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霍凛回来了。带着北椋的赫赫战功,还有北椋的公主,耶律妩。消息像长了脚的野火,
从朱雀正门一路烧进镇北大将军府的最深处,烧到了我这个废人住的“静思苑”。
我的婢女阿俏哭得眼都肿了,跪在地上,
话都说不囫囵:“**……将军他……他怎么能这样!”我正坐在窗边,用一把小银剪,
修剪着一盆半死不活的兰花。我的手很稳。经脉尽断,武功全废,
这双手连一把三斤重的剑都提不起来了,但拿一把小剪子,还是稳的。“哭什么。
”我轻轻剪下一片枯黄的叶子,声音很轻,像风吹过沙地,“人回来,是好事。
”阿俏猛地抬头,满眼都是不敢置信。她不懂。三年前,霍凛兵败被困燕回山,
北椋三十万大军围得水泄不通。是我,秦筝,单枪匹马,三进三出,
把他从死人堆里捞了出来。也是我,为了给他断后,强行催动秦家禁术《焚血诀》,
以自身武脉为祭,硬生生拖住了北椋第一高手三个时辰。我救回了他,
但也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镇北大将军府那个曾经一剑惊鸿的嫡女秦筝,死了。
活下来的,只是一个连风大点都会咳嗽的药罐子。霍凛曾抱着我,赤红着眼发誓,
此生绝不负我。三年,一千多个日夜。他终于回来了。府门大开,铁甲铮鸣。我没去。
我这副鬼样子,去了也是给他丢人。我就坐在这儿,听着前院的喧闹,
听着那些谄媚的、恭敬的、欣喜若狂的声音,一点点把我的静思苑,变成一座孤岛。
直到夜幕降临,喧嚣散去。我的院门,被一脚踹开。一身玄色锦袍的霍凛站在门口,
身形如松,面容俊朗如昔,只是那双曾盛满星辰的眼睛,此刻,只剩下冰冷的审视。他身后,
跟着一个穿着火红长裙的女人,环佩叮当,眉眼间带着一股草原独有的野性,
像一朵带毒的曼陀罗。是耶律妩。我甚至没力气站起来,只是抬了抬眼皮,看着他。“秦筝。
”霍凛开口了,声音像腊月的冰,“见到本将军,为何不跪?”我笑了。这一笑,
牵动了肺腑,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我用帕子捂住嘴,咳得几乎喘不上气。等我缓过来,
摊开帕子,上面是一滩刺目的暗红。霍凛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是心疼,是厌恶。“怎么,
在本将军面前装可怜?”他身后的耶律妩掩唇轻笑,声音娇滴滴的,
像抹了蜜的刀子:“霍郎,你瞧瞧,姐姐这是怎么了?妹妹一来,她就病成这样,
莫不是不欢迎我?”霍郎。叫得真亲热啊。我把帕子扔在一边,扯了扯嘴角,
看着霍凛:“将军要我跪你?”“放肆!”他厉声喝道,“如今我奉旨娶妩儿为平妻,
按规矩,你见了她,也该行礼。”“平妻?”我重复着这两个字,舌尖尝到了一股血腥味,
“一个敌国公主,当了我大邺战神的平妻?霍凛,你疯了?”“住口!
”霍凛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凶狠,他一步上前,掐住我的下巴,
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秦筝,你以为你还是以前那个高高在上的秦家大**吗?
你现在,不过是个废人!”“要不是你当年擅作主张,冲动行事,
本将军何至于欠下北椋的人情,不得不娶妩!”他每一个字,都像是啐在我脸上的毒汁,
“你不是功臣,你是罪人!是你,让我们大邺蒙羞!”我看着他,看着这张我爱了十年,
为之生,为之死的脸。心口那个三年前就留下的血窟窿,好像又被人狠狠地剜了一刀。不疼。
真的。麻木了。我没哭,也没闹,甚至没再咳嗽。我只是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
平静到诡异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一字一顿地问:“霍凛,你的良心呢?
