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嫁给了我的生物学教授,陈知序。他是我仰望的星辰,是我耗尽半生去追逐的光。
后来,我发现,我不过是他白月光的替身。他温柔的眼眸里,映出的从来不是我。没关系。
光抓不住,那就把它做成标本。我把他泡在了福尔马林里,放在我们客厅最中央。你看,
亲爱的,从今往后,你的眼睛里,就只会有我一个人了。永永远远。01「知序,你回来了。
」我从开放式厨房里探出头,手里还拿着一根沾着奶油的打蛋器。客厅的玄关处,
陈知序正在换鞋。他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羊绒大衣,衬得他清隽温雅,
像一副会行走的古典画。他是我的丈夫,陈知序。也是江城大学最年轻的生物学教授。
更是我暗恋了十年的人。「嗯。」他淡淡应了一声,将大衣脱下,挂在衣架上。
一个细微的动作,让我的笑容僵在脸上。他挂衣服时,总是习惯性地将衣领抚平,
再拍一拍肩头的虚尘。但今天,他只是随意地挂了上去,甚至没看一眼。我放下打蛋器,
走过去,很自然地接过他的大衣,重新整理好。「今天这么累吗?连衣服都懒得拍了。」
我用轻松的语气调侃。他没说话,径直走向客厅,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闭上眼,捏着鼻梁。
一股极淡的、不属于他的香水味,幽幽地飘了过来。不是我们常用的雪松,
也不是他实验室里消毒水的味道。是栀子花。甜得发腻,像一颗腐烂的水果。我的心,
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攥紧,疼得我指尖发麻。但我脸上依旧挂着温柔的笑。我走过去,
蹲在他面前,仰头看他。「是不是又开了一整天的会?我给你炖了莲子羹,清心安神的。」
他缓缓睁开眼,那双曾让我沉溺的眼眸里,此刻满是疲惫和……一丝我看不懂的疏离。
「不用了,阿禾。」他叫我的小名,「我没胃口。」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
递给我。「给你的。」我打开,是一条钻石手链,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光。
是我前几天在杂志上无意中提过一句的款式。若是以前,我一定会欣喜若狂,抱着他撒娇,
感谢他的细心。但现在,我的手指抚摸着那些冰冷的钻石,只觉得刺骨。
他记得我随口一提的喜好。却忘了,我对他身上那股甜腻的栀子花香水,过敏。
我的鼻子开始发痒,喉咙也有些干涩。我强忍着打喷嚏的冲动,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
「谢谢老公,真好看。」我把手链戴上,在他面前晃了晃。「好看吗?」「嗯,好看。」
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腕上,却好像透过我,在看另一个人。这种眼神,我太熟悉了。
结婚三年,每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总会不经意地流露出这种眼神。空洞的,怀念的,
温柔又残忍的。以前我总骗自己,那是因为他太爱我,爱到失神。现在我才明白,
他只是在透过我这张脸,看另一个人。一个,或许也喜欢栀子花的女人。
「我去给你放洗澡水。」我站起身,转身的瞬间,脸上的笑容寸寸龟裂。浴室里,
我打开热水,水声哗哗作响。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张素净的脸,
和娱乐圈那个以清纯著名的女星苏晚晚,有七分相似。苏晚晚,陈知序大学时的白月光。
也是他至今都放在钱包夹层里,那张照片上的女主角。当年,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走到一起,
可苏晚晚却为了星途,出国深造。陈知序等了她两年,然后,遇见了我。
一个顶着和苏晚晚相似面容的,他的研究生。我追了他整整三年,像一株固执的向日葵,
永远面向他这颗太阳。毕业那天,我穿着学士服,鼓起所有勇气向他告白。他看着我,
