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夫君南宫瑾是修真界少见的天才。
他十五岁会凝气御剑,十七岁觉醒武魂,二十一岁,已是名扬修真榜的天下第一剑。
而我,只是他家拿三袋大米从村里换来的普通农女。
南宫家主找仙人算过八字,说我夫君弱冠前有大劫,需要人冲喜。于是我就这样成了夫君的童养媳。
进他家时,我十七,夫君十四。
离开他家时,我的夫君已二十有一。
二十一岁,正是男人年少有为,风光无限的年纪。所以我夫君的身边,理所当然的有了适合他的真命天女。
那人是公孙家的贵女,有着同样优秀的家世、人人夸赞的根骨。两人志同道合,郎才女貌,站在一起,连路过的狗都得夸一句般配。
令人艳羡。
我听人说,他们在每次的历练中配合默契,队伍修整的时候,经常会携手钻小树林,早已是众人眼中心照不宣的有情人。
我还听人说,等这次山海城剿匪大战后,夫君就会去公孙家登门提亲,八抬大轿地娶公孙凤歌为妻。
挺好的。
南宫瑾有了般配的人疼,我不嫉妒,反而很欣慰。
欣慰之余,我还很自觉地在他们凯旋的前一日就收拾好了行囊,为马上要进门的主母腾地方。
毕竟我与夫君的婚姻关系虽然无名又无实,可主母进屋,若与我同住一个屋檐下,到底是膈应的。
我既无才华,也无美貌,但我胜在有自知之明。
我知道此时自己走还能留点尊严,比等着南宫瑾来撵,有骨气得多。
我背着行囊纵马在山路上疾驰,想在日落前赶到码头,搭上前往京饶的货船。从此山高水远,与君长诀。
这段感情我努力过,最终后来者居上,我被淘汰出局。
如今独自离开,已是我的认知里,能想到的最体面的方式。
但终究还是体面失败。
半路上,我搅了我夫君的好事儿。
估计是出门没看黄历,天不时地不利人也不和,所以我的马才会好死不死地接住了一个从山崖上决绝跳下来的男人。
而那个男人,又好死不死的,正是我家那位以为心爱人死了,自己也活不下去,打算随她去死的夫君南宫瑾。
两人到死都互相抱在一起,好似梁祝化蝶的现实版。
在亲眼见过这种场面之前,我一直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在亲眼见过这种场面之后,我为他们的爱情动容。
也为我那匹被当成肉垫砸死的小白马惋惜。
计划好的货船没坐成,我被来寻人的家丁,随南宫瑾一起带回了南宫家。
破坏了夫君的殉情,我惴惴不安,夜里做梦都梦到他拿着那柄璋华剑往我脖子上抹,边抹边阴沉着眉眼骂我,“容音,你是嫉妒吧,你嫉妒我爱凤歌,不想我俩在地府团聚,故意拆散我们!”
我大喊冤枉说我不嫉妒,南宫瑾却硬说我嫉妒。
我俩就这样“嫉妒”“不嫉妒”地对话了几百个来回,最后到天亮,我醒了。
我是醒了,可南宫瑾还睡着。
他躺床上一动不动,药汤丸子灌下去了许多都不见好。
“估计是心死了,没有求生意识了。”我想。
公孙凤歌被带回了自己家,南宫家就我一个跟南宫瑾还沾点关系的女人了。管家实在是没得选了,才选了我贴身服侍南宫瑾。
他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什么大战里出了内奸,凤歌**中招被俘,南宫瑾救她出来后,她却被妖气迷了心智,给了南宫瑾一刀。
什么后来南宫瑾昏迷,她以为南宫瑾死了,所以悔恨之下,自己捅了自己,两人这才抱在一起的。
管家说到这里就没后文了,但后文,我自己能脑补出来。
按照我看过的画本子,剧情肯定是公孙凤歌自杀完,南宫瑾又活了,见心爱的女人死自己怀里了,他也不想活了,就殉情抱着人跳下来了。
这样形成闭环,就对得上她们可歌可泣的爱情了。
“总之,家主一定会醒过来的。”话题不知何时绕到了这里,管家望了望南宫瑾,又望了望我,“所以夫人,你别哭了。”
南宫家的老管家姓金,他待人友善,喊人喜欢用尊称,连路过的乞丐老头被他看着了,都能叫对方一声叔。所以他叫我夫人,也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纯礼节而已。
我懂。
所以我没纠正他的礼貌。
我吸了吸鼻子,只纠正了他后面那句话,“我没哭,只是风大,沙子吹到眼睛了。”
说完就拿袖子擦了擦脸上因为风沙沾到的水。
金管家叹了口气,“你跟家主一样,性子都倔。心里的想法与嘴上说的,始终是不一致的。”
姜还是老的辣,看人真准。
就比如我现在心里想的就是南宫瑾还是晚点醒吧,这样我还能多跳腾几天,不至于被罚。可现实中,我却揪着他床榻上的褥子,喊着夫君快回来。
夜里我又做了梦,梦到南宫瑾前一刻朝我笑,说,“音音,我只有你了。来,到我怀里来!”后一刻就厌恶地躲开我的触碰,说,“一个下人,真把自己当根葱了。滚,滚出我的视线!”
在每晚被不同的梦境折磨下,我终于受不了了,跑出去打听公孙家那位的消息。
好在被我得知公孙凤歌没死。
守卫说,公孙家丧幡都挂起来了,但那凤歌**有天神庇佑,竟在棺材里又缓了过来。只是身体很虚弱,躺床上还起不来,靠昂贵汤药养着,不知何时才能下地。
这真是个好消息。
公孙凤歌何时能下地不重要,毕竟只要有爱,南宫瑾又有脚,他完全可以主动跑着过去见他心上人的。
所以我对着南宫瑾咬耳朵,“阿瑾,你的凤歌还活着,你快醒过来吧。我保证会乖乖离开,不会再妨碍你们的。”
话音落下的瞬间,我瞧见南宫瑾睫毛颤动了一下,然后手指,轻轻勾了勾我的指尖。
几天汤药无起色,一声凤歌病乍愈。
果然,话本子里说得没错,真爱才是救命的良药啊。
我盯着南宫瑾缠过来的那根手指,突然就泣不成声。
不是委屈,我真的真的,只是,喜极而泣。
我像一个见证者,为他俩伟大的爱情欢呼。经此一劫,我的夫君和他的爱人,一定会情比坚金,此生长顺。
可我还是祝福早了。
因为醒过来的南宫瑾,失忆了。
他忘记了公孙凤歌,也忘记了他是个难得一见的天才。
却独独还记得——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