”他像是被这句话刺到了,猛地松开我,后退了一步。耶律妩赶紧上前扶住他,
柔声说:“霍郎,别跟姐姐置气了,她身子不好。再说,太医不是说了吗,姐姐这病,
是心病,是当年杀了太多人,煞气缠身,才落下这病根。她……也是个可怜人。”煞气缠身?
好一个煞气缠身!霍凛的脸色变了,他看着我,眼神里最后一点挣扎,也熄灭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合着恐惧和憎恶的复杂情绪。他信了。他信了我是个被血腥污染了的,
不祥的女人。“来人。”他冷冷地开口,声音不带一丝温度,
“把这个女人身上所有红色的东西,都给我烧了!从今天起,她不准再踏出静思苑半步!
”他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她不是喜欢舞刀弄枪吗?
把她那把‘惊鸿’剑拿来,当着她的面,给我一寸寸地,折断。”2惊鸿剑,
是我十六岁的及笄礼,我爹,镇国公秦卫亲自为我铸的。剑长三尺三,重七斤四两,
剑身淬了北海的寒铁,挥舞时有龙吟之声。我曾用它,在演武场上,一剑挑翻了霍凛。那年,
他站在桃花树下,看着我,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他说:“秦筝,你就像这把剑,
光芒万丈。”现在,这把曾为他饮血的剑,被两个家丁抬了进来,扔在我面前的青石板上。
哐当一声。像是砸在我的心上。霍凛站在院中,负手而立,一身的决绝。
耶律妩小鸟依人地靠着他,嘴角噙着一抹胜利的微笑,像是在看一出好戏。“折。
”霍凛吐出一个字。一个身强力壮的家丁走上前,拿起惊-鸿,用膝盖顶住剑身,双臂发力。
剑身微微弯曲,发出一阵不堪重负的嗡鸣。那家丁憋红了脸,青筋暴起,可惊鸿剑依旧坚韧。
“废物!”霍凛怒斥一声。另一个家丁也赶紧上前,两人合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铮——”一声哀鸣。不是断裂,是剑身弹开,将两个家丁都震得倒退几步,
狼狈地摔在地上。耶律妩惊呼一声:“哎呀,好凶的剑!不愧是姐姐的佩剑,都说神兵有灵,
它是不是……不想被折断呀?”这话像是在求情,可每一个字眼,都在火上浇油。
霍凛的脸色更难看了。他觉得,这是惊鸿在当众打他的脸,是死物在替我这个旧主鸣不平。
他的占有欲和那可笑的自尊心,被彻底激怒了。“拿锤子来!”他低吼道。很快,
一把沉重的铁锤被拿了过来。霍凛亲自接过,一步步走到惊鸿剑前。他高高举起铁锤,
肌肉贲张,眼神里满是摧毁的欲望。“秦筝,你看好了。”他回头看我,
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不能被摧毁的。包括你那点可怜的骄傲。
”我没看他。我的目光,一直落在那把剑上。我看见剑身上,还残留着一道浅浅的划痕,
那是三年前在燕回山,为他挡下致命一击时留下的。我的手,在袖子里,死死地攥成了拳。
指甲掐进肉里,可我感觉不到疼。“不要……”我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破锣,“霍凛,
别动它。”他笑了,笑得畅快又残忍。“现在知道求我了?晚了!”铁锤,带着风声,
呼啸而下。“住手!”一声暴喝从院外传来。我爹,镇国公秦卫,一身风尘,甲胄未卸,
提着马鞭就冲了进来。他身后,跟着我大哥秦风。“霍凛!你敢!”我爹气得浑身发抖,
一马鞭就抽了过去。霍凛侧身躲开,鞭子抽在地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印子。“岳父大人,
这是我的家事。”霍凛冷冷地说道。“家事?”我爹的眼睛都红了,“你娶敌国公主是家事?
