对我发起了疯狂的投喂攻势。

直到一个自称千年狐妖的红衣“古风帅哥”出现,非说她是他的命定之人,要把她强行带走,

我才发现这姑娘体质有点特殊。为了保护她,我被迫假扮她男友,结果狐妖是个顶级恋爱脑,

天天在我俩面前上演霸总抢亲戏码,而我这个假男友,好像……也越来越入戏了。

1“轰隆”一声巨响,伴随着一股浓烈的焦糊味,我认命地放下手里的泡面,冲向了对门。

这是林初初搬来我隔壁的第三天,也是她第三次试图点燃她的厨房。

我一脚踹开那扇根本没锁的门,浓烟扑面而来。烟雾缭绕的厨房里,

一个娇小的身影正手忙脚乱地挥舞着锅铲,那画面,与其说是在救火,

不如说是在为火势加油助威。“林初初!”我一声怒吼,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

夺下她手里的锅盖,对着已经窜起火苗的油锅猛地盖了下去。火灭了。世界安静了。

我转过身,看着那个脸上沾着黑灰,眼眶里包着一汪泪,像只受惊小兔子的女人,

太阳穴突突直跳。【大姐,你上辈子是灶王爷的仇家吗?三天炸两次厨房,你是来历劫的吧?

】林初初怯生生地抬头看我,白皙的脸蛋被熏得像只小花猫,

那对本就波澜壮阔的胸脯因为急促的呼吸,起伏得更加惊心动魄。

她手里还捏着半截烧焦的玉米,可怜巴巴地递到我面前。“方休……对不起……我又搞砸了。

这个……这个给你赔罪,虽然糊了,但应该还能吃。”我看着那根黑炭一样的玉米,

又看看她那双清澈又愚蠢的眼睛,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血液在头顶嗡嗡作响,

我真想揪着她的领子问问她,到底是谁给她的勇气,让她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大**,

非要挑战厨神争霸赛的。但我最终只是深吸一口气,从她手里拿过那根“生化武器”,

面无表情地扔进垃圾桶。“以后别做饭了。”我的声音冷得像冰,“你想吃什么,叫外卖。

或者,我做给你。”林初初的眼睛瞬间亮了,像是黑夜里被点亮的星辰。她用力点头,

声音又软又糯:“真的吗?方休你太好了!那你等我一下!”说完,

她转身跑进还没散尽硝烟的厨房,在一片狼藉中翻箱倒柜。片刻后,她捧着一盒草莓走出来,

献宝似的递给我。“这个!这个是奖励你的!我昨天刚买的,特别甜!”我看着她捧着草莓,

指尖因为紧张而微微泛白,手背上还有刚才被油星溅到的红点。那双眼睛里,

是纯粹得不掺一丝杂质的讨好和感激。心脏像是被一只温热的手轻轻捏了一下,有点痒,

还有点麻。【真是个傻子。】我心里这么想着,手却不受控制地接过了那盒草莓。“知道了。

”我别过脸,不敢再看她,“下次小心点。”从那天起,

我的生活彻底被这个叫林初初的女人搅乱了。她像一只黏人的小猫,

每天准时准点地出现在我家门口,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我进行“投喂”。

今天是超市买的进口樱桃,明天是网红店排队两小时才买到的蛋糕,后天是她自己……哦不,

她自己尝试**失败后,紧急下单的豪华海鲜外卖。我拒绝过,警告过,甚至把门反锁过。

但没用。她总有办法把东西塞到我手里,然后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

好像我只要说一个不字,她就能当场哭出来。我一个靠写代码维生的孤僻死宅,

哪见过这阵仗。渐渐地,我从烦躁,到无奈,再到……习惯。习惯了每天有人按门铃,

习惯了冰箱里塞满不属于我的零食水果,习惯了那个傻乎乎的女人,用她笨拙的方式,

一点点挤进我的生活。这天晚上,我刚解决完一个程序漏洞,正准备泡碗面犒劳自己,

门铃又响了。我打开门,林初初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个保温桶,脸颊泛着可疑的红晕。

“方休,我……我今天炖了鸡汤,邻居阿姨教我的,我保证这次没有问题!你尝尝?

