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簪书睡醒下楼,在餐厅里看到程文斯时,有些意外。
除了回国当天,程文斯专程回来看了看她,后面她就再也没见过自己这位大忙人爸爸。
“醒了?来吃早餐。”程文斯开口。
“好。”
心里那点轻微的不适应一闪而过,簪书下意识将长发勾到耳朵后别好,像个听话的乖小孩,走到餐桌旁坐下。
客厅电视机在播放着今天的晨间新闻,程文斯背对而坐,没看画面,看似在专心用膳,但簪书知道他在听。
识趣地不出声打扰,簪书安静地拿起勺子喝粥。
等新闻播完,进入广告时段,程文斯才一边拿热毛巾擦手,一边抬起眼来看簪书,再度开口:“工作怎么样?还适应吗?”
“挺好的。”
“晴山鸣翠的房子去看过了?”
“还没。”
簪书有问必答,但也仅限于回答提问,其余的话不多。
程文斯默了默,吩咐:“下午抽时间去一趟,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过两天我让人帮你搬过去,下周你岚姨和你弟弟就旅游回来了。”
“嗯。”簪书淡声应道。
程文斯的意思她懂。
沈君岚会回到这里居住,她们两个最好还是别碰面。
程文斯和她妈妈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沈君岚是他的二婚对象,世家大**,娇气得很,每回见着了簪书这个前妻之女,势必都要犯头晕。
以前,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回避方法。
如今簪书要留在京州发展,甫一回国,程文斯就帮她在外面购置了房产。
不知情的人都以为她受尽父亲宠爱,只有她才晓得,她再一次被牺牲掉了。
有家,却被驱逐在外。
罢了,本来这也不像家。
打量着簪书平静无澜的脸色,程文斯忘了已有多久没有好好看看自己的女儿,她在安静地吃着早餐,举止优雅得体。
她的美丽,让他皱起眉。
程家的女儿,其实不必长得如此漂亮。
太过漂亮,会引来过多关注,对他们这种家庭而言,被关注反而不是好事。
“明晚有个饭局,你和我一起参加。”程文斯蓦地出声要求。
对上簪书询问的眼神,他补充解释:“贝塔投资的魏总,看过你在美国留学时对高斯先生的采访,对你的才华欣赏有加,想和你认识。”
贝塔投资,簪书作为财经周刊的员工,在做基础材料收集时,了解过这家公司。
慢慢地品出一丝意味,簪书搁下筷子,不吃了,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
“相亲局?”她看着程文斯,轻声求证。
程文斯不承认,也不否认。
“魏许比你大几岁,我见过几回,是位很有志气的年轻人,你刚工作,多认识些人,对你没坏处。”
簪书听明白了。
竟还真是在为她牵红线。
普通结交朋友,谁会特地强调年龄。
“我不去。”簪书拒绝。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程文斯的确也不是和簪书商量的语气。
“我不去。”
簪书再重复了一遍。
“我为什么要去?他想认识我,我就非去不可吗,爸爸,在你眼里,我就只配得上这种暴发户?”
魏许的发家之路,程文斯比簪书更清楚。
没多少自身能力的成分,属实是站在风口上,猪也能飞。
用一句“暴发户”来形容绝不为过。
然而,被簪书这么直白地拆穿,程文斯心底涌上不悦。
身在他的位子,习惯喜怒不形于色,程文斯仅是声音听起来低了几分:“人家身家逾百亿,名校毕业,谁看不是有为青年,想和你交个朋友罢了,你还看不起人。”
簪书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谁稀罕这个朋友了。
身家比他显赫惊人得多的,她又不是不认识。
她还亲过咬过睡过,她骄傲了吗,她到处去说了吗。
真是的。
簪书到底年纪轻,脸上不太能藏得住事,程文斯一眼就能把她看透。
短暂地停顿。
“魏许这种吃机遇的,的确比不上厉家背景深厚,你倒是喜欢厉家那位,问题是,他看得上你吗?”
程文斯并不是在打击或讽刺,他的口吻相当平淡,仅在陈述事实,客观得就像一页公事公办的红头文件。
正是因为他的态度,这么轻描淡写地就把少女心事晾晒出来,簪书才一瞬间就大为光火。
她难得有机会和程文斯坐下来吃一顿饭,真不想和他吵架的。
可惜现在,她忍不住。
扯谁不好,非扯厉衔青。
她都快饿死了,他还和她提那只吃不到的鸡腿。
簪书抿了抿唇:“是是是,看不上我,问题是,厉家看不上的是我吗?”