你软禁我的女儿是家事?你要毁了筝儿的佩剑,也是你的家事?”“筝儿为你自废武功,
为你守了三年活寡!你就是这么对她的?你的良心被狗吃了!”我爹一生戎马,性如烈火,
此刻更是怒不可遏。霍凛却只是冷笑:“岳父慎言。我娶耶律公主,是圣上亲赐的婚。
至于秦筝……她冲动妄为,害我大邺男儿枉死,让我霍家蒙羞,我没休了她,
已经是念在旧情了。”“你!”我爹气得扬起马鞭,又想抽他。“爹。”我开口,叫住了他。
我爹回头,看到我苍白的脸,眼中的怒火瞬间变成了滔天的心疼。“筝儿……”我扶着门框,
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出去。每走一步,双腿都像针扎一样疼。我走到惊鸿剑旁边,
蹲下身,用袖子,轻轻拂去剑身上的灰尘。动作温柔,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然后,
我抬起头,看着霍凛。没有眼泪,没有愤怒。“霍凛,这把剑,是我爹送我的。
你没资格动它。”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但是,”我话锋一转,
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它饮过你的血,也救过你的命,留着,确实晦气。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霍凛。他大概以为我会哭,会闹,会抱着剑求他。可我没有。
我捡起地上的那把铁锤。很沉。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勉强举起来。“这把剑,伤过你,
也救过你。如今,你不要它了。”我的目光扫过霍凛,又落在耶律妩身上,“也好。
旧的东西不扔掉,新的东西,怎么登堂入室呢?”耶律妩的脸色微微一变。我对着霍凛,
笑得更灿烂了。“将军,看好了。”说完,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铁锤狠狠地砸了下去。
“当!”一声巨响,震得人耳膜发疼。火星四溅。铁锤被弹开,我的虎口瞬间裂开,
鲜血直流。而惊鸿剑,完好无损。所有人都惊呆了。我扔掉铁锤,看着自己流血的手,
低低地笑了起来。“看到了吗?它不肯断。”我抬起头,目光像淬了毒的刀子,
直直地射向霍凛。“霍凛,你记着。今日你折不断它,他日,你也别想折断我秦筝的脊梁骨。
”3我的话,像一记无形的耳光,狠狠扇在霍凛脸上。他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精彩极了。
我爹趁机上前,一把夺过惊鸿剑,护在身后,怒视着他:“霍凛,今天有我秦卫在,
谁也别想动我女儿的东西!”我大哥秦风也拔出佩刀,横在身前,立场鲜明。
霍凛的亲兵见状,也都握紧了刀柄。小小的静思苑,一时间剑拔弩张。“好,好得很。
”霍凛气极反笑,他盯着我,眼神阴鸷,“秦筝,你真是长本事了。一个废人,
也敢在本将军面前叫嚣。”他挥了挥手,示意亲兵退下。“岳父,今天我给你这个面子。
”他转向我爹,语气生硬,“但是,她是我霍凛的妻子,生是我霍家的人,死是我霍家的鬼。
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说完,他看也不看我一眼,揽着耶律妩的腰,转身就走。那姿态,
仿佛多待一秒,都会被我这个“不祥”之人沾染上晦气。一场风波,暂时平息。
我爹快步走到我身边,看着我流血的手,声音都哽咽了:“筝儿,疼不疼?”我摇摇头,
把手藏进袖子里。“爹,大哥,你们怎么来了?”“我们要是不来,
你是不是就要被他欺负死了!”我哥秦风气得口不择言,“那个白眼狼!早知如此,
三年前就该让他死在燕回山!”“阿风,住口!”我爹厉声喝止。我哥梗着脖子,一脸不服。
我爹叹了口气,扶着我往屋里走,满脸都是疲惫和心疼:“筝儿,跟爹回家吧。这地方,
咱不待了。”回家?我看着这间破败的院子,摇了摇头。“爹,我不走。”“为什么!
