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红技校那年秋章节目录小说-林薇文俊免费阅读全文

发表时间:2026-02-11 1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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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见的秋季:粉笔灰里的心动1999年的秋天来得早,梧桐叶刚染上浅黄,

就被风卷着铺满了城南技校的碎石路。九月的阳光温温吞吞,透过斑驳的树影,

落在教学楼二楼的销售实务课教室窗台上。文俊是踩着预备铃进的教室。他刚从乡下转来,

身上还带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攥着皱巴巴的报到单,额角沁着一层薄汗。

教室里闹哄哄的,男生女生三五成群地凑着,嗑瓜子的声音、说笑声混在一起,

像一锅煮沸的粥。他有些局促,站在门口扫了一圈,

最后目光落在了靠窗的一个空座位上——那是立夏旁边的位置,

立夏正和前排的同学聊得热火朝天,压根没注意到门口的他。那个座位外侧坐着个女生,

正低头整理着课本。她的头发是乌黑的马尾,垂在后背,阳光落在她白皙的侧脸上,

连细小的绒毛都看得清。她的手指纤细,正一页页地翻着泛黄的《市场营销基础》,

嘴角微微抿着,带着点认真的劲儿。文俊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轻轻敲了敲桌子:“同学,请问这里有人吗?”女生抬起头,眼睛像浸在水里的黑葡萄,

亮闪闪的。她看了看文俊,又看了看旁边的空位,摇了摇头:“没人,你坐吧。

”声音软软糯糯的,像初秋的风拂过耳畔。文俊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他放下书包,

小心翼翼地坐下,生怕弄出太大的动静。“我叫文俊,刚转来的。”他主动开口,

想打破这份尴尬。女生闻言,又抬了抬头,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梨涡:“我知道,

班主任王老师刚才点名了。我叫林薇。”旁边的立夏这才转过头,

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文俊的肩膀:“新同学啊,以后咱仨就是同桌啦!我叫立夏,热烈欢迎!

”文俊被她的热情逗笑,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不少。原来她记住了。文俊心里偷偷乐了一下,

耳根有点发烫。那时候的技校,课程不算紧。销售科的课,

多半是李老师在讲台上唾沫横飞地讲着推销技巧,底下的学生听得昏昏欲睡。

文俊却是个例外,他底子薄,生怕跟不上,每节课都听得格外认真,笔记记得密密麻麻。

林薇也是个用功的姑娘,她的课本上画满了五颜六色的记号,重点部分还用红笔圈了又圈。

立夏则截然相反,上课总爱偷偷看小说,被老师点名时,全靠林薇在底下小声提醒。

劳动委员余华倒是个勤快人,课间总忙着检查卫生,看到地上有粉笔头就弯腰捡起来,

一丝不苟的样子,常被同学们打趣“比班主任还尽职”。两人的熟悉,是从一支粉笔开始的。

那天李老师让上黑板写销售案例分析,文俊被点到名,慌慌张张地站起来,

手里的粉笔却断成了两截。他站在黑板前,脸涨得通红,手里捏着半截粉笔,

半天写不出一个字。台下传来几声低低的哄笑,前排的捣蛋鬼张强还吹了声口哨,

他的头埋得更低了。就在这时,一只手从旁边伸了过来,递过来一支完整的白粉笔。

文俊愣了愣,转头看见林薇站在他身侧,眼神里没有嘲笑,只有温和的鼓励:“用这个吧,

写得清楚。”他接过粉笔,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指,冰凉的触感,

像电流一样窜过四肢百骸。他定了定神,在黑板上写下歪歪扭扭的字迹,

心里却全是刚才那一瞬间的悸动。从那以后,两人渐渐熟络起来。课间的时候,

文俊会给林薇带自家腌的咸菜,装在玻璃罐子里,咸香爽口。

林薇则会把家里做的豆沙糕偷偷塞给他,用油纸包着,还带着温热的甜香。

立夏每次都凑过来打趣:“哟,又偷偷摸摸分好吃的,也不知道给我留一份!

