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知夏,在海边小镇开了家叫“第七年”的书店,临街的玻璃窗擦得透亮,
午后阳光斜斜落进来,落在泛黄的书页上,混着咸湿的海风,连尘埃都慢了下来。
今天是我来这里的第七年零三天,也是沈砚离开的第七年。书店刚开门,
门口就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是隔壁花店的阿婆,手里攥着一束新鲜的雏菊,
花瓣上还沾着露水。“知夏,刚摘的,放你店里添点生气。”阿婆笑着把花递过来,
眼神里藏着几分心疼,七年了,她总怕我一个人撑不住。我接过花,找了个陶瓷花瓶插上,
雏菊的清香漫开来,冲淡了书墨的厚重。“谢谢阿婆,晚上给你带刚烤的蔓越莓饼干。
”我声音温软,嘴角弯起浅浅的弧度,指尖拂过花瓣时,忽然想起以前沈砚总说,
我笑起来的时候,比窗边的花还好看。阿婆摆摆手,
临走前又叮嘱了一句:“最近台风要来了,记得把窗边的东西收一收,别被吹坏了。
”我应下,转身整理书架,指尖不自觉地往上抬,
触到了书架最顶层的一排精装书——那是沈砚当年亲手给我做的,书脊上没有字,
每一本里都夹着一张照片,是我们整个青春的痕迹。我踮起脚,取下最中间的一本,
粗糙的书皮磨着指尖,像他以前牵着我的手时,掌心的薄茧蹭过皮肤的触感。翻开第一页,
夹着的照片掉了出来,是大三那年,
他在医学院图书馆里**我的样子:我趴在桌上看药理书,阳光落在我发顶,
嘴角还沾着一点没擦干净的蛋糕奶油。照片背面有他的字迹,
龙飞凤舞的一行字:“我的知夏,认真的时候最可爱。”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照片上,
晕开了纸边的墨迹。我蹲在书架旁,把照片紧紧攥在手里,心脏像被细密的针轻轻扎着,
疼得喘不过气。七年前,我和沈砚是医学院最让人羡慕的一对。他是外科系的天之骄子,
天赋异禀又肯下苦功,手术室里冷静果断,在我面前却温柔得不像话;我是药理系的优等生,
跟着导师做实验到深夜,他总会带着热乎的夜宵在实验室楼下等我。
我们在图书馆的角落并肩刷题,在操场的跑道上牵手散步,
在学校后门的小吃街吃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约定好等他出国进修回来,就一起去海边小镇,
开一家摆满书的小店,再配一个小小的诊疗室,朝看潮起,暮看潮落,
把日子过得简单又安稳。可约定的日子还没到,就传来了沈砚出事的消息。
他趁着假期去山区做公益救援,遇到山体滑坡,为了保护被困的村民,被坍塌的墙体砸中,
搜救队找到他的时候,他手里还攥着给我买的手工银手链,链尾刻着我们名字的首字母。
消息传来那天,我正在笔记本上写我们的未来规划清单,
第一条就是“和沈砚去海边小镇定居”,第二条是“学会做他爱吃的蔓越莓饼干”,
第三条是“每年陪他去看一次极光”。笔尖顿在纸上,墨汁晕开一大片,
我把笔记本揉成一团,又慢慢展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得纸页皱巴巴的,
也砸碎了我所有的期待。后来,我辞掉了医院的实习工作,带着沈砚留下的书、照片,
还有那条没来得及送我的银手链,孤身来到了这座海边小镇。我兑现了当年的约定,
开了这家叫“第七年”的书店,却没能等到和我并肩的人。书店的生意不算火爆,
却足够安稳。每天早上,我会提前半小时开门,把书架擦一遍,
把窗边的花浇透;中午煮一碗简单的面条,坐在窗边看海;下午会有放学的学生来写作业,
抱着课本坐在最里面的位置,偶尔抬头问我借块橡皮,
声音软软的;退休的陈老师每天下午准时来,坐在角落读一本老书,
临走前会和我聊几句书中的情节,说我店里的氛围,
像极了老时光里的书房;还有偶尔路过的旅人,买一本关于大海的书,带走一段小镇的温柔,
也留下几句陌生的祝福。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每天守着书店,守着回忆,
直到把思念熬成习惯,直到岁月把他的痕迹慢慢冲淡。可我没想到,七年的时光,
终究没让我放下他,反而让他的样子,在我心里刻得越来越深。傍晚的时候,
天空渐渐暗了下来,海风变得急促,乌云像被打翻的墨汁,顺着海平面慢慢铺过来,
压得人喘不过气。我关好玻璃窗,把窗边的盆栽搬到墙角,
刚把门口的“营业中”招牌收进来,外面就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屋檐上,
噼里啪啦的声响打破了小镇的宁静,连海浪都变得汹涌起来,呼啸着拍打着岸边的礁石。
我转身走进里间,拿出烤箱,准备烤蔓越莓饼干。软化的黄油放在碗里,加了点白糖,