”我哥急了,“难道你还对他抱有希望吗?”希望?我笑了。那玩意儿,
早在三年前就随着我一身武功,一起烟消云散了。“哥,你以为,我现在走了,
外面的人会怎么说?”我看着他,慢慢说道,“他们会说,镇北大将军霍凛,战功赫赫,
威名远扬。而他那个原配夫人秦筝,善妒,无能,容不下一个‘平妻’,被夫家厌弃,
赶回了娘家。”“他们会说,我秦家仗势欺人,连圣上赐婚都敢搅黄。到时候,
丢的不仅是我的脸,还有整个镇国公府的脸。”我爹和我哥都沉默了。他们知道,
我说的是事实。自古以来,成王败寇。霍凛是英雄,而我,只是英雄背后那个被抛弃的,
碍眼的“污点”。“那……那怎么办?总不能真让你在这儿受委屈吧?”我哥急得团团转。
“委屈?”我轻轻抚摸着惊鸿剑冰冷的剑身,笑了,“哥,你放心。
能让我秦筝受委-屈的人,还没出生呢。”我把剑递给我爹:“爹,
帮我把惊鸿送回秦家祠堂。从今往后,我秦筝,不再用剑。”我爹愣住了:“筝儿,
你这是……”“旧的篇章,该翻过去了。”我看着窗外,天已经彻底黑了,只有几颗疏星,
冷冷地挂着。“爹,大哥,你们回去吧。记住,无论以后听到什么,都不要插手。
这是我跟霍凛之间的事。”我把他们推出了院子,关上了门。世界,终于安静了。
阿俏给我包扎好伤口,哭着说:“**,你刚才……刚才好吓人。你真的要把剑送走吗?
那可是你的命啊。”命?我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丹田,那里曾经像一团燃烧的火。现在,
只剩下一片死寂的冰。“阿俏,人不能总活在过去。”当晚,霍凛派人送来了一碗汤药。
说是耶律公主亲自为我熬的,安神补气的。汤药是黑乎乎的一碗,散发着一股奇怪的甜腥味。
送药的婆子皮笑肉不笑地说:“夫人,这是公主殿下的一片心意,您趁热喝了吧。”那眼神,
像是在看一个死人。我笑了笑,接过药碗。“替我谢谢公主殿下。”我端着碗,
走到窗边那盆半死不活的兰花前。在婆子惊愕的目光中,我手一斜,把整碗药,
都浇进了花盆里。“**,你这是干什么!”阿俏吓得脸都白了。我把空碗递给那个婆子,
微笑道:“告诉你们公主,药,我喝了。味道……好极了。”那婆子张着嘴,
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只能拿着空碗,仓皇地跑了。阿俏急得快哭了:“**,
你这不是明着跟公主作对吗?万一将军知道了……”“知道就知道。”我看着那盆兰花,
它的叶子,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枯萎,变黑。毒性真烈啊。耶律妩,看来是等不及了。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一个敌国的公主,在我大邺的将军府里,毒杀将军的原配。这出戏,
要是传出去,霍凛这个战神的名号,还要不要了?我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有点意思。
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只不过,现在谁是猫,谁是鼠,还说不定呢。我看着窗外,
月亮出来了。冷冷的,像一把淬了毒的钩子。“阿俏,”我轻声说,“去,
把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树下的土,给我挖开。”4阿俏不明所以,但还是听话地拿了把小锄头,
去了院子。那棵歪脖子树,是我搬进静思苑后,亲手种下的。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在自暴自弃,
种一棵和我一样“残缺”的树。只有我自己知道,树下埋着什么。很快,
阿俏抱着一个半旧的木匣子回来了,满脸都是泥和困惑。“**,这是……”我打开匣子。
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叠厚厚的信纸,还有几本陈旧的册子。这些,是我过去几年,
写给霍凛的信。那时候,他在前线,我在京城。我把我对战局的分析,对兵法的推演,