看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会拒绝时,他却轻轻说了一个字。「好。」我欣喜若狂,
以为是我的坚持感动了他。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苏晚晚宣布订婚的日子。
他只是找了一个,最像她的替代品而已。而我,心甘情愿地做了这个替代品,一做就是三年。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好,足够爱他,总有一天,他会忘记那个白月光,会真正地爱上我。
现在看来,是我太天真了。热水很快放满了浴缸,雾气氤氲了整个镜面。我伸出手,
在镜子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两个字。苏晚晚。然后,我看着那两个字,笑了。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眼泪滴进浴缸里,瞬间消失不见。就像我这十年无望的爱。
02第二天,我起得很早。陈知序还在睡。他有轻微的洁癖,睡觉时总是很规矩,平躺着,
双手放在身体两侧,像个沉睡的王子。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睫毛很长,
鼻梁高挺,嘴唇很薄。都说薄唇的男人薄情,以前我不信,现在我信了。我伸出手,
指尖轻轻划过他大衣上那枚精致的袖扣。上面刻着一个字母「S」。他说,是「序」的缩写。
我曾经深信不疑。现在想来,S,也可以是「苏」。我收回手,走进我的书房。我的书房,
更像一个小型实验室。显微镜、离心机、各种化学试剂,一应俱全。
我本科和研究生都念的生物工程。嫁给陈知序后,他希望我做个全职太太,
我便放弃了读博的机会,把所有的研究,都搬回了家。我从他的大衣上,
小心翼翼地取下几根不属于我的长发。一根,两根,三根。在显微镜下,
那几根头发呈现出漂亮的棕褐色,发质很好,显然经过精心的护理。而我的头发,
是纯粹的黑色。我又从他昨晚换下的衬衫领口处,
用棉签轻轻刮取了一些皮屑和残留的香水分子。进行简单的质谱分析。栀子花酮,茉莉内酯,
乙酸苄酯……是市面上某款知名品牌「盛夏花园」的成分。而这款香水的代言人,
正是苏晚晚。**在椅背上,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空气里,仿佛还残留着那股甜腻的味道,
**着我的鼻腔,让我几欲作呕。我没有哭,也没有闹。我只是平静地,打开了我的电脑,
登录了一个许久不用的邮箱。给我的导师,发了一封邮件。「老师,
我需要一份高纯度的福尔马林,以及**的生物塑化技术设备清单。
用途:**大型哺乳动物标本。」导师很快回复了我。「阿禾,你终于想通了,
要重拾你的专业了?是学校里那头捐赠的白犀牛吗?设备清单我马上发你,
福尔马林我让实验室直接给你送过去,记得穿防护服。」我看着邮件,笑了笑。白犀牛?不,
老师。我要**的标本,比白犀牛,要珍贵得多。他是我此生唯一的,最完美的作品。下午,
实验室的货车就停在了我家别墅门口。几个穿着防护服的师弟,
帮我把一个个巨大的金属箱子和玻璃罐子搬进了我的地下室。他们好奇地问我:「师姐,
你这地下室够大吗?那头白犀牛可是个大家伙。」我笑着说:「够了,我的这个‘标本’,
体型很标准。」送走师弟们,我关上地下室的门,打开了那些金属箱。真空泵,灌注机,
脱水缸,还有一整套精细的手术刀具。灯光下,那些冰冷的器械泛着银色的光,
像一排排沉默的士兵,等待着我的检阅。我拿起一把最锋利的解剖刀,在指尖轻轻划过。
冰凉的触感,让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这几天,陈知序回来越来越晚。
身上的栀子花味,也越来越浓。他会给我带各种各样的礼物。**的包,稀有的珠宝,
甚至是我多年前想要的一架古董望远镜。他想用这些物质,来弥补他对我的愧疚。
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像往常一样,笑着收下所有礼物,然后在他洗澡时,
仔细地清理他衣物上属于另一个女人的痕迹。我会把那些头发收集起来,放在一个玻璃瓶里。