”她身上穿着一条软绵绵的珊瑚绒睡裙,勾勒出玲珑有致的曲线。

刚洗过的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洗发水馨香。那香味像一根羽毛,

轻轻搔刮着我的鼻腔,也搔刮着我的心。我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要命……这女人是故意的还是天生的?】我接过保温桶,指尖不经意间触碰到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我的手很烫,那瞬间的温差,让一股细微的电流从指尖窜遍全身。

林初初“呀”了一声,闪电般缩回手,脸更红了,像熟透的苹果。“那……那你喝,我,

我先回去了!”她结结巴巴地说完,转身就跑,动作快得像身后有鬼在追。

我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保温桶,一股热气从桶盖的缝隙里冒出来,

暖烘烘的。我忍不住笑了一下。也许,有这样一个傻乎乎的邻居,也不赖。

我端着鸡汤回到桌前,拧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我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味道竟然……还不错。看来那位邻居阿姨是位高人。我正喝得暖心暖胃,窗外,

一道红色的影子一闪而过。我动作一顿,眼神瞬间冷了下来。那不是错觉。

一股非人的、带着侵略性的气息,正迅速逼近。我放下汤勺,起身走到窗边,

拉开窗帘的一角。楼下,路灯昏黄的光晕里,站着一个男人。

他穿着一身极其考究的红色古装长袍,衣袂上用金线绣着繁复的流云纹。一头墨色长发未束,

随意地披散着,衬得那张脸俊美得有些妖异。他正仰着头,

一双狭长的、泛着淡淡金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初初的窗户。那眼神,不是欣赏,

不是爱慕,而是一种……看中了猎物的、志在必得的占有。我的五脏六腑都像被冰水浇透。

【妈的,果然来了。】林初初这种百年难遇的“纯灵之体”,

简直就是黑暗里的一盏千瓦大灯,对这些妖魔鬼怪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我早就该想到的。

我以为我逃离了那个家,就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看来,是我想得太简单了。2第二天一早,

我被门**吵醒。我顶着一头乱毛打开门,

林初初那张放大的、带着甜美笑容的脸就撞了进来。“方休,早上好!我们一起去上班吧?

”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扎成了俏皮的马尾,脸上画着淡妆,

看起来青春又明媚。只是,她身上那股属于“纯灵之体”的、清甜的气息,

比昨天更加浓郁了。这对于那些东西来说,无异于一桌满汉全席。我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

看向走廊的尽头。那里空无一人,但空气中还残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妖气。

昨晚那个红衣男人,来过。我的心脏猛地一沉。“以后,”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没有我的允许,不准给任何人开门。不管是谁,不管用什么理由。

”林初初被我严肃的表情吓了一跳,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啊?为……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懒得解释,直接拉着她的手腕把她拽进我的屋子,

然后“砰”地一声关上门。“你今天请假,待在我家,哪里也不准去。

”“可是我的全勤奖……”“我赔你双倍。”林初初被我这套霸道的组合拳打懵了,

愣愣地站在玄关,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我没理她,径直走到阳台,从一个积满灰尘的木箱里,

翻出了一串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桃木手串。这是我十八岁那年,老爷子硬塞给我的东西。

我嫌它土,一次都没戴过,没想到今天竟然派上了用场。我回到林初初面前,抓起她的手,

不由分说地将手串戴在了她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不准摘下来。洗澡也一样。

”手串触碰到她皮肤的瞬间,上面雕刻的符文闪过一道微不可见的金光,随即隐去。

林初初手腕一凉,好奇地拨弄着那串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珠子:“这是什么?”“传家宝,

辟邪的。”我随口胡诌。“哦……”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又抬起头,小声问,“方休,

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我看着她担忧的眼神,心里那点烦躁突然就散了。【麻烦?