甚至是一些从古籍里翻出来的,关于排兵布阵的奇思妙想,都写给了他。他曾回信说,
我的这些信,比兵部的十万军粮,还让他安心。我随手拿起一本册子,上面是我亲手绘制的,
北椋边境的地形图,精确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座山谷。这些东西,要是落到有心人手里,
足以给我扣上一顶“通敌”的帽子。当年,我爱他,信他,把自己的所有软肋,
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面前。现在,这些软肋,都可能变成刺向我的刀。“**,
你拿出这些……是要烧了吗?”阿俏小心翼翼地问。“烧?”我笑了,“这么好的东西,
烧了多可惜。”我抽出一张信纸,上面是我用朱砂画的一副行军路线图,
分析的是如何绕过天狼关,奇袭北椋的粮草大营。三年前,我把这个大胆的想法写给霍凛。
他当时回信,斥我异想天开,妇人之见。可一个月前,我听说,
他就是用这个“异想天开”的法子,大破北椋,一战封神。他用了我的计策,却反过头来,
骂我冲动妄为。真是……讽刺啊。我把信纸重新折好,放回匣子里。“阿俏,明天一早,
你去一趟城西的‘百草堂’,找一个叫裴衍的坐堂大夫。”“找大夫?”阿俏眼睛一亮,
“**你终于肯看病了?”我摇了摇头:“不是给我看病。你去了,什么都别说,
就把这个匣子交给他。他看了,自然会懂。”“啊?”阿俏更糊涂了,“**,
这……这能行吗?”“放心,他会懂的。”裴衍。京城最神秘的“神医”。
没人知道他从哪儿来,只知道他医术通天,三教九流,无所不交。更重要的是,
他是七皇子的人。而七皇子,是如今朝堂上,唯一一个敢和霍凛分庭抗礼的势力。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一个废人,想在将军府这个龙潭虎穴里活下去,甚至活得更好,
就必须找到新的靠山。我这是在赌。赌裴衍的野心,赌七皇子的魄力。赌他们看得懂,
我这个“废人”的价值。第二天,阿俏一大早就出去了。我一夜没睡,精神却很好。
院子里那盆被毒药浇灌过的兰花,已经彻底死透了,黑漆漆的,像一具丑陋的尸骸。
我把它连盆一起,搬到了院子最显眼的地方。中午时分,耶律妩又来了。
她今天换了一身淡紫色的长裙,云鬓高耸,珠翠环绕,看起来比昨天更加容光焕发。
她一进院子,就看到了那盆死掉的兰花,脸色瞬间变了。“姐姐,这是怎么了?
”她故作惊讶地问。我正坐在树下看书,眼皮都没抬一下:“哦,昨晚喝了公主送的安神汤,
睡得特别好。许是这花,沾了我的‘神气’,承受不住,就‘安详’地去了吧。”“你!
”耶律妩气得脸都绿了。她没想到,我竟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挑衅她。“秦筝,
你别不识好歹!本公主好心为你调理身子,你竟敢……”“公主殿下。”我合上书,抬起头,
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说,要是我现在‘不小心’暴毙了,我爹和我哥,会不会一怒之下,
把你这个‘嫌疑人’,撕成碎片?”耶律妩的脸色,瞬间煞白。她不是傻子,
她知道镇国公府的势力。她敢给我下毒,是笃定我不敢声张,只能吃个哑巴亏。可她没料到,
我是个疯子。一个不怕死的疯子。“你……你敢威胁我?”她色厉内荏地说道。
“谈不上威胁。”我重新打开书,语气平淡,“只是提醒公主殿下,这里是大邺,
不是你的北椋草原。做事之前,最好先掂量掂量后果。万一玩脱了,霍将军……可护不住你。
”耶律妩被我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最后只能恨恨地跺了跺脚,带着人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
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冷。耶律妩,你的段位,太低了。跟我玩心计?你还嫩了点。黄昏时分,
阿俏回来了。她一脸的兴奋和神秘,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成了!