把那些沾染了香水的布料剪下来,泡在乙醇里,提取出那些香味分子。
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拾荒者,在陈知序的爱里,捡拾着他丢弃的垃圾,然后分门别类,
一一珍藏。这些,都会是我未来作品里,最宝贵的点缀。有一天晚上,他喝醉了。
被司机扶回来,倒在沙发上,嘴里喃喃地念着一个名字。「晚晚……晚晚……」
我蹲在他身边,听着他一遍遍地叫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心口像是**进了一把钝刀,
反复搅动。我没有叫醒他。我只是拿出手机,打开录音功能,把他的梦话,清晰地录了下来。
然后,我给他盖上毯子,坐在他身边,守了他一夜。天快亮的时候,他醒了。
宿醉让他头痛欲裂,他看着我,眼里带着一丝歉意。「阿禾,对不起,我昨晚……」
「没关系。」我打断他,递上一杯温好的蜂蜜水,「你昨晚说梦话了。」他身体一僵。
我微笑着,把手机递到他面前,按下了播放键。那一声声深情的「晚晚」,
在清晨安静的客厅里,回荡着。陈知序的脸,一瞬间变得惨白。03陈知序的脸色,
比我实验室里用漂白剂处理过的骨骼标本还要白。他看着我,嘴唇翕动,
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关掉录音,把手机收回来,依旧是那副温柔体贴的模样。
「你是不是很爱她?」我问,声音平静得像在讨论今天的天气。他沉默着,
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我自顾自地说下去:「我知道,苏晚晚回来了。上周的慈善晚宴,
你们见过了吧?」他猛地抬起头,眼里的震惊掩饰不住。「阿禾,你……」「我怎么知道的?
」我替他说完,「知序,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了?你大衣上的头发,衬衫领口的香水分子,
还有你最近接的那个来自国外的陌生电话……对我来说,这些就像教科书上的习题一样简单。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阳光倾泻而入,将他笼罩。
他坐在阴影与光明的交界处,英俊的脸庞一半明亮,一半晦暗。「我只是没想到,」
我转过身,看着他,「你会这么不小心。」我的语气里没有指责,只有一点点……失望。
像一个老师,在惋惜自己最得意的学生,犯了一个低级错误。陈知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沙哑得厉害。「阿禾,对不起。我和她……只是老朋友叙旧。」「老朋友?」我笑了,
笑声很轻,「老朋友会让你在梦里都叫着她的名字?老朋友会让你用她最喜欢的栀子花香水,
熏得我过敏性鼻炎都犯了?」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辩解什么。我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再说。
「知序,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用说这些自欺欺人的话。」我走到他面前,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我只要你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还爱她吗?」他躲开了我的视线,
目光落在地上那片光斑上。良久,他才艰难地吐出一个字。「……是。」意料之中的答案。
但我还是觉得心脏被狠狠地捅了一刀。原来,承认,比欺骗更伤人。我深吸一口气,
压下喉间的腥甜。「好,我知道了。」我转身,向厨房走去。「想吃什么早餐?
鸡蛋三明治还是燕麦粥?」我的背影,一定平静得让他觉得可怕。他从身后追上来,
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很凉,力气却很大。「阿禾!你到底想怎么样?你骂我,你打我,
都可以!你别这样!」我回头看他,脸上带着一丝困惑。「我怎么样了?