这个圈层里,每一桩婚姻,都涉及背后的资源置换,个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身后的家世背景。
“爸爸你的位置不及厉家人高,人家觉得你的女儿配不上,特别正常。”
簪书笑了声,语气里带上懂事的安慰:“您再加把劲啊,千万别摆烂,别躺平,五十三岁正是奋斗的年纪,争取让自己再上一个新台阶。”
簪书承认自己有夸张的成分。
侃归侃,程文斯的职务并不低。
有位这么牛逼的老爸,簪书在京州的名门**之中,能排得进前三。
倘若不是她的妈妈犯过事,蹲了几年,成为世人眼中的污点,以她的出身、样貌、才学,配哪户公子都绰绰有余。
程文斯再冷静,听到簪书连珠炮似的一句接一句,也无法再维持面不改色。
“没教养!谁教你这么和我说话的?”
一顿早餐吃到这里,再继续吃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簪书无所谓地推开椅子站起来。
“我小时候你工作忙,岚姨不喜欢我,没人管我,我在这里自生自灭的时候,是谁把我带回了家,把我当成了心肝宝贝疼,你不是最清楚吗?”
簪书微笑,笑意却没到达眼底,清澈明亮的双眸,写满浓烈的倔。
“我衔青哥哥教的,您要算账,找他去。”
簪书还好心地指了指窗外。
同一个大院里,行道树拐过几道弯,最僻静清幽的地方,也是保卫等级最高的一处,住的那户人家姓厉。
“不过我哥成年后就搬出去住了,你在那里,应该找不到他。”
“需要我把他的地址发给你吗?”
簪书在笑,笑得十分乖巧,需要定睛细看,才能捕捉到深埋其中的一丝叛逆。
给程文斯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找厉家的太子爷算账。
更别说本就因为自己对女儿疏于管教,才让簪书打小就跟着厉衔青,学歪了。
程文斯额头青筋直跳,盯着簪书,半晌,挤出一句:“我就不该让你和厉衔青混在一起。”
“是不该,可是,迟了。”
她的整个童年,大部分时间都和厉衔青一起度过。
虽然在少女时期,那丝暧昧发芽的情愫被他们察觉,她被送往南方,被迫和厉衔青分开。
但十九岁那年,她考回京州读大学。
程文斯以为她住校,殊不知,大一大二,整整两年,她一天也没住过学校宿舍。
她住进了厉衔青的家。
每一个夜晚,炽热,放纵,荒唐。
而且,爽。
床都散架了几张。
她和他做尽了禁忌放浪之事,从他身上,尝到了人世间最美好的销魂滋味。
直至分手出国。
厉衔青早已流淌在她的血液深处,将她的生命,牢牢打上属于他的印记。
她和他,早就已经纠缠不清了。
*
早餐没吃饱,簪书打车去杂志社,一走进工作区域,敏锐地察觉到几道暗戳戳投向她的视线带了同情。
在工位坐下不久,方滢满面愁容地从主编办公室走出,看到簪书,问:“来了?”
簪书点头打招呼:“方姐早。”
方滢耸耸肩,苦笑再也藏不住,省掉迂回,直接告知:“对厉衔青的专访稿没过,被深域那边退回来了。”
簪书一怔。
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一大早,同事们看她的目光都掩不住同情。
采访完成后,对厉衔青的专访稿件,是她一边听录音,一边整理形成的。
她是撰稿人。
她的文字功底扎实,也没有人比她更熟悉厉衔青的说话方式,最终出来的稿件,严谨之余,融进了厉衔青独特的个人风格,方滢和主编看了都很满意,一字未改,送到了深域那边复核。
谁也没想到,堪称完美的稿子,会被无情退回。
“原因?”簪书问。
“这个……”
看着簪书处变不惊的清冷双眸,方滢都有点不太忍心照话直说。
走过来,安慰地捏了捏簪书的肩膀,方滢叹了一口气。
“退稿的消息是深域的秘书室传达的,据说,厉总看完稿子的评价,原话是:一股没心没肺的洋鬼子味。”
“……”
簪书甚至都能立刻想到厉衔青说这句话时的表情。
幽沉的黑眸一定冷极了,带着不屑,唇边会挂着一抹淡嘲的弧度。
方滢由衷地发愁:“就没见过这么抽象的评语,这要怎么改啊。”
簪书回答:“改不了一点。”
如果说是报道失实,对他的话理解有误,或者文笔风格等等,起码还有修改的思路。
但,一股没心没肺的洋鬼子味?
这是哪门子改稿意见?
没有一点就事论事的客观,全是借题发挥的私仇。
内涵她没心没肺呢。
记恨她分手出国,以及,回国后没搭理他。
小气死了。
方滢愁得脸都皱了,脸上写满无计可施:“我和深域那边联系,想约个时间,了解清楚厉总的意图,但是那边答复说,厉总的预约最快也要排到一个月后。”
一个月。
新闻报道最讲究实效,深域近期刚发布了几款新产品,本期寰星周刊如果刊登出去厉衔青的专访,恰恰好能够蹭上一波热度。
若等一个月后,黄花菜都凉了。
眼底掠过一抹沉思,簪书的眼睛忽然变得很亮,下定决心,她从座位站起来,将包包挎到肩上,收齐物品。
“我去找他。”