”惹得两人脸颊发烫。他们一起在食堂排队打饭,林薇不爱吃肥肉,

文俊就把自己碗里的瘦肉夹给她;文俊的数学不好,林薇就拿着草稿纸,

一道题一道题地给他讲,声音细细的,耐心得很。余华偶尔会加入他们的行列,

拿着劳动工具,跟他们念叨班里的卫生死角,说着说着就聊到了销售课的知识点,

倒也不算枯燥。他们会一起去图书馆,在落满灰尘的书架间找销售相关的旧书。

阳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落在地上,形成一块块明亮的光斑。文俊会偷偷看林薇,

看她认真看书的样子,看她发丝上沾着的细小灰尘,心里软软的,像揣了一团棉花。

林薇也会偷偷打量文俊。看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球鞋,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样子,

汗水浸湿了他的发梢,阳光洒在他的肩膀上,透着一股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她会把绣了一半的手帕藏在身后,脸颊发烫,生怕被他看见。那时候的喜欢,

是藏在眼神里的,是躲在课间十分钟的悄悄话里的,是粉笔灰落在肩头,

却舍不得拍掉的小心翼翼。他们都知道对方的心思,却都默契地没有说破。仿佛只要不说,

这份懵懂的情愫就能永远停留在这个枫红的秋季,停留在城南技校的教室里。

日子像流水一样淌过,梧桐叶从浅黄变成了深红,最后簌簌地落了一地。秋风吹过,

带着一丝凉意,文俊和林薇的关系,也在这微凉的风里,悄悄发酵着。

第二章告别会:未说出口的暗恋与那封藏头诗时间过得飞快,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窗外的梧桐叶落了又长,春去秋来,两年的技校时光就走到了尽头。2001年的夏天,

蝉鸣聒噪得厉害,空气里弥漫着离别的气息。毕业告别会定在离校前的最后一个晚上,

地点就在学校的大礼堂。礼堂里挂满了彩色的气球和彩带,

黑板上用粉色的粉笔写着“毕业快乐”四个大字,

那是班长初秋特意找美术班的同学帮忙写的,字里行间透着活泼。

角落里的录音机放着流行的《同桌的你》,旋律悠扬,却带着点伤感。

文俊和林薇坐在礼堂的后排,立夏夹在他们中间,却难得的安静。周围的同学吵吵嚷嚷,

有人在起哄唱歌,有人在互相写同学录,还有人偷偷抹着眼泪。余华则忙着来回穿梭,

给每个同学发毕业纪念册,手里还攥着一沓没发完的照片,额角沁着汗珠。

文俊的手里攥着一个信封,信封是白色的,边角被他捏得有些发皱。里面是他写了又改,

改了又写的一封信,还有一张他偷**的林薇的照片——那是上次春游的时候,

林薇站在桃花树下笑,他用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买的傻瓜相机拍的。

他好几次想把信封递给林薇,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他怕,怕自己的心意说出口,

连朋友都没得做;怕毕业之后,两人天各一方,这份喜欢,终究是一场空。林薇坐在旁边,

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她的书包里,放着一条她织了半个月的围巾,藏青色的,

是文俊喜欢的颜色。她也想把围巾送给他,想告诉他,这两年的时光,

是她青春里最明亮的日子。可她也没勇气,她看着文俊英挺的侧脸,看着他眉头微蹙的样子,

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酸酸涩涩的。立夏看出了她的心思,偷偷戳了戳她的胳膊,

低声说:“喜欢就说啊,憋着多难受。”林薇却只是摇了摇头,红了眼眶。

晚会进行到一半,班长初秋拿着话筒走上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

咱们玩个游戏吧——真心话大冒险!活跃活跃气氛!”话音刚落,台下就响起一片欢呼。

灯光暗了下来,手电筒的光在人群里晃来晃去,最后落在了林薇的身上。“林薇!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初秋扯着嗓子喊。周围的同学跟着起哄,林薇的脸一下子红了,

她低着头,小声说:“真心话。”“那我问你,”初秋坏笑着,眼里满是八卦的光芒,

“在学校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偷偷喜欢过班里的某个人?”这话一出,

礼堂里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林薇的身上。文俊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他攥着信封的手,指节都泛白了。立夏也屏住了呼吸,紧紧盯着林薇。林薇的头埋得更低了,

她的目光偷偷瞟了一眼旁边的文俊,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声音细若蚊蚋:“有”。

哄笑声再次响起,有人追问是谁,林薇却红着脸,怎么都不肯说了。余华刚好走到附近,

笑着打圆场:“哎哎哎,别逼人家姑娘了,留点悬念多好!”手电筒的光又晃了起来,

这次落在了文俊的身上。“文俊!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初秋的声音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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