我只是在问你早饭想吃什么。人总是要吃饭的,不是吗?」他愣住了,手上的力道也松了些。
我轻轻挣开他的手,继续往厨房走。「那就做三明治吧,你以前最喜欢吃我做的三-明-治。
」我一字一顿地说。那天早晨,我们像往常一样,坐在餐桌前吃早餐。他食不知味,而我,
胃口却出奇地好。我吃掉了一整个三明治,还喝了一大杯牛奶。吃完,我用餐巾擦了擦嘴,
对他宣布。「我们离婚吧。」他手里的叉子,「当啷」一声掉在盘子里,发出刺耳的声响。
「你说什么?」「我说,我们离婚。」我重复道,「既然你找到了你的挚爱,我这个替代品,
也该退场了。这栋房子,车子,还有你给我的那些珠宝,我都可以不要。我只有一个要求。」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给我一周的时间,我们做最后一星期的夫妻。一周后,
我们就去办手续,好聚好散。」陈知序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像一团乱麻。有震惊,有愧疚,
有不解,甚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松了口气。他大概以为,我会一哭二闹三上吊,
会死死地抓住他不放。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轻易地放手。「阿禾,你……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我点点头,「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我花了十年才想明白。」他沉默了。
许久,他才低声说:「好,我答应你。」他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一刻,我终于彻底死了心。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真的像一对即将分别的爱人。他没有再去见苏晚晚,每天准时回家。
我们会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在花园里散步。他会给我讲他实验室里发生的趣事,
我会给他讲我新构思的论文。我们像回到了刚结婚时那段最甜蜜的时光。他对我很好,
好到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或许,他还是爱我的。或许,他只是被白月光一时迷惑了心窍。
直到,周五晚上。我假装睡着,听见他起身,拿着手机,悄悄走到了阳台。我跟了过去,
躲在门后。夜风里,他压低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晚晚,
你再等等我……就快了……下周,下周我就自由了……」「对,她同意离婚了,很平静。」
「我知道,委屈你了。以后,我会加倍补偿你。」……**在冰冷的墙上,全身的血液,
好像都在那一瞬间冻结了。原来,这几天的温情,不过是他的缓兵之计。
他不是在珍惜最后的时光,他只是在……熬时间。熬到他可以奔向他真正的爱人。我笑了。
无声地,疯狂地,笑出了眼泪。陈知序,我的好丈夫。你真残忍。也真天真。你以为,
一周后,你就能得到自由吗?不。你不会得到自由。你只会得到……永生。04周六,
是我们“告别周”的最后一天。我起得特别早,化了一个精致的妆。镜子里的我,
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眉眼含笑,看起来就像一个要去约会的少女。陈知序看到我时,
愣了一下。「今天……有什么特别的吗?」「当然。」我走上前,为他整理好领带,
「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他眼底闪过一丝慌乱。「纪念日?什么纪念日?」我踮起脚,
在他唇上轻轻一吻。「我们‘重获新生’的纪念日啊,亲爱的。」
我为他准备了一场极其丰盛的晚餐。法式焗蜗牛,惠灵顿牛排,黑松露意面,
还有一瓶82年的拉菲。餐桌上点着蜡烛,烛光摇曳,气氛浪漫得像一场梦。「知序,」
我举起酒杯,「敬你,也敬我。」他举起酒杯,和我轻轻碰了一下。「阿禾,谢谢你。
也……对不起。」「没关系。」我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像是点燃了一把火。