”我心里一松,但面上不显:“怎么说?”“我把匣子给了那个裴大夫,他看完之后,
什么都没问,就给了我这个。”阿俏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瓷瓶。“裴大夫说,
让您每日清晨,取一滴,滴在茶水里。他说……他说这叫‘以毒攻毒’。”我接过瓷瓶,
拔开塞子,一股极淡的,类似雪松的冷香,飘了出来。不是药。我笑了。裴衍,
果然是个聪明人。他看懂了我的“投名状”,也给出了他的回应。他给我的,不是解药,
而是一种慢性毒药。一种能让我的身体,呈现出“中毒已深”的假象,
却又不会真正伤及性命的毒。他这是在告诉我:好戏,他入股了。而且,他要帮我把这出戏,
演得更真一点。“**,这……这真的是毒药啊?能喝吗?”阿俏快急哭了。“放心,
死不了。”我盖上瓶塞,心情前所未有的好,“阿俏,去,把我们最好的茶拿出来。明天,
有好戏看了。”5第二天一早,我用裴衍给的“毒药”,兑了一杯茶。那茶水依旧清澈,
只是闻起来,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冷香。我刚喝下没多久,霍凛就来了。他一个人来的,
没带耶律妩。换了一身藏青色的常服,少了几分将军的杀伐之气,多了几分世家公子的俊逸。
他似乎是想缓和关系。可惜,我不想。“身体好些了?”他站在院中,看着我,
语气有些生硬。我没回答,只是突然捂住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这一次,不是装的。
那“毒药”入喉,像是点燃了一根引线,将我体内淤积的伤痛,全都引爆了。
五脏六腑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攥住了。疼。钻心的疼。我咳得眼前发黑,一口鲜血,
直接喷了出来,溅在面前的石桌上,像一朵妖异的梅花。霍凛的脸色,终于变了。
他一个箭步冲上来,扶住我摇摇欲坠的身体:“秦筝!你怎么了?”他的手触碰到我的胳膊,
很烫,带着他一贯的强势。我下意识地想推开他。可我没有力气。我只能软软地靠在他怀里,
感受着他身上传来的,久违的龙涎香的气息。真可笑。三年前,我最贪恋的,就是这个怀抱。
现在,我只觉得恶心。“快……快叫太医!”霍凛冲着门外大吼。
“不用了……”我虚弱地抓住他的衣袖,摇了摇头,“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没用的。
”我的声音,气若游丝,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霍凛的身体僵住了。他低头看着我,
眼神复杂到了极点。有震惊,有怀疑,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慌乱。“是她,对不对?
”他突然问,声音压得很低,“是耶律妩?”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我只是看着他,
惨然一笑,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比任何指控,都更有力。果然,
霍凛的呼吸,一下子变得粗重起来。他大概是想到了昨天,耶律妩送来的那碗“安神汤”。
他想到了那盆死掉的兰花。他再蠢,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一个是他刚刚捧在手心里的新欢,
一个是他亏欠良多的原配。新欢给他下毒,想弄死原配。这要是传出去,
他这个镇北大将军的脸,往哪儿搁?我能感觉到,他抱着我的手臂,在微微发抖。他愤怒,
但更多的,是恐惧。他怕事情闹大,怕我爹和我哥借题发挥,怕七皇子那边抓住他的把柄。
就在这时,裴衍来了。他一袭白衣,纤尘不染,提着药箱,步履从容,仿佛不是来诊病,
而是来赏花的。“裴某听闻将军夫人身体不适,特来探望。”他对着霍凛,
不卑不亢地拱了拱手。霍凛看到他,眼神一瞬间变得警惕而锐利:“你怎么来了?