我就是最大的麻烦。】我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不关你的事,

小孩子别问那么多。”就在这时,门铃又响了。我和林初初同时一愣。

她下意识地就要去开门,被我一把按住。“我说了,别动。”我走到门边,

通过猫眼向外看去。门外站着的,正是昨晚那个红衣男人。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视线,

微微勾起唇角,冲着猫眼露出了一个堪称颠倒众生的笑容。那双金色的眼眸里,

是毫不掩饰的挑衅。【操。】我心里骂了一句,打开了门。“你找谁?”我堵在门口,

冷冷地看着他。男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番,眼神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

仿佛在看一只不值一提的蝼蚁。“你就是那个凡人?”他开口,声音清冷又华丽,

像玉石相击,“把我的女人,还给我。”我差点被他气笑了。【你的女人?

你问过人民币的意见了吗?还凡人,你以为你在演仙侠剧啊,中二病。】“你哪位?

”我揣着兜,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大清早的跑来认亲?走错门了吧。

”男人的眉头蹙了起来,显然对我的态度很不满。

他身上那股强大的妖气开始不受控制地外泄,压得人胸口发闷。

屋里的林初初似乎也感觉到了不适,小声地问:“方休,是谁啊?我怎么觉得……有点冷?

”“没事,”我回头安抚她,“一个推销的,我马上打发他走。”说完,

我重新看向那个男人,压低了声音:“收起你那套,这里不是你的地盘。她不属于任何人。

现在,立刻,从我眼前消失。”我的话音刚落,男人那双金色的瞳孔骤然紧缩。他笑了,

笑意却未达眼底:“区区一个凡人,口气倒是不小。你凭什么?”“凭……”我顿了顿,

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念头。直接动手?不行,动静太大,会吓到林初初,

还会引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跟他讲道理?更不行,

跟一个活了不知道几百上千年的老妖怪讲道理,等于对牛弹琴。唯一的办法,

就是用他能理解的、并且在乎的“人类规则”来解决问题。电光火石之间,

一个荒唐又大胆的念头从我脑海里冒了出来。我猛地转身,

一把将屋里探头探脑的林初初拽了出来,当着红衣男人的面,用力将她搂进怀里。

林初初猝不及防,整个人都撞进了我的胸膛。她身上那股好闻的馨香瞬间将我包围,

温软的身体紧紧贴着我,隔着薄薄的衣料,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剧烈的心跳。我的心跳,

也漏了一拍。【豁出去了!演戏就要演**!】我低下头,嘴唇几乎要贴上林初初的耳朵,

用一种极其暧昧的语气,在她耳边轻声说:“宝贝,别怕。跟这位先生说,我是谁。

”林初初的身体瞬间僵硬,一股热气从脖子根一直蔓延到耳尖,整个人都快要烧起来了。

她结结巴巴地,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他是我……男、男朋友。

”我满意地勾起嘴角,抬起头,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

挑衅地看向门口那个已经气到脸色发青的男人。“听到了吗?

”我搂着林初初的手臂又紧了紧,感受着怀里的人儿轻微的颤抖,“她是我的女朋友。现在,

你可以滚了。”红衣男人的眼神,像是要在我身上戳出两个洞。

空气中那股强大的妖气几乎凝成了实质,走廊的声控灯开始疯狂闪烁,

发出“滋滋”的电流声。他死死地盯着我,又看了看我怀里那个已经把脸埋进我胸口,

不敢见人的林初初,手腕上那串桃木珠子,正在散发着微弱却坚定的光芒。良久,

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很好。”说完,他深深地看了林初初一眼,

那眼神复杂得让我看不懂。有愤怒,有不甘,还有一丝……受伤?然后,他猛地一甩袖子,

转身化作一道红光,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世界,再次恢复了平静。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感觉后背已经湿透了。怀里的人儿动了动,小声地问:“他……他走了吗?”“走了。