「知序,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我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他打开,
里面是一块崭新的手表。和他手腕上那块刻着「S」的,是情侣款。只是我这块的表盘背面,
刻着一个「H」。禾。我的名字。「我亲手设计的,」我看着他,「喜欢吗?」
他的眼神很复杂,最终还是把旧手表取下,换上了新的。「喜欢。」「那就好。」
我笑得更开心了,「你尝尝这个牛排,我新学的做法。」他切下一块牛排,放进嘴里。
「味道怎么样?」我满怀期待地问。「很好。」他点点头。我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吃下去,
心里的石头也一点点落地。牛排里,我加了一点小东西。
是我从实验室里“借”来的河豚毒素。剂量不大,不会致命,但足以让他深度昏迷,
全身麻痹,像个活死人。这是最完美的麻醉剂。不会损伤神经,不会影响肌肉组织,
能最大程度地保持标本的“活性”。晚饭后,我们像往常一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
是一部老旧的爱情片,《罗马假日》。看到一半,他突然靠在我的肩膀上。「阿禾,
我有点困。」「那就睡吧。」我柔声说,像在哄一个孩子。他闭上眼,呼吸渐渐变得平稳。
我静静地抱着他,直到电影结束,屏幕上开始滚动长长的演职员表。我关掉电视,
轻轻拍了拍他的脸。「知序?知序?」没有回应。我试着抬起他的胳un,
那只戴着我送的手表的手,无力地垂下。成功了。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我没有急着行动。我只是抱着他,像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
我把脸埋在他的颈窝,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那股熟悉的雪松味。这一次,
没有了那恼人的栀子花香。真好。「知序,」我轻声说,「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约会,
看的就是这部电影。」「那天,你牵了我的手。你的手心全是汗。」「我当时就在想,
这个男人,原来也会紧张啊。」「后来我们结婚了,我以为我们会像电影里那样,
永远幸福下去。」「可是,你心里住着一个公主,而我,只是一个蹩脚的模仿者。」
「没关系,现在,你的世界里,只剩下我了。」我在他冰凉的嘴唇上,印下了一个深深的吻。
然后,我拿出了我的手机,拨通了苏晚晚的电话。电话号码,
是我从陈知序的通话记录里找到的。响了很久,那边才接起。「喂?哪位?」苏晚晚的声音,
带着一丝不耐烦的娇嗲。「苏**,你好。」我微笑着说,「我是陈知序的妻子,林禾。」
电话那头,沉默了。「我想,你应该很想见他吧?」我继续说,「他现在就在我身边。不过,
他可能不太方便接电话。」「你把他怎么了?!」苏晚晚的声音瞬间变得尖锐。
「我没把他怎么样。」我轻描淡写地说,「我只是……让他永远留在我身边了。」
「你这个疯子!你到底在哪儿!」「我在哪儿不重要。重要的是,苏**,从今天起,
陈知序,正式从你的世界里,下线了。」「祝你,前程似锦。」说完,我挂断了电话,
拉黑了那个号码。世界,终于清静了。我站起身,用尽全身力气,把陈知序拖进了地下室。
地下室的灯光很亮,亮得晃眼。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玻璃缸,
里面装满了淡黄色的福尔马林溶液。旁边的小推车上,整齐地排列着我的“手术工具”。
灌注针,动脉夹,引流管……我给陈知序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把他放平在操作台上。
我戴上无菌手套和护目镜,像一个即将进行一场神圣仪式的祭司。「别怕,亲爱的。」
我抚摸着他冰冷的脸颊,「很快就好了。」「不会疼的。」「以后,你再也不会累,
再也不会烦恼了。」「你只要,安安静静地,做我一个人的艺术品,就好了。」我的第一刀,
从他的颈总动脉切下。手法精准,利落。像我解剖过上千次的小白鼠一样。
05地下室里没有时间的概念。只有灯光,福尔马林的气味,
和我手中解剖刀划过皮肤的细微声响。我从来没有这么专注过。
这比我写博士论文时还要专注。因为,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第一步,是灌注。