”“受人之托。”裴衍的目光落在我脸上,轻轻“咦”了一声,
“将军夫人这脉象……有点意思。”他没有说“中毒”,只说“有意思”。这三个字,
却比“中毒”更让霍凛心惊肉跳。这意味着,这件事,裴衍知道了。裴衍知道了,
就等于七皇子知道了。霍凛的脸,彻底黑了。裴衍给我搭了脉,又看了看我的眼睛,最后,
从药箱里拿出一套银针。“将军,夫人体内有一股奇特的‘寒气’,正在侵蚀她的心脉。
若不及时驱散,恐怕……命不久矣。”他一边说,
一边慢条斯理地将银针一根根刺入我周身的穴位。他的动作很轻,很稳。银针入体,
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四肢百骸,压制住了那股翻江倒海的剧痛。我知道,这是他独门的手法,
用内力暂时封住了毒性。他在帮我,也在警告霍凛。——人,我能救。但救不救,
得看我的心情。霍凛死死地盯着裴衍的手,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需要什么药材,
你尽管开。将军府,什么都拿得出来。”这是在服软了。裴衍笑了,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
“药材是小事。”他拔出银针,收回药箱,“只是这‘寒气’的源头,若是不除,
裴某医术再高,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他站起身,看着霍凛,意有所指地说道:“将军府,
似乎……不太干净啊。这等阴邪之气,不该是英雄府邸该有的东西。”说完,
他冲我点了点头,转身,施施然地走了。留下霍凛一个人,站在原地,脸色铁青。
我能感觉到,他心里的天平,已经开始倾斜了。为了一个北椋公主,得罪了镇国公府,
又被七皇子抓住了把柄,甚至可能赔上自己的名声。这笔买卖,不划算。霍凛,
你是个聪明人。你会怎么选呢?**在软枕上,闭着眼,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弧度。
好戏,才刚刚开始。6霍凛最终还是没把事情闹大。
他只是把耶律妩禁足在了她自己的院子里,对外宣称,公主水土不服,需要静养。我知道,
这不是因为他还顾念我的死活,而是裴衍的出现,让他投鼠忌器。他怕了。这让我心情很好。
接下来的几天,将军府风平浪静。霍凛没再来过,耶律妩也没再作妖。我乐得清静,
每日喝着裴衍给的“续命汤”,表面上病得奄奄一息,实际上精神一天比一天好。
阿俏却急得不行。“**,将军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既不惩罚公主,也不来看您,
就把事情这么压下去了?”我一边逗弄着笼子里的一只百灵鸟,
一边慢悠悠地说道:“他不是压下去了,他是在等。”“等什么?”“等一个机会,
一个能名正言顺地,把耶律妩这个烫手山芋扔掉的机会。”霍凛是个极度爱惜羽毛的人。
他现在不能动耶律妩,因为那是圣上赐婚,代表着两国邦交。如果无缘无故地处置了她,
就是抗旨,就是破坏邦交。所以,他需要一个理由。一个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的理由。
比如……耶律妩自己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你的意思是……将军在等公主犯错?
”阿俏似懂非懂。我笑了笑,没说话。有些事,点到为止。我需要的,就是在这段时间里,
好好“养病”,让我“中毒已深”的形象,深入人心。这样,等到耶律妩真的“犯错”时,
所有人都会觉得,是她狗急跳墙,罪有应得。我每天都会让阿俏去百草堂“取药”。
名义上是取药,实际上,是和裴衍互通消息。我把我对霍凛的了解,对朝局的看法,
写在纸条上,藏在药方里。而裴衍,则会告诉我一些朝堂上的动向,
以及……七皇子的下一步计划。我们就像两个最默契的棋手,隔空对弈,而整个京城,
都是我们的棋盘。这种感觉,很奇妙。比舞刀弄枪,更让我着迷。这天,
阿俏又从百草堂回来,脸上带着一丝古怪的神情。“**,今天……将军也在百草堂。
”我手里的鸟食顿了一下:“哦?他去做什么?”“奴婢不知。奴婢去的时候,
他正在和裴大夫说话。裴大夫看到我,就让我先回来了,药是后来让伙计送来的。
”阿俏把一个新药包递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除了常规的药材,还多了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只有四个字。“北山,秋猎。”我盯着这四个字,瞬间明白了。机会,来了。
北山秋猎,是皇家每年最重要的活动之一。皇帝会带领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前往北山行宫,
进行为期三天的狩猎。这不仅是一场娱乐,更是一场权力的展演。谁的骑射功夫好,
谁猎的猎物多,谁就能在皇帝面前大出风头。往年,这个风头,都是霍凛的。但今年,
不一样了。七皇子裴衍,也要参加。更重要的是,按照惯例,重臣家眷,也可随行。霍凛,
一定会带上耶律妩。因为耶律妩是北椋人,天生擅长骑射,这是她一雪前耻,