用打蛋器搅打得蓬松,再筛入低筋面粉,混入新鲜的蔓越莓干,揉成面团。以前沈砚总说,
他做手术累了,吃块甜饼干能缓解疲惫,我跟着食谱学了很多次,终于做出了他喜欢的味道,
可还没来得及多做几次,他就不在了。烤箱预热的时候,门口传来轻轻的敲门声,很轻很轻,
却在嘈杂的雨声里,精准地撞进了我的耳朵里。我愣了一下,这个点台风过境,
很少有人会出门,更别说来书店了。我走到门口,犹豫了一下,伸手拉开了门栓。
门外站着一个男人,穿着深色的冲锋衣,头发被雨水打湿,贴在额前,脸上带着淡淡的疲惫,
下颌线比以前锋利了些,眉眼却还是我记了七年的模样。他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
裤脚沾着泥水,站在雨里,眼神直直地看着我,像跨越了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了归宿。
“知夏。”他开口,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还是熟悉的低沉嗓音,一字一句,砸在我的心上,
震得我浑身发麻。我僵在原地,血液好像瞬间凝固了,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
模糊了视线。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伸出手揉了揉,再睁开眼,男人还站在那里,
眼神里满是温柔和心疼,不是幻觉,是沈砚,是我以为永远留在七年前的沈砚。
“我……”我张了张嘴,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
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砸在门口的脚垫上,晕开小小的湿痕。沈砚往前走了一步,
想伸手碰我,指尖悬在半空中,又小心翼翼地收了回去,好像怕我会像泡沫一样消失。
“知夏,我回来了。”他的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眼神里满是愧疚。我猛地别过脸,
擦掉脸上的眼泪,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些:“进来吧,外面雨大。
”转身走进店里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肩膀在不停颤抖,七年的坚强,
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彻底崩塌了。沈砚跟着我走进来,随手把行李箱放在门口,
目光落在店里的每一个角落,书架上的书,窗边的雏菊,墙上挂着的老照片,
还有书架最顶层那排没有书脊的精装书。他的眼神慢慢变得温柔,又带着深深的愧疚,
好像在责怪自己,让我一个人守着这些回忆,等了这么久。“这些年,辛苦你了。
”他走到我身后,声音低沉,带着浓浓的心疼。我走到吧台前,倒了一杯温水,
递给他的时候,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他的手很凉,带着雨水的寒意,
却让我瞬间清醒过来——这不是梦,他真的回来了。我像触电一样收回手,
杯子里的水晃了晃,溅出几滴,落在吧台上。“先喝点热水暖暖身子。”我低着头,
不敢看他的眼睛,怕一抬头,眼泪又会掉下来。沈砚接过水杯,指尖的温度透过玻璃传过来,
让我心里的某个角落慢慢软了下来。他站在吧台对面,看着我,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
把七年来的事慢慢讲给我听。他没有死,那天被坍塌的墙体砸中后,他昏了过去,
被路过的村民救了下来,送到了附近的县城医院。因为头部受了重伤,他失去了所有记忆,
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家在哪里,只记得心里好像有个很重要的人,有个很重要的约定。
医院联系不上他的家人和朋友,只能暂时把他留在医院接受治疗,
后来他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在外地慢慢养伤,学着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半年前,
他在整理东西的时候,翻到了那条刻着名字首字母的银手链,
看到链尾“SY&LX”的瞬间,脑海里突然闪过很多碎片:图书馆的阳光,操场的晚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