我需要通过颈动脉,将他全身的血液,用防腐液替换掉。这是一个精细活。
灌注的压力要恰到好处。压力太小,防腐液到不了毛细血管的末梢;压力太大,
又会涨破血管,导致组织坏死。我一边调整着灌注机的压力阀,
一边观察着他皮肤颜色的变化。他的脸色从苍白,渐渐变得红润,仿佛只是睡着了一般。
「你看,这样气色就好多了。」我对着他轻声说,「你最近总是熬夜,
黑眼圈都快掉到下巴了。」血液顺着另一端的引流管,缓缓流出,汇集到一个玻璃桶里。
那鲜红的颜色,像极了我心头流出的血。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收集起来。我准备用这些血液,
为他**一个独一无二的底座。让他永远站在,我的心血之上。第二步,是脱水。
我将他小心地移入装满乙醇的脱水缸里。从低浓度的乙醇开始,逐步替换成高浓度。
这个过程,是为了去除他体内所有的水分。也是为了让他,彻底摆脱凡尘俗世的一切。
「你总是说口渴,」我坐在脱水缸边,托着腮看着他,「以后就不会了。是不是很棒?」
这个过程很漫长,需要好几天。我几乎不眠不休。饿了,就啃几口面包。渴了,
就喝一点葡萄糖溶液。我把手机关机,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这个地下室,
就是我的王国。而他,是我唯一的子民。我会在等待的间隙,和他聊天。「知序,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去海边吗?你给我堆了一个很丑的沙堡,还骗我说那是送给我的城堡。」
「还有我们养的第一只猫,叫‘烧麦’。它挠坏了你最喜欢的一本绝版书,
你气得三天没理它,却偷偷给它买了最贵的猫罐头。」「我们有过那么多美好的回忆,
为什么,你还是要去找她呢?」我问着,眼泪就掉了下来。滴在冰冷的乙醇溶液里,
激起一圈小小的涟漪。我赶紧擦干眼泪。不能哭。眼泪是水,会影响脱水效果的。
我是一个严谨的科研工作者,不能让任何情绪,影响我的实验数据。脱水完成后,
是关键的第三步:生物塑化。我需要在一个真空环境下,用硅胶聚合物,
替换掉他组织里的乙醇。我把他放入最后一个玻璃缸。缸体连接着真空泵和硅胶输送管。
我打开真空泵的开关。“嗡嗡”的声响,像一曲庄严的交响乐。缸体内,乙醇开始沸腾,
气化,被一点点抽走。他的身体组织里,形成了一个个微小的真空。然后,
我打开硅胶输送阀。液态的硅胶聚合物,在压力的作用下,缓缓渗透进他的每一个细胞。
这个过程,叫「强制浸渍」。一个充满力量感,又无比温柔的词。我仿佛能看到,
那些柔软的聚合物,是如何填充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空隙,抚平他所有的疲惫和伤痛。
它们会取代他脆弱的血肉,赐予他永恒不朽的躯体。「知序,」我把脸贴在冰冷的玻璃缸上,
感受着里面轻微的震动。「很快,你就是完美的了。」「一个不会背叛,不会离开,
永远属于我的,完美的陈知序。」06生物塑化持续了整整两天。
当真空压力表的数据稳定在零点时,我知道,我的作品,初步完成了。我切断电源,
打开玻璃缸。一股化学试剂的混合气味扑面而来,有些刺鼻,但我却觉得无比心安。
陈知序静静地躺在里面,像一个沉睡的美人。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奇特的质感,
介于真实与蜡像之间,保留了所有的纹理和细节,甚至连他眼角那颗小小的痣,都清晰可见。
我伸出手,轻轻触摸他的脸颊。没有了活人的温度,但也不再是尸体的冰冷。是一种坚韧的,
温润的触感。我把他从缸里抱出来。他比我想象的要重一些,因为他身体里的水分,
都已经被高分子聚合物取代了。我把他放在一张铺着白布的长桌上,开始进行最后的修整。
这个步骤,叫「聚合和硬化」。我需要用气体、热量或者紫外线,来使他体内的聚合物固化。
我选择的是最温和的加热法。我把他推进一个恒温的烘箱里,像烤一个巨大的面包。
温度不能太高,时间不能太短。这是一个考验耐心的过程。在等待他“出炉”的时候,
我开始着手**他的底座。我把之前收集的血液,加入了特殊的固化剂和荧光粉,
然后倒进一个圆形的模具里。在紫外灯的照射下,那暗红色的液体,
渐渐凝固成一块血玉般的圆盘,内部还闪烁着点点星光。我又找出那些属于苏晚晚的头发。
我把它们编成一根细细的绳子,缠绕在底座的边缘。我还在底座上,
用金粉刻了一行小字:「Myonlylove,ChenZhixu.」然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