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尾灯消失在公路尽头,像两只红色的眼睛,嘲笑着我的愚蠢。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狱警老张从值班室窗口探出头:“苏哲,你还在这儿干嘛?赶紧走吧,别在门口待着。”
我弯下腰,一张一张捡起地上的钞票。手指碰到冰冷的柏油路面,硌得生疼。一万块,厚厚一沓,是我在监狱里七年也攒不到的钱。
不,这不是钱。这是耻辱。是李明达甩在我脸上的耻辱。
但我还是捡了起来。因为我需要钱。我全身上下,只有出狱时监狱发的五百块路费,和这一万块耻辱。
帆布包里,是七年前的衣服,现在已经小得穿不下。一部坏掉的手机。几封薇薇的信——现在想起来,最后那封信是三年前。信很短,说工作忙,可能不能常写信了。
我当时还在想,她一定很辛苦,我要快点出去,照顾她。
傻瓜。苏哲,你真是天字第一号傻瓜。
我把钱塞进口袋,拎起帆布包,沿着公路走。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
监狱在城郊,离市区有二十公里。没有公交车,没有出租车。我只能走。
走到第一个路口时,下雨了。淅淅沥沥的春雨,打在身上冰冷刺骨。我没有伞,也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路两边是荒芜的农田,远处有几个废弃的工厂。
七年,这座城市变了太多。我记忆中的地标消失了,新的高楼拔地而起。我像个穿越时空的旅人,迷失在自己的故乡。
走了大概两个小时,雨停了,天也黑了。我终于看到公交站牌,有一班车可以到市区。
等车的时候,我看到了站牌上的广告。房地产广告,模特是李明达公司的Logo——“明达地产”。广告语很刺眼:“筑梦家园,温暖每一个家庭”。
呵。筑梦。他筑的是我的噩梦。
公交车来了,空空荡荡。我投了币,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霓虹闪烁,这座城市繁华得陌生。
我掏出那部诺基亚,按了按开机键。没反应。电池早就坏了,但我一直留着,因为这是薇薇送的。她说:“想我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
现在,我连她的号码都不记得了。七年,每个月只有一次通话机会,我背得滚瓜烂熟的那串数字,此刻在脑海里模糊不清。
或者说,是我刻意模糊了。
公交车驶过市中心,我看到了“夜色”酒吧。招牌换了新的,但位置没变。那晚我就是在这里,为了一个女人,毁了自己的一生。
不,不是毁了自己的一生。是替别人背了锅,还把自己的女人送进了别人怀里。
“翠湖山庄到了,有下车的乘客请准备。”
报站声把我拉回现实。翠湖山庄,李明达全家福里的别墅区。鬼使神差地,我下了车。
小区门口气派非凡,大理石柱子,喷泉,保安亭里站着穿制服的年轻人。我这样的穿着,这样的帆布包,一看就不是这里的住户。
但我还是走了过去。
“请问找谁?”保安拦住我,眼神警惕。
“我……我找李明达。”我说。
保安上下打量我,目光在我洗得发白的衬衫和破旧的帆布包上停留了几秒:“李总?您有预约吗?”
“没有。我是他朋友。”
“朋友?”保安显然不信,“李总的朋友我都认识,没见过您。您贵姓?”
“我姓苏。”
保安回到亭子里,打了个电话。我隐约听到他说:“……门口有个人,说姓苏,找李总……穿着不像……好的,明白。”
他放下电话,走出来,脸色比刚才更冷:“李总说不认识姓苏的,请您离开。”
不认识。
三个字,像三记耳光。
我站在豪华小区门口,像个小丑。保安的手已经按在警棍上,随时准备驱逐我这个“可疑人物”。
转身离开时,我看到小区里开出来一辆车。白色奔驰,车牌号尾数668。
车窗半开着,我看到了后座上小女孩的侧脸——婷婷,李明达的女儿。她趴着车窗,好奇地看着外面的世界,然后看到了我。
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秒。
她眨了眨大眼睛,然后转头对车里说了什么。车窗迅速升了上去,奔驰加速驶离,消失在夜色中。
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也不想知道。
我继续走,漫无目的。街道两旁的店铺灯火通明,情侣手牵手走过,家庭提着购物袋说笑,学生背着书包追逐。
每个人都有去处,只有我没有。
我想起爸妈。李明达说我家的房子拆迁了,爸妈呢?他们现在住在哪里?
我走进一家还开着门的便利店,想用公用电话。但发现,我连爸妈的电话号码都不记得了。七年,监狱里只能接电话,不能打。每个月爸妈会打一次电话过来,但我从来没有机会问他们的新号码。
“老板,能查一下苏建国家的电话吗?”我问柜台后的中年男人。
他头也不抬:“不晓得,我们这不查这个。”
“那有电话本吗?”
“现在谁还用电话本?都用手机了。”他瞥了我一眼,“你外地来的?”
我没回答,买了瓶水,走出便利店。
夜越来越深,气温越来越低。我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冻得发抖。我需要找个地方过夜。
走过一条巷子时,我看到一家小旅馆,招牌灯坏了一半,“安旅”变成了“女台”。门口贴着价格:单人间80,钟点房50。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一万块钱,推开玻璃门。
前台是个烫着卷发的大妈,正在看电视剧。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和保安一样警惕。
“住店?”
“嗯,单人间。”
“身份证。”
我掏出刚出狱时监狱归还的身份证。大妈接过去,在机器上刷了一下,然后脸色变了。
她盯着屏幕,又盯着我,眼神复杂。
“你……刚从里面出来?”她压低声音。
我知道她在说什么。前科人员,身份证一刷,系统里会有记录。
“今天刚出来。”我如实说。
大妈犹豫了一下,把身份证还给我:“不好意思,没房间了。”
“可是招牌上写着有空房。”
“就是没了,你走吧。”她的声音变冷,低头继续看电视剧,不再理我。
我站在前台,看着她。她也用眼角余光瞥我,手放在柜台下面,可能握着什么防身的东西。
我转身离开。
第二家旅馆,同样的情节。第三家,连门都没让我进,门口的保安直接挥手赶人。
“去去去,这里不住你这种人。”
“我这种人?”我看着他。
“劳改犯,别以为我不知道。”保安四十多岁,膀大腰圆,“赶紧走,别影响我们做生意。”
我站在深夜的街头,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出狱不是重生,是另一种徒刑的开始。这个社会已经给我贴上了标签——劳改犯,危险分子,不受欢迎的人。
最后,我在一个二十四小时自助银行里过了第一夜。蜷缩在角落里,听着ATM机不时发出的“请取回您的银行卡”的提示音,数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凌晨四点,我被冻醒了。站起来活动僵硬的身体时,从玻璃反光里看到自己的脸——胡子拉碴,眼窝深陷,三十二岁的人看起来像四十岁。
这就是我。坐了七年牢,一无所有,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的苏哲。
但我不能这样下去。
我要找到爸妈。我要问清楚房子拆迁的事。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还有李明达,林薇薇。
他们不能这样对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