”我松开她,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我们之间过分亲密的距离。林初初抬起头,

一张脸红得像要滴出血来。她不敢看我,眼神四处乱瞟,双手紧张地绞着衣角。

“那……那个……方休……刚刚……谢谢你……”“不用。”我打断她,

“刚才只是权宜之计,你别当真。”我说完这句话,心里莫名地有点不是滋味。

林初初的肩膀垮了一下,眼里的光也暗了下去。她“哦”了一声,声音低得像蚊子叫。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我清了清嗓子,试图打破这该死的沉默:“总之,

这几天你先住我这儿,等事情解决了再说。”“嗯。”她点点头。“你的房间在隔壁,

被子什么的都是新的。”“嗯。”“饿了吗?我去给你做点吃的。”“嗯。

”看着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心里更烦了。【我他妈刚才到底在期待什么?

】我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转身走进了厨房。我没看到,在我转身之后,林初初抬起头,

看着我的背影,眼神里充满了困惑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桃木手串,又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颊,

嘴里小声地嘀咕着:“假的……吗?”3同居生活,就这么荒唐地开始了。

为了防止那个红衣男——我后来从他泄露的妖气中判断出,他是一只道行极深的狐妖,

暂且称他为“赤炎”——再次找上门,我让林初初暂时搬进了我的次卧。起初,

我们都有些不自在。我一个独居惯了的男人,家里突然多出一个活色生香的大姑娘,

走到哪里都飘着一股甜丝丝的香味,说实话,挺折磨人的。尤其是在早上,

我睡眼惺忪地走出房间,总能看到她穿着可爱的卡通睡衣,

在客厅里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伸展运动。那窈窕的曲线,随着她的动作若隐若现,

总让我的目光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而林初初,似乎比我更紧张。她走路都踮着脚尖,

说话声音比平时小了八度,看见我就脸红,活像一只闯入狼窝的小白兔。但这种尴尬,

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赤炎,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似乎笃定了我跟林初初的关系是假的,

开始用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试图“抢”回他的女人。第一天,我正在客厅敲代码,

阳台的落地窗突然被人“咚咚咚”地敲响了。我抬头一看,

赤炎那张俊美无俦的脸正贴在玻璃上,对着屋里的林初初笑得花枝招展。【大哥,

这里是二十三楼!你是蜘蛛侠吗?】林初初吓得尖叫一声,直接躲到了我的身后。

我黑着脸走过去,拉开窗户:“你有完没完?”赤炎无视我,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初初,

手里还捧着一束……开得极其艳丽,一看就不是凡品的红色花朵。“初初,此乃昆仑血昙,

千年一开,赠予你,可保你容颜不老。”他深情款款地说。

林初初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你快下去!太危险了!”我一把抢过那束花,

直接扔了出去:“我们家初初天生丽质,不需要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还有,以后离她远点,

不然我报警了!”说完,我“砰”地一声关上窗,拉上了窗帘。第二天,

我带着林初初去超市采购。刚走到小区楼下,一辆骚包至极的红色跑车就一个急刹车,

停在了我们面前。车门打开,赤炎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名牌西装,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学聪明了,知道穿现代人的衣服了。但他显然没学到精髓,因为他那头飘逸的长发,

在现代都市里,依旧扎眼得像个异类。“初初,”他靠在车门上,

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我带你去吃全城最好的法餐。”林初初躲在我身后,

小声说:“方休,我不想去。”我拍了拍她的手,上前一步,挡在她面前:“不好意思,

这位先生。我女朋友不喜欢吃西餐,她就喜欢我做的家常菜。”赤炎的脸又黑了。

“凡人的食物,粗鄙不堪,如何能与琼浆玉液相比?”【呵,傻X。】我懒得跟他废话,

直接拉着林初初,绕过他的跑车,扬长而去。第三天,

第四天……赤炎的“追求”手段层出不穷。送夜明珠,送千年人参,甚至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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