重新博取圣心和霍凛欢心的最好机会。而我……一个“身中剧毒,命不久矣”的废人,
自然是被排除在外的。这,就是我的机会。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反击的机会。“阿俏。
”我站起身,目光灼灼,“去,把我那身最破旧的衣服找出来。还有,去厨房要些锅底灰来。
”“**,你要这些做什么?”阿俏满脸不解。我笑了,笑得像只小狐狸。
“当然是……给自己加点戏啊。”三天后,秋猎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我站在静思苑的门口,看着霍凛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劲装,英姿勃发。他身边,
是同样一身骑装,更显娇俏动人的耶律妩。两人并驾齐驱,郎才女貌,像一对神仙眷侣。
而我,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脸上抹着锅底灰,头发也乱糟糟的,
混在洒扫的下人堆里,像个最卑微的蝼蚁。霍凛的目光,从我身上一扫而过,没有半分停留。
或许,他根本就没认出我。也是。在他心里,我大概早就成了一粒,可以随时碾死的尘埃。
我低下头,掩去眼中的锋芒。霍凛,耶律妩。好好享受你们最后的风光吧。因为,北山猎场,
将会是你们的……修罗场。7秋猎的队伍走后,将军府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我换下那身破烂衣服,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阿俏一边给我擦着头发,
一边忧心忡忡:“**,你真的有把握吗?万一……万一失败了怎么办?”“没有万一。
”我闭着眼,享受着难得的放松,“阿俏,记住,永远不要给自己留‘万一’这条后路。
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到极致。”接下来的两天,我哪里也没去,就在院子里看书,喝茶,
养精蓄锐。第三天,也就是秋猎的最后一天。我算着时间,估摸着他们快要返程了,
才开始行动。我找出一身男装换上,又用裴衍给的一种特制药水,在脸上涂抹了一番。
镜子里的人,皮肤蜡黄,眉毛粗黑,颧骨也显得高了些,嘴角还有一颗假痣。完完全全,
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毫不起眼的男人。“**,你……你这是要出府?
”阿俏惊得嘴巴都合不拢。“嗯。”我压低嗓子,声音变得有些粗嘎,“阿俏,我走之后,
你就待在院子里,谁来都说我病重卧床,不见客。记住,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慌。
”我从后门溜出将军府,在约定的地点,找到了一匹裴衍早就为我备好的马。我翻身上马,
动作有些生疏,但还算利落。经脉虽废,但那些刻在骨子里的记忆,还在。我一路疾驰,
赶在黄昏之前,到达了北山脚下。按照裴衍给的地图,我没有走官道,而是抄小路,
进了一片密林。这片林子,是猎场的禁区。因为里面,住着一头“怪物”。
一头被霍凛亲手射瞎了一只眼睛,性情暴戾的白额吊睛虎。这头老虎,是霍凛的“心病”。
三年前,他意气风发,想猎此虎,作为送给我的聘礼。结果,却差点命丧虎口。
是我及时赶到,才救下他。但也因此,彻底激怒了这头百兽之王。从那以后,它盘踞在禁区,
时常下山伤人,成了北山猎场最大的隐患。每年秋猎,皇帝都会下旨悬赏,谁能猎杀此虎,
赏黄金万两,官升三级。无数英雄好汉,都折在了它手里。霍凛更是视其为奇耻大辱,
发誓总有一天,要亲手了结它。而我今天,就是来“帮”他的。我在林中穿行,很快,
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我下了马,拨开草丛。不远处,一个巨大的身影,
正趴在溪边喝水。正是那头独眼猛虎。它比三年前,更加壮硕,身上布满了旧伤,
平添了几分狰狞。它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猛地回头,剩下那只独眼,迸射出凶残的光芒。
一声虎啸,震得整个林子都在发抖。我没有动。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它,然后,从怀里,
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竹哨。这是我秦家独有的,用来驯养猎鹰的骨哨。吹响它,
可以发出一种人耳听不到,但野兽极其敏感的次声波。我将骨哨放在唇边,轻轻吹响。
没有声音。但那头猛虎,却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瞬间炸了毛。
它烦躁地在原地打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眼神里的凶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